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邓越 发布时间 : 2025-08-2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截至8月21日,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视同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1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整改根基。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社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直属企业以及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截至目前已召开4次整改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制定了《中共远安县供销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股室)、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构建起“党组统筹、领导主抓、股室落实”的责任体系。责任领导以身作则,主动认领任务,带头研究整改措施,定期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改成效。建立了整改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各责任单位(股室)的沟通联络,及时传达整改工作要求,收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股室)对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4次,专题研讨交流2次,深化了干部职工对供销工作的认识,为今后供销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优化《鼓励引导村级供销社推进土地全托管实施方案》《村级供销社推进土地全托管相关问题解读》,采取“县供销运营中心+村级供销社”合作模式,开展“六统一”全托管服务。二是组织专班在河口、洋坪、旧县、花林、鸣凤镇5个乡镇开展推进土地全托管模式培训会,对各村书记、供销专员进行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深入各乡镇、有条件的村广泛宣传,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三是在双坪、落星、刘青、九里岗、洋坪、董家村等6个村试点开展水稻全托管服务1800余亩。四是及时纾解村级供销社生产经营资金难题,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协助6家村级供销社办理银行贷款。
3.关于“组建供销集团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要求组建“远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4.关于“落实基本保障职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等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重要指示4次,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聚焦农资保障服务,依托嘉百惠供应链公司,采取“厂家+村级供销社+农户”的集采直供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资价格,今春为农户供应农资750吨,保障了农资供应充足、质优价稳。三是与社属企业嘉百惠供应链公司签订农资储备协议,储备尿素145吨、复合肥700吨。
5.关于“‘一体化’平台推进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照要求将县级供应链平台链入省城乡供应链一体化平台。
6.关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嘉百惠供应链公司已被纳入2025年全省供销系统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提升了公司影响力。二是嘉百惠供应链公司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业务,带动村级供销社发展,全县102个村级供销社有88个村有收益,占比达86.3%,提升了公司带动力,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三是以远安惠佰嘉农服公司为主体,探索开展“村级供销社负责土地归集和种植管理,运营中心负责农资和全程社会化服务”的水稻全托管服务1800余亩,提升了公司服务力。四是远安惠佰嘉农服公司已被遴选为远安县2025年粮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目前开展水稻育秧1800亩、机耕6746亩。
7.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向省供销社争取专项资金50万元,县财政安排本级衔接资金94万元,支持购买农业机械设备,提升社有公司的农机装备水平。二是争取2025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20万元,遴选服务主体4家,提升社有企业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三是启动远安供销交通物流供应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前项目已立项备案。四是新组建远安凌途地、远安亲耕作2家农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优化社有农服公司组织架构。五是做强农服队伍,整合机手100余名,机械设备117台套,新安装北斗80台,提升服务能力。六是联合马渡河村和真金村供销社,开展茶叶农业社会化服务680亩次、柑橘农业社会化服务1670亩次,农服领域有所拓展。
8.关于“推进产业链建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抖音直播、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各村农产品,帮助洋坪镇、花林寺镇、茅坪场镇各村销售土鸡蛋、干菜、花生、土豆等农产品合计3万余元。二是对接武汉社区、远安县航天社区、安泰社区等销售渠道,为村民销售蔬菜、水果、香菇等共计5万余元。三是积极对接大型收购厂商,收购小农户油菜籽39.8万斤。四是再生资源县域分拣中心、城镇回收站及村级回收点已装修完毕,2个回收站已正常开展业务。
9.关于“指导基层供销社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村级供销社财务管理办法、盈余分配制度、经营管理等制度,供各村级供销社参照执行、规范管理。二是由嘉百惠供应链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30家业务量较多的村级供销社财务进行代管,逐步规范村级供销社财务管理。三是新建洋坪村供销综合服务社,定林村、双利村等村综合服务社已达到“五有”标准且运营较好。四是积极拓展乡镇供销社业务,洋坪供销社、旧县供销社已开展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2.23万亩,并遴选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10.关于“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行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将社有企业分管负责人、社有企业负责人调整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3月25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县供销社关于印发远安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远合发〔2021〕5号),助推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规范运行。三是因人员调整频繁,工作衔接不够,导致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丢失,现已指定专人负责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并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召开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流程进行了规范。自2024年12月以来,已严格按程序召开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资产租赁、集团组建等重大事项,并由专人真实、规范做好相关记录。
11.关于“对社有企业的监管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内审监督。制定2025年内审计划,组织专班每半年开展一次财务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包括财务收支、资产及经济效益等情况的年度审计。目前,组织内审人员对供销集团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财务开展检查,发现问题3条并督促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家社有企业承担的220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进行专项审计。二是加强监事会监督。重点加大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资产运营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上半年,监事会开展监督2次,并提出相关风险提示和建议。三是供销集团每月向县社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收支明细表、房屋租赁月报表等,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生产经营及资产租赁情况,年初向县社上报了2024年财务及资产增值保值情况报告和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严格执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12.关于“资产管理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土产公司仓库改造后由万福超市承租,已于1月22日开始营业。二是贸易公司二楼闲置资产维修后已对外招租,目前已有两间房屋出租。三是已对欠租当事人进行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催缴,委托法律顾问走司法程序对其提起诉讼。四是清理了已处置、报废、灭失、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在2025年4月提请县社党组会及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下账处理。
