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陆婷 发布时间 : 2023-11-20 来源 : 水润夷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2月24日至4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湖泊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水利湖泊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区水利湖泊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以最顶格的力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夯责任。在区委第三巡察组召开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于同日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尹凌云同志任组长,各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合力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的机制。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党组成员自觉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反思找准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清单,深化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二是细化任务措施,从严从实抓整改。局党组迅速制定相关整改方案,严格认真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包干负责整改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拆分,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所在,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强督办重质量,抓常抓长促成效。局党组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坚持巡察整改情况月报机制,并不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掌握整改工作的进度、质量和效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履行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式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扎实有效。
党组书记尹凌云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找准问题根源,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对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主动作为,深刻剖析自身在抓班子、带队伍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报告,带头攻坚克难,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切实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督促指导乡镇河湖长办履职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相关文件,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巡查工作指南》的规定,2023年3月28日印发《夷陵区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巡河任务,镇级河长全线巡查不少于1次/月,村级河长全线巡查不少于2次/月。
二是召开培训会议,提高干部能力。召开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会,对河湖长巡河要求进行再明确、再督导;召开夷陵区河湖管护保洁工作培训会,加强全区河湖长保洁工作能力;举办夷陵区河湖长制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区青年水利工作者学习市内优秀水利项目,上半年赴长阳县清江水系连通工程及生态修复一期工程、远安双河堰(水美乡村)两处实地考察,聘请专家开展《高品质河道解析》、《河湖管护保洁工作培训》专题课程业务辅导。
三是通畅联系沟通,细化工作对接。区河湖长办每季度月末对巡河情况进行统计,对巡河频次不达标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点对点提醒督导,确保河长履职全面达标。至2023年9月,区、镇两级河长完成了巡河工作任务,其中镇级河长共巡查298次,村级河长共巡查2496次。2023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全区2023年第二季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对全区各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巡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醒。按照区级河湖长巡查工作任务,建立巡河工作台账。区、镇两级河长全面使用省级信息平台APP开展巡河,做到台帐信息化;村级河湖长巡河建立纸质台帐。
2.针对“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会同鸦鹊岭河湖长办对汉宜路桥下排口进行了整改。投资5万元,将原接入污水管网的30cm支管网全部改为50cm管,确保正常运行情况下污水不外溢。
二是推进排水口问题整改。督促鸦鹊岭政府编制《鸦鹊岭镇集镇污水管网二期项目设计方案》,将周边居民污水接入污水主管网,将该处下水道排水口雨污彻底分离。该项目目前在前期申报阶段,待项目实施即可彻底解决该处设计缺陷问题。
三是加强全区河道水域巡查督导频次。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道保洁机制及明确河道专职保洁员的通知》,开展全区河道保洁员工作能力提升培训,建立健全区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提高保洁队伍工作能力水平,促进全区水环境更好更优发展。建立工作台账,镇级河湖长办对保洁员巡河保洁建立了工作台账,保洁员每天对所属管辖范围河道进行保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所属河湖长解决。
3.针对“对移民后续项目推动落实不够”问题
一是核定实际变更工程量。2022年11月25日区发改局根据《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2022〔17〕号)已对变更及造价调整进行批复。
二是加大建设协调督办力度。从2022年6月起,项目建设实行“区长月调度”机制,加快建设进度,2023年3月项目已完工验收。
三是加强督查整改。审计问题整改完成后,局党组将整改情况上报省水利厅和水利部,2023年5月已得到水利部认可。
四是建章立制。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三峡后续项目实施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修订的最新管理办法,对原《夷陵区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完成修订初稿,目前已向区法制办和司法局申请修订程序。
4.针对“智慧水利建设滞后”问题
一是继续运用好水利部、省水利厅水土流失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成果,及时发布夷陵区水土保持公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已经发布《夷陵区2021水土保持公报》,2022年水土保持公报数据已经收集齐全,已完成2023年水土保持公报招标工作,2023年水土保持公报正在编制中。
二是继续配合水利部、省水利厅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做好现场调查及十字沟监测点运行管理工作,已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配合省厅监测中心、市水利湖泊局开展监测数据搜集工作,完成野外调查复核和内业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是继续抓好十字沟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改善十字沟监测点观测区域基础设施。
