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余玲 发布时间 : 2023-01-1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23日至5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时代背景下巡视工作的重要内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认真开展各项整改工作,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切实提高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全面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措施指导、监督,机关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工作职责,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我局于2022年9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将巡察反馈整改落到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31项,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14人,完善制度4项。下一步,我局将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住建系统中心工作统筹推进,与“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紧密结合,夯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跟踪督办和工作“回头看”机制,以住建系统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与落实作为检验巡察整改工作实效的评价标准。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1.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打折扣”的问题。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全力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及时学习贯彻到位;4月29日、6月20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已组织集中学习14次。二是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加快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征求部门应急预案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围绕系统性修订编制《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工作制度和职责分工》以及地震、建筑工程、供水供气、城市桥梁等专项应急预案,于2022年8月4日修订并下发了《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同时,我局将组建专班,邀请行业专家,组织修订完善市住建行业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三是依法依规对相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置,对事故涉及到的相关当事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相关查处情况将及时向市委巡察组、市纪委进行专报。四是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等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当前燃气、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探讨行业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监管漏洞,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相关工作。7月,我局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在住建领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活动,提醒和警示行业管理人员树牢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建筑行业、燃气行业相继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组织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宣传住建行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锻炼广大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三告知一测试”活动,组织全市住建系统燃气行业、建筑行业、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行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测试。开展燃气安全评估、燃气设施自查以及入户安检等工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惩治燃气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居民管道燃气用户“敲门行动”,全面摸排居民端安全用气情况并强制推行“三件套”安装,对工作进度滞后,责任不力的相关当事人进行“约谈”。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系统化整治提升方案,保障污水处理厂站稳定运行。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及《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细则》,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管理体系及考核标准,切实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二是对城区在建项目加强扬尘监督治理,按要求落实封闭施工、围挡喷淋、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物料裸土堆放覆盖、冲洗出入车辆等防尘、降尘措施。3月25日我局对3个重点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进行了法治约谈,针对每个项目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实行“一地一策”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坚持每天到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我局在后期施工监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裸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内部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6个100%”措施。
2.破解难题方法不多,落实省委、宜昌市委工作要求及市委工作安排有差距
(3)关于“推动‘擦亮小城镇’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2022年开工建设“擦亮小城镇”项目43个,开工率100%,同时为大力保障项目建设,我局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深入到各乡镇实地踏勘指导,与乡镇一道积极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擦亮小城镇”项目建设步伐。
(4)关于“推进磷石膏产品替代使用工作不力”的问题。2022年已落实磷石膏建材产品消纳6.09万吨,随着各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年底将圆满完成全年10万吨的消纳任务。今后我局将加快推进磷石膏等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5)关于“统筹城建项目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2022年我局统筹推进城建重点项目28个,完成老旧小区改造60个,背街小巷整治62条。我局全力推动城建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强化督办,全力改善城市面貌。
(6)关于“破解城乡燃气管网建设难题不主动”的问题。2022年8月21日、9月1日、10月8日我局先后组织街办、村、燃气公司等共同研究协商燃气下乡建设模式以及资金分摊比例。同时制定燃气下乡试点工作方案,通过采取建管分离、共同缔造及多级筹资方式推动燃气下乡建设。下来将加快推进招标及工程进度,进一步完善总结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7)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的问题。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已完成195018栋自建房排查录入工作,对于鉴定为C、D级的经营性自建房作出立即停止营业、撤离人员的处理,通过拆除、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于8月15前恢复经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非经营性自建房实行C级采取维修加固,D级立即停止使用并撤离人员的措施,我局牵头组织行业专家逐栋进行鉴定,建立台账,鉴定结果及整改意见要求已及时交办至所辖乡镇(街办),同时积极加强危房整改过程中的监督指导,积极对上汇报,确保老百姓住房安全。
3.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不够深入
(8)关于“告知承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体和现场检查等线上、线下形式,强化对施工许可新政策、流程的宣传力度。二是不断优化施工许可办理流程,精简办理施工许可资料。积极推行施工图审查后置改革,通过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方式,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的办理时间、资料清单不断压缩,让企业“轻装上阵”。截至2022年11月,已有26个项目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三是强化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事中监管,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健全“多方位”事中事后监管防控模式,在提前告知申请人虚假承诺风险以及惩戒措施、督促申请人诚信守诺的同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9)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及档案验收耗时较长”的问题。一是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申报为依托,探索“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改革。2022年5月,我局制定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图审后置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三+联动”模式(低风险项目、一般工程、特殊工程三类),分类施策完成施工图审查后置,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根据分类提交图审承诺或图审合同即可办理。通过主动靠前服务,该环节周期缩短至7-10天,有效推进了项目加速实施。二是强化巡查检查和工作对接。为避免因施工图大量修改挤占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审查完成天数,确保第三方机构在规定图审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查工作,在图审期间,我局加强对图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效率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对接,对图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图审机构做到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反馈意见,设计单位及时同步做好修改。三是强化项目验收全过程服务和指导。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的服务和指导,督促项目业主提升服务意识,做到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指导参建各方在时间节点内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加强档案验收工作的服务和指导,优化档案验收流程,指导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实现项目竣工和档案验收同步实施。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
