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晓娟 发布时间 : 2025-05-14 来源 : 兴山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5年7月至8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榛子乡幸福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9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榛子乡幸福村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高效有力。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村“两委”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强化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全力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三)统筹全局,聚焦关键重点。村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与跟踪督办。认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严格落实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两个不放过”要求,以严谨态度和有力举措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河长制”制度落实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巡河检查方案,做好台账记录;二是在幸福长渠做好标识标牌警示;三是经常性召开屋场院子会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村民对人居环境美化、亮化的认识;四是针对幸福长渠植被大量拔出和河堤破损现象予以制止,对破坏公共财产的人员及时进行法制教育和处罚。
(2)人居环境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参与环境治理工作;二是落实村干部包保责任,召开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12次;三是2024年组织开展“周五环境大扫除”86次,“村庄清洁行动”25次;四是规范设置垃圾堆放点,对堆放的垃圾做到及时清运,对破损的垃圾桶及时进行更换。
2.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利用每月例会、屋场院子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村民安全意识;二是严格包保责任制,村干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排查全村重点场所及领域安全隐患;三是组织村内所有承包老板进行1次安全培训。
(2)安全隐患排查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进行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维修或者拆除;二是对道路不平整的及时整修,确保安全出行;三是已完成三登岩道路与省道交界处路基不平路段的整改。
3.关于“惠民政策落实有死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名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和1名学生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均已补齐;二是组织召开屋场院子会进行惠民政策宣传,实现全覆盖;三是每年进行2次集中大排查,逐户排查,多方位进行普查,确保政策享受无遗漏。
4.关于“集体资产闲置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9月,通过湖北农村资产交易管理平台上发布冷库招租公告,现已出租。
5.关于“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关心服务,为信访当事人做好心理疏导、政策帮扶、诉求答复;二是关于征地补偿问题,通过乡、村两级与征地农户多次沟通,于2024年底全部补偿到位。
6.关于“服务市场主体带动群众增收致富能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系统培训,在销售渠道上拓宽思路,帮助村民增收致富;二是联合乡农办组织蔬菜协会及合作社进行多次座谈,共同商讨蔬菜发展方向,同时主动向外跑市场,促使2024年辣椒收购达到历史顶峰,村民亩产值收入8000-10000元。
7.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1)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积极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民定期对村道进行维护,确保日常通行安全;二是积极争取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对设计方案内沟渠进行整修。
(2)站在群众角度考虑问题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损坏的安全饮水管网进行修补;二是村“两委”干部定期走访包保片区困难群众,召开屋场院子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8.关于“工程质量监管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内现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配合乡政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工程项目质量达标;二是对反馈有问题的工程,村委会不予验收,并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修复。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1)重大资金支出未经集体讨论决策。
整改情况:一是重大资金支出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加强人员培训,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重大项目决策未执行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今后在村内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决策中按要求落实好相关制度,严格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
(3)“三重一大”会审资料不规范。
整改情况:在“三重一大”事项商议时,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规范“三重一大”会审单填写。
10.关于“项目资金支付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该项目资金拨付资料重新复核复审,以后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认真审核把关,使“三资”管理规范化。
11.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开展纪法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增强法律观念,做法律的明白人;二是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联合乡派出所广泛宣讲酒驾对社会的危害,警示村民不要酒后驾车。
(2)党员参会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村党支部对所有在家党员进行走访,征求关于开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意见建议;二是村党支部书记对无故不参会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无行动能力的老年党员采取送学上门方式,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党员知晓全覆盖。
(3)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不力。
整改情况:强化后备干部培养,从村内产业能手、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本土毕业大学生、在外人才等年富力强、素质高的群体中挖掘培养后备干部3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幸福村党支部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保持整改力度不减;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确保攻坚劲头不松;以“绝知此事要躬行”的标准,做到落实要求不降,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的整改推进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6月11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240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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