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8月15日到9月16日对我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强化思想整改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对照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5项问题,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政治上找偏差、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着力增强狠抓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1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天我办立即召开室务会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强调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2月9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责任摆进去,做到真抓实改。2月17日办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方向,切实增强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从严夯实主体责任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成立以办主任曾正兵同志为组长,办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股,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全力抓、全面抓、全程抓,先后组织召开7次室务会,带头研究部署、统筹谋划推动、亲自协调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办班子成员主动领任务、担责任、牵头抓,全力落实整改任务。各股室(中心)各司其责、主动作为,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问题导向,深研细琢整改方案

  坚持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2月9日,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反馈的25个问题逐一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逐项审核,班子成员带头研究制定分管领域整改意见。在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的悉心指导下,经室务会审议形成了《县委编办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反馈的25个问题研究制定了48项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具体到事、责任落实到人,推动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四)强化督办检查,紧盯目标跟踪问效

  坚持真抓实改,紧盯4月底前集中整改、全面整改和持续深化整改3种整改类型,建立整改进展情况督查制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对标对表,综合运用召开会议、查阅资料、统计汇总等方式,定期调度梳理评估工作进展,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和进度,倒逼整改责任落实、措施落地。办主要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两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措施落实和进度情况报告,对整改不够有力、整改成果不够过硬的进行督促提醒谈话。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查问责,将推进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办党员干部平时考核,建立纪实台账,实行动态管控,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打折扣,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切实把督促检查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

  (五)坚持标本兼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

  坚持强化巡察整改的牵引带动作用,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十二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及各类别专项整改相结合,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相结合,与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从严治办纵深发展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共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7项,努力做到条条改彻底、件件落到位,将巡察整改成效放到服务全县中心大局中去检视,为全县机构编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县委第四巡察组共反馈县委编办4个方面25项问题,截至目前,48项整改措施中,需4月底前完成的43项,已全部完成;需12月底前完成的3项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于12月底之前可完成整改;需长效落实的2项,已落实具体举措并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县委工作安排不够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广度和深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补学。2月9日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在浦东开放开发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等内容及时开展补学。二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建立完善了机关学习教育制度,明确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学习组织、学习要求、学习纪律,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月10日,组织办党员干部及时对中央机构改革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立足单位职能职责,分年度制定各类学习计划,2022年以来充分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屈子学堂”夜学、“微讲堂”、机关工作例会等多种学习方式开展常态化教育学习57次,其中学习政治理论37次,党规党纪19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10次,乡村振兴知识18次,疫情防控知识9次。三是切实提升学习质效。丰富学习形式,采取与基层党员群众共同学,深入一线实地学,交流感悟研讨学、领题授课深入学等方式,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2022年6月24日与金凤村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7月29日与长宁社区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4月6日组织党员春训,在九畹溪镇穿心店村、茅坪镇罗家村实地研学,办党员干部围绕“勇于思想破冰,全员招商引资引领发展大突围”“学习二十大、争创新业绩”“争做先行者、奋进先行区”等方面开展学习研讨7次。组织开展“编学编讲·微讲堂”活动,全办干部围绕政治理论及机构编制业务等领题授课,2023年计划开展“微讲堂”活动10次,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

  2、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1)对党政机构改革调查研究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23年2月至3月组建调研组,联合市委编办深入全县14个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开展机构编制“五问五商”调研活动,全面了解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收集问题建议18个,为机构改革收集好一线资料,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全面开展超编超职数整改消化。截至2022年底,全县党政机关超编共涉及5家单位、28名。截至目前通过自然减员、调剂编制等措施共消化超编6名。2022年底,全县党政机关共涉及16个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7名。截至目前,已配合县委组织部通过实改非、调任、改任等方式,超职数配备的27名领导干部全部消化完毕。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2022年4月20日,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流程的通知》(秭组文〔2022〕14号),强化编制审核“龙头”管理,规范人员调配编制办理程序,从制度上避免超编进人。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各单位人员调动,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上编必须有空编,一般干部调配持“核准用编批文”方可在系统上编,杜绝超编进人现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及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台账,严格按照核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2)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调研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调研摸排。2022年以来,坚持每月选取2-3个部门开展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先后深入52个单位实地调查了解“三定”规定落实、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日常业务工作办理和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等。全面掌握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有针对性提出建议方案。二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22年以来,运用调研成果提请编委会研究调整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机构编制事项36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支撑和体制机制保障。三是加强事业单位改革的督办落实。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机构编制工作存在问题,4月11日县委编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事业单位名称不规范和单位人员超编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针对11家单位24个机构事业单位名称不规范问题,要求涉及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对标对表,自查自纠,对清单中通报的问题在4月21日前与我办沟通确定事业单位更名调整方案后上报正式党组请示文件,并同步要求其他部门一并开展自查整改。已完成事业单位名称不规范整改初步方案并汇总报省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再实施。四是持续做好相关准备工作。4月11日,宜昌市委编委下发《关于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宜编〔2023〕37号)要求“机构改革期间,原则上不再办理日常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前期我办根据巡视整改要求拟定了《秭归县深化县直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因上级规定方案目前暂未印发,我办将继续做好改革前期各项调研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建议方案,待上级政策允许后,适时推动事业单位改革。

