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

  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31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中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三方面11大类23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更新下发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就具体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学习内容纳入中心日常学习计划。11月7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深改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运行规程》等重要文件进行组织专题学习。

  二是落实相关制度。印发《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差错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管理职责,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专家评标质量,鼓励守法、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引导招标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行业人员培训。紧紧围绕交易现场服务管理、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环节流程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记录招标投标进场交易差错行为,并于9月21日组织全县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培训,切实筑牢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

  2.针对“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湖北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指导意见》,对工程建设估算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估算价在5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都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二是改造建成远程异地专用评标室1个,极大提升了远程异地评标服务保障能力。

  三是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清查清退,认真清理自2021年6月17日投标保证金取消前所有投标保证金账户交易明细及余额,对投标保证金账户资金进行了进一步自查和清理,对2017年之前历史遗留投标保证金和银行结息资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分析研判,立行立改,对投标保证金集中清退后,仍无法联系投标人,滞留中心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共455770.47元经报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于2022年6月29日全部上缴财政。同时制定了后期保证金退还办理流程,确保资金清退到位。

  四是严格纪律,中心党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执纪谈话,先后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

  3.针对“服务大厅窗口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问题。

  一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结合开评标室改造,在评标大厅设置服务台,完善办事指南,对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办理环节流程、交易主体注册等流程进行规范,进一步方便进场项目咨询和引导。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完善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并严格遵守。

  4.针对“招投标现场见证服务有待进一步强化”问题。

  一是中心认真梳理开评标各个环节,并根据实际操作需要重新印制了对应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规范、有序、严谨。

  二是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差错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之后,严格对每个项目的招标投标参与方进行考评,进一步规范开评标流程。

  三是中心严格按照《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执行,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岗提出申请,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从库内随机抽取专家,进一步规范评委抽取流程。

  5.针对“服务流程有待进一步简化”问题。

  一是中心已于9月30日发布《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和规范交易流程的通知》,并于10月开始优化了发布流程,取消了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标(采购)公告、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核。

  二是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10月印发《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远公交委发〔2022〕2 号),明确了交通局、水利局、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城管局、科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部门在招投标监管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以清单方式列明。

  6.针对“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已完成业务系统软件以及硬件设施的应用和管理规范化学习培训,中心工作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并从10月1日起规范应用评标监控室与评标室之间的语音对讲系统,做到服务规范有序。

  二是强化培训。积极对接省中心,争取选派工作人员到省中心跟班学习,同时,拟定全年开展全县招投标领域业务知识培训1次。

  三是针对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招标文件不严的问题,中心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7.针对“档案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招投标档案管理,聘请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对中心档案进行认真检查和梳理,对存在存贮光盘、硬盘等电子档案封面未标注保管期限等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电子档案定期抽样、随机查验制度,定期对档案室电子档案进行抽样检查,确保电子档案保管安全有效。

  三是中心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位。

  8.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目前已实现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动公开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的各项审核批准信息、招标项目合同履行及变更情况信息、投诉受理情况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是2022年6月21日上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实现投诉处理在线查看和办理,进一步畅通了网络投诉渠道。

  9.针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利用周一例会、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载体开展市民教育培训和学习3次,党组每周一部署安排创城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创城工作的认识,9月21日组织全县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新风远安·文明讲堂”市民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县招投标领域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城工作中来。

  二是统筹力量。每两月组织召开小区“大支部”会议,与社区、小区业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共同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

  三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小区包保管理的各项职责任务,每周组织楼栋长对小区开展入户,宣传创城知识、普法知识等,积极引导小区党组织体系建设和物业化管理建设,实现小区自治管理。

  10.针对“树立风险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更新下发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并就具体工作进行详细分工,压实分管领导责任,树立风险意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常抓常管。

  二是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内容,层层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并按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学习,主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提升广大群众思想境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三是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民主生活会上敞开思想,遵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接受监督与评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当作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好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严格落实《中心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发布公众号及网站的信息落实经办人、股室负责人、中心副主任逐级审核。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1.针对“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强化学习,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规范权利运行,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四风”。全年中心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4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和“月学法纪”学习10次。

  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巡察反馈的问题,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1人次,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

