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周立夏 发布时间 : 2022-01-14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执法大队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王丽鹏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队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依照“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改出成效,并切实建立起堵住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从而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反映履行职责使命方面的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的问题
问题1:落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是执法大队进一步调整优化班子,整合股室职能,将维修驾培监管职能并入运政执法中队,实现队股(室)联动执法,形成综合执法合力,解决分块执法、多头执法和交叉重复执法的问题;二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每月一次的法律法规考试,自2021年8月始连续5个月执法大队考试成绩均在全市排名第一,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三是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经过优化整合,截至目前一线执法人员已达29人(在岗人员67人,因交通应急指挥中心7人和驻村工作队3人不参与一线执法,实有执法人员57人),分别是花林治超站14人、分水治超点3人、运政中队5人、路政中队7人,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达到了51%。
问题2:推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远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示栏,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现已将近年的行政处罚案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建立《执法记录音像设备配备方案》《专用询问室管理规定》《执法记录音像设备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并于11月15日启用询问室,消除办案存在的安全隐患;三是法制审核办公室专职法制审核人员达到了2名;四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定期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问题3:攻坚克难韧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需长期推进):一是自11月3日起开展为期100天超限运输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测货运车辆4060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95辆,卸货2203.4吨,移交交警处罚车辆95辆,扣驾照分306分,罚款22100元;二是制定《远安县2022年公路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远安县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三是积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尽快将原花林寺收费站不停车检测系统与公安车辆违章管理系统联网,实行并网处罚;四是严格执行“一超四罚”,截至目前对超限超载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共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对超限超载运输驾驶员记分8人次;五是对长期盘踞在学校、车站周边的“黑面的”,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打击行动11次,路检路查私家车辆49辆;六是对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店铺)底数进行再摸排,共摸排维修企业51家,其中许可备案27家,未备案24家,现已对应备未备维修企业发放备案通知书24份,督促立即备案,对已备案的维修企业督促及时上传电子健康档案;七是现已完成102个行政村“快递进村”全覆盖,并通过市推进“快递进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在宜昌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问题4:综合执法过程监管缺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召开路政执法案卷整改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案卷记录不规范、案情表述不清、执法时间与实际不符等问题产生原因,并分别对问题案卷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把责任明确到部门和岗位,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三是深入走访运输企业,认真倾听群众需求和意见建议;四是组织执法办案人员认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作出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必须要有符合自由裁量减轻处罚的情节,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佐证;五是对巡察组抽查中发现的7件以当事人有立功表现等原因减轻行政处罚,均未见证据材料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分管领导分别与上述案件承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
(二)反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问题5: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廉政建设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岗位职责,列出了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权责清单;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在婚丧嫁娶等敏感时间节点开展廉政谈话;三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在干部任前谈话时错误用语问题,责令该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并在支委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四是对少数党员干部不当言论失查,未及时纠正和处理的问题,对该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督促加强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并责成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问题6: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健全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三是对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的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全面清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加强财务报销制度的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发生;四是督促报销该笔费用的经办人员将“搭车”报销的进餐费206元退回至执法大队非税账户,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问题7: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民主议事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合理规范使用好每一笔资金,管好每一笔账务,坚决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先由其他班子成员发言和表态,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言和表态,杜绝个别酝酿代替集体讨论、会上通报代替民主决策及主要负责人先表态定调等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议事记录议程。
(三)反映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聚焦党组织软弱渙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问题8: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干部考察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每年年初即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序开展;二是结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规范人事管理,严格按照组织人事程序任免干部。
问题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党内生活,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程序开展组织生活会;二是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谈话不少于4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队(股)室负责人要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问题10:组织设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规定要求,报请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对大队班子职数进行了调整,目前大队党支部委员职数已符合配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执法大队聚焦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县委巡察组提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执法大队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将巩固深化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做好中心工作等相结合,把整改工作成效体现到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创新、发展上来,从而推动思路提升、推动作风改进,推动干事创业,促进执法大队各项工作全面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远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远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17-3821239,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2号,邮政编码:444299。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3899506。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28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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