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夷陵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夷陵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信访局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全盘接受巡察反馈的问题并迅速开展全面整改。7月7日召支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7月12日,区信访局以文件形式下发《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夷信文〔2023〕3号),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以清单明责任,倒排时间促整改;8月2日召开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局班子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体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支委会1次,召开班子会研究巡察整改问题2次,听取汇报3次,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深挖细剖问题根源,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清退或挽回经济损失320元;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1项,建立完善制度2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不深入问题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保质量”的工作思路,紧扣“贯彻二十大、落实新条例、开创新局面”为主线,围绕“不发生进京访,不发生赴省集体访,不发生涉访极端行为和负面炒作,赴省及以上信访量在全区信访总量中占比不超过30%,到市集体访大幅下降”的目标,持之以恒地抓信访机关政治建设、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五项重点任务,截至9月中旬,全区未发生赴省进京集体访,进京个访比2022年下降92%;

  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业务研究。前三季度,组织外出实地学习3次、开展研讨交流4次,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1次,班子成员集中研讨6次,集中“夜学”24次,做到学习有方案、有记录,研讨有书面材料;三是强化信访事项办理“接诉即办”,实行“转送交办、受理办理、反馈回访、评价问责”闭环管理,做实初次信访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达到100%,一次性化解率95.49%。平均办理时限4.62天,群众参评率达94.79%,满意率97.53%。

  2.针对“综合分析研判不够”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信访工作分析报告机制。每月印发信访简况,对全区信访形势及突出问题进行分析,半年对全区信访指数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分析情况专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到各责任单位。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由局班子成员牵头对全区信访突出问题、信访工作短板、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4篇。

  三是坚持定期研判,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每周对信访情况进行碰头研判,形成重要信访问题责任清单,进行清单式销号管理,截至9月中旬,共梳理问题清单13期,对100余个信访问题进行销号式管理。

  3.针对“主动运用“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建议”不多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四必查”工作机制,对进京访,赴省集体访,到市3次以上集体访,到市及以上达到3次的重复走访实行“四必查”,即必查涉访经过,必查信访历史,必查诉求办理情况,必查首访责任和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共对5个乡镇涉及7个信访事项开展“四必查”。

  二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印发《夷陵区信访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分别牵头对相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现已完成对房地产领域、涉法涉诉问题、重复访治理、欠薪群体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4篇。下一步,将根据群众来访来信情况,适时展开对全区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针对落实“信访超市”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信访超市)作用,推进信访超市和信访部门整体联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多元化解重大疑难信访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大事不出区”“访-调-诉”的信访格局初步形成。同时积极学习兄弟区(县、市)先进经验,结合夷陵区实际在力量整合、人员配备、场地设施等方面完善“信访超市”建设,努力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截至2023年8月,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已成功化解各类信访矛盾200余件,其中2023年167件。

  5.针对落实“133”“1415”接诉即办为民服务响应机制不到位问题

  严格落实“133”“1415”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坚持“办信不过夜、网上专人盯”,按照“简易事项马上办、一般事项快速办、疑难事项规范办”的原则,做实初次信访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2023年前三季度,信访事项办理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达到100%,一次性化解率95.49%。平均办理时限4.62天,群众参评率达94.79%,满意率97.53%,均达到预期目标。

  6.针对抓实《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区委党校学员党性教育内容、纳入区委及各地各单位中心组学习。5月组织《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在夷陵广场组织大型宣传活动一场,开展书写《信访工作条例》活动,共征集书法作品11幅。7月组织基层信访干部开展《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培训1次。8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行信访工作条例专题学习,聘请宜昌市信访局局长进行专题授课。

  二是坚持“非访必究”,配合公安部门对以访施压、缠访、闹访、违法上访、串联集体上访等信访当事人依法打击处理。加大非访打击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信访须依法,违法必打击”氛围。截至8月底,到市级以上上访人数475人,占信访总量的33.64%,环比一季度下降4个百分点。

  7.针对指导全区“网上信访”还有短板问题

  一是加大网络信访工作培训指导力度。采取集中线下培训、分级线上指导和带案实地下访形式,每月分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信访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应录尽录”,今年共组织信访办主任培训会2次,乡镇来区跟班学习2人,到乡镇现场指导系统操作20余次,对黄花、分乡、东城试验区等系统录入不及时的单位,上门开展一对一培训指导和督促整改。每天在工作群反馈网上信访办理情况并进行督办提醒,每半月在工作群通报案件录入、规范办理、积案化解等工作情况并计入平时考核成绩。

