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切实提升认识。在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整改工作事项,并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期限,形成了局党组牵头抓总、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各责任股室狠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推进。

  (二)细化整改措施。按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13类22个具体问题,局党组4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各班子成员迅速主动认领任务、及时传达督导,各股室逐条梳理、全面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改立行。2024年1月1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深刻剖析。以文件形式下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问题整改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期限,实行台账管理、挂号销号,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从严从实整改。局党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召开4次专题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向区委巡察办、区委第四巡察组、区委组织部汇报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乡镇(街道、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沟通衔接。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13类22个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以严格细致的督查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不到位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要求完善2024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和方式,严格执行学习备案报告、考勤、情况通报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实效,建立长效机制。二是结合实际制订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并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切实吃透、领会精神,增强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局党组成员就各自分管领域带着问题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调研夷陵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并梳理困难及对策。

  (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

  2.关于“落实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请示区委组织部后,区局召开党组会讨论服务中心人员借调不规范问题,并于当日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下达“干部借用通知书”,完善干部借用流程。二是向各乡镇(街道、试验区)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下发“工作交办函”,督促按照“五有”要求落实人员及编制,收集镇、村两级服务站在编在岗人员统计表,相对固化人员队伍。三是加强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分别组织区、镇、村退役军人工作人员参加市局、区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时,拟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员试点工作为抓手,明确镇村退役军人工作人员的职称和待遇,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四是再次下发《夷陵区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工作方案》,包保服务工作延伸到村(社区),所有乡镇2023年度均已开展乡镇站常态化联系工作,常态化联系覆盖率进一步加大。

  3.针对“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3年7月宜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6部门印发的文件精神,结合夷陵区实际,拟定《宜昌市夷陵区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及《夷陵区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医疗补助支付规则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在充分征求意见后,报区委区政府审批通过,于2023年11月27日由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并实施。二是积极推进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在宜昌市城区及夷陵区内公立医院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工作,全区重点优抚对象(除一至六级伤残退役军人外)于9月26日在宜昌市城区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内2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一至六级伤残退役军人于11月27日在城区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内2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全年共为9名一至六级伤残退役军人报销医疗补助27517元。三是2023年12月组织医疗结算操作培训,并组织各乡镇(街道、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了政策解读宣传。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上门为一到六级伤残退役军人送发医疗识别卡,并详细解答医疗补助政策及报销流程,12月15日医疗识别卡全部发放到位。

  4.针对“落实困难帮扶资金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湖北省退役军人困难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再次修订夷陵区退役军人困难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帮扶对象甄别、标准、流程进一步细化、严谨,严格审批程序,杜绝“花钱买平安”。二是统筹发放帮扶援助资金,明确退役军人解难工作由局分管权益维护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具体工作统筹至政策法规和思想政治股组织落实,强化日常审核监管。

  (三)思想政治引领主动作为不够

  5.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主动作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局工作要点拟定思政工作要点,并细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任务,依托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联系,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二是持续挖掘退役军人先进典型,设立全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退役军人功勋榜,广泛开展专题宣传,积极向省、市级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发挥先进模范引领作用。三是完善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军旅等红色教育活动,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重大庆典和纪念活动。四是依托郑家洞子、“9.4”纪念碑等红色资源,结合重点节假日开展红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同时,结合我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国防教育进校园试点活动,建立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将红色精神薪火相传。

  (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不高

  6.针对“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醉三峡职业培训学校及宏远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召开整改会议,要求已收取垫付费用的退还,以后参加培训不再垫付费用,2024年1月已退还15人垫付培训费用16800元。宏远职业培训学校目前无培训对象。二是开展调研。联合醉三峡职业培训学校,到武警夷陵中队对即将退役军人进行问卷调查,对近三年退役士兵进行电子问卷调查,将调查得出的15个最受欢迎培训专业,作为2024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参考。三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宜昌平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长期就业合作协议,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服务。四是跟踪服务军创企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带领本色教育,到区文旅局就“四上”企业相关政策、准入条件、申报流程进行了沟通,目前本色教育正收集资料,标准达到后便正式申报。五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三峡农商行夷陵支行多次沟通协调,联合推出了退役军人及军创企业创业贴息贷政银合作方案,帮助全区退役军人、军创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资金保障,解决创业期间资金短缺问题。

  (五)营造尊崇环境有短板

  7.针对“推动退役军人基本优待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接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并安排相关股室到夷陵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学习《关于落实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并进行交流,现已熟练掌握申报条件和申报流程。二是深入走访军创企业,根据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申报标准进行核对,我区6家军创企业均不符合申报条件。带领南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到人社局咨询政策,并协助其成功办理返乡创业一次性补贴。后期将强化与相关部门联系,弄通弄懂最新政策,加大走访力度,积极收集建议,扶持军创企业做大做强,带领更多退役军人就业。