  三是围绕破冰提能“五察五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研讨2次,谈体会、谈差距、谈打算,激励全体职工在学习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提升能力,破除消极心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展现中心更大的作为。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全年中心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4次。

  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今年全年开展批评教育1人次,开展提醒谈话9人次。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落实成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履职尽责考核的对照检查材料,接受监督和评议。

  3.针对“未以身作则落实好家庭助廉活动”问题。

  一是依托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主题实践活动4次、开展干部廉洁教育1次,进一步铸牢思想根基。

  二是落实了以聚焦“大力弘扬清廉守正担当实干之风”为主题的宣教活动,活动中扎实开展了专题学习、警示教育、主题实践、宣传阵地、廉洁教育五项活动。完成了“廉政文艺直通车”暨普纪普法“大篷车”进基层活动,在宣教月活动中,组织中心全体党员进行了党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

  4.针对“重大事项决策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中心党组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学习《中心党组议事和决策规则》,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流程和议事规程。

  二是修订完善中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一律通过党组会讨论方可执行。

  三是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对没有分歧的意见一致通过,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可以暂缓决策,等大家统一思想后再做决策,党组书记最后表态发言。全年召开“三重一大”、人事任免、重大事项研究会9次。

  5.针对“存在‘白条’入账问题”问题。

  一是中心党组运用监督执行“第一种形态”与分管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分别约谈提醒3人次,对存在问题批评指正,要求立行立改。

  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运用、执行能力。

  三是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经费管理第二条中第六小条,报销专家评审费凭证增加劳务发票。从2022年6月起,对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通过“楚税通”引导评标专家申报劳务发票,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开具劳务发票,凭借发票支付劳务费。目前,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报销费用原始单据不齐全”问题。

  一是中心党组运用监督执行“第一种形态”与分管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分别约谈提醒3次,对存在问题批评指正,要求立行立改。

  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2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运用、执行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餐支付方式。从2022年6月开始每月由财务人员将当月考勤表与单位职工核对无误后,直接将每月充值明细交给定点餐馆充值,不在是对个人发放餐票。每月财务人员凭发票、当月考勤表、餐费发放明细表进行报账。目前,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财务报销审核签字不合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权责明确促使财务审核审批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每一笔支出严格履行财务支出程序。

  二是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及流程。对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三条差旅费的报销中的第二条因公出差审批权限及程序进行完善,要求分管领导出差,须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远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上签字证明。

  三是中心党组运用监督执行“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3次。目前,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一律经党组会集体决策。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对没有分歧的意见一致通过,对于分歧较大的问题,可以暂缓决策,等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后再做决策。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定时召开支部主题党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年共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2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班子讲党课2次。

  二是强化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党内组织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剖析各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

  一是安排2名同志负责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更新和中心网站交易信息的更新。

  二是根据上级各级规定及时更新办事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办事指南进行更新。

  三是中心党组运用监督执行“第一种形态”分别对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谈话提醒4人次。

  4.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中心党组10月23日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远安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

  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采取“分析研判、民主推荐、征求意见、考察了解、请示审批、任前公示”等工作流程,规范选人用人选拔程序,及时选拔补齐办公室主任。

  5.针对“中层干部补缺不及时”问题。

  中心党组10月25日起履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分析研判、民主推荐、征求意见、考察了解、请示审批、任前公示”等工作流程,11月15日向县委组织部报送任免办公室主任的请示,11月25日已完成公示,下发任免通知文件,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6.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已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召开工作流程,提醒政工人事按程序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为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会奠定工作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切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提高中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以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抓手,以免收“两金”先行区创建工作为契机,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以创促优,在招投标领域大胆试,勇于创新,推动其他改革事项,以试点创建带动营商环境整体提升,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必修课,以强有力的理论武装提升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紧盯重点建设项目,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开展容缺受理,实现项目建设进场交易流程全链条无缝衔接,最大程度便企提速,确保项目及时完成招投标,尽快投入建设。

  (三)不断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坚持抓早抓小。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聚焦服务全县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主责主业,从思想上破冰,用实干担当,着力增强干部队伍整体功能和工作合力,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服务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强大动力。

  (四)不断巩固整改成果。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规范建设,利用好巡察整改的经验教训,巩固整改成果,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元月5日(20 天)。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3776786(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远安县凤仪路1号;邮政编码:444299。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1312(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中共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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