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3日至5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夷陵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夷陵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自2022年8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区科技发展中心巡查反馈会以来,党组书记、主任陈孝定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区科技发展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19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9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意见以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认领问题。围绕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问题,剖析根源,强化整改落实。

  (二)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形成整改落实合力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成立由陈孝定任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围绕巡察反馈4个方面19个问题制定49项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

  (三)动真碰硬、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为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针对性地查找问题原因,落实整改工作。制发《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采取销号方式,对标对表,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四)建章立制、强化学习,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完善“及时跟进学”常态化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利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反馈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找准解决的方法,修订印发《机关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保障整改长效。强化机关支部建设,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两学一做”深入开展,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方面的整改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相关工作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未及时传达学习贯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时的讲话精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善“及时跟进学”常态化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相关工作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夜学,以股室负责人带头讲的形式集中开展专题业务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相关工作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基层科技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坚持常态化夜学机制,固定每周四晚上为“干部夜学”时间,按季度制发学习计划。采取“理论+研讨”、“政企联学”等方式,开展互动化、通俗化的学习教育活动,让党的先进理论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截止10月底,累计集中研讨47人次,政企联学10人次。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转化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相关工作的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适时与相关股室沟通,了解转化落地工作进展,形成年度贯彻落实清单。

  四是9月28日,组织机关干职工对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时的讲话精神进行集中补学。

  2.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不够。落实企业科技创新的举措及配套政策滞后,夷陵区高新科技企业平均奖补资金仅7.5万元,与东四县其他县市相比差距较大(当阳、枝江每家20万元,宜都每家30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对标东四县其他县市,优化调整《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目前,已完成修改意见稿,并提交至区政府办研究讨论。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政策宣讲。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区政策宣讲团,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科技创新平台创建等科技政策,在东城试验区、龙泉镇、鸦鹊岭镇、樟村坪镇、小溪塔街道等巡回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切实提高科技创新政策对科创主体覆盖率。截止10月底,已先后开展宣讲活动5场次,覆盖705人次。

  三是加强企业“一对一”科技把脉服务。结合科技型企业对口联络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在专题宣讲的基础上,针对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由分管领导带头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一线,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截止10月底,已组织业务培训10场次,培训人员150余人。

  3.工作中难题破解不力。现行科技创新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依托于规上经济和规上企业发展总量及结构。2017年以来,全区工业总产值与GDP倒挂现象突出,直接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只有全市平均值的一半),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等指标。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当前科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全区科技考核指标完成进度,组建由领导班子牵头的科技工作推进专班,破难点、建机制。

  二是分解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组织专班人员对今年的8项指标任务逐一进行梳理和分解,纵向分析上半年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横向对比其他县市区找差距、短板,形成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并提请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沟通联系,完善联动机制。积极发挥区推进科技创新领导小组联系机制,10月13日,围绕科技目标考核任务及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组织统计、经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召开专题推进会,在创新主体培育、政策打包、情报互通、数据共享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全区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指数再上新台阶。

  4.安全责任落实不力。重视程度不够,近三年来未将安全生产纳入班子成员分工文件。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6月9日、9月1日,先后2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讲话精神,树牢全体干职工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三个必须”要求,10月20日,召开党组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将安全责任扛在肩上。

  二是每季度不定期到主管企业(单位)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管理台账。截止10月底,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3次。

  三是加强企业宣传教育。利用业务培训、“双百服务”、“高企培育服务在一线”等活动契机,对服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截止10月底,已累计开展11次。

  5.安全监管检查力度不够。安全检查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2020年未见安全检查登记记录,局办公区域消防灭火器部分过期未更换,消防栓及消防喷淋头无水源,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组织对办公区域的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用火用电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形成台账记录。截止10月底,已先后组织机关消防安全检查5次。

  二是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发机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干职工开展年度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已对部分过期消防灭火器进行了更新,消防栓及消防喷淋头也已整改,目前已通水。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管理制度不健全。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修订机关管理制度,重新印发保密管理、档案管理、信访、信息发布、安全生产等专项制度。

  二是10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机关管理制度,加强纪律监督,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2.信息发布、管理不规范。“三审制”台账未严格执行手工签字。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对信息发布台账进行严格检查,督促信息发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查,对未手工签字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严格坚持信息发布“三审制”,台账记录落实到人,严格执行先签字后发布制度。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会混开。存在“一锅煮”现象,2021年8月的支部党日活动与业务会混开且混记。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自查近三年的党日活动,对不规范的活动记录进行了整改。

