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小雪 发布时间 : 2023-07-14 来源 : 市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9月13日至10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市残联党组从讲党性、讲忠诚、讲纪律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部署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充分认识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党组5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问题整改,会同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2次召开整改推进会,每月听取责任部室单位对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以强烈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保障整改落实。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
(二)细化整改措施,扛牢政治责任。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理事长张碧钧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支部书记任成员的市残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安排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了《市残联党组关于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路线图、时间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市残联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问题责任清单》,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05项。
(三)注重整改实效,强化政治担当。把准问题症结,向严处整改,将巡察整改与市残联开展的“效能建设年”活动相结合,见人见事见思想,对标对表促提升。配合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坚持周督促、月调度,做到整改情况逐条跟踪推进。针对历史遗留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建立《市残联党组巡察整改问题责任落实难点问题推进表》,多次进行专题调研、现场办公,进一步抓实难点问题整改破题。坚持整改标准,由责任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共同把关、层层审核,确保销号。坚持标本兼治,不落一件不虚一事,在整改具体问题、个性问题的同时,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制度29项(其中新建制度10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问题
一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全年中心组安排学习12次,研讨交流不少于4次。2022年9月至今,中心组学习5次,研讨交流16人次。中心组学习每次突出一个主题,采取中心组成员轮流领学或不定期展开扩大学习等方式,加强学习内容专题研讨交流。
二是按照“思想引领、学习在先”要求,在理事长碰头会、党组会召开之前就重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重要会议精神,2023年以来共学习14次。2023年3月29日,制定出台《宜昌市残联“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宜市残联党组〔2023〕7号),进一步推进干部职工破冰提能、竞进争先。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到残疾群众中广泛开展走访调研,运用“共同缔造”理念,与基层群众一道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2022年投入资金1291万元,为2318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投入575万元,完成市级实事项目,惠及6000余名残疾人。
四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文件,梳理党建相关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修改完善19项制度。
2.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迅速落实重大政策。《宜昌市残保金征收管理细则》(宜市财社发〔2023〕25号)于2023年3月30日印发。
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残保金大量结余情况,通过制定《宜昌市残保金征收管理细则》,调整对市、区两级残保金分配比例。加大对残保金使用的检查指导,进一步督促各区规范使用残保金,2022年结余资金将在2023年用于基础建设并完成支付。
三是梳理项目资金情况。对托养中心项目预算情况进行核查。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一期)项目,市发改委分别对主体工程项目和配套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下达了立项批复。主体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493万元,配套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概算总投资4540万元,总投资合计10034万元。已按程序对主体工程项目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审计结果主体工程项目较概算节约281万元,节约4.52%。
四是加快推进中心项目。加强项目管理,成立项目工作专班,督促协调代建、施工、监理、检测等有关参建单位树立工期意识,加强安全质量进度管理,确保在四月底前完成土建施工。项目专班工作人员驻工地,协调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报党组研究解决。截至目前,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
五是强化项目管理和前期论证,已修订了财务制度形成初稿,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管理。
3.针对“政治引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机关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央群团改革“强三性、去四化”精神,围绕“提高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促进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增强单位凝聚力战斗力”等开展讨论交流。一是由专门协会组织残疾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谈学习体会。二是组织残疾人参加省残联组织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征文比赛,我市46人参赛,15人获奖。三是召开各专门(专业)协会换届大会,配齐配强协会班子,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群体的政治引领和精神凝聚。四是举办德馨读书会读书交流活动,邀请专家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五是举办残疾人交友联谊活动和“光明阅读”视障读者快闪赛活动。
二是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部署、惠残相关政策、展示优秀残疾人自强不息风采以及扶残助残各项活动等,利用市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报道,搞好舆论引导。开展政策宣传4次,对徐海燕、崔永兰、田玉娇、唐化勇、邓从俊等一批残疾人进行了典型宣传。
