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截至5月13日,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视同完成整改2个。巡察立行立改问题1个。在面上问题整改中,共追责问责5人,清退或挽回经济损失2973元,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1项,建立完善制度5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研究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聚焦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中共远安县信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县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责任股室、中心按照明确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有序推动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是强化督导剖析,逐条落实到位。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月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会议3次、干部职工工作例会3次,专题研究安排和推进落实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先后4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引领推进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标对表,对认领的问题与分管股室、中心共同履职尽责,细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整改,直至问题整改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问题。

  1.学习贯彻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县信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在3月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名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借助4月工作例会、党员春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有关文件政策,研究制定《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乡镇信访干部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培训和信访法治化案件评查,确保信访法治化各项要求稳步推进。三是加强工作对接,主动与县委社会工作部沟通,将建立意见建议征集办理机制纳入《2025年全县社会工作要点》,我局每月收集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网访等信访渠道的意见建议,经汇总分析后将有关意见建议报送县委社会工作部,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晴雨表”的作用。

  2.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学习,目前已先后组织学习2次,开展《条例》进党校1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入领会“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化解矛盾贯彻工作始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不合理不合法诉求,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教育。二是强化工作指导督办,通过发函提醒、电话催办等方式加强日常指导督办,对重大、复杂的重点信访问题加强实地指导督办,今年已先后到各乡镇、县直部门指导督办19次,对久拖不决的信访突出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等开展联合督办,以强力督办促工作落实。

  (二)履行信访工作重要职能职责有不足问题。

  3.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纽带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远安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远安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信访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每季度提请召开1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信访形势,研究部署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期的信访安全保障等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确保联席会议有效运行。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完善信访工作督查机制、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报请分管县领导批准后,先后印发《远安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202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2025年远安县级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年度重点信访工作任务,强化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包保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效推进,不发生信访上行和外溢。

  4.履行“三项建议”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分析研判,每周对群众来访、来信、网访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对情况复杂、涉及群体较多的事项及时组织相关乡镇、部门碰头会商,明确化解方案和办结时限,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及时形成信访专报,提请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处理。二是严格督查督办,对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办理情况,充分发挥“三函”作用,对应办不办、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开展风险警示、督查督办,确保相关单位能够压实责任,将矛盾隐患及时有效化解。三是建立信访日报机制,每天将当日信访情况向各级领导报告,每季度将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情况作为平安稳定工作重要内容向县委常委会进行报告,进一步完善、用好“三项建议”制度。

  (三)信访基础工作有短板问题。

  5.落实来访必登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法治化要求做到来访必登,对群众到县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的来访事项严格做好登记,并及时录入系统进行转办交办;对登记的信访事项及时转交办,指导有关责任单位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对信访事项及时进行受理、答复,对其他事项进行依法分类处理。二是强化业务督导,利用信访干部月度例会机制经常性强调应录尽录工作,每月开展系统录入情况检查督办,指导乡镇做好来访必登,及时录入系统,通过系统抽查督办形成闭环,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始,矛盾化解在源头。

  6.落实来访受理告知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信访干部每月例会机制,2月28日组织信访业务骨干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细化各类信访告知文书格式模板,掌握群众来访事项受理告知操作流程,及时规范向来访群众出具告知单,今年对来访群众信访事项全部规范告知。二是加大对信访业务办理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评查,查看乡镇、部门是否及时规范向来访群众出具告知单,定期进行信访办理情况通报,督促办理单位依法履职、引导群众有序信访,不断提升信访业务办理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

  7.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办理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和沟通,准确掌握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在转交办前与涉及部门进行沟通联系,明确责任单位,做到精准分流、精准转办,避免出现转办偏差导致信访事项办理滞后。二是组织本单位、乡镇、重点部门信访业务骨干开展培训,认真学习《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指引》,搞懂弄通各类信访事项的办理分类,点对点指导乡镇、部门严格按照信访法治化“路线图”规范受理办理,确保依法分类要求精准落实。

  8.协调督办信访积案化解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以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为契机,加大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力度,深入推进年度信访积案攻坚化解,集中整治重复信访和进京赴省到市越级访。二是落实上级交办重复信访件“回头看”机制,通过智慧信访系统、电话、实地等方式进行“一事一督”“一案一督”,进一步压实属地属事单位主体责任,确保交办案件及时化解、案结事了不回流。

  (四)督促检查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9.督促初信初访规范化办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抓手,严格落实“谁接手、谁负责、谁盯办”首接首办责任制,对初信初访及时进行转办交办,严格落实信访事项“一案双签”,督促责任单位及时高效化解。二是加强指导督办,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跟紧盯牢,做到一般问题当日办,疑难问题盯住办,复杂问题攻坚办,避免信访问题初转重、重转积、“新人变老户”。

  10.信访受理规范化评查不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信访受理规范化评查培训,主动和市信访局业务科室对接,掌握评查要求,邀请市信访局业务专家到远安进行实地指导,加强基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信访干部发现问题、改正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基层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水平。二是持续开展业务评查,强化通报问效,组织乡镇、重点部门互评、抽评、交叉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反馈,并将其纳入年度信访工作法治化考核,推动信访业务规范办理,不断提升办理质量。

  11.转办交办信访案件跟踪督办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建立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定时跟踪问效机制,建立信访案件工作台账,对转办的简单信访事项实行一日一问,督促责任单位快办快结,对复杂信访事项实行一周一问,督促责任单位要有明显进展,尽快化解,切实提高及时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率。二是建立“清单+闭环”工作机制,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定期调度、督办,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人员WK,努力做到事心双解。同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及时将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不力的情况通报纪检监察部门掌握处理,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单位履职尽责。