(10)关于“保密工作责任未压实”的问题。一是我局于9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密相关文件,对相关保密要求逐一安排落实。二是成立保密委员会,明确各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保密工作制度,涉密人员均签订承诺书。明确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的收发、整理工作,按要求进行处理。三是将保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住建系统内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保密责任压紧压实。
(1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重要内容,年底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并通报,今年以来,召开意识形态联席会2次,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切实筑牢意识形态责任制。二是每月定时报送意识形态报告,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消除意识形态隐患。对机关微信公众号信息及其他对外发布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台账。8月30日组织网络安全学习,并在系统内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确保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12)关于“风险防控意识淡薄,对二级单位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一是召开典型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违法案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案为鉴查摆问题产生的根源,对照个人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检视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吸取教训、自我警醒,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举一反三,严肃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岗位风险大排查。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强化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和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机关股室、局属单位重点岗位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建立责任可溯源、问题可倒查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持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决策规则制度,严把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执行、议事决策纪律等。对局属各单位严格开展工作检查,规范对外行文、“三重一大”事项提请程序、党组织生活等相关事项,强化监督执纪,提升工作规范性。
(13)关于“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不够”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市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结合市纪委“三前”制度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工作提请等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落实前置监督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并组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全年72个议事决策事项均由纪检部门到会监督,所有事项均按规定进行了报备。
(14)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今年来,局党组重点结合典型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四举措”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以案说纪”学习教育。结合“身边典型事”,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以案说纪”学习教育,局党组书记上好廉政党课。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学习教育。结合“身边典型案”,邀请市检察院检察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讲座。三是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为“活教材”,警示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不做“案中事”,不成“案中人”。四是开展家风教育。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教育培训,开展“家风家训”讲座,培养良好家风文化。
(15)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清算力度,确保依法依规征缴。我局深入到各具体建设单位调查掌握城建配套费用征缴情况,积极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督办,持续跟进督促落实征缴责任。二是进一步完善征收程序,确保应缴尽缴。我局根据《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征收程序,将相关城建配套费用缴纳事项纳入事中事后监管范围,安排专班人员对接督办,做到所有项目应缴尽缴。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
(16)关于“对个别下级‘一把手’未履行监督责任”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2年8月31日,局党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就巡察问题整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强化责任,统一认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今年来,局党组围绕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共计17次,组织新进人员及青年干部开展集中廉政教育谈话1次。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5人次,对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6人次,对子女升学、婚丧嫁娶、新入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6人次。局党组党组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分别对各自分管领域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20人次,对提拔重用干部、对婚丧嫁娶干部、子女升学干部、新入职干部逐一开展廉政谈话,共计14人次。局党组书记、分管负责人就巡察反馈问题分别对涉及到的14名党员干部依纪开展了“约谈”提醒。三是形式多样抓调研,强化督导促落实。局党组书记及其他党组成员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就干部在岗履职、安全生产、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督查,全年共计开展工作调研督导10余次。
(17)关于“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关注不够”的问题。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强化权力监督。我局于5月1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请“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就规范提请、《请示》处理流程、会议工作准备、决策纪律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依规依程序向市住建局党组提请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二是健全责任机制,提高执行意识。局党组“三举措”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推行“黑板记事”措施,即每个办公室设置小黑板,对每周工作安排记事到人、记事到点,周五对完成情况逐级审核,推动干部职工转作风、提效能。推行“干部说事”措施,每月不定期召开局务会,实行随机点人、随机点事、书记点评的方式谈业务工作、谈政策法规、谈推进落实、谈问题建议,促进干部把事装进心里,静下心学、弯下腰干。推行“专项督事”措施,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发出重点工作督查通报2次。今年,局直属机关纪委就上级来文领导签批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抽查62份文件的落实情况,下发通报并督促整改,促进干部职工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三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措并举、一体推进,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治理长效机制。
3.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18)关于“派出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较少”的问题。一是不断总结学习,提升执纪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市纪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共办结问题线索9件,立案处分7人次。深入查找案件背后的问题,做到“一案三查”,谈话提醒2人次,推动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次。深入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二是改进工作方式,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着力从政治上查看、从履职上查看、从作风上查看、从成效上查看的“四查四看”的方式,强化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监督工作质效。一方面纪检组立足自身职能职责,通过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来加强联系,积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另一方面,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先后对8家单位“一把手”开展谈话。三是主动开展监督,拓展线索来源渠道。纪检组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5余次,当场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20个。围绕“四风”问题,纪检组先后对8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等方面,当场反馈12个问题并要求及时整改。