三是在市残联官网上设置政策公开和互动交流栏目,在“智慧残联”平台事项办理过程中进行政策提醒和流程提示。向新浪微博官方提交关闭市残联微博的申请,目前正在处理中。截至2023年6月,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提升至3416人。
四是积极推进群团组织吸纳优秀残疾人。推荐1名优秀残疾人代表作为我市工会会员代表;在进一步发挥以李玉洁为代表的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的同时,与市妇联共同发掘和培养更多的优秀残疾妇女;与团市委共同发掘和培养更多的优秀残疾青年,同时,加强对部分县市区团委换届工作的信息对接,做好优秀残疾青年的推荐工作。
4.针对“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以残联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残工委办公室机构、编制、职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专职副秘书长人选目前等待上级部门批复。
二是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将原39家残工委成员单位调整为46家,目前已经党组会研究同意,相关文件正在按程序报批,从2023年3月起就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反复沟通,通过残工委秘书处发文,明确了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职责,推动各单位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密切配合协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当好参谋助手,定期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残疾人就业工作、残疾人之家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省残运会调研指导5次。主动建言献策,争取三峡残疾人创新创业论坛在宜昌召开;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完成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并选取7家成员单位推广典型经验。
四是今年以来,在推进财政预算评审、残疾预防、“宜荆荆恩”残疾人创业大赛工作中,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
5.针对“服务促进就业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8日,联合五部门印发《宜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宜市残联发〔2022〕11号);2023年4月10日市残联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审议发布〈宜昌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4年)(送审稿)〉的请示》(宜市残联文〔2023〕6号),从制度保障层面推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自巡察以来,市残联加大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残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共有33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安置54名残疾人。
二是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安残政策,安残奖励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动员更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在岗残疾人职工。2023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安残就业扶持政策2200份。同时,市本级开展2场线上直播招聘会(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2日)宣传安残奖励补贴政策,并制作安残就业奖励和残疾人创业补贴政策宣传挂图,方便企业更好享受安残惠企政策,同时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良好的助残氛围。
三是调研分析就业稳定性差的原因,主要是“人岗不匹配”。通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2022年共开发安残就业岗位473个,2023年1月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共组织线下线上招聘会42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四是残疾人就业人数回升。2023年,全市已完成新增就业68人。同时针对残疾人就业内生动力不足、推荐就业工作无先例借鉴等困难,市残联拟从与人社部门横向协调、推进低保渐退政策和解决残疾人灵活就业需求三方面着手,为本地残疾人提供“求职不出门,就在家门口”的公共就业服务。
五是残疾人就业稳定性有所提高。2022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1278人,较2021年增加8.2%。同时通过实施“宜昌市残疾人就业及岗位开发项目”,成功推荐残疾人就业18人,目前在岗就业人员11人,稳定性为61.1%,较2020、2021年数据有所提升。
六是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抽样调查、宜昌籍残疾大学生精准服务及“走访拓岗促就业”专项活动三项行动,为残疾人就业精准施策。启动2023年宜昌市残疾人就业创业抽样调查,充分了解我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状况,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二是实施2023年宜昌籍残疾大学生精准服务,对全市200名未就业残疾大学业生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就业服务帮扶台帐。三是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专项活动,以“访”促“拓”,做好供需对接,调研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找准与用人单位的结合点,营造全社会安残助残良好氛围,积极创建全国残疾人充分就业示范城市。
6.针对“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有差距”问题
一是制定《宜昌市残联“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2023年3月30日召开市残联“效能建设年”动员大会,加强对重点工作跟踪问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纳入学习内容,以专业学习指导工作提升,推动无障碍化环境建设进一步优化。
二是联合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宜昌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水平方面,已将完善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以及全面排查城区盲道不达标设置、毁损情况,实施维护和改造纳入其中。待《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市住建局、市残联将分别向省住建厅、省残联进行申报,并开展后续创建工作。
三是目前宜昌市和各县市区均已成立无障碍监督队。2023年4月3日,市残联下发关于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提示,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分别组织开展体验式监督活动。其中,夷陵区、远安县等7个县市区共收集反馈问题13个,4个问题已解决,9个问题已提交给当地住建局。