  12.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责任压实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制定重点时期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与县委政法委开展联合督查,督促乡镇、重点部门认真落实重点信访人思想疏导和教育WK工作责任。二是健全完善重点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督促乡镇、部门在重点时段加大矛盾风险排查力度,实行每日排查研判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条明确处置措施,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防止信访上行,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三是坚持依纪依法加强监督追责,对重点时期因失职失责导致信访上行的,由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约谈责任单位,引发不良后果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信访保障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五)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问题。

  13.争先创优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树立创先争优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开展“树牢三观 提升五力”学习研讨,深入分析研究上级文件政策,着力寻找创新突破点。二是加强信访指标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信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业务骨干到省信访局进行培训学习1次,组织2批4人次到市信访局开展业务学习,加强与当阳、长阳等地的学习交流,认真学习信访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水平。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14.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党的建设工作统筹谋划力度,每半年研究1次党建工作,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班子成员每半年报告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书记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带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是研究制定《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对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班子成员的责任进行明确,以清单化管理督促班子成员严格抓好分管股室(中心)的管党治党责任,4月开展局机关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2025年排查与防控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前均开展“节前”廉政提醒,局党组书记分别和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结合党员春训,邀请党校专家讲授党课1次,党组书记讲党课1次,做到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

  15.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经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在3月24日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领会中央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增强党组主动运用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3月19日研究制定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局党组书记要求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支部纪检委员、局办公室严格机关考勤和岗位责任落实,不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等,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局党组,查实后由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一时间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共同维护好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24年下半年至今,局党组先后对5名党员干部运用“第一形态”。

  16.专项整治工作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巩固深化信访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问题自查排查,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研判,建立任务清单,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促进、以查促治,进一步压实问题整改责任,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二是扎实推进“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专项工作,强化矛盾攻坚和积案化解,在指导督办、案件评查中加强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在接访办信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精准的问责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信访干部作风转变、信访工作高质高效。

  17.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纪法规学习,4月8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内容,通过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班子对接受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源头上提升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由分管机关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统筹支部纪检委员加强单位内部检查监督,平时由各股室(中心)经常性开展自查,每季度由局办统筹作风纪律、保密、安全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分管负责人、局办公室主动加强与第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对接,每月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监督工作有人抓、专人管,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七)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18.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财务管理学习培训,3月组织局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掌握政府采购工作要求,财务人员到水利局、教育局等单位进行交流学习,积累政府采购知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二是立行立改补齐会议终端采购询价相关资料,整改窗帘费用报销资料,同时开展“回头看”清查去年来所有财务凭证,重新修订机关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审核流程,在内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邀请县机关事务中心等专业财务人员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政府采购事项程序规范。

  19.财务支出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内控制度,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识别出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重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审核人员,严格落实财务“三审”制度,规范各项报销手续,持续提升财务审核的质量。二是加强财经法规培训,4月组织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进行再次学习《远安县财务管理规范化指南》,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核流程,规范各项报销手续,持续提升财务审核的质量,坚决避免审核不严问题再次发生。局党组已于3月份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的时任、现任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处理,同时开展举一反三,清查财务凭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重复支付相关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迅速组织对重复发放和重复支付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已清退到位。二是加强财务培训管理和财务报销监督审查,3-4月先后组织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人员和财务人员学习《远安县财务制度汇编》,4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内部审查团队,强化财务“三审”,坚持每半年对财务报销凭证进行一次审查核对,防止违规支付。针对重复支付相关费用问题,局党组对两名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问责处理,由分管机关领导对维修单位进行工作约谈。

  (八)党建工作落实有不足问题。

  21.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管理责任机制,增强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意识,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半年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检查和总结,全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对机关党建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二是对于2024年4月9日党支部书记讲授的专题党课以推进城镇和产业“双集中”为主,未融入党建内容的问题,局机关党支部加强对学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由支委会会议对支部书记讲党课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习主题不跑偏,学习内容实打实。三是加强支部党员手册的规范管理,每月月初发放、月末收回,组织党员认真及时规范填写,防止疏忽遗漏。

  22.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肃。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持续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在4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班子成员严格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认真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由支委会每半年对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积极主动接受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的工作调研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九)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3.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4月8日组织班子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回避的相关制度,提高对选人用人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回避制度内容和要求。二是主动请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明确回避的情形和程序,严格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执行,在局党组讨论干部人事等重要事项环节,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回避。今年局党组在讨论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推荐干部职级晋升时均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

  (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问题。

  24.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局党组书记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巡察反馈会召开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每月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局党组书记每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对反馈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由分管领导主动沟通纪检监察组,接受指导督办,形成巡察整改工作的合力。三是针对2021年档案整理服务费、2022年宣传展板制作费报销凭证中无合同的问题,已及时补附合同,完成整改;对2021年办公用品报销清单中3张供货单未盖章的问题,已全部补盖章,补齐报销资料,并举一反三,做好财务凭证此类问题的清查,确保以巡察整改改进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推进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党的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日常各项工作中,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好信访部门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巩固整改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信访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以全力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为着力点,完善受理办理、跟踪督办、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制度办法,加强制度执行力度,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信访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反映。县信访局联系电话:0717-381223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118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远安县信访局党组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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