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余玲 发布时间 : 2023-01-1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23日至4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巡察组反馈问题的第一时间就组织召开班子会,对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书记牵头主动认领问题,班子成员按照分管领域分别认领,机关各股室(中心)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改、举一反三、整改提升。局党组定期研究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严肃认真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达到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队伍践行“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共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0个。建立健全了四项保密制度,完善了保密工作“三张清单”。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宜都市农村人口“防贫保”实施方案》等机制制度。对10个项目建设资料进行了重新完善,督促4个项目对设施材质按验收要求进行更换。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13人次。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工作安排方面
1.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动作为不够。
(1)对5年过渡期乡村振兴局承担的职责使命谋篇布局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自觉强化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共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70余场次。汇编学习内容,每月进行学习提醒,已发送12期。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例会、机关集中学习及支部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谋划能力。二是持续拓展思维,主动出谋划策。加强与市直各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召开部门联席会、协商会,协同进行检查督导12次。主动担责上肩,牵头承办全市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全市区域功能和产业发展规划,及时对上汇报争取,在衔接资金项目中给予支持。三是强化牵头抓总,发挥统筹职能。持续加强发挥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机构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9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牵头组织专题会议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会商30次。主动配合职能部门确保全市衔接期间帮扶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补短板强弱项。
(2)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意识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强化政策宣传。印发防返贫监测《六问六答》通过广播“村村响”广泛传播、通过网络宣传、镇村宣传栏、干部走访入户、群众会及屋场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宣传,防返贫政策知晓率和覆盖度得到全面提升。二是规范防返贫监测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对防返贫监测纳入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将监测对象纳入时间严格控制在15天以内,全面提升监测对象纳入工作效率。至12月底,全市无监测对象的村下降至6个,有监测对象的村已达117个,全市共有监测对象499户1334人,其中,2022年新增监测对象150户416人。三是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联乡镇(街道)市级快递员包片指导形成长效机制,市级专班督导先后开展4次,对乡镇(街道)防返贫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已将防返贫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2.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精准使用要求有差距。
(3)项目入库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出台的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要求,2022年11月与自然资源等10个行业部门召开入库项目可行性论证,对乡镇申报的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用地、环保、初设立项及预期绩效目标的可操作性、落地性、利益联结机制和预期绩效目标等进行现场论证,规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入库审核。二是多样化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以乡镇(街道)自查、市级抽查、联合财政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强化项目日常监管。
(4)对招投标过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完善资料。将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到乡镇,乡镇督促项目业主村对项目资料重新梳理,理清资料前后逻辑性关系,2022年9月已完善项目资料并报送我局。二是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7月29日组织全市乡镇、村振兴专干、信息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进行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9月在姚家店镇张家冲村组织全市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现场培训会,各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现场观摩,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检查督导。不定期组织项目拉练,对项目资料、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其它相关工作进行重点督导,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项目招标。
(5)项目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迅速整改。将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到乡镇,督促对不实建设迅速整改。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力度。督促镇、村严格落实项目验收程序,聘请具有专业管理资质第三方单位对全市衔接项目进行监管,目前已启动采购程序。三是加强项目建设督导。联合财政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拟定全市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操作方法,统一进行项目监理、审计和绩效评价,加强全过程监管。
(6)项目主要用途发生变更。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资产用途。二是规范资产运营管理。压实乡镇(街道)辖区内资产日常运营监管责任,督促各村规范资产运营管理,确保衔接资金资产建设运行绩效相统一。
3.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不扎实。
(7)资产漏登。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3-2020年已确权扶贫项目资产采取回头看。对标国网系统已录入扶贫资产信息,进行再清理、再核实工作,全面准确摸清 2013-2020 年扶贫项目资产状况。二是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制定“335”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镇村主体监管责任,推动全市“335”扶贫资产后续管理体系在基层落地落实。
(8)资产错登。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正登记信息。二是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对2013-2020年已确权扶贫项目资产采取回头看,进行再清理、再核实工作,对错误的确权资产类型和规模及时纠正。
4.防范化解风险存在差距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至2021年工作计划和总结进行再梳理,增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督促原党组书记在2020年度述职报告中增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二是制定《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2022年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上报排查结果。三是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究、常态化检查制度,每年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检查。目前党组已专题研究部署2次,开展意识形态检查2次。
(10)保密工作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建立机构。巡察期间进行边查边改,2022年6月成立市乡村振兴局保密委员会,明确责任人员及职责,确保专职专岗人员稳定,并持证上岗。二是规范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项保密制度,完善保密工作“三张清单”,专职专岗人员规范签订保密承诺书。三是规范培训督查。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线上保密知识学习并测试合格。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1次,将保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开展检查3次。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
(11)党组对主体责任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二是定期研究推进。2022年已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对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收集资料。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常规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对落实不力的由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1人。
(12)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工作人员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
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13)党组决策参与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安排工作时间,提前进行提醒,确保按时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规范决策过程。二是将“三重一大”事项和集体研究事项进行区分,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严格执行制度,其他集体研究事项的另行记录。
(14)对领导班子传导压力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度党组书记已分别与班子成员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4次。
