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张锐 发布时间 : 2021-01-11 来源 : 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3日至6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站位统筹。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照单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剖析,明确整改思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清单,明确责任部门、领导和时限。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各级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抓整改、政治建警促发展,以实际行动落实市委要求,体现党中央巡视工作的权威。
(二)坚持高效率推进。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压实“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一人一清单,传导压力,督办整改。建立整改工作销号清零制度,实行半月一调度、半月一汇报、半月一小结,全程跟踪抓整改。
(三)坚持高标准整改。第一时间研究,对其中13个问题立行立改,10天内完成整改。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照问题倒查关键少数的领导责任,对25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坚持从严治警,实行问题“双梳理”,既梳理问题直接责任,又梳理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护短,不回避,严肃追责问责。
(四)坚持高质量建制。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完善制度相结合,强化整改抓长效,规范管理抓机制,推进标本兼治。整改工作以来,共建立健全《宜昌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及案件管理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21个,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存在差距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建立专人督办工作流程。二是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6月以来共组织学习7次。三是建立“四同”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四是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基层社会治理、“密防快反”、反电诈等重点课题深入调研,破解难题,服务社会。
(2)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有力
一是开展“线索清仓”,重点案件提级办理,提醒谈话问责7名责任人。二是成立专班,多措并举,加大张某案件办理力度。三是强力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打掉一批涉黑恶团伙。
2.履职尽责不够到位
(1)推动解决“有案不立”问题有差距
一是制定《宜昌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及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严防此类问题发生。二是加强网上督查,制发网上执法巡查通报9期,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问题。三是开展执法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督办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案件整改落实。同时,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问责处理。
(2)“执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
一是成立“反电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反电诈中心,组织破案会战,开展“无电诈”平安创建活动,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电诈违法犯罪有效扼制。二是制定《宜昌市公安机关受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完善案件移送、审查机制,对符合立案侦查标准的2起案件立案侦查。三是制定《宜昌市城区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禁噪宣教,梳理重点问题、场所、部位,加大夜巡力度,当场处罚噪音扰民违法行为。四是针对公交车扒窃案件发案特点,强化便衣打击。采取信息化手段,强化精准打击。压实公交企业防范宣传责任。
(3)禁毒工作重打轻防,源头治理有短板
一是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不断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二是大力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加大吸毒人员救助就业扶持,帮助一批吸毒人员戒断毒瘾、回归社会。三是加大毒品案件打击力度,全市登记在册和36岁以下吸毒人员增幅同比“双下降”。四是督导县市区公安机关禁毒业务工作,推进各地禁毒业务工作目标任务,促进了各地乡镇(街办)禁毒重点整治工作。
(4)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改革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是开展交警、农村派出所交管业务培训,巡察反馈指出的夷陵区乡镇派出所已全部开展交管牌证业务。二是出台《宜昌市公安局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专项整治,加强暗访督导,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改革,推进农村交管“路长1+N+2”模式。道路交通管理效果显现,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伤人、亡人数实现“三下降”,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全省排名位居前茅。
(5)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不够
一是强力推进相关派出所改造竣工验收、改造项目开工、新建项目启动,并同步加快各所办案区、涉案财物管理室、案管室的建设。同时,完成全市公安机关所队7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编制。二是调研督导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警力配备,各县市区公安派出所警力占比均超过40%,符合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标准。
(6)辅警管理不到位
制定《宜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暂行规定》《宜昌市城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宜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成立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加强辅警招聘、管理、考核工作指导,强化辅警队伍管理。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压实不够
(1)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成立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推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落实。二是推动县市区公安机关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强化执纪监督专责。三是整合部门、警种监督力量,建立队伍风险季度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压实内部监督责任。四是开展教育整顿,组织学纪思廉、警示育廉、家风助廉、文化树廉、全警倡廉的“五廉活动”,在思想上筑牢第一道防线。五是开展政治督察督导,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
(2)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一是制定《宜昌市公安局党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分工》,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二是拟定《宜昌市公安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队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三是结合教育整顿,编发《市公安局2019年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汇编》,引导全警引以为戒。同时,责成存在民警违纪违规的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深入整改。
(3)干警日常监管缺位
一是强化警种风险防控,梳理治安、刑侦、法制等警种岗位风险点,健全规章制度。二是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着力解决“四个不纯”问题。三是对民警监管不到位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调整岗位组织处理,责成存在民警违纪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够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查找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市公安局各部门、城区各公安分局的信访件按期办结及定期督办机制。三是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规范监督执纪。会同市公安局党委,构建公安机关大监督格局,同向发力。
