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5月15日至6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8日,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检验党组班子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从严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中心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周霁书记听取六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作为抓好巡察整改的根本遵循,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中心党组认为,巡察整改工作是对中心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领导班子政治站位、工作重点聚焦、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班子成员一致表示,要从灵魂深处全面、无条件接受巡察整改意见,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10月8日巡察反馈会议后,中心党组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对问题清单逐项认领,研究确定整改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刘昌贵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刘昌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抓具体、抓落实。两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共主持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围绕巡察整改与每名班子成员单独谈话,组织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共同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承担巡察整改责任,做到逢会必讲、谈话必谈、调研检查必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突出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宜昌公积金中心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建立《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中心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务求整改实效。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学习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财经管理等方面政策理论法规15次,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政策理论水平。组织专班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督导整改,发放《整改通知书》11份。组织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等职能科室学习相关政策法规27次,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主任刘昌贵带头自我检讨。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中心党组共制定完善了《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等48项制度规定;责令33名具体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在所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深刻检讨;清退资金140039.14元。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便民利民上有差距”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公积金贷款抵押“一站式服务”,群众在一个大厅内即可办结贷款抵押登记全部手续;二是在夷陵营业部试点“公积金贷款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一站式办理,群众可在营业部一次性办好公积金贷款受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出证等全部业务;三是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确保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四是上线运行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有效解决咨询服务电话不明确、政策解答口径不一致等问题;五是打造“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个人网上服务渠道扩展至网厅、网站、微信、手机APP、支付宝等10种,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六是依托宜昌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与房产、不动产、人行征信等系统的信息共享;七是出台《柜面服务便民处置方案》《关于推行限时办结制的通知》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着力解决群众诉求。

  2.针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重新梳理完善《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末位表态制;三是制定党组(主任)会议议题申报表,强化重大事项会前沟通、酝酿、论证环节,明确议题报告、讨论流程;四是修订《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会议制度》,每次党组会必须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列席,加强党组会议过程化监督。

  (二)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支部党建工作抓得不牢”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负责,支部书记具体负责,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每年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和季度考评通报制度,量化支部、党小组日常党建工作;四是建立支部例会制度,每月督导各支部上传支部例会、主题党日活动情况到市直机关工委“三位一体”管理平台,倒逼支部基础工作落实;五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开展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党务现场观摩会,不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六是编印《支部日常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活动组织程序以及党务工作登记统计;七是按月下达《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要求各支部对照清单抓落实,机关党委每季度开展督查通报,确保支部工作落地落实;八是认真学习《市直机关党费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按要求核算党费。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清退超范围报销费用及多发津补贴;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宜昌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宜昌市党政差旅费管理办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工作要求;三是制定《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报账审核操作办法》,明确界定经费报销审核事项,厘清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格经费报账管理。

  3.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问题

  一是选优配强党务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二是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缴存职工了解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并结合中心实际及资金状况,取消部分轮候政策;三是加强政策调整研判,建立政策调整风险预警机制,不断增强政策调整的科学性。

  (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心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成员落实从严治党具体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二是坚持每年宣教月期间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宣教月学习、活动重点,并加强督办力度,确保各支部严格按方案抓落实;三是坚持每月下达《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作为支部主题党日必学内容,组织党员采取全面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廉政教育实效;四是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坚持每季度开展督查通报,确保支部工作落地落实;五是建立完善“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制,倒逼工作落实;六是促进廉政谈话制度化、规范化,班子成员定期与科室部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七是组织纪检干部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培训及测试,引导纪检委员明确工作职责;八是机关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督促纪检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政府采购及招标程序违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出台《宜昌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的通知》,成立中心采购领导小组及采购询价小组,明确采购限额标准及方式,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2.针对“执行公积金政策存在特权行为”问题

  一是责令相关营业部及责任人退回违规提取资金、追回少付利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审计力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中心职工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

  (五)关于“执行干部工作政策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合规”问题

  一是组织政工人事科干部认真学习《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政策法规,明确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全面清查2014年以来所有调任干部过程资料,完善调任干部档案资料、调任资料;三是对2017年4月选拔县市区营业部主任时的纪实材料添加情况说明;四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及要求,明确由机关纪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针对“执行干部工作政策不严”问题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撤销公积金志编纂办公室,撤销违规破格提拔3名干部的任职决定;二是全面自查2014年以来提拔干部情况,整理规范“一人一档”资料;三是建立《宜昌公积金中心超岗位职数聘用情况整改表》,明确通过人员退休、只出不进方式逐步消化解决超岗位职数聘用问题,并适时进行全面竞争上岗。

  3.针对“因私出国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对出国(境)证件进行全面清理、健全台账;二是出台《关于规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对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申请和审批流程、时限作出细致规定,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

  4.针对“干部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中心已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清查中心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截至目前,已完成136人《干部履历表》重新填写、134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2人“三龄两历”认定工作,工作专班共发出124份《干部人事档案缺项清单》,124人查补催收档案资料工作同步进行中。预计2019年1月30日前可完成全部清查、归档、规范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经过巡察整改,宜昌公积金中心在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深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宜昌住房公积金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研究加强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筑牢坚强战斗堡垒。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条件选人用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力度不减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中心党组将牢牢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措施和时间要求,强力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任务和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梳理、追本溯源、综合施策,坚决把各项整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坚持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的经验和教训,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五个方面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建立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规章制度,牢牢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全方位构建堵塞漏洞、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同时,着力强化巡察整改结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各项工作有机结合,防止“两张皮”,做到工作、整改“两不误”“两促进”,以整改促进中心各项工作,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反映。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17-6236717;邮政信箱:宜昌市一马路24号宜昌公积金中心政工人事科;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ycgjjzx@126.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

  中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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