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6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截至1月25日,巡察反馈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视同完成整改5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立行立改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2个。在面上问题整改中,共追责问责1人,清退7579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县财政局党组始终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以坚决的态度和强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到位。财政局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进度;分管巡察整改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负责具体整改任务的协调和督办,对落实情况跟踪指导;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办公室,构建了“领导主抓、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

    (三)细化责任划分,巩固整改成果。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并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销号,确保真改实改。不断强化治本之策,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党性锻炼、作风转变、工作落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进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关于“未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库谋划工作中,同步布置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事前评估作为了项目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二是严格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部署、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行预算单位初审、业务股室和绩效股复审、预算终审的四级审核制度,对绩效目标设置合理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直至审核通过。三是采取了对项目实施进展、资金拨付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2024年1-7月集中对各项目开展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四是建立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全县126个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现绩效全覆盖。

  2.关于“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评价结果反馈机制,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预算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对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了“回头看”。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二是绩效评价中心向预算股和业务股室通报了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作为预算资金安排依据。三是绩效评价中心向县人大 、县政府和县审计报送了绩效评价结果。

  3.关于“绩效管理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有短板,未按要求配备与绩效管理任务相匹配的人员队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9月县财政局成立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增加3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二)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不足

  1.赋能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有欠缺

  ①关于“推动财源建设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拨付各类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6402万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用于园区建设、支付投资补助、落实惠企利民“免申即享”奖补政策、支持企业科技研究和“两新”政策落实、兑现外贸出口奖励等。通过各项财政政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做大做强。2024年二、三产业税收收入分别占总税收的76.4%和23.5%,其中第三产业税收同比增长35.2%。二是坚持每月财政收入协商调度机制,及时分析研判,逐月落实收入入库,在磷矿产量大量减少的不利因素下全面完成2024年14.2亿元收入任务。三是进一步挖掘收入增收潜力。通过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资产资源,非税收入增长17.4%,加强协税护税力度,规范征收堵塞漏洞,税收收入增长10.3%。

  ②关于“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对全县招商引资企业及工业园区配套建设项目政府投入绩效评价,掌握全县招商引资投入产出情况。二是根据国家对招商引资兑现的新要求,后期根据情况进行政策调整完善。三是根据全县招商引资产业主导方向,对磷化工、商业航天、装备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文旅康养、交通物流,新能源进行重点招商,突出税收贡献“亩产论英雄”导向。

    2.聚力推动税收共治和综合治税有差距

  ①关于“党组与财源建设成员单位协同研究税收政策不够紧密,跨部门耕地占用税协作征收和信息交换不及时,2021年以来全县有近2000万元耕地占用税未及时征收入库”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历欠临时占用耕地税已全部完成入库。截至2024年12月,耕地占用税完成8224万元,同比增收7209万元。

   ②关于“对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研究不深,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2023年全县13家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782.87万元、3家公办幼儿园收取住宿费4.77万元未按相关规定开展会计核算”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入库2024年下半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390万元。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未入库的保教费和住宿费已实行专户管理。

  3.执行预算管理制度不够严格

  ①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43287万元,实际完成25334万元,占比58.5%;政府基金支出年初预算8421万元,实际支出32252万元,超年初预算的3.8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数37089万元占年初预算38400万元的96.6%,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30940万元,实际支出4471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5%。不断完善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保持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与实际完成情况偏离度在合理范围内。

  ②关于“未严格落实先预算后支出和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的要求”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共组织业务培训5次,提高全县预算管理水平。针对2025年预算,经三轮讨论审减单位支出需求130259万元,实现应减尽减,应保尽保。减少预算外追加,确需追加的应按照资金审批程序报请同意。

  ③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偏低”问题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优先保障资金,对于专项转移支付及时下达指标,并优先保障资金支付,拨付2023年专项转移支付13602万元,2024年专项转移支付13976万元。二是对2023年以前的转移支付按要求年底统一收回统筹,2024年当年转移支付无需继续使用的收回统筹,继续使用的已结转下年。

  4.关于“落实财会监督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财政局党组强化对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力度,2024年3月20日召开局党组会对2024年财会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研究讨论。二是配强财会监督工作力量,为落实中央省财会监督工作新要求,2023年以来陆续增加配强财会监督工作人员3名(其中40岁以下干部2名),目前财会监督中心人员达7人。三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远财文[2024]8号)文件,进一步强化财政主责监督、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工作职责,建立全县纵向贯通监督工作机制。督促单位按期开展自查,部门按比例进行抽查检查,并将结果按要求报送县财政局。四是财政部门依责开展重点检查,结合大财政体系建设“三资”清理,将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之一。五是及时督促单位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图书馆2014至2015年房屋租金收入2.62万元未入账问题,2023年财会监督检查发现后,已督促单位于2023年5月15日将资金2.62万元缴入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乡村振兴局账户问题,乡村振兴局2个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户,目前已销户农业银行专户,剩余农商银行专户待脱贫攻坚金融政策调整取消后及时销户。六是持续开展资产后续监管,结合大财政体系建设,持续在全县进行国有“清理”,努力实现所有国有“三资”全部进表。

