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6日至9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3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落实《关于中共秭归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我委于2023年2月9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以借力纠偏、正本清源为出发点,在认真审视巡察组反馈问题,准确把握指导性、针对性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剖析内因、查摆不足,以无当有、照单全收。2月10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统筹部署整改工作,2月16日印发《县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秭政法〔2023〕4号),明确了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为整改工作得稳步推进和全面落实提供了保障。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问题1: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及时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及时与县委组织部衔接,将学习《条例》和《实施细则》纳入了党建工作提示。

  问题2:综治督导质效逐年递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整合基层资源力量,建立了“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运行体系。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宣传推广,制作宣传小视频在全县各人流密集场所循环滚动播放,并向全县“两代表一委员”致信,加大了平安建设社会面宣传,提高了群众对“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知晓度、参与度。

  问题3:反邪教工作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秭归县2023年度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六进”活动,通过组织参加“对邪教说不”网上签名活动、开设反邪教专题知识讲座、办反邪教专题手抄报、观看主题宣传片、发放反邪教宣传品等活动,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识邪、辨邪、抵邪能力。

  问题4: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2月15日召开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2023年3月3日召开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机制文件。

  问题5:履行执法监督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案件评查频次和力度,按要求全年开展案件评查不低于2次,将评查结果纳入政法单位政治生态风险研判内容,作为政法干警绩效考核、晋职晋级的参考。

  问题6:农村网格管理工作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2月制定2023年秭归县网格员业务培训县级重点培训计划清单,在4月底完成了对全县农村网格员的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实时线上交流指导,提供线上专题业务培训4次。三是开展分层分类指导,每月组织对各乡镇开展网格数据抽查,将网格工作纳入政法委班子成员每月基层调研和督办事项,督导乡镇及时把通报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四是把网格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对每月网格工作情况通报情况进行结果运用。

  问题7:社区E通”手机终端存在信息泄密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指导乡镇网格中心加强“社区E通”手机终端管理,于1月30日制定了《秭归县网格“E通”使用承诺书(2023-2024年度)》,将居民个人信息和相关工作信息保密和离岗移交“社区E通”手机等事项纳入承诺内容。于3月6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完成换发网格“E通”的乡镇组织好旧设备的回收工作。

  问题8:司法救助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市党委政法委员会评查案件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申报司法救助案件,切实加大救助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问题9:法学会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3年5月4日,正式成立秭归县法学会党组。二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于6月2日召开县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三是按要求建立了秭归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和秭归县法学法律人才库,并组织专家会员参加2023年屈原法治文化交流活动和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服务法治实践。

  问题10: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中共秭归县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后期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全会。

  问题11: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委在2023年2月8日、3月9日、4月23日、5月10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均邀请了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

  问题12:推动从严治警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县委政法委会同派出第六纪检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了政治督察。5月18日,联合县直机关工委举办秭归政法大讲堂暨县直机关道德讲堂活动,通过政法干警宣誓、英模选树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干警的教育。拟于7月举办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常态化。

  问题1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目前共收到政法各单位报告或报备6份。

  问题14: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政法工作督查等制度机制建设滞后且执行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县委政法委会同派出第六纪检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了政治督察。

  问题15:未严格落实派员参加同级政法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2月20日,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谭云列席县公安局民主生活会、副书记喻璘列席县检察院民主生活会、副书记邓绍锋列席县司法局民主生活会、政治部主任谭俊林列席县法院民主生活会。

  问题16: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巡察以来,对上级印发的文件、交办的工作和各级会议精神,均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对相关的工作及时进行部署,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在发文前,充分征集相关地区、部门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

  问题17: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县委巡察后,机关“三重一大”会议,坚持由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另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明确代表条件、选举办法和选举实施的有关规定。在今后的代表推荐中,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召开党员大会酝酿、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党代表和差额人选,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问题18:干部选拔任用欠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规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县委有关文件,按程序选拔、调配干部。

  问题19:干部队伍培养激励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4月,修订完善了《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导师帮带制度》,并利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屈子学堂”等途径,加强青年干部教育培训。3月29日,印发了《县委政法委机关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定岗定责,明确目标,严格考核。

  问题20:受组织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对近3年来受到组织处理处分的干部教育管理进行了回头看。

  问题21: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定期督促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县委政法委机关管理制度》和《县委政法委机关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问题22: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规范会议记录;对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

  问题23: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政法委于2023年4月4日至4月11日会同派出第六纪检组,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了政治督察,对政法各单位履行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往来款在当月进行了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力度不减。以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工作基础为重点,主动谋划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举措。适时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的问题跟踪问效,严格质量把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政治属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重中之重,指导督促并不断加强政法战线的干部教育和管理,着力打造听党指挥、能打胜仗的政法铁军。

  三是增强规矩意识。认真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7-2886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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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秭归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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