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陆婷 发布时间 : 2025-01-0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反馈意见和相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就做好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整改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住建局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回头看”指出的问题,确定了5项整改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定期召开党组会,对问题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落细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5个问题中,问题3已完成整改,问题2、问题5视同完成整改,问题1、问题4正在整改中。建立完善制度2项,开展提醒谈话7人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推进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重点项目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日常管网巡检。完成城区污水智慧化调度工程、七里岗路改造、东湖大道等项目建设,改造雨污管网约28公里,完成朝阳公园和东方大道等片区混错接整改,加快推动湖光路长江市场段管网、夷陵三巷片区改造等项目雨污管网改造。同时常态化开展管网巡查,维修沿河管道64处。二是加快推进实施鸦鹊岭集镇污水支管网项目(二期)。该项目已于8月13日进场施工,目前已施工3200米,接户约260户,完成投资约300万元,已完成工程量的50%,下一步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关于“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重点项目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得到实质性提升。组织区项目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组织参与玛瑙河流域综合治理等34个项目的设计方案研讨,强化工作人员对政策动向、设计要点及前期程序的把握能力。二是项目方案推进时序取得充分性论证。组织设计单位结合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及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丁家坝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改造项目方案研讨8次,提请区政府研究3次。目前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基本满足需求,将按照区政府统筹安排。三是谋划项目争取资金取得突破性进展。积极贯彻市发改委《关于提前做好2024年新发国债相关项目谋划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流域综合治理和城市更新要求,主动谋划夷陵区城区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更新、夷陵区老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等6个项目,目前,夷陵区老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宜昌城区龙泉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2个项目已获批。
3.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的学习。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区纪委机关 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区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规范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流程。区住建局按时向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上报“三重一大”事项,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向机关纪委上报的审批事项均由机关纪委书记审核把关,逐级签署审批意见。三是落实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管。对今年新提拔、新入职、新入党以及关键岗位的干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次。机关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均进行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查2次。
4.关于“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现场核实罗河路靠山辖区居民的天然气安装诉求,及时收集用户的意见建议。二是督促夷陵中燃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办理报装业务,同时对居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完成罗河路具备通气条件用户的气源管道敷设,后续结合用户需求逐步通气点火。目前,同意安装天然气的用户共计130户,其中主气源管道已覆盖108户,完成点火通气33户,其余75户因液化气未用完、燃气具未更换以及个人报装意愿等原因暂无报装需求。22户受管道安装条件限制不具备安装条件,暂未点火通气。
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当事人谈话、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沟通,追缴相关费用。二是通过司法程序,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和起诉了相关费用追缴事宜。三是制定并完善了“停薪留职”等人事管理制度,约定各方权责,建立长效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严防今后再发生类似事件。后续将与当事人积极协商,追缴相关费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推动长治长效。以此次巡察“回头看”为动力,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住建发展的重要契机,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城市集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7200501;邮政信箱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夷兴大道112号;电子邮箱1979218266@qq.com。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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