  5.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主动性不强

  ①关于“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季度收集乡镇城投和部门所属企业财务数据,及时掌握资产负债情况。二是通过系统向上级财政、国资部门报送城投和公交(校车)公司财务月报。三是指导沮南投资公司高管层调整和兴磷投资公司法人变更及监事会改革工作。

  ②关于“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的教育系统8所学校撤并闲置房屋65091.69平方米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已于8月2日办理产权登记;人武部资产原值276万元的门面综合楼和文体中心楼1820.4平方米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将人武部资产交给机关服务中心登记管理,并开展 “三资”盘活利用。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弱项

  1.关于“系统谋划风险管控措施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2024年1至11月未形成新增暂付款。二是加大清收力度,当年通过回收借款消化部分暂付款。三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当年未执行的本级预算全部予以收回,2023年及以前未分配至单位和已分配至单位未执行完毕的资金予以收回,根据资金需求情况清理甄别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四是统筹历年结余资金用于平衡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2.关于“财政资金出借管理有弱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当年未新增财政借款,目前已收回部分借款,剩余借款已制定清收计划。二是严格出借资金管理。对历年来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严格规范借款程序,严格控制新增借款。

  3.社保费收入管理不规范

  ①关于“2023年社保基金财政补助收入17895.24万元,当年划转社保基金专户管理14475.72万元,截至巡察时结存1262万元未按规定划转到社保基金专户管理”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5日已将1262万元的城乡居民养老基金划入社保专户。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

  ①关于“2023年上半年党组会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选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其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评论监督小组,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引导,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信息三级审核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2024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

   ①关于“2021至2023年,党组会未按规定的内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

   ②关于“制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远安县财政局党组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定10个方面、30条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全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2.关于“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经常”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财政系统8名干部职工及时进行“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

   3.督促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

   ①关于“监督执纪不严,2022年7月党员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和降低两个岗位等级的处理,事后未按规定扣发其当年绩效工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3日,王克雄已将2022年度一次性奖金3579元退缴国库(因王克雄为机关工勤编制,参照事业人员管理,将十三个月工资表述为绩效工资)。

   ②关于“未按规定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问题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2025年将按照要求对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报告。

  (五)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领导带头学、支部集中学、党员自主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最新理论成果,2024年累计开展集中学习27场次,专题研讨7次,邀请专家宣讲2场次,讲党课12场次。二是认真履行责任。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研究制定《中共远安县财政局党组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定10个方面、30条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全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以身作则讲党课4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7次,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校准方向,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六)机关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2024年7月3日,退休干部许学选、周建华、张长信、马正运等4人将慰问金4000元(1000元/人)退缴国库;因工会经费行政补助实行先付款、后开收据程序,事后未及时将工会收据放入凭证,现已整改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公务接待审批单无领导签字现已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

   2.关于“部门预算项目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今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及财力情况,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加大预算执行进度。

   3.关于“超范围使用预算资金”问题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今后将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规使用项目资金。

   4.关于“物业管理权责不清晰”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经济商务局(县营商办)、县供电公司、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远安营业部、安泰社区等部门现场查勘,多次沟协调通,共同商定小区转改直方案。二是与湖北鼎裕金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小区转改直项目施工合同,并安排专人实时督导工程进度与质量。三是项目建设2024年完工,财政局家属小区已实现一户一表,并于2024年收回往欠金额3720.2元。

  (七)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有不足

   1.关于“班子分工有漏项”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重新拟定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做到全面覆盖所有工作、股室、二级单位、党支部等,杜绝再次出现此类情况。

   2.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不简化摘要,如实记录党组会议决策事项的动议、讨论、表决相关环节的全过程。

  (八)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对支部党建工作调研纳入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从根本上杜绝因业务不熟悉造成的工作失误情况的发生。

   2.关于“文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文件材料审核机制,落实撰稿人审、股室负责人审、分管领导审的三审制度,对公文进行多轮校对与审核,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撰稿人员沟通,坚持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认领问题第一时间整改,杜绝低级错误,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各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对我县因私出国境政策文件进行学习。二是对证件进行集中管理,建立管理台账,对后续2名同志出国(境)申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九)党建工作责任未压实

   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对2021-2024年以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摸排,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面对面逐一反馈至各党支部,对党员档案进行查缺补漏,3名党员档案已完成整改。

   2.关于“对基层党支部工作指导督导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参加支部主题党日。二是班子成员听取各支部书记汇报2024年抓党建工作总结。三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联系会计事务联合支部的分管领导列席会计事务联合支部组织生活会。

  (十)巡察整改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2019年县委巡察反馈县财政局“财务报销无经办人、财务审核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审签”等问题,本轮巡察发现此类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分管机关的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会计凭证开展全面自查,查缺补漏,审签均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视同整改完成的问题,坚持紧盯不放,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组书记带头,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增强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担当。

  (三)构建长效机制。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再清理、再排查。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助力财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财政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7-3821926(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4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131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远安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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