  3、重点领域改革存在短板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广泛征求意见。2023年2月至3月开展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前期调研,在充分征求各乡镇综合执法中心机构设置意见基础上,撰写了乡镇基层机构编制调研报告,为下一步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二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推进改革工作。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属于重点领域改革,2022年10月,按照省委编办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市县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专项统计工作,严把人员进口关,在上级政策未出台之前,暂停招录执法队伍人员。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市编办部署下整体推进改革工作。

  (2)推进规范清理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规范清理工作。2022年5月23日,县委办、县政府办已印发《中共秭归县委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进展。二是开展问题倒查。分管领导对机构编制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倒查滞后原因责任,针对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落细工作督办。综合股牵头修订《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加强日常工作督办考核,加强与省市编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4、落实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差距

  (1)机构改革评估结果运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构改革评估运用。自2021年10月份以来,对32个部门进行了机构改革后评估。主要针对部门对职能职责、机构编制运行情况进行了后评估,按照调研评估收集的相关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提请召开6次编委会,议定了40个机构编制事项。截至目前,超职数配备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动态调整盘活编制存量。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工作思路,出台《秭归县事业编制周转和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部门长期闲置的空编统筹建立“周转池”,全县建立事业编制周转池226名,先后从全县编制周转池为9个单位优化增核事业编制45名。着力盘活编制资源,有效提升编制使用效益,全县共动态调整行政编制100名,事业编制690名。三是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着力优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率。针对群团组织编制紧缺问题,增核群团组织编制8名,将编制资源向“四个一线”倾斜,2021年以来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核相关部门48名编制。对行政编制10名以下的10个单位行政领导职数由核定1正1副调整为1正2副,对工作任务较重,战线管理范围广、职能职责多、协调任务重的6个行政编制10至20名单位行政领导职数由1正2副调整为1正3副。为7个党政群机关调整内设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事业单位改革未进行后评估。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后评估。深入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后评估调研,自2021年以来共对46个部门开展了后评估,全面了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为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和双随机抽查,2023年1月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4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全面了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完成情况,根据抽查检查结果印发情况通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严

  (1)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6月印发了《关于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未及时办理人员下编的情况、违反其他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情况等问题。2023年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督查范围,进一步加强对编委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落实落地,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宜昌市县市区直科级事业单位限额管理试行办法》。二是按规定完成自查整改。2022年10日,市委编委印发《宜昌市县市区直科级事业单位限额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全县限额内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挂牌、合并、撤销等事项,由本级党委编办按程序审核,经同级党委编委会审批,报市委编办备案。我县机构限额均在核定范围内,超审批权限设置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按程序报批。在限额管理办法出台前,按程序报批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更名和撤销事项。限额管理办法出台后,严格按照秭归科级事业单位限额总数分类管理。

  (2)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欠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今年已将全县事业单位公示信息抽查比例由3%提高为10%,加大抽查频率,力争5年内实现抽查全覆盖,并结合日常机构编制工作,对不规范的情况进行通报。2023年1月5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全县3月31日以前全部完成259个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公示率100%。4月10日印发《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双随机”抽查通知》,全县随机抽查的25个事业单位现已完成实地核查5个,书面审查2个,剩余18个事业单位督促迅速完成书面审查。二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月报告制度。每月末各主管单位人事干部按照月报制度核对本单位机构变化并完善机构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单位人员信息特别是职务职级变化情况;每月同步更新编外人员信息。要求各单位月报不跨月,并在机构编制群内接龙完成,县委编办将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在省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上办结机构修改审核1341项、用编计划审核169项、人员审核4843项。全年共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事项4个,变更登记事项61个,注销登记事项5个,办理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初领、变更、撤销18个。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不足

