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9月25日至11月2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疾控中心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疾控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心党总支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中心党总支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县委巡察问题整改有机结合,使全体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是县委对我们疾控工作的关心,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爱护。中心党总支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坚决杜绝整改工作中敷衍糊弄、弄虚作假、巧立名目、欺上瞒下的行为。通过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按时限完成了集中整改工作。

  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中层干部会、职工会共计5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定整改方案,明确巡察整改工作职责。各成员主动认领整改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梳理导致产生问题的制度漏洞,并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以此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截至5月27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视同完成整改6个。清退经济损失8914.80元;建立完善工作制度11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践行‘全民健康’理念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并完善了《全县健康细胞创建技术指导工作制度》和《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制度》。(2)每年对新申报创建的所有单位开展技术指导至少1次。2023年11月-12月,对本年度已在县爱卫办申报的健康单位进行了创建技术指导和督导。(3)持续协助县爱卫办开展健康细胞创建工作。2023年12月20日,由县爱卫办对本年度创建情况较好的机关、社区(村)、学校、医院、食堂等30家健康单位进行了命名。其中新增加健康村(社区)12个,全县健康村占比为41.32%,健康企业2家,全县健康企业占比为33.33%,达到《湖北省健康县区建设评分细则》要求的标准。(4)进入社区、村、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健康生活方式等主题宣传、讲座活动,目前已完成10次。(5)开展线上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利用“秭归疾控”微信公众号、万象国际城大屏幕开展关于健康生活方式、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等内容的宣传。“秭归疾控”微信公众号已发布相关宣传35期。万象国际城大屏幕宣传,已播放7200余次。

  2.关于“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县卫健局牵头已落实工作专班。专班工作人员由卫健局医政股、公卫股、应急股、信息中心、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落实预警监测工作。(2)明确工作场地。传染病监测预警中心位于县疾控中心三楼大厅,标识标牌已全部到位。(3)信息设备已配备到位。根据省市预警监测中心建设要求,相关设备已采购并安装到位,目前已正式投入使用。

  3.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专业人员培训。中心在已有3名湖北省现场流行病学培训班学员的基础上,再次选派应急骨干参加《湖北省传染病监测预警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期、第二期专业骨干培训》,学习时间6个月,预计2024年4月正式开启半脱产学习。(2)强化应急队员培训。中心已拟定年度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计划,培训对象为中心全体应急队员。授课师资由中心应急骨干组成,根据各自专业特点,开展针对性培训,以提高全体应急队员理论知识水平,丰富现场技能储备。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次集中培训。(3)现场教学培训。2月28日、3月2日我县两个乡镇的中小学分别出现传染病疫情。疫情现场由老带新开展现场教学,同时疫情处置结束后,于3月15日对中心全体应急队员开展疫情处置复盘培训,以提高中心应急力量储备。(4)积极发挥参谋决策作用。中心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中心作用,撰写2期疫情动态、2期风险评估报告。同时针对我县艾滋病疫情形势,撰写专题分析报告已分别提交到县卫健局,积极发挥了参谋作用。(5)继续加强应急演练。2024年继续开展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能培训,中心应急队员轮流分批参加,提高全县应急处置水平。初步定于2024年6月在沙镇溪镇举办培训班。

  4.关于“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在县创慢办的组织领导下,以《秭归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秭归县健康“细胞”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4年)为依据,根据县省级慢病示范区创建、健康细胞创建要求,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慢性病示范区创建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和现场指导。截至2024年3月底,针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举办线下集中培训2次,对多部门和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和日常工作指导共4次。(2)于2024年1月30日在全县卫生系统举办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培训班,特邀请市疾控中心慢病所杨佳娟所长对医疗机构在慢病示范区创建中的职责、现场验收准备及注意事项、慢性病防控现状问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3)2024年3月5日,宜昌市慢病示范区创建专家组对我县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针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单位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会,商讨创建后期工作,针对后期省级现场验收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并进行了责任分工。(4)对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解读手册》(2020版)要求,收集、整理和汇总各类资料,2024年3月,完成自查、系统资料报送。

