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23日至7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专班督办推进。分局党委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专门成立了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为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分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集中督办推动整改落实落地。整改期间,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深入挂点联系单位,跟踪问效、加强督办,强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序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自10月份以来,

  分局党委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迎难而上,强化担当,统筹整体推进,层层传导压力,党委书记以上率下,每一位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理念,面对问题,不推诿、不回避,全面认领,照单全改,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各部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面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党委书记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30余人次。班子成员主动担当,针对24个问题,按照分局党委安排和各自职责分工,扎实开展自身整改,督促分管单位整改,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提醒谈话20余人次。

  (三)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共性问题着力整改,个性问题专题整改,坚持在整改中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注重举一反三,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把整改落实与教育整顿一并部署,力求达到“解决一个、整改一类”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分局共制定各类制度、方案等10余份。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1)理论学习不深不细,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一是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学习计划安排,7月份以来已组织学习6次。二是制定《平湖分局党建和业务“四同步”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领会不深,工作推动不力

  一是对3名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进行再宣传、再传达、再学习。三是梳理线索,扎实开展“回头看”。加大对在侦涉黑涉恶案件的串并深挖力度。

  (3)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到位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制定平湖方案。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社区解决社区警务室用房问题,同时推动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工作。二是改建新增35个监控探头,消除视频盲区。三是建立健全情报指挥作战体系,不断完善“密防快反”警务机制。

  2.履职尽责存在短板

  (4)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

  一是开展提醒谈话3人次。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三是完善常态化法制培训机制和长效执法考评机制。

  (5)整治“黄赌毒”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制定方案,重点整治赌博及涉黄小卡片问题。10月份以来,分局共抓获涉赌涉黄违法犯罪嫌疑人26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24人。二是较好完成禁毒工作任务。破获省目标案件1起,打掉2个犯罪团伙,收缴毒品3112.32克。今年以来,共铲除罂粟130余株。

  (6)整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力度不够

  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力度。截至目前,分局受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共8起,立案查处7起,其中,侦查终结6起,1起案件正在侦办中。另外1起正在开展前期调查。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打击防范力度。已打掉电信网络诈骗及黑灰产业链团伙4个,一批违法犯罪人员被抓获。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电信网络诈骗警情周通报22期,通过抖音发布宣传片8条,印发宣传单7万份,宣传扇4万把,宣传画500份。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

  一是制定下发《平湖分局党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成立“从严办”,抓实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二是每季度召开思想分析例会,听取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党治警情况汇报,层层压实责任。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

  一是组织各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二是制定《平湖分局谈心谈话制度》。

  (3)少数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一是按照《平湖分局“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定期召开例会,班子成员分别汇报履职情况。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驻市公安局纪检组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一是构建并实施“大监督”模式。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2) 分局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调整分工。二是选举产生纪委班子,制定完善2020年度纪委重点工作任务,发挥纪委监督作用。

  3.作风建设存在差距

  (1)存在私车公养问题

  一是对发放到个人的油费或私车报销的油费按实际金额退还。二是对6名负责人进行问责。三是所有公务车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报账流程。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1)专项工作经费使用存在漏洞

  一是严格规范经费报销程序。二是专款专用,杜绝转嫁支付或虚列项目套取资金解决其他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三是分局纪委严格加强对列支事项的审核把关。

  (2)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

  已在2020年8月份工资补扣2017年至今工会会员会费,以后将逐月在工资中代扣。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委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明确专人记录,及时整理纪要。二是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

  (2)领导班子担当作为不够

  分局主要领导每月召开命案积案推进会,要求刑警大队牵头组成专班,对命案积案卷宗物证进行清理,做到案件信息全部登记、案件材料全部建档保管,对有卷宗、有条件的物证进行送检,并将其全部录入到刑专平台系统中。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二是认真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全体民警分批参加政治轮训。开展集中警示教育,专项整治,确保真管真严、常管常严。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一是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条件,按照群众公认、基层推荐、党委集体研究的程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推荐出来。二是建立正确用人导向机制。分局党委以党员积分、《宜昌市公安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为依据,对民警表现进行综合衡量,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干部轮岗交流不够

  经分局党委研究后,报市局党委批准,免去6名同志现任领导职务,安排3名同志交流轮岗。

  (3)存在混岗现象

  经分局党委研究,报市局党委批准,对4名混岗的副科职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3.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

  (1)组织设置不规范

  根据分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2名党员组织关系。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分局所有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书记对照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局党委委员切实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分管联系单位组织生活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部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走形式

  一是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联系单位党支部不规范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督导,对分局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走形式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开展“走出公安看党建”活动。三是结合分局实际,机关各党支部分两组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建活动,每个党支部轮流牵头组织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努力解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管党治警,夯实主体责任。分局党委从书记做起,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坚持以上率下,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全面认真履职,定期听取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汇报,加强各项具体考核督办,层层压实管党治警责任。分局纪委认真履职,对照纪委年度重点任务,对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定期分析,压实监督责任。

  (二)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定期对整改项目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应”。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分局全体党员干部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过程作为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党性修养、践行宗旨意识的灵魂锻造过程,扎实认真地把每一件整改项目落实落地。

  (三)强化建章立制,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坚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行动、扎实的措施、严格的要求精准发力,切实强化“严、紧、硬、实”的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分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反映。市公安局平湖分局联系电话:0717-6716280,邮政信箱:宜昌市西陵区长虹路12号平湖公安分局,邮政编码:443002;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电子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46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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