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1日至5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信访局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市信访局班子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局务会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部署,要求全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信访系统落实落地。

  (二)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市信访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市信访局关于整改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2条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局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担任相关整改任务的牵头人,对分管科(室)的整改工作检查指导、督促推进。相关责任科(室)根据整改方案和职能分工开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

  (三)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将整改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督办事项,层层传导压力。各牵头责任科(室)对整改项目实行“销号制”管理,其中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改进,有短期内取得让干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通过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制定计划,逐项推进整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重点抓好3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不深入。

  一是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汇编成册印发至所有党员干部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进行研讨交流。三是信访工作进党校、进机关。将信访工作纳入党校主题班学习内容,信访干部多次到县市区、市直单位、社区为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授课。今年为市委党校主体班、市住建委、市驻京办等7家单位600余人次授课。

  (2)市信访局领导班子落实带头包案化解重点案件工作不到位。

  一是2019年领导班子包案的案件均已化解到位,信访人息诉罢访。2020年继续落实局长包案制度,领导班子包案的20件重点案件全部化解结案(其中2件进入司法程序)。二是加大重复信访治理力度,根据国家信访局重复信访专项治理三年方案,今年已化解重复信访案件218件。三是加强违法信访证据收集,必要时公安机关出面训诫、警告、打击。

  (3)落实中央“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要求不到位。

  一是严格按照清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通过8月组织的全市集中培训和下沉培训督导方式,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实行依法分类处理。二是将“依法分类处理”作为“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和“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度信访督查内容。2020年各县市区通过依法分类处理的信访件782件(其中未录入系统直接分流处理293件),占本级受理信访数量的8%。

  (4)未严格执行网上信息发布三级审核责任制度。

  一是对过去通过在线途径审核的信息,补充书面审核手续。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公众号管理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审核程序。三是今年来严格落实网上信息发布三级审核责任制度,所有发布信息均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机关领导三级审核后再实行网上发布。今年共发布信息79篇,全部落实三级审核责任制度。

  (5)未建立部门门户网站,缺少意识形态领域和宣传党的信访政策的主阵地。

  一是经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沟通,市信访局可不建立门户网站。二是加强意识形态主要阵地微信公众号的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三是局务会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四是定期参加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判、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6)赴京越级访呈逐年上升趋势。

  一是督导逐案落实包保责任专班,强化问题化解。二是强化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进京赴省越级信访。三是建立预警机制。2020年进京越级访大幅下降。

  (7)赴省重访率居高不下。

  一是联合三峡大学,组织强有力的调研专班,针对我市重复信访现状进行深度调研,探索破解重复信访难题的有效途径。二是在全市开展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活动。三是梳理排查重复信访事项636件,逐案交办。截止到目前国家局交办我市的重复信访案件化解率达38%,超过今年内化解30%的目标要求。四是建立重复信访常态化治理机制,今后对发生的重复信访事项,随时发生、随时交办,纳入台账统一管理、滚动销号。

  (8)使用信访解难资金质效不高。

  一是实行严格审理。二是坚持专款专用、适度补助、单次补助等原则加强监管,确保规范使用。三是加大回访力度。

  (9)指导督促基层信访部门落实“应录尽录”不严格。

  一是加大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录入水平。今年来先后采取网络、现场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录尽录”、规范录入。二是开展网上案件质量巡察,由市网访工作站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案件录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随时了解情况,及时纠偏。三是将“应录尽录”工作纳入信访工作考核,对连续3月不录入案件、全年录入案件不到10件乡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2020年全市11个乡镇共录入信访件1799件,所有乡镇信访件录入均超过10件以上。

  (10)指导基层建立预警体系不力。

  一是加大基层干部作风建设。二是加强重点督办检查和随机抽查,就排查稳控做到常检查、常提醒、常预警。三是通过多次信访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后制定出台《宜昌市信访局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十条措施》,推动全方位、全年度、全领域提升参谋助手能力水平。二是加强信息研判,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访信息分析。2020年共报送重要信息6篇,调研报告3篇。三是开展重复信访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重复信访的联动治理与分类施策研究》,正在申报国家信访局课题结项。

  3.推进改革不到位。

  (12)综合协调科未设立到位,由其承担的信访问题“三跨三分离”协调处理职能仍分散在其他科室,导致化解效果不明显。

  今年4月底已根据编制方案将综合协调科人员配备到位,并履行其综合协调职责。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3)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廉政责任清单,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党员干部自觉遵章守纪。二是单位财务人员与巡察组、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查账,2019年已清退2名工勤人员相关费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对2名当事人谈话教育,并责成当事人作出书面检讨。三是制定《宜昌市信访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对公车使用范围、加油卡管理、公车维修等进行规范。

  (14)推进“十进十建”工作不力。

  2020年制定了《市信访局“十进十建”工作方案》,重点围绕进“党组”“进机关”“进社区”“进扶贫点”开展“十进十建”工作,按要求集中观看省市纪委警示教育片并开展集中讨论,组织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按要求上报“十进十建”工作自查报告和总结。

  2.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15)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市信访局发放“信访干部关爱资金”相关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一是对“信访干部关爱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督促市信访局对不合规发放的资金予以清退。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找准监督薄弱点,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项目化跟踪推进,先后组织开展了财务交叉检查、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交纳、报销情况监督检查等,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三是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年度要点、月度提示、季度督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节点工作法”,推动日常监督有力有效。通过定期会商、召开监督检查专题会等,及时向监督单位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廉政风险、制度漏洞等,督促推动整改落实。