  5.关于“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将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工作与“323”攻坚行动深度融合,在县卫健局的组织领导下,依托县人民医院成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建立覆盖全县的心脑血管疾病防控网络。县中医医院通过胸痛、卒中防治中心认证,11家乡镇卫生院完成胸痛单元创建和卒中防治站认证。(2)加大基层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力度。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完成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筛查25万余人次。(3)组织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专家团队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基层疾病救治能力。指导3家乡镇卫生院通过特色科室建设复核验收,4家乡镇卫生院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共316名专病医师加入急救网络联络组,共享资源技术,互通诊疗信息。目前全县11个乡镇卫生院均成功实施了心梗溶栓治疗,全县95%急性心梗在县域内可完成全面救治。(4)规范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月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准确掌握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24年3月底,全县共完成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筛查20812人次,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普遍性筛查12950人次,基层卫生机构机会性筛查3029人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机会性筛查4833人次。(5)2024年1月30日召开全县基层心脑血管疾病一体化防治工作例会,通报前期工作完成情况,讨论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6)定期开展效果评估。结合“323”攻坚行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完成2023年秭归县死因监测分析报告。

  6.关于“落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并完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将相关工作内容、频次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2)认真履行县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按照《秭归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向卫健主管部门做好汇报,协助推进各部门落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康责任。县卫健局已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并在年终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该项工作做了考核评分,以进一步促进工作。2023年协助县政法委组织全县基层干部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班,负责市级专家的联系和针对培训对象的课题选定,安排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工作。二是在市级专业机构及县卫健局领导下,加强对全县社会心理服务场所建设指导和日常管理。三是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学习,组织本级人员培训,提升队伍服务能力。2024年1月31日,对全县100余名康乃馨志愿者进行失独者心理疏导技术培训。(3)多种措施开展辖区群众和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一是落实公共场所日宣教。利用万象国际大屏幕,开展抑郁症、焦虑症、老年痴呆等13种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公众宣传,已播放7200余。二是持续开展公众号宣传。在秭归疾控公众号每两月至少推出一期精神卫生或心理健康方面的宣传,截至3月底已发布8期宣传。三是制定心理健康素养调查工作方案,加强现场调查质量。2023年根据宜昌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及抽样要求,认真制定我县工作方案,调查前对参加调查的4家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调查中对各地调查工作进行严格质控。

  7.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提前筹备体检组织工作。2024年3月8日,提请县平安办下发《关于开展秭归县2024年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的通知》,确保在6月底前,以乡镇为单位体检率达到90%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26日,体检率为53.85%。(2)建立信息互通与反馈机制。定期对工作进行分析,形成简报后上报县政法委、县卫健局,并反馈给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目前已完成并反馈2023年3季度、4季度共2期。对不同意管理、持续不服药、监护力弱、失访等患者,以乡镇为单位,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主动向当地乡镇政府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应对建议。(3)培训与指导,加强随访评估工作,防止肇事肇祸发生。2023年10月、2024年3月分别对各乡镇开展乡村区域现场培训和指导。在每季度的随访评估中,准确掌握患者危险性评估及稳定分类标准。2023年,对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患者,向公安部门反馈,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处置后半个月内,进行追踪访视。

