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小雪 发布时间 : 2024-12-18 来源 : 宜昌市公安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5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宜昌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高位改。市公安局党委坚持照单认领问题,召开全警大会统一思想,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划线领衔推进,定期调度督办。实行专人专班,问题整改清单管理。
二是自查检视精准改。坚持以查促改促进,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突出问题18个,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意见80条,制定整改措施119个,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三是问题导向高效改。三层分类制定措施,做到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追责问责倒逼落实。对整改工作实时跟进、一问一策,两周一督办、半月一指导、一月一研判,下发5批18份工作提示,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
四是严密把关问效改。坚持问题整改销号逐级审核,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措施落实,市局分管领导、市局巡察整改办审整改实效,市局主要负责同志审责任落实,达到纠正一个问题,整改一类错误,赢得各方满意的效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出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问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电诈打防管控措施,在全市范围开展严打电诈犯罪专项行动,深化警企协作,强化追赃挽损工作,全市追赃挽损率较巡察反馈时提升58%。
2.关于“推进落实‘先行区’及‘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相关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2024年《惠民利企十二条措施》,推出线上办理车辆解押抵押业务、优化出入境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二是加大涉企案件办理力度;争取白洋、生物产业园园区管委会支持,在园区安装40路监控探头,加强工地盗窃防范力度;专项核查检察机关下发的涉企纠违案件,问责存在执法过错民警;三是强力推动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标三实”建设,率先在全省启动“数公基”县市区扩面建设,全面完成主城区扩面补盲工作,建立户籍地址与标准地址转换的工作机制,推进户籍地址标准化。
3.关于“打击违法犯罪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打治理涉毒犯罪,开展“清源断流2024”行动,深化情报研判,强化毒品溯源,城区毒品千人均消费量持续下降。二是严打涉黄犯罪,开展行业场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查处一批行业场所有偿陪侍或场所组织卖淫犯罪案件。三是严打盗窃类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侦办民生类违法犯罪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现案破案率持续提升。
4.关于“整治公共交通安全隐患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争取专项资金,整改销号9处上级挂牌督办、存在安全隐患重点路段、路口。二是争取地方支持,治理宋高路口、点长路交安设施类安全隐患。三是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市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四是强化不礼让违法行为的纠治查处,全市因“机动车不避让行人”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续下降。五是对存在问题的交警大队负责人进行约谈。
5.关于“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挪用资金案、职务侵占案中未破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并对存在久侦不决情况的案件相关民警进行问责;强化执法监督,及时通报、整改问题;制定专业分局电诈案件办理流程,建立常态化响应研判机制,推动有关案件办结。二是结合涉企执法、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领域损害营商环境等问题开展核查整治;对涉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投诉,全省涉企案件专项评查通报问题开展“回头看”,强力推动整改。三是修订《宜昌市公安机关规范群众举报投诉线索核查工作指引》,常态开展专业培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量复核近年来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材料,推动进行整改问责。
6.关于“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应送所执行拘留而未执行的人员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二是将行政拘留执行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内容,制定数字督察建模方案加强分析预警,落实行政处罚闭环管理。
7.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案管室标准化建设、局直单位案管法制员建设,对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行常态化巡查监督。二是强化涉案物品管理,修订《宜昌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开展督办暗访,督促有关单位对扣押涉案物品依法处理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办理案件中缴获毒品的管理。四是对涉案款存量进行逐项逐笔核查梳理。
8.关于“配备执法监督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配齐7个城区分局法制审核人员。二是持续推动基层所队案管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
9.针对“发挥‘市县主战’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体化运行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充分发挥市级侦查中心“主战”统筹作用。二是明确专业警种领办职责范围内的大要案件指标。
10.针对“推进‘派出所主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严格执行案件移交机制,市局基础管控中心定期督办派出所办理负面清单内刑事案件情况,全市持续下降。二是派出所法制员、县级法制部门加强对派出所办理清单内刑事案件的审核把关。三是严格民警抽调,将未按规定程序从派出所抽调民警到机关工作的情况纳入考核,开展全市派出所抽调警力情况摸底、督办。
11.针对“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市局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明确议事规则和各级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二是分别对相关单位下达督办函。三是对全市无房危房派出所进行现场核实和督办,协助无房派出所完成规划和可研审批,指导危房派出所完成重新选址立项和土地划拨。
12.针对“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市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出台《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前往县市区(分)局开展督导调研,进一步压实市局、县市区(分)局党委班子责任;针对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问题,对相关民警进行问责。二是持续强化警示、纪法教育,紧盯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纪问责。不断健全公安部“六项规定”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财务内控、执法监督等方面规章制度。
13.针对“履行‘一岗位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市局党委班子成员报告模板,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与党委班子成员谈话交办问题清单制度。二是认真核查公安部、省厅下发的行业场所管理问题线索,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用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强化季度风险预警研判,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班子成员推动整改。
14.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力度,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民警予以澄清正名并发放澄清正名函。二是强化指导、联合办案,不断提升各级纪检委员监督能力、办案能力;督促各单位选优配强机关纪委人员配置,夯实机关纪委力量。
15.针对“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宜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公安部“六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压实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责任,高频次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出台《宜昌市公安局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政策实施方案》《宜昌市公安局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持续规范值勤岗位津贴。
16.针对“项目采购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项目责任单位对采购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核查。二是就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对办事人员进行问责。三是修订《宜昌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核查审查。
17.针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市局党委会议议题申报汇报程序。二是修订《宜昌市公安局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宜昌市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优化审批环节。三是调整市局党委会议审议“三重一大”经费标准。
18.针对“对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干部年龄结构、空缺岗位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干部队伍分析建议。二是召开专题党委会,明确对急需配备的岗位,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配备到位。三是进一步铆紧“选育管用备”工作链条,强化青年干部培育。
1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任职管理。二是开展政工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人事流程。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相关政工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0.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通过市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委会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二是严格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提请有关党委委员补交书面材料。三是梳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职责任务情况,推动党委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2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制发《宜昌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试行)》,规范有关党支部党务工作。二是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相关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提醒谈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政治建警再突出。坚决落实市局党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市局党委领导力统筹力,强化政治监督、政治教育,推动全警政治“三力”不断提升,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让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全警高度自觉。
二是问题整改再推进。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跟踪推进。对已完成销号的,不定期“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持续坚持的,进一步压实责任,打好个类问题“歼灭仗”;对需继续整改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全警“急行军”提升整改效率。
三是制度体系再健全。将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坚持以整促治、以改促进,不断健全完善上下衔接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体系,以有力措施推动全警工作作风持续好转、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15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12389(工作日8:3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116号宜昌市公安局,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gazsjgjw@163.com。
中共宜昌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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