  (1)专题研究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专题研究。2月24日、4月18日办主要负责人先后两次主持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研判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安排部署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的具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制度。三是强化理论学习。2022年1月14日工作例会传达学习《秭归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等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讲话精神,将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

  (2)防范化解风险有盲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梳理排查。2月23日对单位运营的新媒体账号和网络工作群摸清底数,共排查网络工作群3个。3月21日结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开展全办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出的3个意识形态风险点建立风险排查防范台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股室及责任人。二是加强清理规范。完成对长期未使用的政务微博号的注销清理工作。3月15日完善我办网络阵地管理制度,进一步以制度规范日常阵地管理。修订完善了《县委编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从政治、廉政、工作、道德等行为规范党员干部言行。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信息宣传分管领导审签制度,2022年以来在本级和上级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宣传稿件均严格执行审签发布。及时对各单位征求意见稿中单位简称错误等不规范表述进行规范修改。按照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的工作提示》《关于加强屈原文化推广内容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学习及自查整改,确保表述准确无误,不出现网络舆情问题。

  7、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于3月17日对扫描打印内部文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保密提醒谈话,督促立行立改,清查网络设备残留敏感信息,及时整改。2月17日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对具体从事办保密工作的干部进行谈话,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具体要求,4月26日在全办范围开展保密专题教育和谈话提醒,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升保密意识,提高遵守保密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整改。及时分类排查我办存储设备,对其进行网络设备标识张贴。3月21日全面排查本办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等方面保密风险隐患,排查风险点7条,建立保密工作风险点台账,对症下药提出防范措施,4月3日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分股室建立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台账。开展办内网络设备敏感信息检查,清查出疑似敏感信息14条,已全部清理到位。三是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将保密责任明确到股到人。全面梳理涉密人员管理、涉密文件管理、定密管理、网络保密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制度,建立6项相关工作制度。四是抓实保密教育监督。开展窃密泄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结合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开展《日常工作保密注意事项》培训讲解,2022年以来集中学习观看了5部保密警示教育片。日常工作中注意做好提醒监督,对文件流转、设备使用等工作中涉及保密纪律规定要求的常见情形进行教育提醒,确保办内党员干部提升保密意识,精准掌握保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深入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领导班子于2月9日、4月18日专题研究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县纪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为引领,结合实际制定《县委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于4月18日召开室务会讨论通过,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以来围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廉政谈话3次,讲党课4次,其中廉政党课1次,压紧压实了书记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拟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人员的廉政工作责任,做好日常教育提醒。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2022年以来围绕节假日、干部婚丧嫁娶等关键时间节点,发布廉洁过节提示8次,领导班子开展廉政谈话14人次。紧盯分管工作薄弱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经常化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督促提醒,2022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5次。三是完善廉政风险内控机制。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我办廉政风险内控制度,3月6日完成2023年度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细化权责清单,围绕人事财务、公务接待、印章管理、机构设立、编制调整、人员异动入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10条,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10条,进一步筑牢廉政防控根基。

  2、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实

  (1)作风建设检查缺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结合“清廉机关”建设和“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要求,2月24日开展了一季度作风检查,并印发作风检查通报,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处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能力提升。二是从严考核管理。执行工作周记月结季评制度,每周记录个人工作,每月按要求公示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每季度开展个人工作实绩评价。以履行核心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为重点,采取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履职情况、工作作风情况等方面实行积分考核,分管领导加强日常工作审核把关。三是统筹推进作风建设。明确提出“政治建办、能力立办、作风强办、从严治办”的机关建设目标要求,将作风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全办2023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要点,2022年制定了我办基础工作建设年行动方案,2023年3月22日根据重点工作完善任务清单,围绕夯实党建基础、抓牢基本业务、建强基本组织、锻造基本队伍、培育基本素质、完善基本制度、配齐基本装备、打造基本作风等八个方面,找准作风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的结合点,推动作风建设融入日常,统筹推进作风建设。

