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4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住房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讨论研究整改工作,并迅速成立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党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支部委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2019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支委会(扩大)6次、干部职 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订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确保了每项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周调度”督办机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统计汇总整改情况,精准掌握整改进度,建立整改落实督办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到了“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整改”。先后深入长阳自治县、五峰自治县、远安县、猇亭区等县市区,城区窑湾街办、宝塔河街办等街办、社区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3次,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3次到市房投公司、佳维物业及城区各公租房小区,对充电桩建设、租金收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确保了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四)建立长效机制。制订整改措施63条,建立完善制度12项。对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15人次,工作谈话提醒13人次。组织市、区两级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进-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制发工作手册和操作指南,加强业务指导,形成责任闭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城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了单位干部职工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印发了《市住房保障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工作规则》《市住房保障办政务工作手册》等规章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点面结合确保整改实效

  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从点面结合上做文章,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按照市委要求,在市纪委监委领导和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市公租房专项治理工作。召开“加强公租房保障管理,全面推进住有所居”新闻通气会,加大对城区住房发展规划和公租房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执行公租房实物配租政策不严。

  (1)针对承租户陈某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情况。11月20日,西陵区法院对市房投公司起诉陈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进行判决,判定陈某限期腾退公租房。

  (2)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完成8户不符合配租条件家庭的资格复审。其中,6户经整改在资格复审时点已符合条件;2户在资格复审时点仍不符合条件,1户已腾退,1户法院已判决限期腾退。

  (3)举一反三,应用大数据进行全面排查,对已入住家庭的房产信息进行比对,另排查出80户有房产的承租户。目前已腾退31户,余下49户已下达腾退通知。

  (4)全市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和联网接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部已提交数据上线报告。城区住房保障三期系统建设方案已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审查和财评。

  2.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政策落实不力。

  (1)及时整改销号一批。2360户轮候家庭中,截至11月26日,已有46户选择了公租房货币化保障;针对轮候家庭,已及时筹集放弃和已腾退的公租房750套进行实物配租;加大违规住户清退力度,清退房屋及时分配。

  (2)调整政策消化一批。10月上旬,完成了各区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发放情况摸底调查,学习杭州先进经验及时修订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政策,简化公租房货币化申请条件和程序,提高保障标准,将剩余轮候家庭及其他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公租房货币化保障。11月初,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待批准后实施。

  (3)加强宣传引导预期。11月26日召开“加强公租房保障管理全面推进‘住有所居’”新闻通气会,大力宣传公租房货币化政策。

  3.对公租房建设协调推进不够。

  东锦苑一期、二期已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9年8月交付使用。

  4.对城区公租房分配工作指导把关不够。

  (1)完成了2016-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公租房分配问题的整改工作。

  (2)10月15日,组织市、区两级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培训,进-步明确了各单位职责,压实责任。

  (3)梳理公租房分配资格审核流程,汇编印发了工作手册 《宜昌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流程及相关文件汇编》,加强对各区工作指导。

  (4)形成责任闭环,抽查各区责任落实情况,共计对2182位保障对象的房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5.对已分配公租房后期监管乏力,对应予收回的公租房督促腾退不及时。

  (1)金某家庭公租房已于2019年10月13日完成腾退。

  (2)在入户核查和塘悦舍61户公租房空置情况后,34户已陈述存在特殊情况并入住,剩佘27户目前正在公示。

  (3)督促运营管理单位佳维物业公司认真落实入户巡查制度。举一反三,对其他公租房项目空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另排查出空置175户,40户已陈述存在特殊情况并入住,剩余135 户正在公示,超期未入住者将采取司法腾退。

  6.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不严。

  修订印发了《市住房保障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支部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严格执行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7.存在重业务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的倾向。

  (1)修订印发了《市住房保障办2019年下半年学习计划》,对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均列出了日程安排,并严格按照计划落实。

  (2)市住建局党组对市住房保障办个别班子成员2017年、 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中不当表述问题高度重视,组织调查组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该班子成员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帮助,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11月20日,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该班子成员在会上作了深刻的反省和检讨。

  (3)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强化班子政治意识,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养。

  8.班子民主生活会质董不高,相互批评走过场。

  (1)结合主题教育,认真组织“一章三书”的学习,扎实开展调研活动,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理论素养。

  (2)11月20日,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原班子成员及现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摆了问题,深入分析了原因,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9.党员发展审核把关不严。

  (1)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面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素质。

