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小雪 发布时间 : 2024-07-09 来源 : 宜昌市优抚医院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优抚医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优抚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优抚医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改工作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中共宜昌市优抚医院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医院党委书记潘智明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内容、责任和时限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是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院党委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协调解决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组织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推进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心理健康宣教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工作方案,持续开展阳光心理健康科普431场,2023年开展宜昌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结果为23.5%,达到省级既定目标。二是督促省精神卫生攻坚行动示范区长阳县全面进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长阳县精神卫生项目办已制定了2024年度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方案,根据方案组织所有乡镇卫生院开展以“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结合全体乡村医生会、全体职工会等会议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截止6月15日,长阳县已完成2024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调查,达标率超过25%。
2.关于“运用新媒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宜心健”小程序开发公司的沟通,开通信息发布账号,及时更新相关工作动态信息及心理健康科普内容信息30余条。二是对医院公众号的模块设置进行了优化和整合,并在所发布的公众号信息中,对科普类文章用“健康科普”进行了标注,便于大众查看,同时在“宜昌市优抚医院掌上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号)中,对科普类文章也进行了发布。截至目前,已经发布信息136条。
3.关于“履行全市精神病患者筛查督导职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1月16日,由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许宝华同志带队,连续对全市14个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针对如何提高管理指标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覆盖率达100%。二是2024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技术指导2次,对4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5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并现场开展问题研讨和分析,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关于“对县市区业务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刊印《宜昌市严重精神障碍质控简报》4期,对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给予了整改措施建议,对7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点对点技术指导。二是2月4日通过市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宜昌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质量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3月底前全部配备精神科常用药品,目前108家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到位,占比100%。三是结合季度技术指导工作,对各市区进行业务指导,现场查看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配备情况,安排市精防办专家为180名基层精防人员开展用药指导培训,于3月22日组织全市精防医生开展了精神科用药培训。
5.关于“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许宝华同志带队,前后1个月时间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试行长效针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实行长效针剂治疗,同时争取了对全市138名患者开展长效针剂治疗省级项目资金支持。二是已配合市卫健委于3月25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长效针剂门诊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通知》,对长效针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全面推广使用长效针剂治疗。三是3月22日组织全市精防医生开展了长效针剂专项培训。
6.关于“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医院牵头制定了宜昌市心理咨询行业准入与服务考核规范,并联合行业协会即宜昌市心理卫生协会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市社会心理服务的发展。
7.关于“搭建心理服务平台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宜昌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质量攻坚行动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随访,强化随访内容,加强心理疏导服务。二是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网络组织,成立了宜昌市心理危机干预总队、14支心理危机干预分队、42支小队,着力提升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的可及度。三是医院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对有需求的患者与家属24小时开放公益心理援助热线服务,随时进行心理热线疏导,同时面向青少年及父母群体开展青少年人际关系团体治疗、父母成长团体治疗,增加心理疏导服务的辐射面。
8.关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三甲医院创建,从制度、流程、资质、培训、能力、准入等方面全面纵深推进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的提升,2024年3月,医院正式确定为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二是针对全院医生及急诊人员开展疑难疾病诊治、急诊操作等培训及考核,确保重症救治体系同质化。组建多学科综合治疗协作(MDT)团队,集中多学科专家建设覆盖多学科、多病种的MDT,进一步规范MDT要求,提升MDT水平,提升疑难疾病的诊治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医疗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引进并成功开展了人体成分分析仪(在精神病患者体重管理中应用)、团体沙盘治疗、陶艺治疗、微针针刺(腕踝针)等新项目新技术。四是加强医学装备建设,经多方协调,我院争取到16排CT一台,改善了我院影像检查条件。五是与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建立专科联盟,省级专家定期来院开展坐诊、查房及教学,以此提升专科整体业务水平。六是已有1人取得精神医学专业硕士生导师资质,目前医院硕士生导师已达3名,同时借助大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筹措50万元科研经费,协助湖北省人民医院完成科研项目1项,截至目前已发表SCI或核心期刊论文达到9篇,力争周期内达到15篇。
