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综合执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照单全收巡察意见,局党组书记牵头主抓、统筹部署,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细化整改措施,带动局系统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力求以巡察纠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党组书记牵头负责,合力推进整改落实。12月28日反馈会后,局党组当即召开党组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先后4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月19日,局党组制定《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1月24日,局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邀请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列席督导,党组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形成思想到位、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班子成员跟踪指导,高效落实整改任务。局党组坚持开门整改,全程跟踪问效,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到位。2月5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3月1日,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要求各单位(股室)明确整改责任,对标对本落实整改。3月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股室)整改工作开展实地督导,确保在规定期限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成效初步凸显。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值班值守、公车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10项向全系统制发《应知应会128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在区委党校开展为期一周的春训活动。目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党建业务双融合有力推进,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机关管理日趋规范,“四风”问题有效杜绝,全局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不到位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中心组学习查缺补漏。局党组集中梳理理论相关学习规定内容,查缺补漏学习计划,确保规定学习内容不漏项。二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会安排部署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事宜,要求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将个人学习情况纳入年终述责述廉、述职述廉述法等规定内容。三是创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局党组拟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上半年,局党组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6次,通过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展专题研讨与专题辅导、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等多种学习形式和学习内容,推动中心组学习由单一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

  2.关于“学习交流研讨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制度。局党组要求成员按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研讨,严格签到制度,撰写发言提纲,确保发言质量,做好研讨记录。二是开展集中约谈。2024年1月24日,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集中开展了约谈提醒,要求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相关学习制度,开展集中研讨。三是开展调研学习。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文章。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有差距3.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局主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定期督办,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履职尽责,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2023年,我局共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重点工作任务71件、区长交办事项4件,完成率100%。扎实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区域违建管控、西陵峡环境综合整治、全区铁路及重点项目沿线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在三峡水运新通道建设区域发现违建问题25起并全部拆除。二是全力推进进出城通道环境综合整治。2024年初,我局印发《夷陵区进出城通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文件,持续开展港虹路、宜黄路、小鸦路、东方大道、橘颂大道等进出城通道综合整治,进出城通道品质提升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三是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督办。结合我区城市管理考核细则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大问题督办力度,针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深入推进执法改革有差距4.关于“履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职能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执法协作力度。我局依据《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一对多”工作机制管理办法》,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次与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厘清职责边界,构建监管执法合力。二是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4年以来,我局各执法单位联合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0余次,共查办案件657起。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召开行政执法工作调度会,提高执行效率。截至2024年6月底,我局共清理未执行到位行政处罚案件92起,其中,85起到期未执行到位案件均已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7起案件待超过复议诉讼期限后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普法宣传责任清单。2024年上半年,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普法活动18次。五是健全执法监督机制。2024年以来,局党组召开执法调度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工作,采取领导包案、重点调度、联合督导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提升案件化解效率。

  5.关于“乡镇行政执法机制未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局党组成员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严格执行区委关于《乡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所机构设置方案》,厘清乡镇执法分局与规环所的职责边界。二是健全执法权责清单。编制《执法权责清单》《办事指南30条》《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流程图》,准确界定法律赋予的办理行政案件和行政管理等职责权限,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前事中监管,乡镇执法分局负责事后处罚。履行行政执法法治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不到位6.关于“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4年以来,局属各单位以法制约谈、执法文书送达等为契机,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扩大政策法规宣传面。二是建立普法宣传责任清单。督促局属各单位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针对高频违法事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三是编印典型案例宣传册。组织各执法大队将相关执法领域的优秀卷宗、典型案例、民生热点问题编制成册,开展普法宣传,打造执法“夷”线普法宣传品牌。四是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攻势。制定2024年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计划,持续扩大宣传攻势,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开展线下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督导会议共60余次,线上发布新闻宣传报道68篇。

  7.关于“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有差距,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春训活动。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2月26日至3月1日,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集中培训,邀请三峡大学教授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二是开展全员执法业务培训。建立执法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开展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2024年度业务跟班学习培训计划》等文件,对年轻干部实行“一对一”“多对一”实战培训,共举办“执法大讲堂”13期、春季集中培训结业考试1次,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开展执法技能竞赛。2024年3月,我局向区总工会提交计划,拟在2024年9月联合工会、人社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与业务技能竞赛活动。2023年11月,我局4名执法人员参加宜昌市首届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二等奖。

