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市经商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逐级压实整改责任,跟踪调度过程环节,形成全力以赴推动工作的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人事股,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2022年9月9日印发市经商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清单。

  (二)抓好责任分解。反馈问题整改分为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进行。根据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整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从严跟踪督导。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度,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26个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25个,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4人;市经商局主要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4人;清退资金31.93万元;建立市经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采购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3个制度。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研讨。2022年9月15日,市经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补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3月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2021年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行了研讨发言。2022年8月至11月,市经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5次组织集中学习并开展研讨交流,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的报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3场次,局主要负责同志以《新时代新征程的政治宣言中国式现代化的行动纲领》为题,辅导授课1次。二是完善学习机制。1.督促局政工人事股及时收集整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其他上级要求的学习计划,完善学习台账,保障学习不掉项。2.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和近期重点工作,对照学习计划,在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中认真组织研讨交流,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2.推动磷石膏本地使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双向责任。针对磷石膏本地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市经商局高度重视,2022年以来先后7次组织召开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8月10日组织召开宜都市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指挥部第一次调度暨磷石膏建材应用推进会,推动住建、交通等9个职能部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及14家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对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消纳工作计划及措施,倒逼企业主动利用处置磷石膏;9月14日组织召开市磷石膏综合治理攻坚指挥部联席会,研究讨论并下发市委专题办公会议任务清单,将16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0家责任单位,并明确完成时限,推动磷石膏建材在工程领域应用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结合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计划,按照《加强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都政办发〔2022〕26号)要求,与住建、交运等工程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联动,定期调度,稳步推进市政府投资项目“应用尽用”磷石膏建材产品。2022年以来,协调督促21个本地工程项目使用磷石膏产品,合计消耗磷石膏60932.27吨,占综合利用比率为1.17%。三是进一步探索多元利用途径。积极组织企业对接中科院、武汉理工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推动产学研结合,探索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后在生态修复、土壤治理、农业等方面的利用,有效拓展多元化的综合利用途径。2022年9月25日,组织召开兴发化工锂盐项目应用新型建筑材料进行场平回填试点方案评审会,在场地回填方面开始先行先试。10月17日,组织召开磷石膏综合利用研讨会议,听取武汉理工大学教授团队关于磷石膏建材资源化利用技术现状和发展方向介绍,确定试验地点,开展技术实践。宜都市杨守敬大道延伸段、杨守敬书院旅游公路、渔洋河二路新建工程等项目均已开始采用大掺量磷石膏路基环保材料建设,推动磷石膏建材产品在市政重点工程广泛运用。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1.加强本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本级奖补政策,修改完善《宜都市磷石膏综合利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在原500万元奖励资金基础上,从2022年起每年再追加100万元奖励资金,不断激发企业积极性。2.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上级资金。2022年9月组织8家磷石膏企业申报2022年度省级磷石膏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其中4家企业通过初审,申报资料已上报宜昌市。3.坚持走访帮扶。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深入一线遍访磷化工企业和综合利用企业,针对关键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应用、政策扶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帮扶。4.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主动对接宜都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媒体资源,加强对磷石膏建材政策和产品的宣传,宜都融媒和宜昌综合频道等多家媒体报道宜都市磷石膏用于水稳层摊铺试验成功案例。

  3.对经济运行分析调研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调度。2022年以来,每月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召开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压实主体责任,协调督促各地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分析总结当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二是精准服务企业。1.紧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对规上工业企业、拟升规企业、限上商贸企业等调研帮扶指导,通过政策激励、要素保障、供需对接等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帮助企业促销促产。2.紧盯关键环节,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抓好既定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022年1-10月,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1008.4亿元,同比增长23.2%,高于宜昌市平均水平(19.1%)4.1个百分点,居宜昌市第6位;实现工业增加值增速12.9%,高于宜昌市平均水平(7.8%)5.1个百分点,居宜昌市第1位;实现社零额总量143.4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85.8亿元的77.2%),居宜昌市第6位;社零额增幅5.3%,高于宜昌市平均水平(4.9%)0.4个百分点,居宜昌市第3位。