9.关于“提高急救能力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并对心肺复苏及电除颤等操作进行考核评分,反复培训及考核,要求人人过关,提升全院急救水平;安排急救站医护人员到市急救中心进行急救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急救能力。二是急救站整体运行情况良好,120多次指派我院急救站接收精神疾病患者,响应时间及出车时间均能达到要求,能够满足患者及社会需求。
10.关于“中西医结合精神专科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具有中医资格高级职称的医师调任精神病科四病区(中西医结合病区)任科室主任,进一步加强科室力量。二是整合医院中医人力资源,成立振兴中医药技术学组,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三是开展中医理论、中医药适宜性技术培训班,提升全院医务人员中医药理论及实践水平。四是强化精神障碍中西医结合治疗,开展中药、西药、康复、心理等治疗手段的联合治疗,并推广艾灸、子午流注等中医技术的应用,以提升治疗效果,改善患者体验。五是开设中医精神科特色门诊,参与宜昌市中医联盟合作,提升中西医结合精神专科影响力。
11.关于“医疗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务科每月督促各临床科室对不合理检查及用药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不定期对各临床科室进行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将整改结果反馈上报,对当月抗菌药物、耗材、辅助检查总费用排名进行公示,通过“回头看”的形式,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毒、麻、精等特殊药品开具人员进行授权整理;根据《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4年第54号)》新要求,组织临床药师对临床科室进行培训,以加强麻精药品管理。二是药学部每月开展处方点评、抗菌药物和静脉输液专项点评,定期开展质子泵抑制剂等专项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全院公示;2024年3月初,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合理用药专题培训,并安排驻科临床药师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指导,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并通过HIS系统下用药干预单,督促医生整改,促进合理临床用药,通过合理用药系统,对每张处方进行前置审核把关。三是开展医保政策专题培训,平时加强医保、物价政策宣传,及时传达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并按要求落实;退回违规医保基金,按照医保局文件要求,及时更新收费项目和标准;召开专题会对医保局检查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加强对业务科室费用审核的日常督导,落实费用三级审核制度,避免违规收费现象发生;每月进行病例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予以退款及扣除相应科室绩效。
12.关于“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医德医风教育培训计划,每月开展医德医风规范教育学习。二是及时开展医疗纠纷防范培训,进一步提高防范医疗风险意识,保障医疗安全。三是加强对投诉事件调查核实,对被投诉属实科室或人员进行考核扣分,2024年因投诉扣分4起。四是建立医疗纠纷台账,定期分析汇总,并落实绩效考核。五是处理患者投诉时更加注重从患者感受出发,强化调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目前各项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良好,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2024年以来患者满意度为98.95%,达到考核指标。
13.关于“安全防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流程及典型案例、十八项核心制度及典型案例的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二是各科室在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讨论,并做好讨论记录,职能科室对重大不良事件进行追踪督查,运用PDCA对不良事件持续改进。三是印发《2024年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暨持续改进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院三级质控体系框架,明确了工作方式、方法、考核机制与职责,明确到人。四是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并对不良事件进行了分析。五是护理部结合行业标准,对风险评估表进行修订,并严格落实责任护士-护士组长-护士长三级评估,护理部三级质控小组对各病区风险评估及时性、准确性进行督导、检查并考核。六是在药库配备酒精存放专柜,对酒精进行专人保管、专册登记、专锁管理。七是保卫科定期每月开展危化品监管考核,在质控考核中体现。八是为保障患者康复活动安全,医院设备科已停止中心供氧室旁活动室的使用。
14.关于“医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每月召开党委例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4年4月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医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2024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24年6月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领导来院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15.关于“医院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轮岗交流将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纪检监察室,新任纪检监察室主任履行纪检工作管理职责,监察室干事配合主任履行纪检干事岗位职责,科室工作人员3人将纪检工作与审计工作相结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专项审计、廉洁教育、清廉医院建设等各项工作,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得到及时有效落实。二是充分发挥纪委委员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制定2024年度监督检查任务安排计划,每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了公务用车、医德医风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公务接待专项检查5项。
16.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廉政风险排查实施方案,更新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手册。二是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学习,对照九项准则标准制定廉洁风险自查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要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职责、权力制度机制等方面查找在决策程序、履行管理职责等工作环节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并开展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全院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36个,科室廉政风险点34个,共制定个人风险防控措施108条,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02条。
