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7年10月16日至11月22日对原市物价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3月7日向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3月7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通报巡察反馈问题,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的要求上来,认真学习、研究、讨论反馈的意见和问题,逐一对号入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得到全面、具体、有效的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委(局)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委(局)党组书记、主任郭康新为组长,副主任吴宏亮为副组长,人事科(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整改工作合力。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经报请第三巡察组同意,于3月19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明确目标任务,逐一整改落实。委(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4个问题和清单中36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修订完善制度,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认真抓好整改

  四个多月来,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高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高效务实地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意见中5个方面14个问题和反馈清单中36个问题进行了全部整改,除少部分对个人进行问责处理的问题正在进行外,其他问题已整改完毕。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一是迅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5号)文件精神,对原向市政府报告的代拟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重新上报市政府审议。今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8)9号)文件。二是组织人员迅速开展天然气价格专项检查,目前天然气价格政策已经全部落实到位。针对阶梯气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及时约谈相关县区发改局(物价局)负责人,并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和现场督办,2017年底阶梯气价和污水处理费全部调整到位。三是针对非直抄电价政策执行不坚决问题,协调电力公司督促落实了梅岭小区执行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并于今年3月底对该小区落实执行非直抄用户电价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四是根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相对封闭区域内价格监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于今年4月23日出台《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宜昌市相对封闭区域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建立起全市封闭区域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今年来对封闭区域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3次巡查,对4家商家进行了提醒告诫。

  2、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各项制度,修改完善《市发改委(市物价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及决策程序。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报告制度等各项规定,推动领导班子民主、规范、科学决策。委(局)党组加强了会议痕迹管理,及时编发会议纪要。派驻纪检组重点强化了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纳入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专题进行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讲党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四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起覆盖所有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和委员的党建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与管理,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形成了“照单”抓党建、时时查落实、年底结硬账的工作局面。

  3、党组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好问题。一是对党组成员重新进行了分工,彻底解决了原市物价局领导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不合理、配备不齐问题。二是从严从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利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契机,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发挥表率作用。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省自身问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责任意识和表率意识明显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定调价、价格执法、人事任免等制度规定。在涉及执法案件及行政处罚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说情和影响案件执行的情况发生;在物业收费管理上,认真执行新颁布的《湖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宜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思想建设淡化,宗旨观念不牢问题。一是研究制定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教育纳入到支部学习计划之中,组织党员开展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二是扎实开展“四必谈、四必访”活动,对干部职工出现的消极情绪和思想波动及时引导化解。机构合并之后,党组书记和原物价局中层干部就选人用人等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2次集中交心谈心活动,分管物价的领导也多次与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我委(局)发展了两名新党员。三是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对混编任职的进行了重新调整,解决了混编混岗问题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四是加大价格监管和改革力度,践行根本宗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完成了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解决了某民办幼儿园擅自提高保教费标准、向老生多收取费用等多起价格问题。同时结合新的定价目录,今年4月,启动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及配套的成本监审工作,稳妥核定了天然气配气价格。

  2、组织建设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问题。一是及时召开委机关党委会议,组织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学习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对全委党建工作提出新要求,并认真听取各支部每个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个月工作打算,有效掌握支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支部履职尽责。二是结合我委(局)实际,研究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了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日活动和组织生活会等工作进行督办指导,机关党委每季度还将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推动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对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组织其认真学习《机关党组织基础工作操作规范》《市直机关党组织例会制度实施办法》和《2018年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细则》以及党建实务知识,提升了基层抓党建工作的能力与水平。四是在今年4月调整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配齐一名年轻党务干部,按照程序对原市物价局所属各支部进行了调整,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有力夯实党建工作力量。五是紧密结合机关实际、党员思想现状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支部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今年将根据《市直机关党支部达标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培育、打造和创建具有发改特色的党建“服务品牌”。

  3、制度建设虚化,未能做到与时俱进问题。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市发改委(市物价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制度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提升管理水平和质量。三是加强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对在党费中列支的差旅费进行了会计科目调整,对财务代扣离退休党员党费的行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利用3月份机关党委例会,组织支部书记及委员集中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行为。四是对多次缺席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2名同志进行了认真核实,开展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取消了他们2017年度评优资格。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委(局)党组总体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4月研究制定了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岗位实际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两个责任”清单。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二级单位开展廉政谈话和监督检查、年底向党组提交述责述廉报告等系列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委(局)党组书记、主任与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3人次,开展任前谈话24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9人次。