(19)关于“机关纪委自身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根据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围绕厘清工作职责,规范履行职责,提升工作能力,局直属机关纪委组织住建系统10个基层党组纪检委员认真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专题培训。同时制定后期学习培训计划,推动纪检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增强业务能力。二是持续抓好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规范。围绕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局直属机关纪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狠抓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规范履职工作,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20)关于“机关纪委日常监督‘蜻蜓点水’”的问题:一是积极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监督提醒。2022年度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11人次;在子女升学季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人次;对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婚丧嫁娶事前开展廉政谈话1人次;在新入职干部之际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4人次。对7名党员干部日常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监督执纪。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依纪约谈了14名涉问题党员干部。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先后对分管的机关股室负责人、二级单位全体班子成员组织开展“集体”或“一对一、面对面”廉政谈话32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对10余名涉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或约谈。局属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局党组廉政谈话提醒工作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开展廉政谈话52人次。机关纪委始终秉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持续坚持靠前监督,全程参与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的原则,压紧压实监督执纪责任。二是按照清廉机关实施方案,机关纪委围绕跟进“项目”管控查责任是否履行到位,跟进“作风”管控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跟进“环境”管控查服务是否到位等3方面开展责任自查。共开展工作督查40余次,适时跟进27个重点项目,开展新“四风”监督检查3次,下发《督查通报》3期,对涉问题的4名党员干部均开展了警示教育谈话。
4.重点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21)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我局制定《进一步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支取的通知》,全面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流程。对于分摊不够明确的事项,在确保资金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精算受益业主承担比例后,由专户银行进行重新分摊入户,不影响业主权益和后期使用。二是对财务系统及时进行调整升级,确保及时进行账单处置。我局每月月初对照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及缴款凭证,对上个月的未达账目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专项维修资金规范管理。
(2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我局制定财务内审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财务事项审批,涉及到的大额资金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二是认真梳理机关往来账款,及时联系协调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通过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
(23)关于“白蚁预防施工项目结算资料采购方式不一致,存在违规招标”的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经办人开展了纪律“约谈”,强化了责任意识,我局将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改善工作作风,履行好审核责任,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纠治“四风”不彻底
(24)关于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强化工作作风,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物业服务,公租房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民生事项,综合运用“红黑榜”等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查处力度。
(2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行”的程序,填写《公务用车审批表》,报备审批后方可出车,并对公车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公车加油金额与行驶里程数进行核算比对,严格登记台账,实行专人管理。
(26)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刹住铺张浪费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学习教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厉行勤俭节约制度规定。二是深入查找类似问题,加大对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的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27)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定“三重一大”工作提请等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纪检部门落实前置监督纪律要求,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开展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并组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截至目前,全年72个议事决策事项均由纪检部门到会监督,所有事项均按规定进行了报备。
2.选人用人程序和机构编制纪律执行不严
(2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都组文【2020】71号文件要求,对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人员在党组酝酿提出初步意见后填写《宜都市中层干部任职资格审查备案表》报编制部门审查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社局进行任前资格审查,对任职干部实行廉政谈话。二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单位干部任免监管,实行任前报备,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
(29)关于“干部兼职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13】18号)要求,相关当事人已经按程序分别向所任职企业及局党组上报书面请示,经2022年9月局党组“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后,已就该事项向组织部门报备。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程序请示报备。
(30)关于“违规增设机构并任命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强化学习教育,组织相关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干部考察、廉洁鉴定、任前廉政谈话等程序性规定。加强对干部任免、干部配备情况的监督,实行任前审核及工作报。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纪律,严格执行“三定”文件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报备,确保在规定的机构编制范围内开展工作,推进机关高效运行。
3.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
(31)关于“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规范“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党员考核,抓好退休党员政治学习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退休党员的关怀,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解决好退休老党员生活困难问题,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亲和力。二是开展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制度落实各项责任,抓实抓好党组织建设。
(32)关于“物业行业党委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全面调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员人数,建立企业党员信息台账。严格落实相关会议精神,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三种方式目前已经实现物业企业党组织全覆盖。二是加强推进督办,通过走访座谈,统一思想,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认识,将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发展注入“红色动力”。
(33)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强化党支部换届和党员纳新工作纪律,压实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把组织建设做强做实,强化党员考核。全面排查系统内党员党组织关系,按要求及时做好系统内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三、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安排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巡察工作定位,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宜都加快建成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市贡献住建力量。
二是持续加强后续追踪,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将持续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加强整改的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夯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展现良好形象。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增强底线意识,锤炼党性原则,提升干部职工个人素质和能力,以严的纪律、铁的作风、高的标准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以实干精神展现住建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市住建局电话:07174822876,电子邮箱:13654521225@163.com。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7174843770。
中共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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