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7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宜昌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认识,照单全收。宜昌新区党工委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的最主要的政治任务,3月10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议,迅速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会议有关精神再次进行了认真学习,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全体县级领导干部主动认领了问题。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进一步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着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宜昌新区党工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整改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设立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三)细化方案,明确任务。3月22日,召开党工委专题(扩大)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3个方面26个问题,进行逐一梳理,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讨论制定《宜昌新区党工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运用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定期跟踪通报问效,强力督办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整改效果到位、问责追责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四)深挖根源,精准发力。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过程中,6月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聚焦巡察反馈意见,紧扣整改主题,结合职能职责和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坦诚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沟通思想、消除隔阂、统一认识、促进整改的良好效果。

  (五)加强督查,有效推进。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党工委将巡察整改与履职尽责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六)强化引领,注重实效。党工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边整边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会议精神和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围绕新区推进办中心工作,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强化整改成果转化。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深入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共修订、完善制度32项,建立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物的长效机制。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深入

  (1)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到位

  一是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制。二是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研讨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转变。2021年已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7次,开展学习研讨交流2次,参加研讨交流12人次。三是建立规范完整的学习档案,在三位一体平台完成“一学一报”工作。四是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党组织负责人“双述双评”内容。二是做好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经排查未发现风险。三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管,严格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四是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五是签订年度保密工作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六是开展保密教育1次,强化日常保密提醒监督。七是全员参加保密知识竞赛1次,夯实保密工作基础。

  2.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1)落实项目建设计划有差距

  一是编制了2021年宜昌市城区城建项目推进计划,制定了新区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项目清单,出台了城区城建项目建设质效评价办法(试行)。每周对10个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并形成周报;每月统筹调度95个城建项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截至5月31日,95个城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36亿元,占年度资金计划的35.1%,34个新建项目中已开工建设项目12个,按期开工率为100%。二是全面推进江城大道项目建设。今年来,协调解决了艾家村、刘家村夹角地、与伍家岗长江大桥交叉施工遗留弃土等问题。江城大道下段已经顺利开工。江城大道中段一二标段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今年7月具备通车条件。三是完成沙河综合开发PPP项目推进工作。组织住建、财政等部门完成补充协议签订,目前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的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

  (2)协调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迟缓

  一是推动出台《加快建设滨江宜业宜居公园城市的意见》,成立“宜昌市推进滨江宜业宜居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推进办。二是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副部长负责、相关人员共6人组成的“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起草《宜昌市推进滨江宜业宜居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三是组织157人分三期赴成都市委党校、成都市公园城市培训学院开展为期7天培训。四是起草《关于2021-2023年宜昌公园城市建设全媒体宣传工作计划建议》、《2021年宜昌公园城市建设全媒体宣传工作建议方案》,开展宣传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五是协调推进公园城市项目建设,其中续建10个,新建6个。六是加快推进《全面加强长江岸线宜昌城区段生态修复和治理打造特色滨江长廊的议案》办理工作。

  (3)统筹推进高铁宜昌北站片区规划建设工作不到位

  一是高铁北站规划方案市委市政府已审定。二是通过考察学习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拟定了相关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议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召开了高铁宜昌北站方案对接会,建立了相应机制,明确了各自职责及工作步骤。四是加大了和央企的对接力度,完善了投融资模式相关思路,提出投融资体制及土地开发相关建议。

  (4)重点项目协调推进不力

  一是协调推进沿江大道延伸段项目。目前一标段柏临河大桥施工正抓紧进行,2021年12月具备通车条件。二是协调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保护项目。伍家岗龙盘湖加油站、舾装码头、猇亭区磨盘溪加油站等已完成征收,提供施工用地。三是协调推进湖北航空学院项目。建立“工作专班推进、专人驻守服务”工作机制,分类召开20次周工作例会,现场调研30多次,完成一二期及配套道路1560多亩征地拆迁、电力设施迁改工作,修建3300多米村民便道,为施工单位办理土地、规划、林业等各类手续30多项,解决施工通道、临时排水、拦水坝、弃土场回填等15个重大问题。积极协调推进市政配套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牌坊坡路(960米)水稳层已全部施工完成,左半幅道路交付给学校使用。截至5月底,一期14栋19.2万平方米校舍已有11栋校舍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3栋教师公寓已全部封顶。

  (5)新区推进工作思路及方式调整不及时

  一是明确职能职责和工作重点,调整工作思路及方式,充分发挥协调服务职能,切实做好推进城区城建项目建设、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推进高铁新城规划建设、推进重点片区开发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城建项目谋划等重点工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月度标兵、季度先锋、年度楷模”评选工作制度,加强单位内部考核管理,干部职工积极性明显提升。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1)未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下发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新区建设一同谋划、部署、检查。二是签订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6份,完成领导干部住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改工作。三是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6次,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有关典型案例通报、纠治“四风”的工作提示等。