  (2)工作不够严谨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问责谈话。2月24日、3月6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深挖细查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问题的整改措施,强调工作的细致性和严谨性。二是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对标“学习政策、钻研业务、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工作目标,围绕理论学习、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服务、机关建设管理等方面定期开展学习。4月6日-7日组织开展“党员春训”学习教育活动,每月通过开展“编学编讲·微讲堂”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理论与业务学习,着力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日常监督问责。围绕“三抓四精五化”要求,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报告上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明确下月工作计划任务具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定期开展完成情况督查,推动工作落细落实。严格执行分层把关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对岗位工作任务负责,严格执行工作资料审签制度,避免工作出现失误和疏漏。组织全办干部认真执行干部日常表现纪实制度,建立日常表现纪实台账,通过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加大工作监督考核力度,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干部考核结果挂钩。

  3、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针对复印机无偿无限期租给双院村使用问题,于2023年3月已将该复印机及时收回办内管理使用。二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对全办固定资产进行盘查清点,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分类管理完善,做到账实相符,账物对应。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经过严格报批,2月17日班子会研究,对已达报废标准的资产及时进行化解报废下账,严格履行报批程序,规范管理下账。严格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年初资产申请计划进行规范采购。

  (2)大额开支未执行事前审批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大额开支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县委编办财务管理制度》,日常管理中规范财务把关报销程序,落实大额开支事前审批制度,2022年以来共召开办主任会议研究大额开支8次16项。二是开展财务自查整改。对2022年以来机关财务账目、工会账目、会计账目全面自查,共自查出11项涉及接待函复印等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做到深挖顽疾、以查促改。三是细化完善财务制度。2023年3月15日完善修订本办财务管理制度,修改完善制度条目6条。及时更新财务简明表,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标准进行明确,严格执行各项报销标准,加强财务内部管控。四是加强财经纪律教育提醒。针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问题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4次,就机关财务制度执行、股室责任分工等日常管理进行强调明确,确保财经纪律执行规范。2023年4月开展办内财务报销要点培训,邀请财政监督局、工会等专业人员讲解财务报账业务培训、工会财务制度,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增强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务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1、“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规定学习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提升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二是完善议事制度。结合我办实际,2023年3月制定了《室务会会议制度》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主任办公会、室务会议程序,明确参会范围、决定事项和议事规则。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建立“三重一大”议定事项台账,2022年至今共议定23个重大事项,重大开支召开班子会讨论议定,严格规范议事程序,如实填写会议记录。四是加强信息公开。3月23日对本办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2月17日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民主生活会,每月按时报送“三重一大”月报告表,主动接受监督,切实保障“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性和民主性。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1)谈心谈话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围绕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做到岗位变动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2022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对全办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3次,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3次。二是落实落细日常谈心谈话。落实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必谈,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必谈,2022年以来累计谈话35人次,利用春节慰问、民主评议党员、重阳节走访等时机与退休党员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三是提升谈话实效。发放谈心谈话工作手册,由谈话主体及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办综合股建立并定期统计更新谈心谈话台账。加强日常沟通交流,畅通表达渠道,办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主动谈、常态谈、有效谈,及时帮助疏导解决党员干部遇到的思想困惑和生活困难,有效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意见建议征求力度。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部门吹哨,编办报到”行动、“五问五商”调研服务活动、“筑堡强基、共同缔造”活动等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18条。班子成员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会前班子成员全覆盖谈心谈话累计15人次,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找准找实存在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学习研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征求到的“加强对县直单位和乡镇机构编制的调研力度”“联系群众不够紧密”等相关意见纳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办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2023年民主生活会班子集体共查找6方面10个问题,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由办主要负责人把关审核,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的存在问题均有班子成员认领,会议材料报指导组审核同意。三是提升整改实效。2月17日我办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针对自查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指导组全体成员出席我办民主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开展效果和制定的整改措施给予肯定认可。会后班子成员拟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3月10日,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相关情况向全办党员干部进行通报,通过定期督查,主动接受监督,截至目前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2个问题于2023年12月底前可完成整改,4个问题长期坚持整改。