四是2022年9月至今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在城区专门开展了对不符合要求的缘石坡道整改行动,共整改1200余处,“断头”盲道得到极大整治。
五是2022年省级下达残疾人托养指标1955人,实际完成2324人,问题中指出的1249名无法享受托养服务的重度残疾人已包含在完成任务指标之中。2324名托养服务对象中,采取寄宿制托养方式411人、居家托养方式1745人、日间照料方式168人。
六是宜昌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已启动试运营。2023年计划托养100名重度残疾人。
7.针对“推进机构改革不到位”问题
一是拟定市残联机构改革设想。按照“强三性、去四化”总体要求,分析市残联机构设置现状,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编制和工作情况及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梳理,对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调整、新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充分性进行论证,重新拟定“三定”方案,计划将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和市假肢修配站3家单位进行合并,成立新的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加挂“市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牌子,承担康复服务、辅具适配服务等职责。
二是多渠道加强汇报沟通。主动向有关市领导汇报、沟通,邀请市委编办到市残联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推进残联机构改革;3月份以来,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市委编办进行汇报,根据沟通情况于4月11日报送了《关于启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请示(沟通稿)》。
三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质效管理与人员统筹。将7名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另有1名驻村)一并进行集中述职、集中考核,组织对各事业单位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激发各单位争先创优意识;结合今年市残联大事要事多的特点,整合统筹47名人员共同参与到市残联换届、省残运会筹备、托养中心建设等工作之中,有效解决了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
8.针对“健全完善扶残助残机制不够”问题
一是市残联采取多种形式聚同心、献爱心,2022年9月至今,通过党员爱心平台募集各类物资折合10.4万元,帮助280名残疾儿童。开展第十六届“圆残疾人新年梦想”活动,全市残联系统共筹措资金306万余元,为7290户困难残疾人及优秀残疾人代表圆梦。
二是市残联党组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协会党建的领导,落实协会和康复托养机构党建指导员制度,对5个专门协会、3家康复机构、12名驻会残疾人、1家残疾人创业孵化机构,指派4名党建指导员,将党的领导贯穿在协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同时对驻会中的优秀残疾人采取“一对一” 结对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互学互帮,加强引导,培养吸收加入党组织,目前,12名驻会残疾人中有3名党员,1名已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三是针对协会基础建设薄弱,对会员底数掌握不清的问题,按中国残联章程及各级残疾人协会章程,各类残疾人办证后即自动加入办证地残协组织,全市各类残疾人协会会员底数即办证人数,据此将进一步探索“智慧残联”与中残联办证系统数据共享,完善各协会会员台账;进一步规范市级专门协会法人治理,指导基层建立健全专门协会组织。
四是针对活力不足问题,因残疾人生理特殊性,各类残疾人开展活动以辖区为主,采取就近就便原则,市级活动以引领示范为主,2022年12月举办了德馨读书会读书交流活动,为残疾人讲解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满足残疾人交友和文化生活需求,2023年3月,市残联举办了残疾人交友联谊活动和“光明阅读”视障读者快闪赛活动。
五是为吸引培育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助残活动,结合2023年度湖北省残联“关爱我的残疾人兄弟姐妹”志愿助残服务大赛,拟开展宜昌市首届社会组织助残服务大赛,“以赛培育、以赛引导”,进一步培育增强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承接相关涉残服务项目能力。
9.针对“推进信息化建设不力”问题
一是“智慧残联”项目正式启动。2022年10月已完成系统设计与研发、政务云系统部署等工作,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方软测等保测评、密保测评和内部试用,目前已经试运行,现有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和办理。
二是试用“智慧残联”网上办。2023年3月组织专班到夷陵区残联及当地乡镇、社区进行调研,征求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召集部分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残疾人工作者试用“智慧残联”系统并对网上办事流程再次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推进“智慧小脑”与“城市大脑”连通共享。以残疾人数据归集、比对为重点,接入省残联定期推送的残疾人证数据并将数据部署在城市大脑底座;向政务服务部门发函申请数据共享、比对,与政务服务、民政、医保等部门达成共识,正在安排技术人员开发对接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端口、模式,待市大数据中心及数据源部门批准使用后可实现涉残数据信息自动、批量比对。
10.针对“防范安全隐患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2月17日,分管领导带队赴市优抚医院研究易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临时康复救助及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服务工作,实地察看了项目实施情况,并对实施好今年关爱服务项目初步达成共识。
二是按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分工要求,积极参与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及时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通过发布工作提示,督促各县市区残协专职委员加强辖区内精神残疾人的探视和随访,及时帮助反映精神残疾人诉求,维护精神残疾人康复权益,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
三是与市卫健委、市平安办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宜昌市2023年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的通知》,督促、指导县市区残联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临时康复救助及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服务。截至3月底,全市已为5670名精神残疾人开展康复服务,其中持证残疾人4919人。
四是3月29日,市残联对民办托养机构进行了安全检查,要求完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相关部室对诺亚智障托养庇护中心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诺亚智障托养庇护中心重新划定消防车道,增加喷淋系统、报警装置和消防器材等,目前点军区消防已对诺亚智障托养庇护中心下达了火灾隐患降级通知书,撤销了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提醒,以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11.针对“完善应急机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宜昌市残联“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等纳入学习内容。
