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查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查。2024年6月5日,县委第二巡查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查意见。根据巡查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查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巡查整改组织领导情况截至11月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其中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视同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3个问题整改推进中。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在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内召开党组会,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问题整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机关各股室围绕岗位业务,查清问题,举一反三,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全局上下齐心合力,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问题为导向,形成整改任务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质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症施策提出具体办法,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进行了个人对照检查。新建完善制度7个,从体制机制等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存在的问题。

  问题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质效欠佳。2023年,省、市龙头企业均无增加,截至2024年3月,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911家,未完成县委提出的“要力争农业主体数量突破1000家”的目标。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一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今年已成功申报4家农业企业成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是荆芙茶、山娃子、瓦仓食用油、旭旦;申报3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是国泰米业、唐本草、恒生茶叶,当前申报资料已提交省农业农村厅审查,力争全年新增省级龙头2家,确保省市级龙头企业培育循序渐进,逐年增长。二是规范财政贴息政策。今年7月17日组织召开整合规范“楚农贷、农合贷”运行管理专题会议,通过有效整合资源、提高服务效率,累计为14家合作社、家庭农场落实贷款贴息政策资金42.11万元,为132家经营主体发放“农合贷”14688万元,切实缓解经营主体经营压力和融资压力,目前全县已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50家。

  问题2:特色产业发展有短板。对“瓦仓大米”新品种种植宣传推广不够,2023年仅发展830亩。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力度不够,全县无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一是加快种植品种培育。今年以来在三板桥村、双路村等村完成试验示范4000亩瓦仓香1号、远香2号等成熟品种,待新品种完成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后,将进行新品种宣传推广。二是大力培育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通过农业产业链提质增效项目的建设,重点支持唐本草实施瓦尼桑黄核苷类活性物质系列功能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项目,购置所需的生产等设施设备,目前检验设备、特种设备已购置到厂,机械设备正在采购中;投入100万元用于支持利禾生物实施中药材加工生产线项目,全力推动我县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发展。

  问题3: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欠缺。截至巡察时,5家粮油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面积仅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3%,茶产业和沼气安全社会化服务未取得有效突破。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制定《远安县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草案)》,根据2024年省级下达我县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499万元(其中农业农村部门279万元,绩效目标面积3.75万亩),拟在水稻产业奖补200万元,在柑橘、茶叶、食用菌、沼气行业奖补79万元。截至目前已培育粮油、茶叶、柑橘、食用菌、沼气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共20家,其中培育有7家粮油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粮油类已完成水稻育秧机插秧、飞防、机械收割服务面积8.7万亩次,油菜已完成收割服务面积1.7万亩,目前粮油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0.6%。二是制定印发《粮油社会化服务质量标准和收费指导价(试行)》《远安县茶产业、柑橘产业社会化服务技术及收费标准(试行)》,明确粮油、产业、柑橘服务标准,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今年以来新培育3家茶叶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茶叶机采、机耕、机剪、机防等服务环节,服务面积2000亩(全县现有茶园5.3万亩,其中可采摘茶园4.2万亩),新培育3家柑橘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围绕柑橘施肥、打药、采摘等环节服务,预计带动周边柑橘4000亩。

  问题4:县农业农村局未按照《远安县推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作促进就地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拟定我县支持农户流转土地配套奖励政策。截至巡察时,全县共有家庭承包耕地19.95万亩,实际流转面积10.18万亩,流转率为51%,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推进中。一是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远政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自2022年以来,共兑现优质米产业奖补资金37.4万元。二是加大对种粮主体和大户的奖补力度,对新流转土地面积阶梯型给予奖补,通过印发工作提示等方式,指导乡镇落实奖补申报,优化申报流程,进一步落实双集中政策。后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二)落实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服务全省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高素质农民培训逐年减少。2021年至2023年,县农技推广中心开展的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由9期降至2期,培训人数由827人降至107人(受上级政策影响,分配指标减少)。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积极争取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资金48万元,围绕中药菜、食用菌、供销服务等方面开展3起培训,共计培训180人。二是在水稻玉米播种、食用菌制袋、油菜收割、茶叶采摘等关键时期,组织专家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培训,已召开培训会4场,累计培训1100余人。三是结合局内改革,新成立科教与信息股,进一步明确高素质农民培训责任,提升培训队伍工作力量,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问题2:宣传推广方式单一,主要依靠上门讲解、发放纸质资料等传统方式进行推广。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在水稻玉米播种、食用菌制袋、油菜收割、茶叶采摘等关键时期,组织专家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围绕重点技术开展现场培训,目前已召开培训会4场,累计培训1100余人。二是开设专业技术推广抖音号1个,结合远安发布等媒体平台开展新闻技术宣传,逐步推动农业技术推广方式现代化发展。

  问题3:2023年在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中,共排查问题149条;2023年,对全县7个乡镇41个村进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时发现,各村均存在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账实不符、部分在建工程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推进中。一是通过完善程序、补齐手续、规范制度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149条;二是制定《远安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远政办发〔2024〕1号)《远安县农村产权流转进场交易实施方案》(远政办发〔2024〕17号),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资产经营处置等交易活动的流程进行分类处理,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进交易中心,严格规定流程手续,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三是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开展自查,现村级总资产15.6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38亿元;村集体土地221.16万亩,其中农用地216.71万亩,建设用地3.43万亩。通过乡镇自查、农业农村部门核查、第三方机构审计,共发现问题776个,整改问题769个,整改率99.09%。

