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陆婷 发布时间 : 2024-01-12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9月5日至10月21日,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全面巡察。2023年1月1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推动住建工作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和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研究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住建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整改落实。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印发<区住建局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夷住建党组〔2023〕2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确定了31项整改任务、3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定期召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
问题1:落实省委、市委物业管理全覆盖、专业化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区共有住宅小区222个,其中专业化物业小区122个、社区管理小区44个、单位管理小区33个、业主自治小区23个,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55%,已完成市里要求的目标任务。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红色公益物业托底管理“有形无实”。
整改情况:一是以区住建局的名义起草并发布了《夷陵区红色公益物业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明确了红色物业服务内容及各方责任边界、工作要求,推动红色公益物业规范运行。
二是多次与属地政府对接,搭建沟通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正面引导,形成共管共治合力,业主对红色公益物业的认识和接受意识逐步加强;结合公益红色物业进驻,多次征求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反馈意见,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运行机制,在每周提供一次“保安、保洁、保绿”等基础性物业服务的基础上,结合具体需求提供预约物业服务。
三是已在星城花园、建材小区、丁家坝花园三个小区签订正式专业化物业服务协议,有偿专业化物业服务的模式初步形成,有利于红色公益物业走深走实,长远健康运行。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3:重点工作推进不力。202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共同缔造”理念,坚持“走出去”工作方法,广泛收集民意,将改造建议融入方案设计之中,做到“改到人民心坎里”。
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当阳经验”,坚持“程序优化、片区联动、政策支撑、确保质量”的改造建设机制,结合夷陵区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措施。以夷兴五巷改造为起点,片区化推进。积极探索新的建设模式,推动“片区一体化”“运营市场化”“管理智慧化”“融资多元化”,有效破解老旧小区改造难题。
三是加强项目推进力度,从2023年起,由区住建局作为业主全面统筹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科学制定分区实施的年度时序,持续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确保项目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目前202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竣工;2022年共15个老旧小区,已完工14个,安旺花园小区改造在进行收尾工作;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总项目数为41个,目前已全部开工。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4:督促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实了自2016年以来新建商业住宅小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情况,目前有21个小区具备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条件,均已完成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
二是主动对接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强监管,确保新建住宅小区在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上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如期移交使用。
三是集中督办,对具备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交付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相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共同对社区公共服务用房进行验收、移交,实现应交尽交。
四是将社区公共服务用房移交与预售资金审批挂钩,督促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履行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及移交责任。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5:落实公租房惠民政策缺乏温度。
整改情况:提请区政府印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式的通知》(夷政办文〔2023〕1号),完成宜昌市“互联网+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原始数据录入、线上系统测试、政策宣传及人员培训,成功打通了公租房线上申请通道。夷陵区公租房房源信息已全部纳入宜昌市“互联网+住房保障政务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已租房源和空置房源可实时进行网上公示,申请人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登录,提交申请资料,所在社区在申请当天完成线上初审,街办(试验区)、区民政局同步复审,区住保中心进行终审,2天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在夷陵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分配入住,从申请到配租全过程最快在10个工作日内可全部完成。自优化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式以来,网上申请公租房已取得资格45户,符合条件正在公示3户,民政核对收入中6户。截至目前,空置半年以上的公租房房源共有15套,区住保中心将按网上申请取得资格的先后顺序并按房源腾退顺序及时予以配租,春华秋实公租房1-3-603已于2月17日分配入住。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6:燃气民生问题解决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夷陵区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初稿编制,报区政府审核后启用。目前夷陵中燃公司已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完善组织架构,配齐相关机构和人员,区公用中心已于2023年3月31日给夷陵中燃公司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二是罗家小河靠山居民通气问题共涉及居民27户,现已有7户完成点火通气,剩余20户因不具备安装条件无法通气并做好了解释工作。
三是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燃气经营许可核查换证的通知》要求,区燃气专委会已聘请湖北景深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专家对我区12家燃气场站的燃气经营许可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共计排查安全隐患309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是针对老旧小区燃气安装报而不批问题,夷陵区累计居民用户11.2018万户,目前已通气11.0432万户,覆盖率已达99%。目前正在组织夷陵中燃公司摸排老旧小区燃气用户底数,积极响应群众需求,争取做到燃气全覆盖。
五是针对燃气安装无公示问题,夷陵中燃公司已进一步规范安装流程,实行先行告知制,联合小区物业公司,入户安装前在小区物业群中及时公告,提前预约用户,精细化服务,同时制作燃气管网公示标牌及时更新燃气管网变动情况。