  (2)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帮带不到位

  一是深刻汲取教训,切实落实教育帮带责任。二是定期开展交心谈心,加强日常监督,教育提醒。三是修订完善教育帮带制度。近2年,无受处分党员干部。

  (3)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上半年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次,重点检查公务用车使用、遵守工作纪律、安全管理、餐饮浪费等问题。二是开展廉政谈话4次。三是将党工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党工委书记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建立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台账。

  2.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

  (1)派驻纪检组督促整改不到位

  一是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完善工作联系机制,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请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加强指导和监督。二是对纪检监察组反馈整改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严格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追责。

  (2)纪检委员发挥作用不足

  一是加强对纪检工作的支持,充实工作力量,积极支持纪检委员切实履行职责。二是纪检委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工委会议7次,全程参与监督政府采购项目招标3次,及时向市纪委、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报告工作情况。三是压实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将纪检委员履责情况纳入考核。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超标准接待

  一是对超标准接待费用1519元予以清退并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三是修订完善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商务)接待审批把关,完善接待要素,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四是按要求做好“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对违规发放的司机补助7840元予以清退并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强化执纪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

  4.存在“四风”问题

  (1)统筹协调解决群众突出问题不力

  一是统筹协调解决点军区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问题。目前,湖景名苑小区配套道路、水电气均已接通。阳光花苑小区水电气已接通。二是统筹协调解决黄河路排水明渠工程建设问题。目前,黄河路排水明渠工程的箱涵和明渠均已完成,已经发挥工程排水防涝功能,有效解决黄河路口多年来易积水内涝的顽疾。

  (2)日常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档案管理能力水平。二是严格会议类别,分类做好会议记录。三是修订完善档案归档管理办法,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3)印制宣传品和拍摄宣传片浪费严重

  一是加强对印制宣传品、拍摄宣传片等事项的预算及审核管理,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二是制定宣传品印制、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宣传品保管、利用工作,对库存的宣传品一方面继续用于城市重点片区开发、公园城市建设、高铁新城规划建设的对外招商、形象宣传、考察交流等活动,另一方面向对口联系企业、社区、扶贫村及项目工地、相关单位赠送宣传资料。目前,除存档以外,已基本无库存。三是通过单位内部显示屏、对外招商、形象宣传、考察交流等活动,全面加大《宜昌新区五年建设专题宣传片》对内对外播放及宣传力度。

  5.政府采购不规范

  一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管,目前已派2人参加全市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三是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工作机制,规范操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党工委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一是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尽早配齐党工委领导班子。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目前,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工委会议7次。三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2)评先表优不公开

  一是规范评先表优的民主推荐、讨论决定、呈报审批程序。二是将评先表优纳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是严格公开评先表优事项,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今年以来,对干部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推荐“两优一先”、推荐全省机要保密工作先进工作者等事项均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经党工委(扩大)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

  2.选人用人工作有短板

  (1)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二是大力推荐使用想干事、敢担当、作风实、有作为的优秀干部,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三是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做好干部推荐交流、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四是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当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并积极推荐优秀人才。2020年以来,县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1人,职级晋升2人。

  (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到位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四凡四必”要求和全程纪实、节点把关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作用的相关工作记录进行整理、归档,提高工作的规范性。二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培训2人次,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修订完善《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2019年来科级干部未提拔任用,也未晋升职级。

  (3)公开遴选公务员不规范

  一是根据本单位编制、职数、岗位需求等情况拟定公开遴选计划,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二是规范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遴选程序等。三是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近2年来没有开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工作。

  3.基层党建工作抓的不牢

  (1)支部建设有差距

  一是半年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印发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口袋书”。二是推进“除顽疾、促升级”攻坚行动,实施党支部建设“固本提质”三年行动,推进机关党支部达标创建。三是深化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今年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次,开展了采茶助农、村庄清洁、缅怀先烈、红色观影等支部主题日活动5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拟定实事项目6件。

  (2)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修订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工作。二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督促党员承诺践诺,抓好整改落实。四是邀请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监督指导。今年2月25日,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邀请纪检监察组领导到会监督指导,党工委负责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等环节。

  (3)谈心谈话开展不到位

  一是有针对性的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单位负责人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二是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三是做好与党员干部的沟通交流。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全面掌握干部的工作、家庭、生活等情况。今年来,单位负责人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28人次,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向上积极争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检部门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落实到位。党工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省委“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和市委“三城五中心”建设目标,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引擎”的担当,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在“扛起四个责任、带动打造四翼”、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绿色发展的南部列阵中找准方位、明确定位,全力做好城区城建项目协调服务,全力推进公园城市建设、高铁新城规划建设,全力推动重点片区开发和产业促进,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扬“工匠+猛将”作风,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宜昌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反映。宜昌新区推进办联系电话:0717-6981521,通讯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1号,电子邮箱:1462322775@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18751。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0717-625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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