  8.关于“推动学生常见病防控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3年12月对全县13家托幼机构、学校开展采光照明监测。2024年3月,完成了监测结果分析,提出了具体整改建议,形成监测报告,通报给县教育局。2024年将拟扩大监测范围,对全县初中、高中全覆盖。(2)在卫健局的领导下,联合县教育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秭归县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防治和常见病监测等学生健康常态化筛查干预工作的通知》,就入校时间、入校监测及干预内容作了详细安排。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形成监测结果分析及干预总结报告,次年3月份前将总结报告通报给县教育局。(3)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干预措施,根据监测发现的问题给学校提出切实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可行性的指导建议和干预措施。建立常见病监测、干预、报告工作制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后组织专班到学校各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干预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查看教室照明度是否达标,学生课桌椅是否及时进行调整等情况,为学校教学环境改善提出相关建议,并将督导情况反馈给学校。2024年3月18日起,已组织专班开始对学校及托幼机构进行相关监督检查,目前工作正在进行中。(4)加大常见病防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健康月”活动,联合县肥胖防治中心、县视防中心每年到学校开展不少于4次的健康宣讲,将相关资料做好整理和记录;利用“秭归疾控”的公众号对常见病防控知识开展宣传,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开展5次宣传;开展专家进校园活动,充分利用好讲师团成员,在社区和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控知识和学校卫生标准的宣讲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从而提高教师、学生和家长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实现群防群控。县人民医院近视防治中心3月9日在平湖半岛小区,与父母和孩子进行了面对面宣教,“晴”彩行动走进了小区。县中医医院肥胖防治中心在实验小学和实验中心开展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治线上咨询答疑活动。(5)积极向上级单位讨教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干预措施更加丰富化,为改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主要健康问题增加更多举措。

  9.关于“发挥水质监测结果评估作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水质检验监测分析报告工作制度,每月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结果反馈给供水单位,对监测结果有异常的供水单位提出改善水质的专业性指导意见,并形成书面的文字记录,确保居民的饮水安全。(2)每月对水质检验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规范的分析报告,对监测的结果开展风险评估。2024年,目前已完成一季度3个月的水质监测报告,已通过OA网将报告发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住建部门、水利部门、安委会等。(3)对连续2个月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开展提醒,和相关负责人当面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10.关于“职业病监测能力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职业病监测能力提升工作制度,加大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建设的重视程度,利用机构改革进一步充实科室技术人员力量,成立卫生监测监督科,人员7人。(2)已上报3名工作人员参加宜昌市组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培训(培训时间待定),培训结束后将在科室召开学习成果汇报交流会,不断提升监测能力。(3)对科室的监测设备进行系统的梳理,每台仪器都张贴设备管理卡,确定保养人。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实操,杜绝出现监测设备闲置浪费的现象。2024年3月,利用线上信息系统对设备进行管理,每台设备确认管理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与维护。(4)2024年中心将自行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目前已经上报3名人员组建宜昌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专班,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最新企业信息,计划下半年开展我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11.1关于“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流程,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反馈制度。根据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结果反馈制度,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相关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症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2)压实相关人员责任,督促工作落实。门诊部未同时将禁忌症情况告知劳动者本人,不能保证公司代表领回结果后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予以调岗,存在工作疏漏。中心领导与门诊部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落实管理责任,督促门诊部今后在反馈体检报告时,发现禁忌症必须一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落实登记和回访。(3)加强跟踪督导,履行卫生监督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现场查看劳动者禁忌症调岗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经核实,以上禁忌症人员均已离岗,未再从事相关岗位。(4)为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责任,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2024年3月14日,中心专业人员到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健康宣教进企业活动,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防护用品及防护用品日常保管维护,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责任。

  11.2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4年3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企业的检测结果进行认真梳理统计,2023年部分项目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将纳入2024年度的监测计划。(2)每年12月底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及时反馈给各监测企业,并将检测情况分析同步通报给相关部门,同企业认真查找不合格岗位检测结果超标原因。(3)每半年组织专班到检测不合格企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改进工艺,重点岗位做好换岗,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避免危害因素的长期存在给职工身体带来伤害。

  12.关于“职业病随访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每年7月份开展职业性尘肺患者的随访工作,随访人员要详实记录随访情况并准确、完整的填写随访记录表,对因病死亡的患者要重点核实并记录死亡时间,在系统录入时要备注清楚并销号,确保9月底前完成随访任务,随访率达到100%。(2)每季度将随访人员名单和死因监测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对查找出的死亡患者信息核实并在系统中标注。目前已完成比对1次,比对出死亡人员5人,均已在系统纵向就行了标注。(3)2023年随访任务已经完成,随访率100%。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心党总支将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1月26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分析,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2)落实“一岗双责”要求。2024年1月19日-22日,总支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次,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4.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在每月主题党日上督办当月交办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没有按时落实到位的,党总支书记对其提醒谈话,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目前已完成4次情况通报,1次督办。(2)每季度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并进行通报,以制度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目前已完成1次督查及通报。