六是完成燃气保供预案制定,在用气高峰期及时启动应急保供,确保气压稳定。
七是燃气专委会持续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压实压紧安全责任,2023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次,移交案例17起,处罚17起,涉及金额21.8万元,累计排查一般隐患616条,已全部整改完成。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以来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累计发布视频13期、文字信息28期,并开设燃气安全专栏专题,指导10万用户自查燃气安全隐患。开展入户宣传,举行燃气安全知识培训和“燃气安全进社区”等系列宣传活动。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7: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将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纳入日常巡查内容,通过设置三栏一箱(物业基本信息公示栏、小区事务公示栏、政策法规宣传栏和物业服务意见收集箱),督促物业企业把基本信息、政策法规、物业收费、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等集中反映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和管理专题培训,区住建局多次组织物业企业开展法律知识、物业管理、文明创建等培训,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小溪塔街办、试验区管委会等部门沟通协作,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指导街办(试验区)、社区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日常监管,共同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小区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处理物业投诉926件。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8: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培育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出台了《夷陵区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夷陵区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2月17日,组织召开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宣贯会,会上对“一个措施两个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和广泛宣传动员,全区60多家企业现场参会。
二是启动2023年度夷陵区建筑业龙头企业评选工作。完成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长信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龙头企业申报、审核、公示工作。
三是引进外地综合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落户夷陵。支持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业资质和落户,目前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已在夷陵区完成营业执照办理。
四是大力支持企业资质升级。目前国昌建设、沧海建设、众宇建设已完成省厅现场业绩核查,正向市住建局申报房建一级资质,兴达市政已于9月成功晋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023年以来,支持宜昌光源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永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宜昌宜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完成企业资质升级、新增。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9: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夷陵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做强创新、鼓励企业打造优质工程等措施,推动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二是多次前往湖北广盛建科、昌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经营状况,支持企业加大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四新技术”推广力度,同时对接区经信局,在工程服务、建筑材料等方面将建筑业企业、建材企业纳入“夷陵企业之家”信息平台,促进辖区建筑业资源内循环,实现“夷材夷用”。目前已完成第一批74家建筑业、勘察设计企业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是按照《夷陵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夷政办发〔2020〕5号)精神,已上报区政府,同意兑现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2021年建筑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长信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建筑产业扶持资金。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推进建筑业领域技术改革创新措施乏力。
整改情况:一是推广应用“新技术”,落实智慧监管。对新开工项目,引导采用盘扣式脚手架、铝膜、爬架等“新技术”,提前告知“三网合一”要求,督促严格落实,目前全区“三网合一”联网覆盖率达100%。
二是开展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试点。以长信建设有限公司、湖北联诺建设有限公司为试点,尝试探索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鼓励企业逐步提升建筑企业自有工人数量,进一步夯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技能人才基础,全面提升建筑产业工人素质。
三是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提升技能水平。3月30日,在夷陵区同福花园三期项目举办2023年夷陵区劳动竞赛启动仪式暨“信德杯”夷陵区第十三届建筑行业劳动技能竞赛,开展现场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和项目观摩,通过岗位练兵,打造一支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队伍。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11:依法依规行政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2月27日,区征收中心组织各评估、劳务、调查等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全面深入学习《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夷陵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等法律法规;2月28日,召开工作例会,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单位公章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教育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征收的能力和素质。今后凡在项目征收过程中造成严重过错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中介评估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市场准入和清退制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针对涉及项目建设土地手续不全问题,区住建局已对接区发改局及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并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因该项目预审批复、可研批复和初设批复均已过期,重新办理以上资料存在逻辑不合理的问题,且该项目地灾评估报告、矿产压覆报告均已过期,需要重新落实规划指标、用地指标等,现已无法补办相关手续。2023年6月,区纪委监委对该问题予以容错。为强化法治意识,杜绝问题再犯,我局组织全体成员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调规范审批流程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并由分管领导对区公用中心全体成员开展了谈话,要求认真梳理项目选址,严格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确保后期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审批流程,确保依法依规建设项目。