  4.统筹指导乡镇经济工作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统筹指导。2022年以来,通过强化分析研判和工作调度,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强化分析研判经济形势,认清当前面临的巨大压力和自身存在的不足,对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思路举措,全力补短板、强弱项。2022年1-11月,我市新增“进规”企业7家,按照宜昌市最新考核口径,今年我市已完成本年度“小进规”目标任务;新增“进限”企业27家,在宜昌市排名第3。二是提前谋划部署。提前谋划2023年进规进限工作,在综合分析研判全市各乡镇(街道)进规进限工作开展情况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进规”“进限”企业培育库并动态调整;通过现场协调、专班协调、市政府专题协调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问题,确保企业用工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得到保障,深入推动我市进规进限工作;联合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做好企业申报进规进限、合法合规纳税等工作的指导。

  5.推动信息化发展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企业“上云”。2022年10月,对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宜都实际,拟定《宜都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将省级“上云”标杆企业纳入奖补范畴,利用政策鼓励企业“上云”,推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测试验证、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中的全面应用。二是强化信息化发展力度。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组织我市工业企业参与智能制造咨询诊断活动,为企业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我市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企业已达24家,总量居宜昌市第1;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企业已达9家。鼓励骨干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建设5G+智能工厂,目前一期项目已完工,二期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

  6.对工业技改研究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督办调度,持续跟进挖潜。发挥工业技术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及时对接发改、统计部门,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拟建、续建和意向项目进行摸排,确保每周有谋划项目、每周有进度跟踪;每月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按月调度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确保全年目标任务按要求完成。2022年1-10月,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5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78亿元的87.1%),同比增长3.8%,高于宜昌市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居宜昌市第10位,东四县第2位;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58.1%,居宜昌市第7位。二是加强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验收。2022年5月,对获得2021年三批次省级高质量发展资金的8个项目进行验收并逐级上报,并对照《宜昌市关于规范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年8月24日下发)文件要求进行再次核验,未影响后续项目申报。下一步将强化与财政、企业的对接,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7.推动电商产业发展缺少有力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壮大电商主体。培育新增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家,培育电商领军企业11家,引领479家脱贫户积极参与供应链建设,助力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完善电商服务。2022年3月12日,制发《宜都市2022年电子商务帮扶工作计划》,明确扶持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开展电商知识培训、推动3个网货品牌建设、评选“电商领头人”、开展线上促销等5个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按照“六有五统一”的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标准,重点建设了67个村级电商服务站,其中省级贫困村18个、经济活跃村12个、一般村37个。全天候为村民及时提供代买代卖、代收代发等电商快递服务,为农产品通过电商销售提供了阵地保障。三是强化电商培训。2022年共开展5期电商培训,培训学员390人,重点培训内容为电商基础知识、短视频制作技巧和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直播带货运营实操,目的是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电商操作水平和直播带货能力,带动更多的农产品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销售。四是开展直播助农。2022年11月-12月,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抖音直播推荐本地土特产2次,累计销售本地农产品9万余元。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规上”和“限上”电商企业9家,其中2022年新增“限上”电商企业1家。2022年1-9月,宜都市“限上”电商企业网络销售额2.47亿元,同比增长96.18% ,限上网络销售额居宜昌市第6位,增长速度居宜昌市第1位;宜都市“限上”电商企业网络销售额占限上零售额比重为1.8%,比去年增长0.8个百分点。

  8.获得电力保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供电保障。协调督促宜都市供电公司进一步拓展配网不停电作业,提升业扩配套项目、配电网络改造及缺陷处理的工作效率。截至2022年10月,共完成120笔配网不停电作业,其中业扩配套项目65笔、配电网络改造37笔、缺陷处理18笔。二是完善供电报装服务。协调督促宜都市供电公司进一步深化应用“刷脸办电”,率先在全省上线“I国网”员工工作平台,将营业窗口前移至用户(企业)面前,提升用电报装服务质效。