5.针对“引导公众参与群防群治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项目进展情况。秀峰西路、中药材产业园已分别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5月25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复,傲霸天沉淀池非生产建设项目,属于马鞍山砂石料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20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二是加大宣传科普力度。印发水土保持宣传图册、利用手机短信、电视等平台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印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资料汇编100余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图解200余册、宣传图册1000余册,向水利系统、全区各村(居)委会、重点建设项目及社会公众发放;利用防汛平台在全区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温馨提示”,引导全区各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
三是对重点企业提前服务。提前告知水土保持相关事项,为企业答疑解惑,做好服务。已重点对宜兴高铁、沪渝蓉高铁、疏港铁路等在夷建设重点项目进行防汛保安座谈会,告知企业应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指导企业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向东城工业园区发放《湖北夷陵经济开发区(东城园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报备流程图》,告知园区企业应履行的水土保持义务及办理流程。
四是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整合乡镇力量,联合开展重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联合质安中心、水利管理站对赵沙路、引江补汉、三峡输油管道等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6.针对“落实信访维稳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工作力量。已调整充实2名信访工作人员。
二是因人施策帮扶。进一步加大移民政策宣传解释和综合帮扶力度,采取提供公益岗位、生活帮扶等综合措施,促使上访人员息诉罢访,减少重复上访。
三是制定年度稳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大与属地责任单位常态化联系,对重点信访人实行“一人一策”,落实稳控责任和帮扶解困措施。
7.针对“公章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健全并严格执行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印章使用前真实、详细、准确地进行登记,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同意后用印。
二是严密保管。已落实专人管理印章,由殷辉同志暂行管理局机关公章。
三是落实印章管理规定。明确人在章在、人离章收的操作要求。
四是完善制度。区水利湖泊局健全并严格实行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鸦鹊岭水利管理站制定《鸦鹊岭水利管理站公章使用制度》,确定由水利管理站站长负责公章的保管和使用。
五是建立台账。严格执行印章登记使用台账,设置《使用印章登记簿》,确保公章使用台账建立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
六是监督检查。2023年4月至9月,局办对乡镇水利管理站及二级单位开展公章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2次,规范二级单位公章使用情况。
8.针对“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落实三级审核责任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我局信息发布制度,信息稿件经办公室、股室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后发布。
二是统一发布、建立台账。局办公室统筹局内所有新闻稿件的发布,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登记台账并严格记录,落实区水利湖泊局对外信息发布审核表,实施一稿一审。建立并实行对外信息发布登记台账,记录发布信息的日期、名称、平台、链接及三级审核人员,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在台账上检查签字。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针对“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定期下达养护资金。通过每年的维修养护资金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剂,提升供水水质,下达农村供水保障资金54万元采购小型水质净化设备,改善分散供水水质。
二是督促各乡镇水利站常态化开展水厂消毒设备的检查,保证消毒设备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水利系统人员调配和统筹,不定期开展水厂消毒设备的检查。
四是收回多支付费用。2023年3月27日已收回多支付费用4.619万元。
五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局党组对韩永军同志实施谈话提醒,5月31日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书面检讨。
六是强化工作力量。调整责任心强的年轻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10.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文件精神再学习。在9月党组会上组织局党组成员再学习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文件精神,强调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次数和质量要求。
二是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质量。截止2023年9月底,党组成员共运用“第一种形态” 6次,根据问题情形,运用谈话提醒4次、批评教育2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次、通报批评1次,提高了运用“第一种形态”质量。
三是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运用一次。本年局党组成员已有5人运用了“第一种形态”。
11.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迅速将资产入账。2021年采购的无人机在2022年3月44#凭证中已入固定资产;0.65万元雨量站设备入2023年7月固定资产账。
二是主动自查自纠。对2018-2022年度的资产购置情况再检查再核对,确保无漏记漏登情况。
三是结合2023年预算一体化资产系统数据迁移及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提高资产效率。对所有预算单位资产数据进行了核对及完整性检查,更新完善了资产卡片信息,已通过系统审核上报。
四是优化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文件全员学习,规范履行配置、处置、出租出借审核审批程序,健全资产定期盘点及使用管理信息更新。已在工作群网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要求了解并熟悉资产配置、使用、出租及处置等规定,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五是建立物资管理专账,加强防汛物资管理。对三斗坪、下堡坪水利管理站储备的防汛物资进行清查,并于2023年7月登记入账。
六是举一反三,加强检查。同步对其他水利站储备的防汛物资一并清查,已全部清查完毕,于2023年7月登记入账。
七是制定防汛物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使用及管理。建立了盘点明细表,定期对物资仓库清理盘点、与账面数据进行核对。
12.针对“项目变更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系统复盘总结经验。于8月初组织中心项目工作专班及本项目参建单位开展黄柏河系统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复盘座谈,全面梳理整理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经验教训。