二是制定印发了《宜昌市残疾人服务机构无障碍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将指导各县市区抓好《管理办法》的推进实施,并结合各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2022年9月和2023年3月,分别制定了《宜昌市残联网络舆情与重大突发事件新闻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宜昌市残联突发事件与网络热点敏感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对舆情监测、信息报送、事件处置、信息发布、媒体对接、网评引导、后期总结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四是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建立了敏感信息报送机制,与市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敏感问题联动处置机制。机制建立后成效明显,2023年3月,就夷陵区某公司违规推销消费卡、可能引发不稳定的问题,市残联及时向网信办报送了信息,向市信访局汇报了情况,向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发函请求关注。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作调查处理。
1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宜昌市残联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对宣传工作特别是宣传阵地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外宣及思想教育分别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室。
二是2022年9月29日,市残联与三峡日报新媒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由后者为市残联官方网站提供运维服务。
三是印发《宜昌市残联系统2023年宣传工作要点》,对年度宣传工作安排部署、提出要求。
四是2023年2月27日,市残联主要负责同志就宣文维权部在前期宣传报道中出现的审查不细、把关不严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进一步要求严格落实稿件“三审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是建立《宜昌市残联宣传稿件登记台账》,将《自强文苑》纳入统一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审核程序。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2023年3月30日,市残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已确定新一届市残联领导班子,对工作分工进行重新调整,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在年初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对分管部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对照检查。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以上,2023年3月28日,市残联党组研究部署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宜昌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宜昌市残联“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三是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分别在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
四是2023年2月6日,市残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同志没有主动注销驾照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当事人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并依程序注销了驾照。
五是出台《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通知》《市残联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我管理,自觉净化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同时常态化进行重要时间节点提示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针对“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对市残联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专项检查,下达问题清单;加强对政治生态自查报告的审核,分析反馈存在的问题。
二是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审核整改方案,对整改方案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加强整改过程监督,多次督办整改进展情况。坚持正确的整改导向,深度参与、指导难度较大的问题整改。
三是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实地调研、督促检查等方法加强日常监督。针对巡察市残联发现的政府采购、财务管理、残疾人证办理等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找纪检组在监督工作中的不足,推动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督促进一步完善制度。
四是强化联合监督,坚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各部室、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组织开展公务接待、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财务审核交叉检查。坚持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扎实做好年度内审工作,推进直属单位内部“微巡察”。
3.针对“办理残疾人证把控不严”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残疾人证办理和规范管理专题调研。从2023年2月起,由分管负责人带队,每周赴一个县市区开展办理残疾人证的专项调研,了解办理残疾人证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二是2023年3月份出台了《关于到期残疾人证及时换(办)证工作提示》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规范办证流程,做好日常数据比对共享,坚持动态核查,严禁违纪违规干扰办证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进一步加强办证知识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办理残疾人证应知应会知识,以问答的形式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工作群进行宣传,让广大需要办证的朋友简明扼要地了解政策。各地残联通过在主流媒体开办政策宣传专栏,借助节庆活动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对残疾人办证和惠残政策的宣传,确保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鼓励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及时办理残疾人证,应享尽享相关政策。