  1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进一步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按照党组织换届情况,及时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到事,筑牢防腐防线。(2)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一是将中心财务交卫健局财务监管中心统一管理,从源头上根治廉政风险隐患;二是拟将疫苗采购权限上交至主管局项目中心实施(正在交接中)。(3)纪检委员对2022年职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归纳不规范的问题予以通报。支部对2024年度风险排查情况进行审核,对风险点描述不规范人员进行点对点辅导并指导整改。

  16.1关于“作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结合单位实际,拟定《秭归县疾控中心工作考核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应用到年度绩效分配、考核评优、职称聘用方面。(2)2023年12月完成《秭归县疾控中心管理制度汇编》。(3)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堵住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补充拟定《秭归县疾控中心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制度汇编》。

  16.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1)由分管领导牵头,全面梳理公共卫生管理的各个环节,减少不必要的报表、总结、数据等信息的报送,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负担,完成了基层减负工作报告。经梳理,2023年11月份开始,减少报表5个。(2)自2023年11月开始,停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月报表模板。取消模板中收集的危险性评估级别、是否免费用药、是否规律服药以及监护人信息等栏目,由各乡镇直接上报原始名单(即每月交换给各乡镇政法办的在册患者信息)。(3)增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质效。

  17.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2024年1月16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严守财经法规,依法依规办事。(2)对因计算错误2022年多支付给职工绩效0.12万元予以清退,且已全额缴入国库。(3)对岗位变动后未及时调整防疫津贴标准的多发放部分予以清退,涉及5人,清退金额合计5670元,已全额缴入国库。(4)修改完善了中心防疫津贴发放工作制度。由人事部门牵头负责,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及时以文件形式通知财务部门,调整防疫津贴标准。每年年底再对防疫津贴发放情况进行复核。

  18.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选取确定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洗车服务公司(个体工商户),对单位公务车洗车实行定点洗车。2024年2月22日签订了定点洗车协议。(2)与单位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公司联系,对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结算未按合同约定优惠价格执行的费用予以退回,退回金额2044.80元,已全额缴入国库。

