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陆婷 发布时间 : 2023-11-20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4月2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区审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全面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认真整改。印发了《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审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要求各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牵头股室(局)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做到整改问题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整改进度,对进度缓慢的领导和部门进行提醒和督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标准,决不收兵。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层层压力传导,强力推动整改。局党组书记诚恳接受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先后主持召开整改专题工作会2次,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主动认领任务清单,形成层层传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上下联动的整改局面,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从严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牵头细化分解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各股室(局)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是切实履行职责,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突出实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带头严格贯彻各项规范管理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决策程序和议议事规则,做到重大事项集中讨论研究,亲自督办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按要求时限完成的整改任务,督促整改落实,做到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抓实理论学习有差距”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审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并主持,带头学习研讨,截止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交流研讨5次。
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干部教育培养首位,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读本100余册,邀请党校教授、宣讲团老师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40余篇,组织干部开展党规党纪知识测试1次。选派35岁以下年轻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能力素质提升等各类培训班学习。切实加强专业能力提升,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审计厅、审计署审计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审计大讲堂”,同时鼓励年轻干部上台讲课,交流分享新思维新观点。
二是加强纪巡审联动。对区卫健局同步开展巡审联动,目前该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现场审计,正在调查取证阶段;对区综合执法局、夷陵人民医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的审计成果已同步提交给巡察办。
三是组织审计骨干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目前,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已完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财政管理、财政预算和审计整改建议3条。
二是建立审计整改台账,严格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对账销号制度,全程跟踪。对2022年级2023年已完成投资审计项目建立整改台账,对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到位的逐个销号,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归纳审计项目档案中。目前2022年完成审计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完成审计项目大部分完成整改,后续将会跟踪监督确保全部整改销号。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以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班子成员运用“第一形态”的思想认识,强化党组运用“第一形态”落实主体责任,今年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16次,其中批评教育4次。
二是进一步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采取抽查、回访等方式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再监督再检查,对倾向性问题是否得到遏止、提醒警示的事项是否整改到位、苗头性问题是否反弹等进行进一步核验,推动“第一种形态”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2.针对“部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局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管,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审计组进点前开展谈话提醒,审计过程中不定期对审计组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遵守廉洁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针对个别干部上班迟到、早退、未落实会议请假制度问题,制发了《区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了上下班、学习、工作、请销假、会议纪律等相关制度,对1名违反会议纪律的同志运用“第一形态”开展了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在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将政府债务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并以工作报告的形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对中介机构选聘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加强聘请协审机构过程监督,实行会议集体决策制,防范廉政风险。同时,在协审机构参审过程中实行审前承诺制、人员登记制、审后考核制,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4.针对“审计程序倒置”问题
一是加强审计业务流程管控,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促进审计流程规范有效。
二是加强审计项目过程管理,确保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重要文书网上签批与现场审计节点吻合一致。
三是针对因客观原因造成项目审计延期的,做好重大事项调整报批,确保审计计划时间与实际执行时间形成闭合链。目前,已形成审计流程操作指南试行版,明确各审计节点时间、注意事项。并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强化审计实践指导。在操作指南试行后,新开展审计项目均按照审计操作规范实施审计流程,针对审计时间超实施方案的,均做好重大事项管理记录,报领导批示。
5.针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制定投资审计合同“三级复核”制度,主审负责拟定审计合同,部门负责人对合同条款复核审查,分管领导对合同进行审定。
二是及时调整更换合同引用法规,确保合同规范有效;对于影响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聘请法律顾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三是对合同中缺签订日期、缺盖章及签署时间与实际不符的问题进行了更正,对涉及该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以后加强审核把关。
四是对审计合同文本中的条款、法规引用等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由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后已正式启用。实行主审拟定、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三级复核”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
二是督促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流程学习,强化审批流程管理,审核所申报的原始发票和报销单内容是否一致,切实做到“一事一结”。
三是对涉及该问题的司机、财务人员开展谈话教育,并对2021年车辆维修费清单进行更正。
二是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采购结束后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确保采购程序的每个环节均合法合规。
三是2023年度档案整理服务外包已严格落实比价采购程序,做到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根据省总工会《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正面清单》要求,待机关工会法人变更后,即可开设工会账户。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一是第一时间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积极主动和财政部门进行了对接沟通。三是于7月17日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将委托中介机构协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的请示。请示文件办理期间,我局积极对接沟通,根据区政府转办意见,区财政局已向区政府提交了办理意见:2023年追加安排100万元,2024及以后年度据实纳入年度预算,目前正在审批之中。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针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存在差距”问题。一是第一时间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积极主动和财政部门进行了对接沟通;三是于7月17日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将委托中介机构协审费用纳入部门预算的请示。请示文件办理期间,我局积极对接沟通,根据区政府转办意见,区财政局已向区政府提交了办理意见:2023年追加安排100万元,2024及以后年度据实纳入年度预算,目前正在审批之中。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安排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党员干部自觉规范政治言行,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二)坚持责任上肩,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握管党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局党组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切实履行班子集体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用“放大镜”检视问题,不漏一个环节,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
现有的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完善,用制度强化整改落实,推动问题解决长效化、常态化,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审计事业发展。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契机,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服务中心大局,强化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党建和审计业务的高度融合,着力推进审计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开创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夷陵区审计局或夷陵区纪委监委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区审计局联系电话:0717-7821267(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邮政编码:443100。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783351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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