二是多途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组织项目专班开展业务提升学习,配备水利行业相关项目建设管理规范等业务书籍,定期组织交流;针对目前在建项目管理,遇到方案调整、优化设计等问题时,特邀设计、施工以及质量安全方面的专家到现场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13.针对“开展‘一下三民活动’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加快项目建设。马卧泥供水工程覆盖雾渡河镇清江坪村9组,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土地手续已解决,正在办理;马卧泥供水工程通过倒排工期,增加作业面和作业人员,2023年9月主管网已通水。
二是组建专班推进项目建设。区水利湖泊局、民生供水公司组建专班,通过召开3次大型调度会,大力推进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建设。
14.针对“涉水项目监督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加强涉水项目监管力度。截至2023年9月对全区主要河流日常巡查178次,下达告知书22份。
二是强化日常巡查力度。由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区水库与河道建设服务中心、区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区水资源利用服务中心等相关业务中心对区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联合检查4次。
三是加强涉水项目全过程监管。项目前期由审批股牵头,各业务中心信息共享,做好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项目完工后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涉水项目的打击力度,截至2023年9月移交区综合执法局案件6件。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5.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整改情况。区水利湖泊局机关党支部在召开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充分征求党组书记、局长尹凌云同志和其他党组成员工作行程,合理安排党日活动时间,2023年4月、5月、6月、7月、8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均按时参加。后期,局党组成员将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在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虚心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
二是党组会讨论人事调整和职务任免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局党组讨论决策程序》,6月党组会讨论人事调整和职务任免情况,局6名党组成员均参加会议,非党组成员未参与决策,经各党组成员充分讨论,局党组书记末位发言表态,形成本次人事调整和职务任免决议。后期,局党组将继续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制度,规范会议记录,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发言。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再加强。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群众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2023年8月25日在区水利湖泊局11楼会议室举行了2023年度全区水土保持业务培训。
二是队伍建设再加强。进一步加强区、镇(乡)两级水土保持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确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人员的通知》,明确了17名水土保持专职管理人员。
三是监督管理再加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以水利部、省水利厅卫星遥感图斑复核为抓手,加大对全区涉土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全面开展图斑复核工作,将1家生产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关注名单”。
四是对重点矿业企业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5月17日至5月19日分别对诚信工贸孙家墩磷矿、中海油杉树垭西部磷矿、汇森石材马卧泥花岗岩矿、宜昌都利矿产品花岩钼矿、宜昌光大陶粒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矿宜昌镁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科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五是实施水网延伸。2022年区水利湖泊局组织地方政府、水利管理站、供水公司及设计单位,实地勘察、多次探讨,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供水现状,同年组织编制了《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三年攻坚方案》。
六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通过农发行贷款实施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分年度实施28个子项目,总投资7.71亿元。截止目前已开工建设13个,总投资4亿元,其中文仙洞管网延伸工程和黄花分乡管网延伸工程已完工通水,受益人口35000人,其他子项目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等待挂网招标。
七是明确运管模式。2023年7月6日召开乡镇水厂移交会,成立区级城乡供水公司,统筹管理乡镇国有供水公司。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等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每年按照区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求制定学习计划,按期组织学习活动,全年安排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5次、专题辅导1次;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单位业务实际,安排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夜学学习内容,第一时间传达给干部职工。
三是开展专题研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至2023年9月,开展党员专题研讨2次、年轻干部“传帮带”心得体会交流活动4次。四是撰写调研文章。组织5个服务中心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岗位职责,撰写调研文章5篇。
四是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局党组每季度组织召开水利项目“三库”建设专题办公会议,推进我局规划工作。
五是编制专项规划。聘请专业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重新论证水资源配置,组织编制水资源配置规划;完成夷陵区流域综合治理水安全2023-2025年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夷陵区主要河道洪水计算成果报告》收集工作;完成《夷陵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优化调整。
2.针对“主动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项目建设。夷陵区官庄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通过农发行贷款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清水池主体结构、综合楼3层主体结构及加药间主体结构施工,目前形象进度15%。
二是制定规划方案。根据《夷陵区农村供水规划》和《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三年攻坚方案》,组织实施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通过28个子项目,总投资7.71亿元,改善全区农村供水水质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现状,优化饮水安全布局。