三是规范项目建设流程。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审批流程执行,针对项目建设土地手续不全等问题,已对接相关单位梳理收集申报资料,补齐项目审批资料。目前,涉及污水处理工程已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涉及道路工程已完成增补使用林地事务技术服务采购,正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期将及时跟进并督促第三方抓紧办理增补用地手续。
四是规范人员管理。进一步完善《夷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非在编人员管理办法》,规范非在编人员管理,理顺非在编人员工作、工资关系。自2023年3月起,两名相关人员的工资已调回区住保中心统一发放。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1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述职述廉报告及2023年区住建局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安排和综合目标考核。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区委、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13: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保密委员会,完善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度。二是印发了《夷陵区住建局关于印发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包括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定密制度、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网络保密管理制度、保密自查自评制度共5项制度。三是与新进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保密员信息已向区委机要保密局报备。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14:印章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印章制度。修改完善了《夷陵区征收服务中心公章管理制度》《夷陵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所有印章的使用均须由经办人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做详细登记,经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用印。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单位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不定期对印章使用登记簿进行检查,目前印章使用均按照要求在登记簿上进行了登记。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15:非本单位人员驻村工作。
整改情况:为规范人员管理,已对人员进行调整,于2022年10月27日将一名事业编制人员安排开展驻村工作。后期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驻村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纪律,做好驻村工作。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问题1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安排部署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结合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的岗位要求开展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共排查风险点57处,制定了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17:全面从严治党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监督责任。今年以来,住建局开展内部巡查2次,下发通报2期,报备“三重一大”事项87项;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及时传达省市区干部违纪违法及作风问题通报精神,下发廉政提示2起;落实“第一种形态”管理,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存在问题,开展提醒谈话3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省、市、区警示教育片,时刻敲响警钟,组织开展“青年话清廉”大讲堂,帮助青年干部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不走错路,少走弯路。
二是针对相关责任人多次使用公车加油卡给自己私车加油事件,区纪委监委给予相关责任人记大过处分,区住建局党组对承担领导责任的相关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制定并下发了《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补齐了制度短板。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18: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该问题为历史遗留问题,区建发中心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通过约谈、电话及短信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催缴未果,2023年8月25日,区建发中心给当事人下发催缴律师函,当事人拒收;2023年9月26日,区建发中心委托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办理“收回单位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的维权事宜;2023年10月19日,该案件已经提交至区法院,目前区法院已受理,正等待区法院的诉讼通知书。后续将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依法追回相关代缴费用。
整改进展:持续整改。
问题19:公租房核查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公租房小区日常监管制度》,由区住保中心保障股每月对公租房承租户的房产、收入、家庭成员等信息开展监管核查。二是在公租房小区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7208704、7208714),截至目前暂未收到举报线索。三是于4月1日正式开通宜兴佳苑人脸识别系统,截至目前已录入超过90%住户信息,基本实现智能管控。四是对拖欠租金长达1年以上的5户承租户于3月28日下达律师函,相关证据资料已递交区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依法催收。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20:污水处理运营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0年12月邓村污水处理厂2名员工擅自用装有自来水的塑料瓶干扰监测设备采样,致使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问题,已立案查处,相关人员已降级处分。二是建立“月巡查、季通报”制度,2023年至今共对15个厂(场)站巡查49次,重点对污水管理、污泥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台账管理、水质与检验、设备与仪表、安全管理、厂容厂貌、制度建设等9个方面开展现场检查,共发现问题19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现场交办整改14处。同时针对督查结果拟定季度通报文件下发至各厂区督促整改,确保各项问题能及时有效解决到位。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21: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监管不科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宜昌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结合我区实际优化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在维修资金使用中,2万元以下的申报项目不需要审计,2万元及以上的维修资金申报项目,取消预算审计,同步进行跟踪审计。