  8.针对“推动社会优待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全区拥军优待服务单位,梳理退出及新增拥军服务单位商户,现全区拥军优待服务单位397家。二是在审核通过后的拥军优待服务单位门口或醒目位置进行挂牌公示。在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设置“军人有惠”专栏,公开夷陵区“军人有惠”拥军优待服务单位、优待事项和举报投诉电话。三是印发《拥军优待合作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拥军优待服务单位的纳入和退出管理。并组建监督巡察工作专班,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现场提醒、限时整改。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不足

  10.针对“档案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机关和退役军人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完善更新《夷陵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档案归档时间和要求。二是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学习,在周四课堂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夷陵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制度》,不定期转发档案管理要求,切实提升收集整理意识和水平。三是已进行2023年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提醒,督促各股室(二级单位)及时收集档案并于3月前上交至档案室归纳整理,拟于今年4月启动2023年全局工作档案整理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得不牢

  1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周四课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全体党员干部已根据工作岗位实际,认真排查岗位和廉政风险,填报了风险点清单,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工作要求,修订完善2024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廉政谈话要求,定期开展了廉政思想谈话。

  13.针对“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任局党组书记就原局党组书记违纪违法受处分案件,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警示教育,班子成员深入自我剖析,充分查找自身风险,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启动夷陵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严纪律、正作风、强担当、提效能”专项整顿行动,召开动员会并下发工作方案到乡镇,要求乡镇深入查找问题,结合“足印光荣人家”活动,做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常态化联系等工作。三是利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结合春节、两会等重点时间节点,持续做好日常监督提醒,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政提示,并结合会议做好廉政提醒;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开展监督。

  (八)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4.针对“财务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已补充完善相关现金日记账。2021年春节现金慰问及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现金领用单已补充到凭证中。二是分管领导已经对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其积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三是积极响应上级“一卡通”发放政策,对2024年春节慰问及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实施一卡通发放,严格做好程序性资料审批管理,相关凭证已整理登记。四是2024年起每月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与单位职工医疗分开缴纳,切实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五是财务人员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已修改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证财务工作规范性。

  15.针对“财务管理不严,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征订报纸杂志费用、干部职工工作餐费用两笔账目,已经在大额会审单补上缺失签名。二是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积极做好凭证审核,确保程序性审批管理,做到了报销按程序审签、附件齐全规范。三是结合《夷陵区财政局关于统一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的通知》(宜财发〔2023〕240号)要求,在周例会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财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规范报销水平。

  16.针对“政府采购行为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周四课堂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学懂弄通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二是安排了专人专职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并在财务制度中完善了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三是2024年起局内重点项目均采取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的模式,如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采取了第三方机构招标的模式,并严格落实了一个标对应一个中标服务商的要求。

  (九)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局党组对1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并向区纪委报送“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交办清单整改情况汇报”。二是明确专人接听电话,购置了录音电话,并完善了电话记录流程。三是2024年下发《分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粗暴引发群众不满问题的通报》并要求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以此为鉴,强化能力、热情服务。并向分乡镇下发《工作交办函》,要求分乡镇政府针对2次被投诉问题限期整改,分乡镇政府要求该人员进行工作反思,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同时将其调离工作岗位,并报送了调查情况及其他处理整改资料。

  (十)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

  18.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按照要求,全部纳入班子分工,并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印制相关分工文件。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其进行谈话,要求其统筹做好两个单位的分工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二是安排专人在会前通知该同志参加党组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等重点会议,未参加会议均按程序请假。

  (十一)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0.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最新要求,重新修订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已经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严明工作纪律。三是强化管理,严格钉钉打卡考勤核查,2023年10月制定《关于开展“优秀股室”评比活动实施方案》中,将钉钉打卡考核作为评比重要依据。同时,对违反机关管理制度的人和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追责问责。四是2023年8月机关分管领导就值班问题与当事人进行谈话,强调值班纪律和注意事项。当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关于全区值班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分管领导分别就值班问题进行强调和部署。五是制定《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纪律、正作风、强担当、提效能”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时间的作风整治,动真碰硬,规范各项管理。六是多形式开展综合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

  (十二)党内重要事项审核把关不严

  21.针对“党内重要事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局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学习民主评议相关规定,一致同意调整某机关支部党员2022年民主测评为不合格等级。二是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向局党组作出检查。以上3人均已分别做出书面检查。三是加强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坚持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工作标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等内容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等相关程序,加强思想认识和业务知识掌握。

  (十三)落实巡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2.针对“2020年区委巡察反馈、2021年区审计反馈问题中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对财务人员给予书面检查的处分决定。以上2人均已作出深刻检讨并上交了书面检查。二是已修改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周四课堂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三是财务人员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在工作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经纪律执行到位。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了“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力求从根本上杜绝同类问题再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政治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驰而不息,确保整改落细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按照既定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驰而不息,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经完成和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易发多发问题、重点领域问题、共性问题,把推进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强化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扎紧笼子、堵住漏洞,着力增强制度执行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以改进夷陵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为着力点,以促进夷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为落脚点,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夷陵退役军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8月15日至9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7827966;邮政信箱:夷陵区黄金路12号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共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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