  8.关于“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有差距,信息化办案平台应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执法办案平台。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平台,增加“办案时限提醒”功能。二是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执法办案平台优化讨论会,并组织各单位对信息化平台新增功能开展了集中培训。三是加强案件源头管理。在办案平台为行业管理部门及其乡镇派出机构设置专门账号,所有移送案件全部通过平台“案源中心”移送,新增“时限预警”功能。四是定期开展考核督办。2024年以来,对局属各单位信息化办案平台应用情况实行月度督办,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履行城市综合管理不力9.关于“履行城市综合管理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4年以来,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学习研讨活动6次,集中学习最新版《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办法》等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内容,深入开展行业大讨论。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定期召开全区城市管理半年度、季度、月度考核分析会,根据市级考评成绩自查自纠,围绕排名靠后的单项板块逐步击破、重点督办。2024年2月,我区连续第四年获评城市综合管理“优胜单位”,实现全年成绩“赶超进位”。三是加强问题整改。重点围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道路管养三方面内容,提高垃圾分类管理质效,制发《夷陵区月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实行垃圾分类工作“日调度、周碰头、月总结”制度,建立“执法+环卫+社区”的包保机制,联合属地政府、区直单位成立专项执法专班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分类不精准退回机制”落地落实。2024年以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质效已达80%,达到市级考核量化标准。

  (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1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的不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成员利用中心组学习、春训等时机,加强管党治党理论学习,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局党组对局领导班子和机关股室责任分工进行了调整,优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构建全面从严治党强大合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局分管领导加强教育培训和督导检查,指导局属各党支部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际,完善局系统目标责任制考评奖惩办法,调整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方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24年1月,局党组成立6个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小组,对局属各单位2023年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听取各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并将考评成绩全系统通报。

  12.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的不牢,落实‘人情风’和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2月5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通报局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学习区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增强警惕性和自觉性。2024年3月,局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局系统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下发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局党组成员、督察股深入局属各单位,针对“人情风”、酒驾醉驾等问题进行监督提醒,坚决遏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局系统各项督察制度、问责制度,细化监督措施和处罚措施,从严从重惩处“人情风”和酒驾醉驾行为。

  13.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对机关纪委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制定《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口袋书”》,组织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党建基础知识,对机关纪委监督执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面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3月27日,区综合执法局直属机关党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出直属机关党委委员7名,并对机关纪委委员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7名,机关纪委委员4名。

  14.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擅自设置内设机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撤销城市管理股。2023年12月,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决定撤销未经审批设置城市管理股的会议决定,恢复市容环卫股与市政园林股的名称、股室标识及标牌。二是开展全面自查。局党组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根据《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机构设置进行自查清理,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三是开展约谈提醒。2024年2月28日,局党组书记接受区委组织部约谈,针对“擅自设置内设机构”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15.关于“监督责任不到位,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工作督察。机关纪委根据局党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先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卫生城市创建等专项工作督察11次,对上级下发的各类通报跟踪督办整改。二是改进机关纪委工作方法。坚持监督执纪、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并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2024年以来,机关纪委发布廉洁提醒3期,组织学习区纪委发布的各类通报1次,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对7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令6名工作人员作出书面检查,协助区纪委查办违规违纪案件2起。三是集中开展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机关纪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2次,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

  (八)财务管理不到位

  16.关于“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利用春训等时机,对工会财务管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完善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人员的规矩和纪律意识。二是组织开展约谈提醒。2024年1月24日,局分管负责人针对2020年11月工间操活动中超范围支出工会经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定期开展专项清查,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工会经费。三是集中清退活动经费。2024年3月,各二级单位已将2020年工间操人员活动经费2.85万元划入局机关工会账户。