三是制定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12月区水利湖泊局联合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非水库枢纽类)评标办法(试行)》,加快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规范管理运行。
3.针对“解决农村季节性缺水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制定规划方案。2022年区水利湖泊局组织地方政府、水利管理站、供水公司及设计单位,实地勘察、多次探讨,全面摸底排查农村供水现状。结合我区水资源分布现状及全区“四大组团”工农业发展用水需求,已组织编制《夷陵区农村供水规划》和《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三年攻坚方案》。
二是主动谋划,实施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夷陵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于2022年5月取得区发改局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批复,于2022年9月21日举行工程开工仪式。截止目前已开工建设13个子项目,总投资4亿元,其中文仙洞管网延伸工程和黄花分乡管网延伸工程已完工通水,受益人口35000人,其他子项目正在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等待挂网招标。
4.针对“落实农村供水公司化改革不到位,部分改革有形无实”问题
一是明确“大公司”化运营模式。2023年7月6日召开乡镇水厂移交会,成立区级城乡供水公司,统筹管理乡镇国有供水公司。宜昌民生供水公司于2023年编制《夷陵区农村供水运营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在修改完善。
二是持续开展“民转公”工作。4家民营水厂已完成评估报告,太平溪水厂已对报告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其余3家民营自来水厂对报告书的结果还存在一定的分歧意见,正在继续谈判磋商。
5.针对“落实营商环境要求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梳理审批事项,理顺审批流程,规定事项办理完成时限。根据《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竣工验收相互衔接的通知》,2023年8月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认领和调整,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网办时限均已补充完善并向社会公示。
二是完善审批事项一窗通办,加强跨部门协调沟通,提升审批效率。2023年7月局党组与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夷陵区“一窗通办”事项授权委托书签订工作,将政务服务事项部分权限授权给其综合窗口,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三是重复领取报酬排查。经排查,2名非在编人员均不存在重复领取工资及福利问题。
四是人员工资安排情况。望作禄从2020年3月起,已中止高切坡外业监测工作,安排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服务中心工作,在局机关领取工资。陈芹合同执行到2023年12月底,回局机关安排新岗位,规范发放其用工待遇。
五是已与承包单位沟通协调,从2024年起我局人员不再承担高切坡现场监测预警工作,由承包方将高切坡现场人工监测费用单独外包处理。
6.针对“行业安全监管意识薄弱”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水资源中心通过人员分工,安排中心工作人员陈伟统一管理2名非在编水质检测人员,加强对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管理。
二是组建专业水质检测室。将水质检测纳入区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子项目纳入农发行二期贷款融资方案,目前正在审核方案,后期民生供水公司将通过公司化改革,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水质检测工作。
三是警示约谈。对在建项目承建各方进行警示约谈,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再次出现安全事故。
四是发文规范。印发落实安全生产“两个清单”文件,对18个在建项目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五是组织培训。组织全区18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47座水电站运营管理单位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六是开展检查。2023年来对18个在建项目开展安全检查32次,通过专家查隐患等方式加强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36个,均已整改到位。
七是建立制度,加强水库监管。围绕全年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建立水库日常监督管理制度。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共实地监督检查23次,发现问题18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八是组织培训。组织开展水库专管员防汛业务培训,培训以巡查员为主的各级水库责任人180名,督导水库责任人完成线上水库管理专题培训任务,完成线上培训156人次。
7.针对“项目变更未批先建”问题
一是强化项目管理队伍建设。统筹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给中心35岁以下年轻干部“压担子”,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参与相关项目管理工作,不断充实项目管理人员队伍力量。
二是多途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组织项目专班开展业务提升学习,配备水利行业相关项目建设管理规范等业务书籍,定期组织交流;针对目前在建项目管理,遇到方案调整、优化设计等问题时,特邀设计、施工以及质量安全方面的专家到现场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组织完成本项目工程结算内部审计。
四是积极协调项目送审。已联系区审计局完成项目审计资料送审及外业工程量复核等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审计进展,后期严格按照审计局审计结论执行工程决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领悟“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察的效果还坏”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树牢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管、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把纪律挺在最前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并重,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三个聚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注重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和各岗位职能职责,做到整改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相得益彰,在整改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推动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联系电话:0717-782228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49号,邮政编码:443100。宜昌市夷陵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783351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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