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小雪 发布时间 : 2024-12-09 来源 : 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分局党委对问题照单全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挂帅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五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制定了62条整改措施,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责任。分局党委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分局党委明确整改责任、任务和要求,确保全局上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分局党委整改落实部署上来,以良好作风和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三是聚焦反馈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分局党委坚决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党委书记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不定期抽查巡察整改的进程和巡察整改的结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提出意见得到落实。巡察以来,共建章立制27项,有重点地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政治定位、深化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等“第一议题”内容学习和有关内容补学,“第一议题”制度以党委会议纪要形式进行固化并落实落地。二是制定完善《高新公安分局党委议事和决策规则》,分局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照学习和交流发言等规定流程召开党委会议。
2.针对“护航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相关企业建立保卫制度,完善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内部巡查。二是夜间不定期对重点企业开展夜间巡查。三是白洋所和生物园所对白洋、生物园区相关企业、工地盗窃案逐案分析研判,分别建立一案一档,并对案件进行专题研判。四是今年案件实现低发高破,实现了盗窃刑案立案与去年同比下降、破现案与去年同期上升的目标。
3.针对“防范化解涉稳风险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高新分局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命案零发生。二是分局经侦部门每月与党委政府、区金融办、检察院、法院对案件追赃挽损工作进行沟通,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分别移送审查起诉,做好投资人群体接待解释工作。
4.针对“社会面整体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保卫制度,完善视频监控等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加强内部巡查。二是夜间不定期对重点企业开展夜间巡查。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场合加强防电信诈骗宣传,印制防诈骗宣传品广泛张贴于各楼栋、厂房、乡村等人员密集处,通过突出案例警示居民加强防骗意识。四是分局组建禁毒工作打处专班,攻坚推进全年目标任务。2024年5月26日,省禁毒委员会已下文取消高新区禁毒预整治地区。五是制定《行业场所黄赌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大涉黄刑事案件办理、涉黄场所查处和责任民警问责力度。
5.针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评估,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争取科技支撑,完善重点隐患路段道路交通设施。二是推动“所队合一”工作,落实乡镇、村(居)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宣传责任,做到宣传全覆盖。加大酒醉驾、重点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控亡人事故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打防管控建的同时,主动向交警部门争取支持,缓解交通警力不足压力。
6.针对“执法责任倒查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案件审核人员,分局下文对法制员进行调整,各单位均按照市局达到配置要求。二是落实每日专项检查督导,对执法中多次出现问题且过错责任比较严重的责任民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7.针对“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监督重点内容,常态筛查,督办整改。依托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提醒预警功能,形成问题清单,每日督办,加强对执法顽瘴痼疾的监督力度。二是对突出问题、重点单位进行一对一分析研判,落实一问题一对策,实现源头纠正。三是执法不规范和部分案件质量不高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8.针对“执法办案中心运行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关于印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规定。二是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均已整改完毕,并对中心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每日开展抽查检查,增加专职看守力量,解决执法不安全、不规范风险。
9.针对“系统谋划推动公安改革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计划(2023-2025年)》、《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和《宜昌市公安局“派出所”任务清单》内容印制成《社区警务工作指南》,发放至各派出所,社区民警人手一本学习掌握,指导日常社区工作。二是分局、管委会协调卫健等部门,打通白洋派出所户籍窗口公安政务服务新生儿“一事联办”功能,实现一站式办理。三是各派出所已按照“负面清单”要求,将受理的电信诈骗案件全部移交至刑侦大队。
10.针对“‘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基础管控中心建成运行,厘清警种职能,统筹警务资源,提升“打、防、管、控”一体化实战能力水平。制定《高新分局基础管控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确保运行规范。二是积极配合、推动高新区大数据局加大“智慧小区”建设力度,进行安防指导。三是强化与特警支队合作,对分局视频侦查业务进行培训,增强研判攻坚能力。四是深挖现有涉毒案件,拓宽涉毒线索来源,一批案件线索正在加紧形成战果。五是对电诈类案件深度研判,数据方面更精细精准。2024年50万以上电诈案件破案率大幅提升,电诈发案率同比下降。
11.针对“落实公安派出所改革任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白洋交通路长的业务培训,担负起村辅的职责,白洋18个村达到了“一村一辅”要求。二是督促各派出所充分发挥“综合指挥室”作用,定期进行研判分析,多形式指导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开展工作,发挥打防工作实效。
12.针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门研究部署2024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明确每年至少研究两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从严管党治警工作,对违规违纪案例及时分析研判,深刻汲取教训,迅速整改。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民辅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堵塞违纪违法漏洞,多层次开展以案促改促治警示教育,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是分局党委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的督促检查。三是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举会议,增补了委员,明确职责分工。
13.针对“机关纪委履职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人员,分局党委对机关纪委充实调整。二是强化履职,常态化开展谈话提醒。三是机关纪委会同督察部门常态化开展涉酒问题专项督察和警示教育。四是制定出台《高新分局2024年度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思路》《政治监督工作清单》,督促民警如实填报《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清单》《队伍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
14.针对“涉案财物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案保证金、暂扣款已全部处理完毕。二是缴获的毒品均已上交到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集中保管。三是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未处理物品已全部整改完毕。
15.针对“公安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认真查摆问题原因,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委会均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二是对机关党委委员进行届内调整,制定机关党委职责任务。组织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选举会议,增补委员,明确职责。三是机关党委制定加强党建工作措施,制定了《高新区分局党支部建设规范》,加强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培训。重点对“三会一课”、“双述双评”、党组织关系开展智慧党建平台的线上巡查通报和书面检查结合,确保党建基础工作的规范。四是分局制定了《高新公安分局关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并向市局提交关于优化干部队伍的书面报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突出政治建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系列会议精神,全面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肩负起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从巡察整改中汲取经验教训,总结提炼可推广性解决方法,不断提高平时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二是持续强化问题导向。坚持跟踪推进问题整改,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进行不定期“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复回潮;对需要坚持整改的问题事项,持续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取得实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事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制度体系,以有力措施推动全警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3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6331150(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兰台横路1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1197960142@qq.com。
中共宜昌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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