  9.推进“双千”服务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要点。2022年5月10日,市“双千”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商局)制发《2022年度宜都市“千名干部进千企”服务活动要点》,明确了优化联企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大走访”、提升诉求办理质效、持续丰富服务工具箱、加大帮扶支持力度、擦亮“双千”品牌等6项工作措施。二是强化协调督办。2022年8月以来,围绕推进“双千”服务常态化、聚焦“增贷款、增订单、增服务、增扶持”目标、人才政策宣讲及落实、企业诉求办理、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向各“双千”联企单位发送8次工作提醒(通知),强化市“双千”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责,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督办作用,督促联企单位认真开展常态化走访,全过程、全流程跟进企业有关问题诉求收集、平台提交及问题办理进展。向市水利和湖泊局、红花套镇发送“双千平台”企业反映问题催办通知,督促按期办理及回复。三是加强抽查检查。结合“一下三民”、“解促助”等活动,联合市委督查室定期开展联企单位“双千”活动走访及问题办理质效抽查检查。

  10.服务市场主体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企业反映“申报科技项目,之前仅要求达到500万规模,但提交申报材料时要求达到1000万”,经核实,该企业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一批技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企业实施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误认为是宜都市工业技改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而宜都市工业技改专项资金申报享受的条件之一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故产生相关疑问并在宜昌市纪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时向其反映。2021年11月11日,市经商局安排专人进行走访,针对企业提出的工业技改专项资金问题进行了再次解读及申报指导,企业表示满意。二是加强政策宣传。1.通过“双千”服务活动宣传惠企政策。结合宜都市工业企业自身发展特点,编印、发放宜都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汇编》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政策汇编》570余册,加强一系列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2.通过“企业服务云平台”点对点进行政策宣传。通过“政策解读”专栏,编制“宜都市工业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政策解读,对申报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明晰;通过“惠企政策”专栏,将省级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一对一”推送至企业家手机客户端。3.通过“宜都企业交流”QQ群对政策进行宣传。三是推动建章立制。2022年10月,拟定《宜都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待正式印发。

  11.督促船舶修造业环保问题整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2019年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项目,将我市4家船舶修造企业纳入,其中3家公司因船厂清理整治规范工作尚未到位,被宜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列为“为民服务解难题”销号内容。以上问题已于2019年年底整改完成,并分别通过了宜昌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水利厅的销号。2021年下半年,根据宜昌市生态环保专项督查反馈问题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42),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3家船舶修造企业销号,2022年10月25日,宜昌市经信局联合宜昌市水利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船舶修造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原则上通过销号,相关销号资料经市长签字后已报宜昌。

  市经商局积极推动宜都市绿色船舶产业园区规划编制工作,邀请长江设计集团开展园区规划设计,园区整体规划已完成,规划面积1588亩;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影响专题评价已启动;规划环评已启动;达门船舶500亩土地正在办理报批手续;宜昌产投集团拟整体来宜投资建设,目前初步协议已拟定,待协议签署后按协议启动建设。

  12.对关闭煤矿安全监管手段乏力。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0日,市工业(冶金)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经商局)制发《关闭煤矿安全巡查工作方案》,要求由各乡镇政府加强对已关闭煤矿的日常巡查,市经商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对已关闭的20家煤矿进行每年至少1次的全覆盖安全巡查。2022年12月,市经商局会同属地政府对20家已关闭煤矿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暂未发现井口垮塌、偷挖盗采等问题。

  13.汽车报废行业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经排查,我市仅1家汽车报废服务企业,2022年5月-6月,市经商局内贸股及执法大队对其进行了3次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并将检查发现的5个问题及时反馈该公司,督促迅速整改。因该公司不再具备报废机动车拆解资质(根据《湖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实施前已经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应当在《实施细则》实施后两年内按照要求向省商务厅重新申请资质认定。通过资质认定的,换发《资质认定书》;超过两年未通过资质认定的,由省商务厅注销其《资质认定书》),已于2022年7月12日注销。截至目前,我市暂无省厅认证合规的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4.未明确班子成员主体责任。

  整改情况: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2022年6月25日,印发《2022年市经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及《市经商局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进行跟踪督办,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佐证资料,督促“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15.对机关纪委班子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3月,根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市经商局直属机关党委调整职数设置的批复》,市经商局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的增补选举工作,3名同志被补选为机关党委委员;同时,局直属机关党委等额选举产生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直属机关纪委书记)。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加强机关纪委班子建设。

