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2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2025年1月13日,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个,视同完成整改1个,未完成整改0个。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切实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形成整改合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将问题细化分解,形成具体整改任务,迅速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股室和牵头领导,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优化县委政法委建章立制,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常态化和长效化,杜绝“边改边犯”“改完又犯”的现象。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视同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2024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6次,研究制定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贯彻落实举措若干条,多次开展工作调度,形成工作闭环。

  (二)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问题。

  1.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政法全会、政治轮训等活动组织全体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政法干警执行《条例》和省实施细则的实践能力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条例》的落实责任,修订完善了《远安县县直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政法委员)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明确请示报告事项和报送要求,加强贯彻落实。三是严肃开展追责问责,对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力的政法单位严格督导问责,2024年针对一项迟报涉稳风险要情问题,约谈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1人次。

  2.未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两起未按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稳评专项工作提示函,要求对所在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等开展稳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开展事前监督,督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制定了2025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全年按计划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防范应评未评。

  (三)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不足”方面问题。

  1.对主要涉稳源头治理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在村、社区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二是加大调解力度,择优选聘专职调解员16名,壮大调解队伍,联合公安、司法、卫健、林业等多部门下沉镇、村,形成调解合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重点矛盾纠纷已基本化解。

  2.处置群体性涉稳风险不及时。

  该事项涉及重大敏感事项,暂不公开。

  3.压实职能部门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责任不到位。

  该事项涉及重大敏感事项,暂不公开。

  (四)关于“深化平安建设有弱项”方面问题。

  1.督导打击电信诈骗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指导远安县平安志愿者协会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平安远安建设宣传活动。积极推广群防群治工作模式,组织召开航天社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敲门行动”试点推进会,全面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社区党员、普通群众等力量参与到反诈宣传工作中来。2024年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同比大幅下降。

  2.平安建设宣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织密线下宣传网络,在远安县城区小区道闸、的士车LED显示屏、小区电梯间视频广告机、“村村响”小喇叭等渠道投放宣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线上宣传,在“远安发布”“平安远安”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三是丰富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开展知识问答有奖互动,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

  3.落实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不细致。

  该事项涉及重大敏感事项,暂不公开。

  (五)关于“推动政法工作提质增效力度不够”方面问题。

  1.政治督察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健全机制体制,完善《中共远安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聚焦政治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注重整改落实,问题聚焦干部管理、纪律处分、业务质效、执法程序等具体事项,做到发现问题有案例、有数据。二是提高督察质效,2024年县委政法委会同宜昌市派出第六交叉巡察组对远安县公安局同步开展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联合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组成督察专班对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开展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督察发现问题已专报县委。

  2.案件评查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更新完善《远安县政法单位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督办、案件评查工作。二是从县直政法各单位选拔一批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增强评查工作力量,提升评查工作细致性和准确性。三是严把评查标准和尺度,逐案形成“一案一表”的评查意见,严肃评查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问题。

  1.运用“第一种形态”不经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抓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4年县委政法委各班子成员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6人次,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运用“第一种形态”1次以上。

  2.对政法队伍教育监管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纪律教育,常态化开展全县政法干警政治轮训,丰富教育形式,通过“集中轮训+分系统轮训”方式做到全县政法干警轮训全覆盖,创新开展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领纪律教育不断深化。二是严实作风督查,2024年分别对政法各单位开展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并向县委专题报告了督查情况,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管,2024年召开政法全会3次,司法协调小组会议2次,组织政法委员述职述廉2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3.日常监督检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强化机关纪检委员履职,2024年组织开展了1次机关内部廉洁情况自查活动,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底线、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监督检查融入工作、落在日常。2024年,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汇报纪检工作情况1次。

  (七)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欠缺”方面问题。

  1.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研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事项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列席书记办公会2次,列席指导民主生活会2次。

  (八)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2024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廉政专题讲座1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0余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廉洁纪律意识。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班子成员和各股室立足岗位职责,全面梳理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修订完善了《县委政法委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增强机关廉政风险防控能力。2024年县委政法委机关未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被查处情况。

  (九)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县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开展。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了《远安县财务管理规范化指南》和《远安县财务制度汇编》,切实提升财务人员能力素养,严格按规定开展财务工作。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规范”方面问题。

  1.谈心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修订完善《县委政法委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从制度上规范谈心谈话工作,确保谈心谈话按要求、高质量开展。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标准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人员全覆盖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充分交流了意见建议,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凝聚工作合力。

  2.组织生活会党员参会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4年历次党员大会的党员到会率均符合相关规定。基于部分退休党员常居外地、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开展线上送学7次,在国庆节、重阳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覆盖电话谈心慰问3次,提升教育成效。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领导。精心准备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相互批评做到了结合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敢于承认和担当,达到了“提神醒脑、红脸出汗、加压鼓劲”的目的。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主动接受监督。2024年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列席书记办公会2次,对涉及选人用人的事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全年向县纪委报告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情况12次。

  (十二)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参加县委组织部开展的党务业务培训,增强党务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党务工作质量。二是提高党建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发展党员档案、规范党员档案移交手续,目前不存在应移交但未移交的党员档案。三是丰富党建活动形式,2024年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举办“廉洁家风”专题培训1次,充分发挥“三会一课”作用,提高党员教育质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工作精神,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

  二是不断健全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持续深化整改成效与提高政法工作质效有机结合起来,全力维护全县平安和谐稳定,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惠民生、促发展中去,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传导责任压力、研究解决问题。主动接受县委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始终保持严的氛围,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党员评议、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内容,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倒逼担当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委政法委联系电话:0717-381214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邮政编码:444200。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12765(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中共远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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