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截至5月8日,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视同完成整改2个。在面上问题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1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政治自觉。县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来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扛责上肩、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根源,坚持以严的措施、严的要求、严的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党组会、月度例会等,多次强调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要求全体干部摒弃“过关”心态,引导全员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对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确保全体审计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整改责任体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制定《中共远安县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反馈问题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聚焦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持续用力。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统筹推进全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关于“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在今年3月13日召开的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有关会议精神,持续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谋划审计工作。二是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将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为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切入点,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今年来,已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上报各类审计领域重大事项情况报告2次。

  2.关于“坚持‘三个转变’提高投资审计质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优化审计模式,提升监督质效。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远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远政发〔2023〕8号)精神,严格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合规性、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建设管理履职情况、工程质量检测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项目投资效益等进行审计。二是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及乡镇近三年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3.关于“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各类审计融合发展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一是加大内审工作的指导力度。成立内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了县审计局内审工作制度和县审计局内部审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并与资金量较大、二级机构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加强联系沟通,督促指导其完善和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二是落实《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报送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持续加大《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力度。在今年5月12日举办的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培训会上,为全县58家县直部门和7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了重点宣传。同时,在今年的审计项目中,坚持将《条例》作为普法宣传重点,持续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发挥审计监督利剑作用不充分。

  4.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推进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突出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结合“点状治理”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台账,拟定A类单位23家,B类单位56家,A类对象实行“五年轮审”全覆盖。2025年将5个A类单位、4个B类单位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目前已完成1个A类、4个B类单位审计工作,正在开展2个A类单位审计工作。二是加强统筹调度。通过统筹审计项目、统筹审计组织方式,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截至目前,通过“大兵团”作战模式完成8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在实施审计项目计划中,统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对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实施贯穿到底式审计,做深做实两大行业性审计,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5.关于“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公共工程投资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借助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工作,明确了社会审计机构选派专业人员要求及廉政、回避和保密承诺等内容。二是持续提升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审计的项目质量。科学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坚持对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的项目进行逐个评价,并优化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的项目质量。

  6.关于“审计发现问题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做实做细审计调查。根据被审计对象实际情况,细化审计实施方案,项目开展过程中,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审计重点。今年1月开展6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前,集中采集了国库集中支付数据、预决算数据,并进行全面分析,在对每个单位开展审计调查基础上,均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精准度有效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复核机制。科学规范实施审计,多角度查找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审计三级复核制度,加强对审计取证、底稿及相关文书的审核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三是提升审计能力。采取以审代训、以考赋能等方式,推动审计人员研究政策、钻研业务,提升审计人员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截至目前已选派8名审计干部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推荐乡镇挂职锻炼1人,审计干部业务能力大幅提升。

  (三)推动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有差距。

  7.关于“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审计成果质效。坚持在点上破题、面上寻策,制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明确项目主审、审计组长、业务部门、法规审理部门、分管领导在审计报告复核中的职责,持续提升审计报告质量。二是严格执行审计流程。聚焦推动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深化投资项目绩效,绿色生态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持续推进反腐治乱等五个方面实施审计监督,科学制定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共计29个审计项目。今年已完成的17个审计项目中,均按照“科学规范”要求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等审计流程,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59条。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今年1月,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开展2024年度审计质量交叉检查和审计项目后评估,督促审计人员完善了审计项目档案,审计项目规范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了审计风险。

  8.关于“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关口前移、审改同步。扎实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对上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再次进行“回头看”,并于2025年4月15日提请县政府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压紧压实自查整改责任。二是审后跟踪、动态销号。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县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远安县审计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压实各方审计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全周期”管理。三是凝聚合力、加强整改。加强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强化日常沟通、工作协同和成果共享。四是召开审计整改培训会。2025年5月12日,邀请市审计局专家,为全县58家县直部门和7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计140余人开展审计整改和经济责任审计专题培训,着力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9.关于“研究部署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局党组于3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支部书记口袋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根据组织部工作要求,对照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并下发《中共远安县审计局党组 远安县审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及时调整班子分工,安排党组成员分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纪律检查,今年以来机关支部纪检委员每月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21次,运用第一种形态2次。

  (五)干部队伍教育培养管理有差距

  11.关于“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以“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制定并下发《关于深入实施2025年度青年干部成长工程的方案》,持续实施青年干部成长工程,进一步提升青年干部能查能说能写本领。二是强化选人用人。积极选用青年干部担任审计项目组长和主审,推荐8人参与上级审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提升审计能力,安排1名干部到乡镇挂职加强交流学习。三是推行“以考促学”。鼓励机关干部积极报考审计、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书,不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10人,新增中级审计师1人、中级会计师1人。

  12.关于“干部思想动态掌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谈心谈话力度。今年来已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人员均开展了谈心谈话,重点加强关键岗位、青年干部的思想疏导,着重掌握了青年干部“八小时之外”的学习生活情况。二是开展集中廉政谈话。5月7日,局主要负责人对4名岗位调整的年轻干部开展集中廉政谈话,不断筑牢审计人员思想道德防线,促进依法规范行使审计权力。三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聚焦各类典型问题,结合岗位风险点开展“观后说纪”研讨,切实将“活教材”转化为“清醒剂”,截至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7次。

  (六)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13.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中共远安县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远安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党组议事人员范围,在讨论和决定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5年以来,按照要求每月定期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7次。

  (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1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迅速组织专班对审计业务功能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造价结算质量进行了复核,并出具复核确认表,按照复核结果进行价款结算。

  15.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迅速组织财务人员清理本单位资产实物、资产系统及财政系统,及时调整账目,在2024年度固定资产年报中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程序规范,后续未再出现资产管理不到位情况。二是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对财务人员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存,及时与财政系统数据、资产系统数据核对,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16.关于“财务报销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对财务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财务报销费用严格实行办公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财务人员终审制度,同时严格财务报销支付程序,对于下乡人员报销时有多个支付对象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根据各自金额“一对一”进行支付,杜绝支付对象与下乡人员不符的情况。二是由分管机关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对签订的各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进行“回头看”,并邀请法律顾问对服务合同进行复核完善,确保服务合同要素齐全。

  (八)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17.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按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相关工作,科学安排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并严格按程序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今年来已按照要求召开支委会7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7次。二是抓好退休干部党性教育工作。积极组织退休老党员参加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党务工作者对年老体弱党员“送学上门”2次,确保党员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着力提高整改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新时代审计工作的结合点,进一步找原因、查不足、补短板、强弱项。通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查找同类及相似问题,与巡察查出问题一并研究、同步推进、共同解决。努力实现整改措施规范化、长效化,切实推动正风肃纪、改进作风、工作发展,做到“巡察一点,规范一片”。同时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抓好落实,防止问题反弹,以巡察整改推进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提升审计工作质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将研究性思维贯穿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让巡察整改成果能高效运用、审计作用能有效发挥,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塑造审计干部职业精神,着力培养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本领,强化专业学习和审计实践锻炼,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更好锻造“国家审计”金字招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审计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审计局联系电话:0717-381202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远安县鸣凤镇园林街16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118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远安县审计局党组
                                                                                                             2025年8月28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