  2、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严重问题。一是按照《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委(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分别与所分管科室及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有力推动了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和机关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和“庸、懒、散、软”等现象严肃执纪问责,形成强大震慑。三是结合巡察整改,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原市物价局机关组织开展了5次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了相关典型案例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汲取深刻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藩篱。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对市物价局机关及价检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原市物价局领导与享受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同志进行了深刻地谈话和思想教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查阅了票据,核准了金额。相关同志在今年3月7日前,已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福利、工资等共计清退157529元,包括物价局违规发放2013年度先进工作者、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奖金43400元;价格认定中心两位同志2个月工资22269元;招商项目信息报送奖励7000元;价检分局重复发放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奖金6100元;出国随任人员工资55686元;公款旅游报销费用14040元;价格鉴证师津贴7000元;出差补助240元;挂职补助240元;公车违章罚款1554元。党组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市物价局机关和价格认定中心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认真查明核实了情况,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对上交礼品礼金未按规定处理问题,已在2017年10月按巡察组要求,对上交的礼品处理完毕。三是在巡察反馈意见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意见以及《宜昌市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宜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严格执行规定。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廉洁风险防控不力问题。一是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梳理分析工作流程和环节,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缺陷,各岗位工作人员针对可能产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二是针对价格认定中心4人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及时查明核实了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4人已经按照相关要求清退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三是针对存在的“权力寻租”问题,积极向巡察组说明了相关情况。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转作风、抓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作风建设抓的不实问题。一是深刻吸取违规批准三峡职院“军训及服装费”收费项目的教训,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收费等业务知识培训,促进其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严把备案、核准、审查、审批关口,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二是对未及时发现和纠正市一医院X光设备长期超标准违规收费行为的问题,组织召开了医疗机构收费政策提醒告诫会;在加大日常监管的同时,启动了医疗收费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对一医院收费问题调查处理,有效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市直机关纪工委已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分,委(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问题。关于市物价局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我们组织核查了原始单据,进一步查明了情况,并向上级进行了有关说明;关于价检分局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退还了报销款;关于价格认定中心支付咨询费未取得发票问题,属于当时分管财务及经办人对财务相关规定理解不到位问题,经市审计局及市财务监督局检查后,未再发生过类似情况;关于市物价局机关、价格认定中心对财政资金违规使用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对该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查明了具体情况,并向组织进行了说明。对虚开发票用于所驾驶公车违章罚款的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及时清退了所套取的资金,同时对其涉及的其他问题已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关于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严问题,委(局)领导及时约谈了分管认定中心的领导,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说明情况。

  (五)在选人用人方面

  照顾性进人反映较大,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公信度不高问题。一是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节点把关实施办法》以及四项监督制度进行了系统学习,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选拔干部坚持民主、公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树立和坚持靠德才配干部、看公论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做到干部选拔任用风清气正、纪律严明。二是加大对研究生科级干部和招考录入干部的培养力度,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让优秀的干部出得来、用得上。按规定定期开展内部轮岗交流,今年4月我委(局)20名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7月提拔了4名年轻干部任正科实职,3名年轻干部任副科实职,有力提升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对干部交流轮岗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科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六年的,应当交流轮岗,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八年。三是对原市物价局干部选拔信访举报未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二级单位长期病假的一名人员按政策办理了退休手续。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不懈改进作风

  经过四个多月的巡察整改,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在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委(局)的整改工作与市委、市委巡察办和巡查组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努力推动发改和价格工作科学发展,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发改和价格事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二)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委(局)党组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要深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加强执纪监督和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研究加强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筑牢坚强战斗堡垒。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委(局)党组将牢牢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复发。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措施和时间要求,强力抓好整改落实,并持续跟踪、定期通报、务求实效。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和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认真梳理,追本溯源,综合施策,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的经验和教训,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5个方面,结合我委(局)实际,建立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牢牢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全方位构建堵塞漏洞、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同时,要着力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致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把整改工作与全委各项工作有机起来,搞好“两结合”,防止“两张皮”,做到工作、整改“两不误”“ 两促进”,以整改来推动、促进发改和物价各项工作,以业务工作的成效来进一步检验巡察整改的成果,向市委、市委巡查组和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发改委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7—6255238;邮政信箱: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 市发改委直属机关党委;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fgwbg@163.com

   中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党组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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