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陆婷 发布时间 : 2024-12-11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5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结束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邹高炎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张启东、陈思思、孙艳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党组书记、局长邹高炎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察整改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截至2024年7月31日,巡察反馈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通过对巡察问题的整改,制定整改措施13项,建章立制1个,提醒谈话4人,开展理论学习研讨5次。
二、集中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精神部署有差距”问题
1.《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办法》修订实施后,局党组未及时组织学习评估项目、分值、标准等调整变化内容,也未结合夷陵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举措,仍按照旧标准开展日常工作,2023年第三季度在全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评估排位末位,其中:7月、9月倒数第二、8月倒数第一,影响全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7日,组织区园林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办法》。7月22日,局党组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办法》。二是结合我区已形成的公共绿地管养实际,出台了《夷陵区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园林绿化及卫生清扫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坚持绿化管养制度化,管理手段创新化,艺术造型精细化,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长效管理不放松的总体管养目标,着力提高绿化管养水平。三是4月10日,举办东城片区绿地养护现场交流活动。6月18日,组织养护单位、园林绿化企业参加在我区举办的宜昌市城区园林绿化管养观摩交流活动。持续在城市园林建设及养护管理上深耕“精细化”,使园林工作真正意义上朝着“精绿化、精养护”迈进,促进园林绿化品质进一步提升,让市民享受更多园林生态福利,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四是7月9日,组织6月考核排名末位的养护公司负责人召开绿化管养会,进行了谈话提醒。我区在2024年第二季度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评估中排名第二,其中园林绿化综合排名第三。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2.落实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制度不到位。2023年第二季度未结合工作实际排查存在的保密风险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20日在局2024年第9次集中学习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4月30日,印发了《区林业局关于成立保密委员会及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并对保密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了及时调整,明确了保密委员会成员职责。二是7月11日,组织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开展了第二季度保密自查工作。三是4月30日在局2024年第8次集中学习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保密警示教育片。利用单位宣传屏滚动播放保密宣传海报及《一秒钟》等保密宣传片,不断增强系统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3.“第一种形态”台账、夜学会议记录不完整。2023年第四季度未按照“第一种形态”台账要求对杨长荣因招标程序不规范作出书面检查情况进行报告;2023年部分夜学学习内容不明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2日,局党组集中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二是对学习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梳理,针对记录不完整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对2023年第四季度“第一种形态”台账进行了完善,对杨长荣因招标程序不规范作出书面检查情况进行了补充。同时,按要求上报了第二季度“第一种形态”台账,二季度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2人次,教育批评1人次。
(三)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4.针对2023年区委巡察反馈“分乡镇金竹村应急扑火队员年龄超龄”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至巡察时,其他村(社区)扑火队员仍存在超龄情况,如分乡镇高家堰村现有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人员26名,其中9人年龄已超过60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队伍选拔。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森防指发〔2024〕1号),指导全区乡镇(街道、试验区)、樟村坪林场、小溪塔森林公园和各村委会对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伍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全区共有防火应急队伍197支2909人,其中镇(场、公园)级15支486人,村级182支2423人,年龄均未超过60岁。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区、乡、村三级累计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培训演练47次,突出紧急避险训练,针对性提高扑火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落实防火经费95万元,更新防火物资装备2000余件,确保一旦发生火情“队伍拉得出,装备派得上”。三是注重日常监管。全面执行《夷陵区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放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夷森防指发〔2024〕1号)文件精神,将队伍建设纳入常态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内容,按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评价标准》完成一轮专项排查。排查治理隐患7处,其中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3处、重要保护目标加油站、加气站3处、林区民爆物资仓库1处,现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宜昌市城市综合管理评估工作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指导作用。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高标准、高水平,从严从紧考核和管理,久久为功、坚持不懈、驰而不息抓好城市综合管理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结合林业部门数据保护、资源保护等严格落实保密工作措施。
(三)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运用“第一种形态”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提醒谈话咬耳扯袖,班子成员要把管工作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结合起来,把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贯穿到机关建设、管理始终。
(四)进一步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防火责任、措施、经费、队伍、物资“五落实”。严把隐患排查第一道工序,扎实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帐,限期整改,闭环管理,筑牢森林资源“防火墙”。严把火源管控第一道关口,充分发挥护林员、执法人员、网格员等各方面的作用,对重点区域专人把守,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进一步加强火源管控。配合执法部门加大对烧秸杆、烧田边等森林火灾隐患查处和警示教育力度,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案有人查,责有人担,确保全区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林业局反映。公开时限: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31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7822302。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林业局党组
2024年12月11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