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1年8月24日至9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妇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1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在巡察组反馈问题之后,县妇联组织机关干部逐条学习反馈的三大方面的8个问题,对照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反思,从灵魂深处触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凝聚思想共识,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深入整改做足思想准备。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县妇联成立以主席、机关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组人员为成员的县妇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目标导向,全面统筹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刻剖析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召开班子会议,逐条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并印发《县妇联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班子集体及班子成员对照反馈的8个问题,有针对性列出20条整改措施,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12条。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高质高效整改到位。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反映履行职责使命方面的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的问题。

  1.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推动妇联工作改革着力不够。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坚持把政策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同步纳入机关干部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交流研讨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政策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妇联印发的“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和妇联改革精神等,增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学习检验工作。二是推进改革夯实组织基础。深入7个乡镇督导,于2021年12月全面完成7个乡镇、117村(社区)妇联换届工作,共选出主席124名,副主席251名,执委1405名。三是强化培训锤炼过硬队伍。分层级开展妇联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全方位提升妇联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强化工作落实,推进基层妇联工作有欠缺。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县妇联班子联系包保乡镇妇联工作机制,推进工作的落实。制定《妇联工作手册》,对乡镇妇联工作进一步细化,实行季度督办,半年考核评价。二是严格经费使用管理。乡镇工作经费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支出口径,确保乡镇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的正常合规使用。

  3.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充分。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建立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建立常委、执委联系村(社区)制度,定期开展联系、走访、调研,围绕基层妇女群众的所需所急所盼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二是强化妇女代表作用。严格按照妇女联合会关于组织工作、选举工作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普通妇女群众代表的占比,提高普通妇女群众参与面,广泛汇聚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合力。三是创新工作有为有位。承办湖北省“楚凤优品进乡村进社区”(两进)示范活动观摩会,打造湖北省“楚凤优品进乡村进社区”的示范样板。推荐徐玉华代表宜昌市在湖北省“万名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万名留守儿童”实事项目总结展示活动中现场分享关爱留守儿童的故事,四是深化“妇女之家”建设。对117个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进行巩固提升,通过微信平台,加强“妇女之家”和“妇女微家”、“网上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对接融合,扩大妇联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覆盖面、服务率。

  (二)反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不足。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党员干部参与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开展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支部主题党日、机关日常学习、“月学法纪”、警示教育等,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采取专项检查、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持之以恒强化对禁令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纪党规和各项规章的落实。

  5.执行公示公开制度不到位。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对本级评选及推荐上级表彰的人选,根据受表彰对象类型,始终坚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二是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对涉及政务、财务、人事、决策等事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监督。三是做好公示公开效果应用。凡是公示中有意见、建议反馈的,严格核实,实行否决。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规定。按照《远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公务卡结算等机关管理制度,机关财务报销严格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三)反映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

  7.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改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管好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同时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研究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参加,形成约束机制。

  8.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一是认真谋划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创新型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口袋书”,履行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抓好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中心工作、各项改革及妇联业务等工作同谋划、共推进。三是严实作风建设。以转作风促工作为抓手,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筹措资金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开展电商、家政、手工、农业技能和女性健康线上培训41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县妇联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小抓常抓严抓实,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为远安践行“两山”理念,打造湖北“安吉”,勇当全省山区县高质量发展新标杆贡献巾帼力量。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加强妇联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两个责任”压力传导,营造县妇联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担当有为的精神,锲而不舍抓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搞好“回头看”,对持续长期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件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坚持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一手促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提升工作质效。积极搭建各种平台提升妇女技能;探索路径培育“妇”字品牌;深耕家庭建设,促进县域乡风文明;主动承接服务,助力县域旅游发展;做足文章织密电商平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做实妇女儿童民生项目,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妇联、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县妇联联系电话:3812283,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5号;邮政编码:444299。县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3899506。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382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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