  1. 关于“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决算审计。局分管领导深入区市政处,敦促施工单位迅速办理工程决算资料,务必加快完成该批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经核查,罗河路地质小学入口停车场管道维修工程后更名为罗河路18号内涝整治工程,已完成决算审计。2023年市政排水应急疏通和人行道维修项目(博鳌和姜家湾)共3个项目,已于2024年3月22日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工程决算,等待审计结果。2023年零星标识标线、更换防撞桩、四馆合一排水沟、零星维修、零星人行道维修、永兴路锦云苑管网维修、保利山海大观垃圾房管沟、人行道排查维修共20个项目已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于2024年4月中旬审计工程决算,等待审计结果。二是规范局系统工程项目管理。局党组召开专题办公会,安排部署区市政处、区环卫处、区城管交通大队等单位全面梳理完善《市政设施维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清理决算,确保审计工作公正、独立和高效。

  18.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调查核实。针对区环卫处、区应急民生大队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局党组组织专班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定期自查,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二是严格财务预算管理。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预算经费使用政策、文件,重申预算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压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责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禁随意调整预算,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三是加强项目经费审核监督。局党组成员深入二级单位、机关股室检查财务管理情况,针对专项资金开支问题提出具体管理要求,未发现新的超范围列支资金问题。

  (九)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制定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每周举办一次“执法大讲堂”、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员执法业务考试,针对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制定跟班学习计划,全方位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二是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组织区城管交通大队等城市管理重点单位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经常性开展上级对下级的廉政谈话,加强城市协管员规范管理,杜绝城市管理缺位、不作为等现象发生。三是开展履职尽责考核。2023年底,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局党组组织局系统各单位开展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履职尽责考核,重点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工作质效以及党的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2024年初,局党组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副科级岗位3人,提拔副科级干部1人,免去副科级职务1人。

  (十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2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定期督办指导。2024年1月,局党组成员分别深入分管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基层党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局直属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三是开展约谈提醒。2024年1月22日,局分管领导分别对“3+X”缺项的区环卫处、区市政处、区城管交通大队、区市场文旅大队、区自然生态大队、局机关等6个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要求各支部要压实主体责任,迅速抓好整改,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四是丰富党建活动。2024年以来,局直属机关党委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组织局属各支部联合社区组织党员群众到包保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义务扫雪等志愿服务活动10多次。

  2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2024年1月份,局党组成员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督促指导各支部做好会前准备,并全程参与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参与率达到95%以上。二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局直属机关党委针对组织生活会相关事宜下发工作提醒,局属各党支部按要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均撰写发言提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三是开展专项工作检查。2024年2月,局直属机关党委组成专班深入各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24.关于“党员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员管理。2023年底以来,局直属机关党委督促局属各党支部运用党建云平台建立党员管理台账,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出调离党员,理顺党员组织关系。二是加强党建基础知识学习。利用春训等时机,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规定,规范完善党员发展全过程资料。三是加强党员管理监督检查。2024年1月,局党组成员对出现上述问题的机关党支部、区市政处党支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开展全面自查,严格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与规定,杜绝党员发展工作中不正之风出现。

  25.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谋划指导。局党组研究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全系统贯彻执行。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直属机关党委坚持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制定工作清单,定期开展交叉检查。三是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开展。压实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和局属各支部书记制定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口袋书”,督促各党支部书记带头严抓基层党建履职承诺,查缺补漏、完善措施,统筹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开展。

  (十二)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

  问题26.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推进情况:一是关于森林公园“森林人家”违法建设问题,我局正在对接法院按法定程序解封查封的违法建筑物,协调东城试验区管委会明确违法建设主体,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环境影响、房屋市值等评估后,拟按照司法程序对森林公园“森林人家”违法建设予以罚没处理。二是关于罗河路96号公厕拆迁补偿问题,我局会同区信访局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并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于2024年3月4日与信访人艾某某签订《调解协议书》,并由区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确认协议有效,信访人书面承诺不再提出新的主张和诉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综合执法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是仍然要时刻警醒自查,将巡察整改工作横向纵向拓展延伸,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力服务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推动区综合行政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站位,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定期谋划研究、督导检查基层党建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全局各级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夯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跟踪督办,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强化全程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实不打折扣。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注重标本兼治和强化预防,进一步查摆制度缺陷,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构筑长效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8月8日至8月27日。联系方式:电话15587989386;邮政信箱443100;电子邮箱1831440512@qq.com。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8月8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