3.派出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15)政治监督聚焦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和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监督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日常监督,常态化列席监督单位重要议事决策会议,对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16)日常监督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注重主职监督,聚焦少数关键,督促监督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提升监督水平。
4.权力运行存在廉政风险。
(17)扩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7月29日进行全市湖北省衔接资金管理“一本通”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衔接资金支付管理规定,强化支付前期审核,确保衔接资金专款专用。二是理顺项目变更程序,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督导检查,督促项目变更程序到位,确保整体项目建设中程序合法合规。2022年3项项目变更均严格按程序执行变更手续。三是强化财务监督。强化财务报账监督审核,对附件资料严格审核把关。
(18)公务用车审批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公车租赁审批程序,完善公车使用登记台账。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实行事前审批“三签字”,财务报账监督审核,对附件资料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在机关开展财务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范各项财务开支程序,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9)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规范资料印刷审批采购程序。建立资料领用台账,定期核对库存,做到账实相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将印刷资料审批领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工会经费管理漏洞大。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建立账册。按照财务制度要求于2022年10月安装工会财务软件,规范建立电子账册,明确了财务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将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21)维护群众利益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部分修订<宜都市农村人口“防贫保”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农组办发〔2022〕14号),对与工作实际存在差距和变化的内容及时进行修订,确保政策内容更加切实可行。二是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干部走访入户(张贴《政策明白卡》)、群众会及屋场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宣传,提高防贫保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将防贫保政策宣传、落实情况纳入联乡镇(街道)市级快递员包片督导、市级专班不定期督导重要内容,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动工作开展和政策落地。四是充分发挥防贫保政策作用,面对今年旱灾影响,及时启动防贫保险,对受旱灾影响严重的监测对象展开帮扶,共计赔付21户、资金8.57万元,帮助特殊困难群众有效缓解灾情造成损失。截至2022年底,按照《宜都市农村人口“防贫保”实施方案》审核流程,全市防贫保已合计赔付53笔,救助金额716433.63元。
(22)工作抓而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衔接资金与其他财政资金的统筹,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本级衔接资金,保持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确保当年度本级衔接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上一年度。二是强化进度调度和信息及时更新。对本级投入衔接资金进度进行调度,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确保线上线下数据进度统一。
(23)检查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季督查通报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驻村工作专项督查,每个乡镇抽查2个以上的村检查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情况。今年已开展四轮督查,发出督查通报4期。二是将驻村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2022年6月开展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半年考核,驻村工作占分值6分,半年考核结果按比例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总分。12月开展下半年工作考核,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三是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宜都市驻村工作考核办法》,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乡镇对驻村干部管理有抓手。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24)服务基层本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培训。采用拉练、会议培训方式,强化项目管理能力提升,8月底召开全市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建设现场会,对项目入库、实施、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9月上旬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拉练,通过“看、听、评、议”的方式对项目进度进行拉练评比。9月下旬对全市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情况采取“一域三评”方式进行拉练考核。二是加快衔接资金拨付。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经常性的开展督办检查,理顺资金拨付程序,做到项目建设工程进度与资金支付同步,确保我市衔接资金支付进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5)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2022年1月修订完善了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强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决策过程规范,记录资料完整。三是强化财务审核把关,对报账资料严格审核,对未经“三重一大”讨论通过的重大财务支出一律不得列支。
(26)整改问题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员队伍业务培训力度。今年通过集中培训、分片培训、信息员跟班培训等方式,共开展各类培训10场次,培训人员1093人,促进能力素质全面提升。二是市乡村振兴局信息中心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核实修正上级反馈疑点数据,开展数据筛查比对、做好问题自查自改,全面提升防返监测信息系统数据质量。今年共接收省、宜昌下发疑点数据40批次373条、本级筛查疑点数据2批次47条,已全部督促各乡镇(街道)核实整改到位。三是将各乡镇(街道)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联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已经完成考核并通报情况。
2.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27)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选拔程序。严格执行《宜都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范》,2022年按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2名并按干部管理权属向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项目,适时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8)干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管理、保密等制度学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下发通知、文件等资料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同意,不得下发。三是严肃问责。对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由分管领导召集股室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和提醒,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3.基层党建存在短板。
(29)支部书记未按要求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2年度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止目前支部书记已在春训、七一、党风廉政宣教月等时间节点上党课4次。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将支部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常规内容,对重要时间节点上党课提前提醒,充分准备,确保党课质量。
(30)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强化政治意识。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前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过程中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原则,开诚布公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老好人”现象。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具体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压紧压实责任。以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理论思想武装,持续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年度安排部署圆满完成。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对已健全完善的各类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形成长效常态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工作作风。
三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对巡察整改成效再次进行“回头看”自查,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并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和报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宜都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0717-4843875,电子邮箱:253993378@qq.com;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717-4843770。
中共宜都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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