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如夷陵区残联以残疾人证办理服务事项为切入点,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方便残疾人集中办事;推进线上线下办件“双线并行”,畅通窗口办、网上办、掌上办渠道,减少残疾人跑腿,多让数据跑路;实现助残综合服务事项“三级联动”,建立区乡村三级助残服务联动机制,实行申请材料线上传输,统一线上办事标准,做到线上线下融合互通,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
五是为了让残疾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不跑腿,通过各级残疾人工作者代办、帮办、上门办等方式,协助残疾群众线上线下双线办理残疾人证,解决残疾人不懂办证、不会办证、不便办证等问题。
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管,目前由残联财务室统一负责财务管理。财务分管领导分别和财务室、辅具中心及假肢站相关同志进行谈话,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增强规矩意识,加强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要举一反三,扎实整改,确保实效。
二是辅具中心于2023年1月安装使用用友T+财务软件,手工做账问题已整改完毕。市残联已建立并启用内控管理系统,通过系统能规范完成事前审批、事后报销、收支管理等工作。
三是市肢残人协会2020年用白条报销2500元教练费。与经办人、当事人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宣传,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当事人于4月20日进行了全额退款。
四是2023年3月7日,分管领导与假肢站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守财会纪律,彻底整改到位。假肢站未登记现金日记账的问题已整改完毕。2022年已建现金日记账并进行登记。
五是科技助残项目西陵区后坪社区、兴山县后山村已按照要求使用资金,项目完成,整改完毕。
5.针对“纠治官僚主义不够深入细致”问题
一是组织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规范发文流程、要求。
二是2023年3月修订《市残联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通过完善市残联系统制发文程序,规范审核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2023年1月17日对直属单位发文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文起草不规范、部分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规范性审查等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出,并给予了扣分处理。
四是2023年2月9日,分管领导对康复中心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指出了越级发文错误。康复中心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发文审签程序。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对近两年来发文、收文、传文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查漏补缺,杜绝类似问题。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班子存在自满情绪”问题
一是2023年2月18日,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求稳怕乱、进取精神不够”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照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有关要求和工会等部门先进工作经验,撰写体会文章,查找不足,明确方向。
二是制定《宜昌市残联“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围绕推动干部队伍破冰提能、竞先争优安排重点工作33项,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
三是2023年2月26日至3月7日,组织机关、直属单位以及西陵区残联青年干部研学班学员赴无锡进行为期10天的跟班学习。3月15日,市残联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听取了赴无锡跟班学习成果汇报,“宜荆荆恩”残疾人创业大赛办赛复盘总结,进行了专题研学交流。
四是制定2023年度市残联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等,由各分管领导领衔推进,每月末召开例会就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五是2022年度全省残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宜昌市残联在全省地市州中排名第一。就业中心参赛同志在2022年9月举办的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职业指导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偏差”问题
一是2023年2月6日,市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3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处分违规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以及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
二是市残联党组书记、各班子成员将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并结合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2023年3月7日,分管领导针对辅具中心宣传牌制作的具体问题,对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3名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四是修订出台《宜昌市残联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宜昌市残联职级晋升工作规程(试行)》,并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纪检组参加,“末位表态制”得到严格落实。
五是2023年1月,市残联对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综合目标考核,就各单位重大决策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更好落实民主集中制。
3.针对“党组履行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组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充实加强党务干部力量,目前专职党务干部有3人,并明确分管领导,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大局的融合度贡献率。
二是按程序市残联机关党总支任免了假肢修配站支部书记、副书记,同时结合巡察整改,进一步规范假肢修配站支部相关工作,巩固党支部固本提质三年行动成果,争创党建与业务融合示范单位。
4.针对“对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目前党建工作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市残联机关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日常指导,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有针对性进行指导,做到每月工作有提示、每项任务有督办、每个环节有考评。