  二是规范化开展党日活动,活动议程由支委会研究通过后实施,支委会对议程安排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活动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支部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参会率低,支部党员平均年龄达58岁且退休党员占53.85%,活动多以开会形式开展,到会率不足半数的情况较为普遍。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采取集体研讨、参观红色基地等多种形式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今年已开展3次户外活动,党员的参与率明显提升。

  二是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每季度通报党员参会情况。

  3.干部选拔使用渠道单一。干部成长进步机制不够健全,年轻干部培养缺乏鼓励性手段,干部队伍出入口过窄,与当前科技创新新形势、新要求不匹配,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见的有关措施,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谈心谈话,鼓舞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组织三人参加区委组织部的青年干部座谈。

  二是向上推荐两人参加2022年区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

  三是对新进年轻干部实行“双导师”制度,每名干部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为师傅。

  4.党建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上党课次数质量不高。2021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存在用业务培训代替上党课,第四季度未上党课。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认真完成党课任务,2020年已上党课4次,不存在用业务培训代替上党课情况。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提升党课质量。截止10月,已累计开展集中理论学习34场次。

  5.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2021年未见党员积分登记情况,2020未见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2019年与2021年党员民主评议票数统计错误。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自查,2020年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已完善,2019年与2021年党员民主评议票数统计已更正。

  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支部班子工作能力。

  6.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2021年以来党费收缴存在向下取整现象且登记不规范。党员纪实资料收集不全,手册记录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清理2021年来党费收费标准,补齐少收的党费,补交党费169.6元已转账至区委组织部账户。

  二是党员纪实袋资料缺部分党员2019年、2020年的民主评议登记表,已补充完善3份;2名党员的手册记录不规范,已补充完善手册2份。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公务租车标准执行不严。2021年8月租用一辆轿车,用车3小时30分,合同约定租车费用为300元,实际支付490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立行立改,对公务用车多支付190元,2022年6月6日已通知租车公司予以退还。

  二是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9月16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相关单据审核力度,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组织对机关公车租用台账及其账目进行自查,对违反财务制度行为进行整改。

  2.公务接待未实行一事一结且报销不及时。2021年4月接待普溪河村崔永柱一行4人296元,6月接待其一行7人498元,同年7月一次行转账支付794元至餐馆个人账户,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10月13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财务专题学习,增强干部财务管理常识和风险意识。

  3.财务管理不规范。往来长期挂账,未定期对往来进行清理,导致其他应收款10万元长期挂账。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组织专班开展财务工作自查,2022年6月13日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进驻,对往来长期挂账进行清查,查明原由,并于2022年6月19日出具审计报告,按照财务管理程序对往来账进行规范清理。

  二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积极鼓励财务人员加强自学,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4.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采购目录限额以下项目未按要求成比价小组直接确定供应商。2021年4月签订宣传栏制作安装合同,合同价为1.36万元,同年5月签订会务服务协议合同价为1.8万元,均未进行比价询价。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 强化相关责任人采购类相关文件精神学习。

  二是规范采购限额及采购方式,明确采购流程,对采购目录外限额以下项目,成立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比价小组,对相关项目进行比价询价后执行。

  5.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局办公场所于2013年搬迁至夷陵国际且已办理资产移交,但原价77万元的办公大楼及其他资产一直未下账,截至2021年12月固定资产为128.72万元,账实不符。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拟定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原办公大楼资产情况报告报区财政局,根据财政局批复要求落实。

  二是按照固定资产处置要求及程序,报废报损其它到期固定资产。

  三是对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现有固定资产进行盘查清理,并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落实管理责任。

  6.“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事项报告不全面,存在漏报、迟报现象。2021年度分别支付第一批科技专项资金512万,均瑶大健康技改资金409.4万元,法律顾问咨询费1万元等均未按要求进行报告。

  整改状态: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三重一大”专项核查。根据夷纪发〔2022〕1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机关惯例性工作、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抓牢过程管理,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执行。

  二是对上述反馈问题事项,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和报告制度。制发《“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按时按要求上报。

  四是设立大额资金支出审核小组。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股室、二级单位,明确职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本单位无需长期整改事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通过全面整改,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深受思想洗礼和行动鞭策,下一步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最大政绩、首要政治责任的意识,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名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结合巡察反馈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主责主业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科技发展中心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2年12月1日至20日。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717-782135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夷陵区东湖大道财富广场福座5楼,邮政编码:443100;电子邮箱:353530589@qq.com。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789052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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