  16.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2022年,市经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建专题办公会各2次;每季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分别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分别谈话1次,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指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工作履职尽责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对6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督促问题举一反三整改落实;2022年7月至今,局主要负责同志对7名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对一”廉政谈话。

  17.派出纪检监察组履职不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2022年9月以来,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参加市经商局“三重一大”会议3次,并督促其认真对照“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事前报备。二是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市经商局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前报备制度认真督促市经商局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会同其开展专题会商,及时发送工作提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会同市经商局认真学习各级文件会议精神并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经商局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账,持续跟进未整改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并适时开展“回头看”。三是强化跟进监督。围绕政治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监督内容,认真履行“探头”和“哨兵”职责,着力发现市经商局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识别。

  18.机关纪委履职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7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机关纪检委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按照上级要求强化纪检委员履职、组织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开具发票,对信息化推进股股长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检查;三是2022年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迅速将财政内网备案及时推送到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四是督促机关纪检委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任务,结合纪检委员履职要求,对各类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充分学习研讨,对工作事项作进一步梳理细化,提升履职能力。

  19.对奖补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反馈“2019-2021年存在部分企业超额享受奖补资金”问题,结合自查整改,共清退31.93万元。二是强化学习培训。2022年9月22日,市经商局组织财务人员、外贸股工作人员对创新驱动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强化学习,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强化追责问责。2022年10月24日,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时任外贸股股长、财务人员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处理;2022年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时任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副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20.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22年10月,修改完善《宜都市经商局财务管理制度》《宜都市经商局采购管理办法》《宜都市经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待正式印发。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审批、报账程序,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审核把关。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进行了再次学习,强调严禁挪用专项资金。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共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都市经商党组〔2022〕4号)于2022年9月26日印发。二是厘清职责。班子成员工作职责按分工文件执行,且班子成员之间互为AB角,如有特殊情况,互为补位。

  22.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宜都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的通知》(都组文〔2020〕71号),《关于印发<宜都市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办法>等五个干部选拔任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都组发〔2017〕3号)等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执行任免程序。2022年11月已完成政工人事股、内贸发展股、安全股等3个股室股长任免工作,对2名同志工作进行调整,中层干部任免严格按照酝酿、备案审查、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谈话等程序进行。三是强化追责问责。2022年10月17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时任政工人事股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2022年10月18日,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时任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副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并将批评教育情况报至市纪委党风政风室。

  23.对年轻干部成长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执行中层干部任免流程。2022年11月已对3个股室股长进行任免,内贸发展股、安全股、政工人事股股长均调整了工作岗位,12月8日对经济运行股股长工作进行了调整。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2年7月以来,局主要负责同志与7名新进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为新进人员介绍市、局的基本情况,鼓励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干事创业,并担任引进人才中1人的导师;党组班子成员按要求每季度与分管股室人员进行谈心谈话1次,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关心、关爱,激发年轻干部的斗志。

  24.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召开党建专题办公会2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2022年初拟定“惠企兴业排头兵”党建品牌创建方案,并按此方案执行。在春训、七一、党风廉政宣教月等时间,均组织机关支部、离退休支部及单位所联社区开展支部+活动,努力解决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两张皮的现象。

  25.机关支部增补选委员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支部增补选。2022年4月经商局机关支部按程序进行了增补选,选举产生机关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二是党组织的换届选举。2022年11月市经商局机关支部,离退休等4个支部按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2022年12月1日市直机关工委给予批复(都工委文〔20221〕93号)。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规范性文件。

  26.对离退休支部党员送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2022年8-12月对离退休党员开展“送学上门”5次。二是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及活动。2022年9月30日,全体机关干部、离退休党员干部、所联胜利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赴秭归屈原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三是电话遍访。12月初,结合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电话遍访离退休干部,及时解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四是离退休党员开展“送学上门”活动已纳入局政工人事股日常工作计划,并长期坚持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市经商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通过巡察分析问题,防范风险;通过巡察查摆问题,找出不足;通过巡察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单位的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推进理论学习,完善学习机制制度。坚持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经商局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经商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为机关干部依法依规办事提供制度保障,为宜都实现“千亿五十强”目标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市经商局电话:07174822200,电子邮箱:504081975@qq.com;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7174843770。

  

中共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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