  (3)党员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加强退休党员管理。严格机关支部组织生活,2022年以来通知退休党员参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支委委员补选、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10次,特殊情况下不能到场的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开展送学服务,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重要部署决策等精神及时传达到位。

  3、选人用人欠规范。

  (1)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事制度教育学习。2月24日结合主题党日组织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全体党员干部对回避制度的具体要求进行了学习掌握。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试用期满转正考核、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干部推荐等工作中,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干部个人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月报送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监督信息。

  (2)事业单位登记中心班子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配强二级单位班子。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请县委编委撤销秭归县事业单位登记中心,设立秭归县机构编制数据中心,2月28日县委编委批复同意。提请县委、县委组织部配备县机构编制数据中心班子。二是多途径充实工作力量。2022年以来调整任用领导班子3人次,招录、调动干部4人次,全办调入4人、调出3人,截至目前在职在编10人,平均年龄35岁,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活力得到激发。三是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结合办内工作实际和干部培养需要,任命股室负责人,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晋升工作,给办内年轻干部压担子压任务,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着力锻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

  (3)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落细落实年轻干部培养工作。3月20日细化制定年轻干部能力培养提升帮带措施和学习清单,通过开展“编学编讲·微讲堂”等活动,锻炼年轻干部学写能力。班子成员紧盯年轻干部入职、晋升、调岗、婚嫁等关键节点,与年轻干部开展深入交心谈心5人次。关爱年轻干部工作与生活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教育引导,结合周记月结季评工作制度分季度建立考核台账,落实日常监督考核,加强年轻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综合运用领题调研、跟班锻炼、基层一线驻村等方式提升干部素养,办年轻干部每年度领题完成一篇调研文章,截至目前到经济一线跟班锻炼1人次,到国企挂职1人次,到市委编办跟班1人次,到联系村驻村3人次,2023年拟推荐办内2名年轻干部到县委办、县政府办等综合部门跟班锻炼,已纳入年度计划。三是加强学习交流互动。2023年3月15日制定《县委编办2023年度“编学编讲·微讲堂”活动方案》,办年轻干部针对综合业务、机构编制业务、跟班学习心得体会分享等确定讲课主题,精心准备课程,促使年轻干部增长见识、提升能力,在宣讲中学深学透业务政策,在沟通交流中提升表达能力。按照县级组织开展主题培训班相关要求,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参训干部讲课交流。

  (四)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县委编办整改不彻底,整改力度不够,本轮巡察依然存在该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消化整改。截至目前,全县党政机关共涉及16个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7名已消化完毕,全县党政机关超编共涉及5个单位28名,已消化超编6名,剩余超编拟采取自然减员、建立周转池等方式逐步消化完毕。二是加强工作监督把关。2023年3月底前已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分别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台账和超配领导职数台账。完善领导职数备案核查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职数备案核查制度,加强对干部任免调整前各单位领导职数应配、已配、超配和空缺等情况的核查。完善超职数配备干部监管机制,加强组织、人事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强化监督制约,形成多方把关、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杜绝新的干部超配现象发生。三是严格日常教育管理。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纳入县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各单位法治学习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党组织均按要求完成了学习,拟定于今年6月开展全县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暨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4.0系统业务培训,提升全县人事干部机构编制业务水平。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条例》和《湖北省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2022年12月16日向宜昌市委编办报告了机构编制工作执行情况。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各单位人员调动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杜绝超编进人现象。

  三、下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效的工作方向

  经过为期三个月整改,县委编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县委编办将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加强督导指导,强化问责追责,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巩固优化,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三峡库区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持续抓好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机构编制工作相关政策理论法规及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每月工作例会、主题党日和“编学编讲”微讲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标省市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研究制定2023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和工作落实措施办法,切实把上级精神落实到工作谋划部署、工作推进督办、工作落实成效的各环节各方面。

  (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办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的过程。

  (三)聚焦自身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拓宽研究深度,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和重点领域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积极主动谋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着眼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对相关单位职责进行调整,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推动机构职能优化,确保机构职能配置科学合理,职责分工明确,管理权限集中统一。围绕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深化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等方面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四)始终坚持以改促建,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落实抓严、抓紧、抓实的工作要求,树牢精心、精准、精通、精致的工作理念,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创新开展“编学编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聚焦全县中心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17-2885829;电子邮箱:130198471@qq.com。

  中共秭归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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