  问题4: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方案更新不及时。2019年,我县机构改革后,《非洲猪瘟疫情Ⅰ级响应方案》未更新调整,导致部分职能部门责任未明确。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中央及省市要求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省、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均未更新调整非洲猪瘟应急响应方案,我县无需单独更新应急响应方案(该情况已向县委第二巡察组报告)。二是《关于调整远安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成人员与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远政防〔2023〕1号)已对防指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经与县委第二巡察组沟通协商,可直接视为整改资料。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方案的更新调整。

  问题5:打通强免疫信息最后一公里有差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县农业农村局需定期开展强免疫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布。巡查发现,该局2022年未发布情况通报,2021、2023年虽发布了动物免疫效果评估情况通报,但只点对点发送到乡镇兽医服务中心,未向外公布。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的通报已通过远安网、乡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待秋防结束后,将秋防质效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问题6:外来入侵物种防范不力。按照《2023年远安县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措施实行一月一通报,并要充分利用冬季抓好福寿螺防控,但农业农村局只在2023年5月至10月对防控工作进行调度,福寿螺越冬期防治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一是优化防控治理方案。优化《远安县2024年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防控实施方案》,合理规划了全年福寿螺防控工作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2024年7月31日组织召开全县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推进会,压实压紧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分区防控治理。在鸣凤镇、旧县镇、花林寺镇、洋坪镇设置5个监测点,监测掌握福寿螺发生动态;针对福寿螺的生长发育特点,乡镇组建专业除治队伍定期对河道、沟渠等开放性水域福寿螺进行除治;夏季种植水稻季节前采购32顿茶麸用于农田福寿螺防控,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冬季福寿螺巡查。冬季种植油菜,旱田范围内无福寿螺发生,冬季随着气温的降低,河流处于枯水季节,福寿螺发生较少。冬季时期加强河流福寿螺发生情况的巡查,采取人工捡拾、化学药剂等措施防控福寿螺,降低越冬成螺基数。

  问题7:通过案卷抽查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条款执行不严等问题,如2023年,在办理徐某变造检疫证明案过程中,当事人妻子在无授权委托情况下代替当事人陈述申辩,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未参加该案件集体讨论会审。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规范案件集体讨论会审程序,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按要求参加案件会审,确保工作程序合规;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能力培训2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政策法规,提升办案能力、办案水平。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6卷,均为合格案卷。

  问题8:涉农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够。2023年湖北省森源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因存在29条安全隐患问题被县安办、县安委会责令整改。2023年在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未督促农业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数量为0场次。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印发《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各乡镇、村对有限空间作业、农村沼气、农机、畜禽养殖、垂钓、涉农加工等农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围绕“六子要诀”开展安全知识宣讲;今年以来赴森源、大自然、岭上人家、远野风等市场主体开展安全检查共16次。二是开展集中演练。2024年7月5日,局组织25名农业企业安全负责人赴湖北远野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以“演”筑防,以“练”护航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应急演练1次,并督促各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演练。

  问题9:农产品检测能力不足。专业人员培养不足,定量检测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只能开展常规性农残快速检测。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推进中。一是积极寻求三峡公检中心合作,提升全县农产品检测能力;二是积极落实部省、市相关要求,为县农检站配备胶体金检测设备,采取胶体金与酶抑制结合的检测方法,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年检测样本4000批次以上,其中胶体金检测100批次以上。

  问题10: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库存部分沼气池管件和沼气灶物资长达10年未使用,造成部分物资破损报废。

  整改情况:视同整改完成。一是强化采购管理。组织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由具体业务人员为管理责任人,中心主任为采购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监管责任人的三级管理体系。二是清理废旧沼气设备。8月上旬,县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库存沼气设备进行盘点,经过检测评估一部分作为报废处理,剩余部分我们将通过下乡开展农技知识培训活动(特别是沼气安全培训),逐步下发至各村。

  问题11:挤占项目资金用于公用经费。2023年县畜牧兽医中心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农业转移支付动物疫病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中,列支16.6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一是县畜牧兽医中心分管领导已约谈财务人员,并要求财务人员要注重财务知识学习,严格专款专用,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守住财经底线,确保财政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规范。二是7月底县畜牧兽医中心已全额退回31970.53元“农业转移支付动物疫病补助资金”至县财政局国库专户。

  (三)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2022年,县委巡察反馈县农业农村局存在“单位人员管理偏松偏软,造成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薄弱”的问题。本轮巡察“回头看”发现,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党员日常监管仍存在不足,2023年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仍有2名党员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

  整改情况:问题整改已完成。局党组结合机关干部大会、支部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形式不断加强干部日常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督促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今年以来通过学习交通法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酒驾专题警示教育学习2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努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不彻底、出现新问题和问题“反弹”,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带头加强研究并及时解决。

  (二)健全完善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农业农村局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的工作,对派出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17-381238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远安县东门路7-1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031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远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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