  二是大力推行网上信访“码上行”,实现了各村(社区)“一县一码”宣传全覆盖,在“夷陵发布”嵌入“区长信箱”板块,拍摄制作“一县一码”宣传微视频一部,被宜昌市信访局采纳并在全市展播,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

  8.针对信访安全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公章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公章管理使用制度,做到了先签批后使用、应登尽登,截至8月底,用章登记45次。

  二是严格干部职工保密教育。严格落实新进人员、跟班学习人员保密教育两必须(必须谈话提醒、必须签订承诺书)制度,共开展保密工作自查3次,集中开展保密教育培训2次。

  三是为单位保安配备相关安全防范工具,督促保安公司加强派驻保安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保安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同时制定完善安保应急预案,确保紧急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口袋书”并逐条落实。

  二是党支部书记定期听取各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班子成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方面的问题。

  三是班子成员定期到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办检查,将落实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

  四是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将每名党员干部的岗位风险点排查梳理并纳入《机关管理制度汇编》,时时警醒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履职。

  2.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规范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实行党员积分管理,严格党员干部述职测评考核并严格结果运用。

  二是严格落实思想汇报、谈心谈话等工作制度。党支部书记讲授党课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班子成员利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对14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三是加强对驻外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坚持在外党员与机关党员学习教育同步。定期了解驻外党员干部的生活、思想状况。7月安排指导组到在京群众工作组临时党支部检查一次,当场提出会议组织不正规、财务报销不及时等2个问题并督促进行立行立改。加大对驻汉工作组成员轮换,截至目前,共轮换5人次。

  3.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对照问题全面自查。对领导包案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梳理,并逐一开展实地核查。

  二是规范办理流程。对因各种原因由信访人亲属代其反映诉求的,及时变更案件登记信息。

  三是强化督办检查。局办公室落实专人,对照每周重点任务清单,逐项进行督办巡查、通过现场抽查、查阅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作风的监督。

  4.针对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政纪法规,严格按规定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登记管理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上半年,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已重新梳理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审查签字。

  二是规范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备程序,截至目前,3名党员干部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备。

  三是修订完善机关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和规定要求,建设清廉机关、文明机关。

  5.针对财务支出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多报销的320元差旅费,9月14日已全额退还到国库,另360元经咨询查证,属合规报销内容,已进行情况说明。

  二是严格执行《夷陵区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特别是驻京人员账目报销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数据详实、单据齐全。

  三是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再学习,研究领会上级相关政策,严格按照管理程序和财经纪律办理。同时,邀请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定期对本单位报账资料进行审查,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财务工作人员上岗教育培训,由局分管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明确岗位职责和岗位风险,加强财务岗位风险防控。

  五是严格落实财务监督制度,按要求对需公开内容及时公开。

  6.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一是迅速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话筒、油烟机、电脑4台、打印机等已于6月25日纳入固定资产台账。

  二是对照台账,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梳理,理顺了原区委办移交的固定资产关系,并完善固定资产采购、入库、登记、出库、使用、报废等流程。

  三是固化固定资产台账化管理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加强监督检查。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整改情况

  针对未严格执行支部换届选举制度问题

  一是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整理完善支部换届选举资料并进行查缺补漏。

  二是局分管领导及政工干部对业务知识进行再培训、再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保证不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在今后工作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执行党内选举、“三会一课”、交心谈心等党的制度。加强党员参加政治、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杜绝无故请假,严格签到制度。对驻外和无法参加的退休党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会议视频等方式传达精神并征求意见。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机制。印发《夷陵区信访维稳应急劝返工作预案》《夷陵区信访工作机制(试行)》等机制性文件2份。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对信访工作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线索及时整改落实,对拒不落实或久拖不决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共排查群众信访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6个,均已进行整改。

  二是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行动和赴省进京上访专项治理。提升初信初访办理水平,做实“研交办督结”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赴省进京集体访。进京个访(2批2人次)比2022年同期(26批26人次)批次人次均下降92%。

  三是跟踪分析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健全完善涉访风险应急预案。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共给相关责任单位印发风险警示函17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办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区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思想认识再深化。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所折射的根本性问题,抓思想根源、抓行为根源、抓制度根源,力求通过现象看本质。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机遇,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石,坚实信访事业健康发展基石。

  (二)体制机制再健全。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将限时整改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将巡察整改与信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相结合。

  (三)常抓不懈再发力。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在抓落实上求突破,以常抓不懈的韧劲、一抓到底的狠劲、争当先锋的干劲奋力推动巡察成果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中落地见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夷陵区信访局或夷陵区纪委监委反映。夷陵区信访局联系电话:0717-782236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讯地址:夷陵区罗河路21号。邮政编码:443100。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783351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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