17.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党委书记将“第一种形态”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并在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落实,党委书记潘智明同志在年终考核中听取了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的意义和目的、范围和对象、原则和内容、方式和要求。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所有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全体党员之间按照要求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3月26日、3月28日党委班子分别对轮岗交流干部和新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谈话;在平时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就分管科室及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将谈心谈话落到实处。三是经常性开展廉政查房,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等形式,督促责任落实。
18.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实行分级负责机制,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责任,科室负责人落实直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二是1月18日,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分管领导对4起投诉调查核实的当事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谈话。三是完善考核标准,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每月对科室政治学习、贯彻党委月例会及干部月例会等会议精神、工作作风等内容,开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9.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纪检委员任务清单和履职考核表,定期开展纪检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发挥纪检委员和义务监督信息员作用。二是为提高支部纪检委员和科室监督信息员监督能力,2月28日医院组织纪检干部到兄弟医院进行了交流学习;4月14日组织纪检干部及“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举行的“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廉政教育暨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三是制定2024年监督检查计划,针对药品购销、医用耗材、招投标等重点岗位,每月开展专项检查。
20.关于“落实项目采购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格审查。坚持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2024年及以后的所有采招项目中,切实对供应商的相关管理关系通过天眼查网站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查询结果进行整理和归档。二是为响应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精神,要求供应商提交在职和缴纳社保、资格声明等承诺函,进一步提升供应商投标的规范性。三是实行投标黑名单管理,在采购项目的投标过程中,经审查发现有关供应商违规违法问题,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医院采购投标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院政府采购活动。
21.关于“公务交通费报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废除前期制定的相关制度,停止在绩效科目列支城区公务交通费用。二是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沟通,了解交通费报销相关政策。三是制定完善了《宜昌市优抚医院关于公务交通经费(财务报销)管理的通知》,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报销。
22.关于“资产出租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院资产出租收益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工资中代扣职工宿舍费用。二是由总务科通知租住宿舍职工到财务科进行缴费。三是一季度医院自有住房出租租金已上缴非税专户。
23.关于“违规发放奖励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医院奖励资金发放,对违规发放的奖励资金,当事人已主动全额退回。二是将康养院区绩效发放纳入2024年度绩效方案,已于2月19日医院七届一次职代会上会讨论通过。三是康养院区绩效已纳入二次分配。
24.关于“未按进度支付项目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举一反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同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由分管领导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按照财务支出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按合同及进度付款。
25.关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医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对近年来医院外购软件、网络设备等情况进行了梳理。二是按照资产验收流程补齐验收手续。三是2024年3月15日,已将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全部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根据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经自查,2013-2019年期间,存在无形资产未及时入账现象8件,根据整改要求现已全部入账处理。
26.关于“资产设备报废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3年起医院已全面加强资产报废管理,未出现提前报废现象。二是2023年7月1日更新报废流程,并上传至医院OA,要求全院干部职工下载学习。
27.关于“药房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药学部负责人约谈处理,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已连续2个月对重点药品进行盘点,责任到人,未发现账物不符情况。二是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药房分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划定药房区域,3月1日门诊与住院药房账务分开,每月盘点,加强药品管理,提高药品账物相符率。
28.关于“党委推动医院全面发展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医院2024年度工作计划。将“拓展综合医疗业务工作”纳入医院2024年工作计划,以推动临床综合诊疗服务向前发展。二是已制定2024年全院医师学习培训计划,将疑难危重患者抢救、危重患者管理、生命支持类技术及设备等专项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计划,按计划落实培训。三是定期安排人员前往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或呼吸、心血管及神经等科室的重症单元进修学习,提升急救基本功。四是已将综合科纳入120应急处置排班,承接伴有躯体性疾病的精神障碍患者。五是各病区及时开展MDT,针对精神科伴有躯体疾病患者及时转综合科。
29.关于“推动健全我市精神卫生机构设置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等公共卫生工作。将招聘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2024年招聘计划,目前已招聘了1名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参加市人才办和市人社局组织的“千企百校行”,将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人才引进计划。二是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精神卫生公卫人员配置要求,已向上级部门提交增加公卫编制的申请,确保公共卫生人员力量。