三是康复中心支部对“双述双评”方案进一步细化,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并完善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全面、真实。在3月3日召开的康复中心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
四是2021年至2022年,就业中心多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已立行立改,3月6日召开的就业中心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批评中肯,一针见血,达到了预期效果。
五是督促假肢修配站加强党建工作制度学习,目前假肢修配站支部已安排党员负责具体党务工作,非党员仅参与记录、传达等办公室日常工作。
5.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借调人员日常教育与管理,增强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性,2月21日借调在机关的党员参加机关支部理论学习。2月28日借调党员列席机关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提批评意见。
二是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制度,通过组建青年干部研学班、开设讲坛等形式,指导借调人员参与机关学习、机关会议以及相关培训,提升能力素质;研究合理可行的借调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三是通过借调人员在机关参与理论学习,接受机关日常管理,在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使教育管理与实际工作统筹协调。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针对残联105个采购项目存在管理分散、执行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已安排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自查,形成了采购清单台账及自查报告,机关财务室对各单位报来的资料进一步梳理,存在采购资料档案管理不够严谨的问题,下一步将通过修订完善制度,加强采购资料档案管理。同时针对管理分散问题,2023年2月市残联建立了采购集中申报审批流程,已审批10个采购项目。并已完成采购制度初稿的修订,正在履行发文程序。
二是关于巡察反馈辅具中心采购所列问题,该中心就反馈的问题分别向各有关单位发函核查,同时通过企业查软件对三家企业法人及控股情况进行查验,未发现中标单位负责人同时担任另一家报价供应商经理的情况。辅具中心主动对2018年至今21个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其中重点对中标企业是否存在关联进行核查,目前未发现相关问题;在今后采购过程中将着重加强对所有参加竞标供应商的关联资格审核工作。
三是分管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和采购管理工作,就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扎实整改。
四是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残联要求,修订辅具中心采购制度并严格执行。
2.针对“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往来款241万元整改情况:关于债权部分,正在清理,清收方案已报党组研究,下一步将聘请律师依法清收处理。关于债务部分,我单位拟将艾家嘴房产冲抵残联债务,目前已对艾家嘴房产测绘,待自然资源局审批后办理产权手续。该债务化解方案已与市财政局、夷陵国资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是担保贷款资金已退回宜昌市财政局账户。
三是涉及安康医院相关资金和权属问题:市残联成立专班负责整改,目前经协调,优抚医院承认假肢站对安康医院项目相关的资金及权属,经共同商定,待优抚医院、卫健委向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后确定整改方案。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3.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宜昌市残保金征收管理细则》于3月30日出台。
二是康复医院改变经营性质。康复医院增加了中医及康复专家门诊;围绕残疾人重点康复业务增加技术力量;围绕残疾人康复工作增加服务项目、设施设备,提升康复质量。建立了多学科诊疗机制和随查随诊会诊机制。增加康复设备步态训练器、儿童经颅磁治疗仪、脉冲磁治疗仪各一台。
三是艾家嘴房产产权证未予以补办、往来挂账241万元、精准掌握残疾人信息不够等问题均在持续整改中。
四是民办托养机构存在安全风险问题,诺亚智障托养庇护中心的消防隐患已整治,现已通过点军消防检查验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勇扛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加强市残联党组自身建设,更好发挥党组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坚强作用。持续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用巡察整改积聚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思想政治引领明显增强,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执行落实效能持续强化,创新发展质效充分彰显,政治生态环境更加优化,残疾人事业在全市争创一流、全省争当标杆、全国更有影响。
(二)拓展整改成果,巩固长效机制。立足长远、常抓不懈,坚决防范“过关事了”思想,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经常“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继续完善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加强制度落实和监督,把整改成果运用到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拼、抢、实、快、精”的工作状态,抓重点、重统筹、保落实,不断提高残疾群体的满意度幸福感。
(三)强化效能建设,争创一流业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宜昌市委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争一流、创特色、求实效、出精品”标准,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不断破除思想之冰、弥补能力之短、强化作风之变,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巡察整改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推动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残联系统自身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断补短板、立规矩、强化为民服务理念,以过硬纪律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奋力谱写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残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7月10日至7月30日。市残联联系电话:0717-624012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桃花岭8号,邮政编码:443000。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6056480(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宜昌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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