(2)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作用未发挥
一是配备直属机关纪委书记一名,增选纪委委员人员。二是制定《宜昌市公安局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直属机关纪委工作职责。直属机关纪委列席市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委会。
3.作风建设存在差距
(1)特权思想较为严重。
一是清理未年审和违章未处理的公务车辆,同时深化执法执勤用车服务监管平台应用。二是结合教育整顿,开展民警驾驶私家车违规问题专项督察,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消除队伍特权思想。
(2)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严格执行《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事质效的意见》《宜昌市公安局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二十条具体措施》,加强公文办理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市公安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对责任领导批评帮助。对巡察指出问题的相关责任党支部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4.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1)项目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一是查清事实,整改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梳理信息化项目风险点,签订信息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承诺书、安全保密承诺书。三是严格执行《宜昌市公安局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全环节常态化监督,对监督职责不到位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
(2)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
对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水电费用在市公安局列支。
(3)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对相关房产租赁合同到期后重新评估租金、重新招租。责成承租方不得转租,并签订承诺书。二是建立工作专班,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巡察指出的2宗土地问题及一场地租金问题已得到解决,2宗土地问题正在进一步推进解决中。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落实整改。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一是加大财务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纪律。二是梳理往来款项,催收全部未归还款项,停止各类备用金借款。三是实行工会会员会费每月工资代扣,年底一次性划转。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一是制定《宜昌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策有关工作提示》,严格会前审核,规范议题制作。二是明确专人,规范记录,及时整理纪要,规范审签程序。三是汇编《警令部工作规范白皮书》,细化完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2)落实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到位
一是建立月报告制度,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月报告事项。二是建立抽查制度,每月抽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活制度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整改。三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压责,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的责任领导进行约谈。
(3)在解决违规查询公民个人信息方面主动作为不够。
开展违规查询公民个人信息专项整治,制作《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制度汇编》,通报典型案例,清理警综平台系统权限,完善《宜昌市公安局视频监控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违规查询等异常情况反查分析。
2.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
(1)干部政策法规运用不准确。
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迅速修订《宜昌市公安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组织政工人事岗位民警学习,并严格执行。
(2)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
一是定期分析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运行状况和队伍现状,向党委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建立公安人才库、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三是提拔调整、晋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
(3)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规范
一是制定《宜昌市公安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二是解决超职数配备、长期未轮岗问题,一批干部调整,一批干部回原任职岗位任职。
(4)混岗现象较为普遍
制定《宜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警借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警借调审批程序。调整一批干部、回原任职岗位一批干部,解决混岗问题。
3.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
一是编印《机关党建党内法规文件汇编》,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每月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纳入党建考核。二是强化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指导基层党支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共建共联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三是开展政治培训,进行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四是对巡察反馈指出问题的4个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基层组织设置不合理
一是加强学习。各级党组织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规范建设。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成立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党委,成立葛洲坝公安分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成立机场公安分局党总支并下设综合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三是部署开展党组织专项清理设置工作,及时整改问题。
(3)部分党员组织关系未理顺
一是专项清理。部署开展为期一周的党员组织关系专项清理工作,督促所属党组织对照进行了清理,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党(团)组织管理的意见》,市公安局成立机关辅警党支部,交警支队成立辅警党总支及3个党支部,解决辅警党组织关系不顺问题。
(4)机关党建年度考核走过场
一是修订完善《宜昌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明确分级考核、评定等次、评定标准,严格考核兑现。二是复核巡察反馈指出的考核不实问题,据实评定考核结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狠抓持续整改。加强监督检查,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抓常抓长,抓细抓实;对需持续工作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完善制度建设。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进一步修订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推动宜昌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反映。宜昌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2389,邮政信箱: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市公安局,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781032109@qq.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电子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46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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