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晓娟 发布时间 : 2025-05-14 来源 : 兴山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桥乡洛坪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统筹,提升站位。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驻村书记任副组长,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通过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乡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和乡党委工作安排,聚焦村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一对一、事对事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及时整改。
(三)严明纪律,常态长效。坚持问题导向,邀请乡纪委书记、组织委员、驻村领导到村召开洛坪村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带头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村创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不竭动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村‘两委’成员学习不够,站位不高,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村“两委”干部加强政策学习,深刻认识污染防治治理工作重要性;二是严把养猪户办厂审批关,对无污水处理养殖户不予批复,对现有的养殖户劝导采取干湿分离,目前已示范整改3户,推广安装干湿分离机器1台;三是在王家山片区新建化粪池处理畜禽养殖污水;四是对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养殖密集区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
2.关于“村‘两委’对耕地保护不力,抛荒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屋场院子会宣传粮食安全重要性,要求村民对现有耕地应种尽种减少抛荒,发放油菜种子,大力推动油菜种植,打造油菜花海;二是积极谋划争取引进市场主体,通过机械化耕种方式提高抛荒耕地利用率。
3.关于“监测户信息更新不及时,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36户监测户信息全部更新;二是对36户监测户实施结对帮扶,入户制定帮扶措施,并严格落实。
4.关于“对上级部门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整改进度不达标、不全面查找原因,明确职责,逐项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今后整改质效;二是建立快递服务站,目前已能够正常接收和发送快递,通过各组屋场院子会宣传快递进村政策。
5.关于“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生态保护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乡林业、水利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已经恢复1.7亩林地;二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开展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的学习;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施工项目监督管理,严守生态红线。
6.关于“饮水安全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安全饮水管理细则,安排公益性岗位每月清理水池一次,确保水质干净;二是针对四组玉地包过滤池管理维护不完善,存在长期未利用问题开展整改,现已恢复正常使用;三是已开展集中供水水质检测5次,确保水质检测合格达标。
7.关于“垃圾清运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屋场院子会宣传人居环境整治措施,制定红黑榜,开展环境卫生评比;二是持续动员公益性岗位、村民利用“周五清洁日”活动等定期对村委会周边、主干道沿线、水源保护区、人群密集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扫;三是已联系乡建环中心加大了垃圾桶投放和点位选择,定期清运垃圾。
8.关于“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屋场院子会、微信公众号宣传禁止秸秆焚烧要求,通报相关人员行政处罚结果以示警告,组织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二是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力度,安排生态护林员定期开展巡查。
9.关于“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有差距,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销售农产品、资产租赁等方式,多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5.29万元;二是优化村内产业布局,根据全乡产业布局积极谋划本村产业发展,打造“一村一品”,力争将油菜产业及特色观光形成一定规模,预计村集体经济收入将达到50万元。
10.关于“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社会治理业务培训,督促具体负责人同志抓好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更新、矛盾纠纷排查及信息录入等工作;二是抓好监督考核,明确网格化管理职责,明确考核结果同年度奖金挂钩。
11.关于“法制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村网格员参与社会治理业务培训2次,提升业务水平,网格员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二是认真落实社会化一体平台系统录入,做到不漏一次。
12.关于“重大风险防范有盲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联合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开展4场屋场院子会,宣传民法典、禁毒、防电诈等相关知识,增强村民法治意识;二是及时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12起,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三是全村未发生刑事行政案件,没有发生严重的矛盾纠纷。
13.关于“村党支部书记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村“两委”干部纪法教育,村“两委”干部利用集中学习、参加教育培训等形式学习法律、党章党规等知识,提升党员村干部纪法意识;二是村党支部书记严格自我要求,以身作则发挥党支部书记带头表率作用。
14.关于“生态护林员管理有漏洞,履行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更换两名生态护林员,签订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目前已正常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生态护林员监督管理考核,及时规范填写巡护记录,严格按照要求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同工资挂钩。
15.关于“村‘两委’班子谋划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抓发展作为第一要务,2024年积极谋划洛坪主干道至陈家梁子公路提档升级项目,现已施工完成,完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度目标;二是组织村“两委”干部外出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制定2025年工作计划,目前正在积极按照既定目标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村发展,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16.关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问题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二是参加由兴山县委党校举办的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全覆盖集中理论培训班,增强争先创优意识;三是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带头抓党章学习、抓工作纪律,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凝聚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024年年度考核排名前进一名。
1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下半年按要求开展6次“三会一课”,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村“两委”班子按规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
1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并按照程序对张某某进行党员转正;二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党建业务学习,进一步熟知发展党员完整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有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我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对标对表,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
(二)聚焦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有序推进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把问题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公开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5月23日(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18671776189;通讯地址:兴山县高桥乡洛坪村一组001号,邮政编码:443715;电子邮箱:4725951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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