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党组及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把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当做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对待,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组织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8月23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研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整改时限。9月7日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

  (二)层层部署,统筹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33个问题,区人社局围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逐项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做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三明确”,确保巡察问题实现全面整改、精准整改。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章立制,固本培元。围绕建章立制,编写服务保障、岗位工作规范,涉及人力资源、财务、监督与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和岗位工作标准体系。注重标本兼治抓整改,修订完善制度10项,对党务、行政管理、机关管理、社保基金管理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定印发《区人社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在建章立制和长期坚持上下足功夫,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努力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职能不明确”问题

  一是2022年下半年区人社局启动机构改革工作,逐步完善局机关、各二级单位“三定”方案,8月30日,已向区委编办报送《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方案》;二是加强与编办沟通协调,规范职能职责,及时更新“三定方案”。

  2.针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

  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问题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按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窗口服务工作,但后台承办人员尚未进驻。一是在8月31日,就业局窗口业务股室共16名人员已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二是结合《夷陵区人社局治庸增效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共开展3次明查暗访,通报暗访情况,及时查摆问题,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三是在9月30日,局分管领导周道新约谈就业局班子成员。

  3.针对“化解矛盾能力不强”问题

  化解矛盾能力不强问题是未建立与区直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机制,对案件跟踪协同力度不够。一是已与公安部门对接,明确案件移交、办理、反馈等相应事宜,了解前期案件办理情况;二是清理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结合市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督办化解;三是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案件挂牌督办。

  4.针对“人社档案管理服务有差距”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将档案信息中心纳入区创业就业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中,2023年6月前把分散在各二级单位、股室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企业职工社保退休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等统一集中到区档案信息中心管理。已明确将区创业就业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二楼规划为区档案信息中心,项目已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初设方案已获批,目前正在进行财政预算评审中;二是加强档案查询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集约、规范、高效的现代化档案管理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5.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是重要岗位存在较高的经办风险。一是在8月30日,已向区委编办报送《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方案》,待区委编委将征稽、社保、事保等单位整合后,统筹安排在编人员;二是加强重点岗位经办人员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6.针对“业务审核存在把关风险”问题

  业务审核存在把关风险问题是就业培训审核存在人、事“两张皮”现象。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业务经办机构和行政审批机构职责;二是已划清职责权限,就业培训审核由人社局分管领导直接审核。

  7.针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成立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实行三密文件规范登记管理,对机关在册联网计算机进行了一次涉密排查、涉密监控软件安装检查;二是已组织开展一次保密工作巡查“回头看”检查;三是对保密员变更情况及时向区保密局进行了报备。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已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到班子成员分工内容,强化了各二级单位、乡镇人社中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通过夜学,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和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三是明确每季度由3名督查专班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疫情防控、行业主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台账记录管理。

  2.针对“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不到位”问题

  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不到位是2019年区委巡察反馈国有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就业局大型培训机械闲置问题。一是就业局对闲置资产委托宜昌博恩拍卖公司签订拍卖合同并委托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已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在9月26日,周道新约谈财务股全体工作人员;三是在9月30日,周道新约谈就业局班子成员。

  3.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一是年初已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二是自8月份已启动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并按方案要求开展系列活动;三是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15次;四是通过“夜学”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集中学习5次。

  4.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重点工作每周一督办,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暗访;二是已拟定人社系统单位考核办法。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每月已按时向纪检组上报“三重一大”报告;二是每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邀请派出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或书面向相关派出纪检监察组报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在9月21日,周道新已约谈政工股全体人员。

  6.针对“工会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级单位工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法开设独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现已要求二级单位对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

  7.针对“会议费核算不合规”问题

  一是要求全体财务人员严格参照会议费管理办法,履行大型会议报批制度;二是在9月26日,周道新约谈财务股全体人员。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重点制度建设不健全”问题

  已将财务管理、行政后勤、办文、办会、党建等内容统一纳入《区人社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内容,目前已拟定初稿,待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后印发执行。

  2.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2022年8月已招录2名公务员。12月底之前向区委组织部上报2023年人社局公务员招录计划。二是已理顺8人关系,非在编离职2名、退休1名。三是已印发《夷陵区人社局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四是组织局系统年轻干部分享“一人一策”、读书心得体会;五是采取年轻干部在局机关进行6个月跟班学习的方式,发现优秀年轻干部;六是组织开展网评文章写作、经济形势分析等专题讲座。

  3.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力”问题

  已通过“夜学”详细讲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督促二级单位、乡镇人社中心及时报备个人重大事项,加强干部管理。

  4.针对“干部履职担当不足”问题

  一是已印发《夷陵区人社局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局系统年轻干部分享“一人一策”、读书心得体会,为年轻干部成长提供优质平台、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已印发《夷陵区人社局治庸增效实施方案》,组织干职工开展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已拟定人社系统单位考核办法、个人考核办法,作为个人评先表优依据。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情况

  无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针对“人社档案管理服务有差距”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将档案信息中心纳入区创业就业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中,2023年6月前把分散在各二级单位、股室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企业职工社保退休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等统一集中到区档案信息中心管理。已明确将区创业就业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二楼规划为区档案信息中心,项目已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初设方案已获批,目前正在进行财政预算评审中;二是加强档案查询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集约、规范、高效的现代化档案管理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是重要岗位存在较高的经办风险。一是在8月30日,已向区委编办报送《区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建议方案》,待区编委将征稽、社保、事保等单位整合后,统筹安排在编人员;二是加强重点岗位经办人员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人社局党组将深入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全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极大的转变,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人社局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2年12月6日至25日(20日)。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17-720155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湖光路7号,邮政编码:443100。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789052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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