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锐 发布时间 : 2019-01-12 来源 : 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2018年3月23日至4月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汉办进行了巡察。10月10日向我们进行了反馈。汉办党委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积极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汉办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群工科、经协科负责人、纪检委员、招待所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巡察整改的协调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汉办党委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17项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科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
(三)推动整改进度。汉办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汉办党委对巡察指出的问题一个一个梳理,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落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汉办党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组织部汇报争取,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的班子队伍,目前班子成员已配备到位。二是汉办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决策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三是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带头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讲党课、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四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与其他党员一起参加学习、交流思想,接受党性锻炼。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积极向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相关科室汇报工作,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汉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和学习计划。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一把手”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管导向强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通过“网上学堂”、学习专栏等形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小、落地见效。
3.关于市委专题办公会关于加强驻外机构“两个延伸”的总体要求,没有真正落实落地的问题。一是进一步修改并完善了《关于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商务联络的工作方案》,汉办负责人带队,拜访了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市发改委,湖南、江西、安徽等外省湖北商会,加强了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内之间的联系。二是主动对接武汉,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加强与华中片区重点产业的融合发展,摸清武汉区域重点产业企业,承办了《2018年宜昌•武汉区域重点产业招商推介会》。三是超前谋划汉办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尽早投入使用。
4.关于落实改革要求力度不大的问题。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谋划,稳步推进招待所转制工作,按上级部门统一时间完成招待所转制。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关于理论武装缺乏深度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市驻汉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和《市驻汉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五峰、长阳汉办,夷陵、枝江、宜都、秭归、远安窗口党员干部纳入政治集中学习,建立学习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党委班子成员带头开展交流讨论,每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及时更新了学习宣传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创新学习方式,设立“网上学堂”,积极推送学习文章,增强学习效果。四是为党员干部订阅学习资料,统一制发《宜昌汉办学习笔记本》,督促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党员进行知识测试,倒逼党员干部主动加强学习,做到不走过场,促使理论学习扎实开展。
6.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三会一课”内容,做到支部例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1次。每月4号之前召开支部例会,研究部署支部工作,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通知、有内容、有要求、有记录、有照片,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支部例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资料第一时间上传“三位一体”平台,切实发挥应有作用,避免流于形式。通过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了党员管理,加强了党员约束,增强了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觉悟。
7.关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照《市直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一月一次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3+X”要求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中组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加强党费收取工作,建立党费交纳台账,详细记录每名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情况。三是认真做好退休支部工作,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四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党建,明确分工,压实党建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做好表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遮不掩,一针见血,红脸出汗,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8.关于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汉办党委在梳理和总结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专题会议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宜昌汉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根据《中共宜昌市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印发市政府驻外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府机关党组〔2018〕17号)要求,对机关内部所有制度和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修订完善,以制度保障汉办规范化管理。
9.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围绕“转作风、抓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修订完善了《宜昌汉办因公出差及请休假制度》,严格执行内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作息时间,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和会风会纪,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以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作风建设。修订完善了《招待所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招待所主要领导与各班组长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实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加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值班责任制。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0.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认识不深,站位不高的问题。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支持,配齐配强汉办领导班子,为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分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全面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及政治理论的学习,通过组织学习、广泛开展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中来。三是汉办党委多次专题研究,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纪检委员主动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好经常性的红脸出汗。四是办公室组织各科室对2018年起草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严把起草审核关,减少发文数量,严禁照抄照转。
11.关于违反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发放考核奖励的问题。汉办主任向当事人通报巡察意见,详细了解情况,解释公务员考核奖励相关政策,耐心做其思想工作,规劝其主动清退。
12.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2017年12月进行了机关支部换届,选举了新一届纪检委员,具体负责纪检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二是订阅了《中国纪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刊》等业务报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监督问责能力;三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工作群“网上学堂”推送节日廉政提醒、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赴洪山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案例通报等,使日常监督成为常态。
1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要素齐全、标准合规。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府办党组印发的《市政府驻外机构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公务用车台帐,严格按规范管理办法确定的用车范围派车用车。停止计算发放机关工勤人员(司机)的加班费,从11月份起全额扣回。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1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拟定了《宜昌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房屋拆迁产权转换安置补偿协议书〉的函》(宜汉办函[2018]2号),汉办主任上门拜访了汉阳区相关领导,汇报交换意见,并将函件当面呈交给汉阳区,督促相关部门加快交付进度。
15.关于租金收取不及时的问题。经积极与相关原承租单位协调沟通,已收回房租96400元。进一步健全了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出租资产管理,强化租户腾退过程中的资产控制,严格执行腾退时间要求,尽量缩短资产出租过程中的空档期。
16.关于房屋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宜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对相关出租资产实行资产评估、出租报批、公开挂牌、签订合同等程序,通过公开挂牌招租。今后,在资产出租过程中,将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在资产挂牌招租成交后,及时商谈合同细节,拟定合同,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及时签定出租合同。
17.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根据市政府机关党组印发的《市政府驻外机构规范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汉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积极推行银行卡、转账、汇款等结算方式,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积极参加市采购办相关业务培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市采购办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等相关规定,防止腐败发生。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技能。
三、今后的打算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体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驻汉办事处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反映。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联系电话:027-84635908;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589号;电子邮箱:ychbbgs1@163.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
中共宜昌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委员会
201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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