二是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3月联合印发《宜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宜市住建文〔2023〕6号),第十七条规定“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需要紧急维修、改造的危险房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未及时治理、危及相邻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指定第三人代修房屋,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并根据业主委员会或居(村)委会的申请,先行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他相关手续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村)委会后续办理。”我区将参照执行紧急状况下的维修资金使用机制。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2:“容缺”审批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湖北恒安芙林中药颗粒项目已于2023年3月3日完成1个遗留问题整改。将设备预留洞口用不燃烧材料进行封堵,每层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二是补齐“容缺”监管漏洞。建立回头看制度,形成消防“容缺”验收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技术指导,督促限期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3:城市建设项目前期调研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提前谋划,建立项目储备库,为项目研究争取更多时间。二是严格方案把关,成立项目策划研究小组,不定期组织项目方案集体讨论研究,内部研究成熟后提交区政府审定。三是精选设计团队,聘请国内外业务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设计公司来我区开展项目方案研究,提升项目落地性。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十余名职工参加2022年城市建设扩容提质赋能(青岛)研修班、2023年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培训,提升个人专业能力。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4:专项资金使用审批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各项支出均对照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及领导签批,严格核批支出金额。二是严格把关附件要素,确保附件齐全、手续完备。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5: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利用“夜学”组织全系统人员开展了一次“费用报销政策解读”财务知识培训,提高报销人员的严谨意识。
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报销过程中容易忽略的点,提高财务人履职尽责能力和岗位责任意识。
三是局分管领导针对财务上出现的问题对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并对财务问题进行了整改。2022年9月,已经将超前支付尾款6000元收回。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6:财务报销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报销管理。一是已经补齐相关附件、凭据。二是通过“夜学”,组织全体干部进行了一次财务知识培训,强化报销人规范意识、审核人严格把关意识,确保财务报销合规、附件齐全。三是对全系统财务报销凭据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出报销附件不全、财务凭证签批手续不完善等问题25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问题27:党组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将相关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纳入班子集体对照检查材料报告事项,并将其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收集归档。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了区住建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将所有资料收集归档,今后将进一步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8: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已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夷组文〔2023〕1号)要求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7个党支部已于2023年3月全部完成,各党支部都本着对党、对同志、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了严肃认真、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坦诚相见、加深了解、互相帮助、增进团结、“红红脸、出出汗”的预期目标。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29:“三重一大”制度设计有漏洞。
整改情况:已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将单位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单笔开支、机关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金额达5千元以上的纳入大额资金使用范畴,将城建项目前期费用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纳入大额资金使用范畴,将城建项目工程款支付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纳入大额资金使用范畴,进一步规范了流程,并通过专题学习等形式,在全局传达贯彻。每月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向我局报送“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强化监督责任,并按时向派出纪检监察组上报我局“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及相关附件。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3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通过4月份夜学传达学习了《区住建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每月按时向区住建局报备“三重一大”事项,并将“三重一大”报备情况纳入区住建局季度巡查,对不按要求报备的进行通报;二是对于大额资金支出,要求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等资料,在支付环节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执行的监督。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问题3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2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论述,并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所有涉及集体决策事项均要上党组会讨论。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会议题充分讨论,每名班子成员均要表态发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策;三是在党组会议记录中原汁原味记录每位领导的发言,会后按照要求向派出纪检监察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及会议原始记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二)强化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区纪委各项工作,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住建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住建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夷陵“奋力冲刺‘双千亿’、争创全国‘百强区’,打造宜昌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住建局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反映。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717-720050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讯地址:夷陵区小溪塔街道夷兴大道112号,邮政编码443100;电子邮箱:1979218266@qq.com。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783039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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