13.关于“安全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机制,2025年1月、3月、4月到花林、洋坪、河口、旧县供销社开展资产安全检查,对房前、房顶、室内逐一排查,与租户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面对面宣传安全知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制定工作检查台账,并于4月完成花林、河口两处安全隐患整治。二是开展安全知识学习。1月认真学习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4月学习关于做好4月11日至12日强降雨大风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5月学习省安委办关于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提示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县社分管企业领导与远安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谈话,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常态化开展资产安全检查,做到有记录、有照片;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资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4.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定期开展检查,建立工作台账。二是截至8月,已有4名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社有企业开展廉政谈话3次,党组负责人于4月中旬对2名新任党组成员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及时对干部职工进行预警提醒,强化了思想防线,增强了行动自觉,筑牢了廉洁防线。
15.关于“纪法教育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个性化纪法教育方案。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逐一宣读违纪违法案例并开展研讨交流8次,4月组织干部职工到法院旁听庭审案件。三是结合每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月学纪法”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16.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县供销社党组着力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主动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联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对各类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事前报备制度。
17.关于“清廉机关建设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截至8月,县供销社党组4名班子成员已开展4次廉政谈话,完成4次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18.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执行采购程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单位自2022年以来都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三是与部门预算相结合,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准确率。
19.关于“资产管理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二是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账相符。三是修订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台账,确保资产管理规范。
20.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审核程序,从报销申请、凭证审核、审批签字到资金支付,做到报销凭证、财务审批手续规范。二是积极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会计制度法律法规、预决算、绩效、内控等相关培训,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远安县财务制度汇编》等,提高专业知识及业务水平。三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心。
21.关于“支出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规范收入和支出等财务管理,杜绝违规行为。二是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支出控制。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制定项目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
22.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一是3月3日已专题研讨党建工作1次,下半年再开展1次专题研讨,党组书记上半年讲授党课2次,班子成员分别在各自分管领域讲授党课。二是已制定党建年度重点任务清单,4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洋坪国泰米业参加基层实践,了解供销业务。三是4月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远安县社会心理服务骨干人员能力提升、防灾减灾业务等培训。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开展会前自查自纠、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一把手于4月中旬对“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研讨内容与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研讨内容高度雷同”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党内政治生活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24.关于“集体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班子成员于4月重新学习《县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认真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原则,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对照财经纪律、财务管理制度,对重大项目支出、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要求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提前将相关资料送至参会人员,确保充分酝酿,规范决策流程。三是强化决策监督,党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监督,建立决策事项台账跟踪机制,防止决策随意性。
25.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程序,确保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集体讨论和决策,规范流程,使“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更加科学、民主、规范。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学习民主决策制度、法律法规等,提高其纪法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分管财务领导定期对账目进行检查,通过提醒函、谈话等方式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保证制度落实。
26.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如何把握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如何把握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提高任职回避制度知晓率,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结合体制内“近亲繁殖”问题清理工作要求,对全体干部职工亲属关系进行核查,全面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2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学习《供销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远安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加强社有企业财务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县供销社党组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精准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是深化整改落实,推动成果转化。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回头看”,查看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整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实际工作成效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供销社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县供销社联系电话:0717-381214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远安县鸣凤大道18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12765(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远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8月21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