  19.关于“项目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专题推进会。中心于2023年10月30日,邀请县卫健局领导,召集项目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召开了项目结算工作推进会,了解项目超出部分的具体明细,给出解决办法。(2)重新编制结算报告。11月4日,中心专班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重新梳理、审核工程量清单,按照相关要求重新编制结算报告。(3)结算报告报审。经过多次协商确认,施工方按照要求完成了项目结算。11月13日,中心将项目结算报告及相关报审资料报送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20.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与全县各疫苗接种单位签订《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结算协议》,对2017年9月之前的二类疫苗历年累计欠款224万元,分别与相关欠款单位协议确定回款期限。(2)经催收,截至2024年3月底,已回收各疫苗接种单位欠款348.41万元。(3)截至2024年3月底,按照疫苗使用情况,已经支付疫苗公司二类疫苗欠款371.76万元。(4)进一步加强日常二类疫苗结算管理,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疫苗结算管理办法(试行)》(鄂卫通〔2023〕1号)。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21.关于“核心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每月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县卫健局办公室,目前已完成2期疫情动态、2期风险评估报告及艾滋病疫情形势专题分析报告。(2)根据季节变化适时开展流感、登革热、疟疾、肠道传染病等风险评估。结合病媒生物监测、手足口病监测、流感监测等结果,撰写分析报告,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建议。(3)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活动等方式发布预防疾病科普知识,做好风险提醒。3月2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学校宣传等方式开展结核病科普知识宣传活动。(4)恢复以传染病、水质监测、慢性病、学生近视、常见病等为主要内容的白皮书,为决策部门提供参考。(5)形成制度,每年各个科室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相应的分析报告,及时反馈并上报到主管部门及相关决策部门,充分发挥疾控中心在卫生健康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22.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与秭归县电力公司、宿舍楼业主委员会对接,完成宿舍楼户表改造工作。(2)沟通协调,协商解决方案。中心多次与宿舍楼业主委员会及部分业主代表协商,并向县卫健局提交了《关于疾控宿舍区电力改造的请示》,采取“项目补助一部分,单位筹措一部分”的资金筹措方式,一次性将疾控宿舍区电力户表改造到位,彻底解决此历史遗留问题。(3)项目实施。经与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秭归县供电公司友好协商,改造工程中户表前的电缆线路、综合配电箱等相关材料由秭归县供电公司承担,我单位负责入户部分费用,包括户表、配电箱、入户电缆、配套设施及施工等。县卫健局项目管理中心按照程序对“秭归县疾控中心宿舍户表改造工程”开展询价采购。2023年11月24日签订了合同。2023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月,项目建设完工。(4)投入使用。2024年1月12日,项目经县供电公司、疾控中心、业主委员会多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中心人事管理工作调整至专职总支副书记分管。(2)结合单位实际,拟定《秭归县疾控中心人才培养规划(2024-2029年)》,统筹谋划5年内单位人才储备库建设。(3)2023年12月25日,依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向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秭组干〔2023〕297号)文件精神,中心足额配齐行政领导班子;2024年1月,按照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配齐中心党总支领导班子。(4)2024年1月,中心与原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合并,并入专技人员17人,其中,公共卫生医师2名、其他卫生类专技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得到有效补充。(5)2024年3月,选派疾控科专业人员到省疾控开展传染病监测预警人才培养项目进修学习,进修学习结业后从事相应岗位工作。(6)制定《秭归县疾控中心绩效分配考评方案》,利用绩效杠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鼓励临床执医报考公卫执医资格、鼓励临床职称申报公卫序列职称,取得相应资质后在绩效分配中给予奖励,逐步缓解中心公卫序列人才短缺现状。

  24.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秭归县疾控中心考勤管理制度》,拟定《秭归县疾控中心工作考核制度》。(2)中心党总支定期对单位考勤、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其考核结果应用到年度绩效分配、考核评优、职称聘用方面。(3)目前已完成3次考勤、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监督检查,发现未及时完成交办工作任务情况2起,均在每月主题党日上进行了通报。

  25.关于“落实‘双培养’制度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根据《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疾控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秭编发〔2023〕39号)文件精神,中心10个科室中5个科室负责人为正式党员。其中1名是统战代表人士。(2)各科室负责人在同等条件优先考虑政治过硬的业务骨干担任。目前,科室负责人中预备党员1名,预计2024年6月份转正;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2人上交入党申请书。(3)2024年2月19日-21日,疾控支部书记对非党员的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使他们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年初组织生活会前,总支书记分别同副书记、总支委员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不足、缺点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副书记、总支委员分别同分管的党员开展谈心谈话。(2)2024年1月16日,组织生活会上总支书记、副书记带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组织生活会真正有辣味达到治病救人目的。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27.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1)“抗疫国债项目进度较慢”“检验监测设备闲置”“卫生防疫津贴发放不规范”“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对相关问题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到位。(2)进一步梳理、修改、完善单位在公车管理、津贴发放、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形成《秭归县疾控中心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制度汇编》。(3)中心纪检委员牵头,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其结果应用年度绩效分配、考核评优、职称聘用方面。(4)2024年1月16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原因、对症施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持续提升工作能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巩固整改成果,为自身发展起好步

  我们深刻认识到,目前仅完成了巡察问题阶段性整改工作,距上级要求依然存在差距并需要持续改进。今后将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为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制度保障。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责任到人、持续推进,确保完成整改销号;对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不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强化党建引领,为疾控事业谋好局

  持续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党的建设,高品质推进中心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抓好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良好的精神面貌推进疾控体系改革纵深发展。

  (三)深化履职担当,为民生服务增活力

  立足单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意识、为民服务意识,直面问题补短板,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改进工作中群众不满意、服务不到的地方,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全力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17-2881401(工作日8:30—17:30)

  通讯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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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秭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支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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