30.关于“解决医疗设备支撑不足的问题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医学装备建设,已对现有CT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医疗设备购置的可行性报告,在第一季度的装备委员会上进行讨论,同时,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项目,将设备更新纳入其谋划范畴。二是经多方协调,我院争取到16排CT一台,基本满足了我院患者需求。
31.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门诊大楼、精神病住院部房产证已经于2024年1月24日全部办理到位。
32.关于“干部及人才队伍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2024年度干部换届工作,对全体干部进行了聘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根据干部的管理能力、专业特长,对干部进行了调整任用、空岗选拔,医院18个内设职能科室仅医务科、总务科暂由副科长牵头,其他内设职能科室正职全部到位,干部结构趋于合理,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综合实力,有利于保持干部队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二是6月15日邀请专家对全体中层干部、储备干部进行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帮助干部拓宽视野、打开思路、提升能力。三是将加强人才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利用知名医学招聘网、校园招聘、新媒体等平台,加大医院人才引进宣传,拍摄了人才专题片,通过宣传引进了硕士研究生12名,其中精神卫生专业3名;同时启动了2024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和“招才兴业”校园专项招聘工作,招录了1名精神卫生专业副高级职称和8名硕士研究生学历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33.关于“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出入境管理备案要求,已将应纳入备案管理人员全部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二是相关出入境证件全部集中管理并建立台账,指定专人定期跟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梳理出入境证件。三是制订《宜昌市优抚医院党员干部职工出国(境)审查审批工作制度》,按照要求审批、审查、管理出入境工作,目前已严格按照规定为3名同志办理出国(境)审批、审查等手续。5月14日,医院党委书记潘智明同志对2019年至2020年3名出境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了约谈。
34.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医院《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要点中明确党支部书记与同级科主任享受同等待遇。二是指导各支部关于党员发展、组织生活会、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基层党建工作,于3月29日对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员发展》专题辅导,帮助党务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根据医院学科带头人选拔办法,新增选拔了院级学科带头人4名,其中2名业务支部书记入选学科带头人,业务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实现了100%,发挥了支部书记“头雁”效应。四是医院各党支部均已提炼总结形成党建品牌、品牌标识,并围绕品牌主题开展丰富的服务活动。五是制定支委会议事决策申请表,4月份党委月例会组织各支部再次认真学习《宜昌市优抚医院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并要求严格落实;4月份心理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对临床心理科责任医师选拔进行了讨论决策。六是已完善了《医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将支部议事决策情况纳入支部工作考核。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形式开展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制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流程图,明确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各项要求;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除外出进修和病产假党员外,在职在岗党员参与率100%。二是制作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记录表,督促各支部党员按照要求深入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各支部联系领导全程参加该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作点评。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准备充分,主题鲜明,党员同志们敞开心扉,自我批评剖析深入,相互批评坦诚中肯,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三是医院党委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2023年度双重组织生活。
36.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有弱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29日组织党务干部进行了《党员发展》专题辅导。二是给各支部印发了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发展党员专题》活页指引,要求各支部按标准严格规范党员发展。三是规范新进职工入职程序,及时填写《组织关系承诺书》,查清党组织关系,并明确专人负责办理转接手续。四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清楚党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使用党费,未及时入账党费经查已于2022年1月13日交纳。五是已将2024年度党费标准在智慧党建云平台更新,并进行公示。六是每月中旬对未缴纳党费的同志进行提醒,月底对未缴纳党费的同志进行考核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量不减,继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完成整改后,及时总结复盘,做好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复杂问题,做到常抓不懈,定期调度,持续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着力加强医院能力建设。以党员干部下基层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落细落实各项民生实事,聚焦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打造中西医结合精神专科,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快速提升救治能力水平,多举措提供医疗服务,常态化开展送医送药活动,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切实扛起公立三甲医院的社会责任。
三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扎紧制度笼子、促进全面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推动医德医风持续向善,以整改新成效推动整体能力作风再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9日至8月7日。联系方式:0717-633372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fyyjc6333725@163.com。
中共宜昌市优抚医院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