  (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组织发展的新要求,强化措施,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层层严格把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0.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

  (1)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

  (2)立行立改,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11.协调推进公租房小区配套建设不够(涉及东锦苑项目)。

  (1)协调东锦苑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城建控股集团,菜市场、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已投入运营。

  (2)东锦苑公租房项目社会管理责任明确由高新区负责。

  (3)汪家湾路已建成,已协调高新区建管办,其书面承诺力争梅花路2020年2月底前竣工,金汪路2020年7月底前竣工。

  (4)协调高新区教育局、市房投公司等相关单位,制定了东锦苑公租房项目幼儿园移交及开园时间表。幼儿园将在2019年12月底前移交,2020年9月开园。

  12.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1)立行立改,按照整改要求严格落实专项督查,实施整改情况周报制度,实时跟踪整改工作进展。

  (2)督促猇亭区已对不符合配租条件的承租户完成清退,对欠缴租金的承租户已按市场租金标准完成催缴,并持续加强租金收缴工作。

  (3)督促猇亭区对公租房分配对象实行动态审核制度,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台账。

  (4)立行立改,加快推进城区公租房信息系统建设,动态审核公租房保障资格,及时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开展腾退工 作。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1)深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素养。

  (2)立行立改,督促班子成员坚持把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定期与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认真参加党小组会及组织生活会,并定期开展讲党课活动。

  14.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不严。

  (1)立行立改,修订印发了《市住房保障办政务工作手册》,进一步严格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

  (2)举一反三,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市博物馆方志馆和党史馆,深入了解宜昌发展史,开展“四个身边”活动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举办主题教育理论学习测试等活动,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立足岗位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1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职责履行不到位。

  (1)健全完善纪检组综合监督单位联系人制度,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了《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综合监督单位及直属单位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范围和责任。

  (2)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公租房分配管理领域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先后到兴山县、五峰自治县、伍家岗区等地开展公租房专项检查和调研座谈。

  (3)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分别于10月9日、11月11日到市住房保障办监督检查工作,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条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并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4)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市住房保障办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的联系沟通,并明确由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联络员。

  (5)举一反三,市住房保障办全面梳理住房保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抓好隐患排查,层层压实责任,共排查支委廉政风险点5个,制定防控措施14个;排查科室廉政风险点11个, 制定防控措施27个,印发《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6.对出借的专项资金催收不力,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1)秭归县九畹溪镇政府及长阳县房管局的借款,已于11月25日前归还到位。

  (2)对于市城建控股集团及原市住建委借款问题,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后向市政府专题请示,市政府已有明确批复意见。

  (3)对于原市水泥总厂借款问题,2019年11月21日,向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已受理。

  17.协调解决城区公租房租金欠交问题不力,国有资产存在流失的风险。

  (1)9月,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运营管理机构市佳维物业公司已完成公租房欠租情况排查,并上报了欠租台账。

  (2)10月12日,组织4个公租房小区所在街办、社区、 产杈单位、物业公司及市区保障部门研究并布置租金梳理和分类工作。

  (3)组织社区、运营管理、产权单位等多方开展催缴工作。在深入分析欠租原因的基础上,分类制定了催缴措施。自9月以来,已收回部分租金,后续将进一步督促产权单位按照分类施策的要求,尽快解决租金欠缴问题。

  18.协调推进公租房小区配套建设不够(涉及充电桩建设)。

  (1)立行立改,已按计划数量完成充电桩建设。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公租房小区居民对充电桩的实际需求,制定了新增建设计划和改造升级计划。目前,已完成了8 个新增充电桩的车棚建设。

  三、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党建引领抓好全面建设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及目标任务导向,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和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期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党建核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促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进一步推进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力,持续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

  (二)坚持不懈抓长效。在深入落实巡察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工作运行、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坚持关口前移,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切实从制度层面不断规范住房保障工作合规合法有序运行。

  (三)坚定不移立规矩。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重大决策、 重要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进一步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四)持之以恒促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在学习教育中提振信心,在检视问题中显现诚心,在整改落实中树立雄心,立足岗位做好民生保障天大的小事,以更高的热情、更大的干劲、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加快推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切实以问题整改的实效来回应市委、市政府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视,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住房保障办党支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住房保障办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反映。市住房保障办联系电话:0717 —6753266;邮政编码: 443000;邮政信箱: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705室市 住房保障办综合科;电子邮箱:ycszhubaoban@sina.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 , 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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