  (16)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不足。

  一是纪检委员负责起草了《2020年市信访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信访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清单》中55条工作任务细化量化,逐项分解到科室岗位和具体人员,全程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了2020年全年工作高质量完成。二是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先后组织观看省市警示片,并组织干部认真讨论,对腐败案件进行剖析,总结教训,撰写心得体会5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秭归屈原故里、襄西革命烈士纪念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廉政信息5条。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抓住“清明”“端午”“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监督和提醒工作。全年开展节前集体谈话5次;监督新提拔干部任前谈话4次;建立了《干部职工子女参加2020年度中考、高考台账》,与2020年子女参加中考、高考的4名干部职工签订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向全局党员干部家庭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21份,组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21份;就窗口服务、上班考勤等工作开展明查暗访6次,并将明查暗访情况通报到党小组,12月份已督促整改到位。

  3.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7)2013年至2018年,市信访局在未将县(市区)、乡镇(街道)因灾因病导致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基层信访干部纳入信访干部关爱资金发放范围。

  一是积极清退。二是建章立制。2019年制定了《宜昌市信访干部关爱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严格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将县(市、区)及乡镇街办均纳入发放范围,2019、2020年共为18名信访干部发放关爱资金,其中8名为县(市、区)及乡镇信访工作人员。

  4.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

  (18)政府采购不规范。

  2018年以来,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的规定,完善采购手续程序,成立采购小组,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到询价、采购、验收全过程并签字确认。

  (19)硒鼓采购数量异常。

  2019年制定了《宜昌市信访局易耗品采购使用管理办法》,进—步加强和规范易耗品采购管理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办公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建立采购使用台账,硒鼓、碳粉等易耗实行按需采购,按照采购办法的规定,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由使用人验收签字确认。

  (20)打印纸采购数量异常。

  2019年制定了《宜昌市信访局易耗品采购使用管理办法》,进—步加强和规范易耗品采购管理工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办公经费使用效益。同时对打印纸等一类易耗品采购使用管理,规范采购程序,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协议供货商,加强领用登记,确保账物相符。

  (21)重复报销驻村房租。

  经财务人员和纪检委员调阅财务凭证,与当时驻村两名同志核实情况,查明2017年1月,因驻村工作人员调整交接不到位,导致给房东多付了一个月房租。时任驻村队员已清退一个月房租。

  (22)重复报销驻村餐补。

  组织财务人员与纪检委员调阅财务凭证,与驻村工作队员核实情况后清退重复报销款项。时任驻村队员已清退9天餐补,并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教育谈话提醒。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23)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

  局务会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前组织集中学习相关制度,严格抓好落实。2020年以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规定,对支出超过5000元的事项,对支出事项、采购方式以及采购过程中的成交金额、供货单位、验收支付等事项均提交局务会研究通过。

  (24)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将该问题纳入到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督促整改。2020年以来,局务会所有研究讨论事务,均严格按照《市信访局议事决策制度》第一章《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规定,“一把手”在末位发言表态。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25)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一是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会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规范。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记录人员规范记录。三是2020年提拔任用干部均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局务会讨论通过,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均按规定回避。

  (26)2018年11月12日,局务会讨论1名干部任一级主任科员时,其本人为记录员。

  一是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干部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会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规范。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记录人员规范记录。三是2020年提拔任用干部均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局务会讨论通过,记录员和涉及与会人员都进行回避。

  (27)对干部任职时间把握不准。

  一是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干部专题学习1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会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规范。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程序,严格把握好任职时间。2020年提拔任用的干部均按条例规定发文任职。

  3.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28)一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混用。

  目前已全部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到岗到位,混编混岗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4.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9)支部例会不规范。

  一是支委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学习整改,并组织学习《机关党建党内法规文件汇编》。二是从2020年起,严格按照支委例会相关要求组织召开,并将相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纳入局务会、办公会研究讨论,不再支委会研究讨论部署。

  (30)新一届机关总支委员会自2019年8月成立至2020年4月,一直未开会研究党建工作。

  因机关总支与机关支部为一套班子,同时记录不规范,造成总支与机关支部职责未完全区分。巡察反馈后,总支于2020年6月底召开总支委员会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并讨论通过了本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及“七一”党建活动方案。

  (31)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

  一是分管领导对时任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支部书记将此问题纳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二是组织支委成员学习《机关党建党内法规文件汇编》,进一步规范选举工作。

  (32)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二是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今年组织生活会召开在即,支部已提醒各党小组严格按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切实做好整改,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强化政治责任。加大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示警醒。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政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监管,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二)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把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重要政治责任,做到力度不减、尺度不松。针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抓好巩固提高,适时组织“回头看”,修订完善《市信访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等议事决策制度。对需要持续整治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持续用力,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来固化整改成果,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

  (三)持续促进成效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推动改进完善我市信访工作。一是扎实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工作。加大重复信访治理案件的业务指导、跟踪督办、协调会商工作力度,推动化解一批疑难案件。二是全面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创建活动,让信访工作更有温度,更富成效。三是规范信访业务工作。按照省局信访工作考核细则,扎实做好各项信访业务工作,确保我市各项信访业务工作在省里走在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信访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委巡察办反映。市信访局联系电话:0717-6256935;通讯地址:宜昌市红星路15号,电子邮箱:20822722@qq.com。市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256876,邮箱:yichangshiweixuncha@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62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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