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高桥乡党委开展常规巡察,2024年10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高桥乡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安排组织。巡察问题反馈后,高桥乡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10月2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反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乡党委班子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自觉。

  (二)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履行乡党委书记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前后召开5次班子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层层压实责任,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三)坚持巡改结合,以案促改促治。围绕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紧盯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当前重点工作任务,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及规章,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真正整改到位;由乡纪委牵头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乡党委学习领会县党代会精神不深入,强化经济运行调度不到位,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项目谋划,持续加强经济工作研究调度,全力抓好整体谋篇布局,以项目驱动经济;二是加大招商力度,主要领导带队赴武汉、广东、十堰等地开展招商引资5次;三是加大投资统计,抓好项目统筹整合申报;四是加大企业培育,完成新增市场主体170余个,开展实地走访10余次,新培育四上企业2家,引进二级建筑资质企业1家。

  2.关于“落实水环境水安全底线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屋场院子会加强对流域综合治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河道保护意识;二是对洛坪村实施耕地流出整改工程项目时在大坝河河道采石、弃渣取土情形下发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已按要求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的渣土并实施生态复绿,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整改;三是构建多层次、分片区的河长体系,实现乡、村级“河库长”全覆盖;四是严格落实河库长责任制常态化管理工作;五是强化河道管理数字化建设,全面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六是对12处损毁河堤进行修复,改善河道行洪能力。

  3.关于“河道污染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关停凤鸣养鸡场;二是对柳某某饲养畜禽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加强河道检查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力度,对“六乱”行为实行红黑榜制,并采取暗访和流域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垃圾不乱倒、不乱烧;四是在全乡合理布设垃圾点位116处385个垃圾桶,购买小型垃圾清运车一辆,并增加垃圾清运频次;五是指导各村采取包保的形式严格落实管理人责任;六是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乡城建办、河长办、执法中心组建检查组,不定时对良斗河、大坝河等进行了暗访检查。

  4.关于“河道治理项目进度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政府召开2次龙潭沟山洪沟项目协调推进会,高桥乡成立了龙潭沟山洪沟项目服务协调专班,专班全程参加项目服务协调13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二是龙潭沟山洪沟项目已完成施工建设,纳入治理范围的12处损毁河堤已修复并完成验收。

  5.关于“红色文旅协调联动效应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展壮大红镇文旅公司,围绕这一市场主体带动兴山、秭归、巴东三县多个市场主体加入,共同整合巴兴归地区旅游资源;二是对接洽谈湖北博嘉研学旅实践教育基地,开发打造康养及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综合体,进一步提高旅游消费承载能力;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旅游目的等拟定红色游、季节游、主题游的多条旅游线路,开发上线红镇文旅小程序,助推旅游经济增长。

  6.关于“项目投资回报率低,茶旅融合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白茶基地管护与采茶技术培训,制定并执行茶园的日常管护方案;二是与市场主体四月青、红镇文旅公司进行多轮沟通协商,进一步完善与茶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加大对白茶古树的资源保护、挖掘和推介。

  7.关于“红色文化宣传氛围不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家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阵地建设;二是成立民宿农家乐联盟工会和红镇文旅服务协会,成立巴兴归红色文化发展中心;三是制作高桥宣传片,通过宜昌市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网在六区八县545个点位播放,组织通讯员积极撰写稿件刊发宣传。

  8.关于“防返贫监测系统纳入不及时,帮扶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防返贫大排查工作,对全乡9个村防返贫监测工作进行排查,对各村检查出的13个问题进行通报并完成整改;二是督促各村对今年以来134条返贫信息进行再研判,确保不出现“体外循环”情况;三是积极消除监测户风险,落实帮扶措施。

  9.关于“小额信贷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商行、各村及驻村工作队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小额信贷政策覆盖到位;二是严格做好各村小额信贷审核工作;三是组织乡农商行对全乡小额信贷贷款农户开展走访调查,累计跟踪检查48次,确保贷款用于产业发展;四是邀请县金融监管局到乡内指导小额信贷工作,严格政策落实。

  10.关于“住房饮水安全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组织各村开展房屋隐患安全排查工作;二是通过太阳村申报水利局2024年度农村供水提质(维修养护)项目,已对水池进行防渗处理、进水格栅整修,过滤池修复,现已整改完成;三是成立兴山上源水务有限公司高桥供水服务站,对全乡设施及时维护、维修或更换,同时开展水质检测,保障全乡饮水安全。

  11.关于“市场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乡市场主体进行梳理,对确定的空壳合作社,无实际经营业务且无意愿继续运营的,依法依规启动注销程序,对有一定基础但暂时运营困难的,提供融资等方面政策支持;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培育市场主体60家,拟培育四上企业5家;三是依托联村共建组建三家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烟叶、茶叶、劳务等社会化服务。

  12.关于“产业发展谋划推进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打造“一村一品”加强产业谋划,拟建设双堰、大槽300亩药材种植基地;二是加强管护,开展技术培训,培养产业管护明白人;三是制定全过程管护制度,针对花椒等产业各种植环节,安排专人落实制度措施;四是立足全乡产业规划,分村指导谋划烟叶、茶叶、柑橘等特色产业。

  13.关于“农业基础配套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排洪沟进行彻底清理,对坍塌区域及时处置修复,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分类施策,针对仍种植水稻的农户,明确排洪沟管护责任人,加强管护;三是举一反三,对全乡排洪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4.关于“村集体经济收入含金量低,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家底,开展“三资”清理;二是解放思想,通过兴村公司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渠道;三是明确方向,围绕高山避暑、党性教育、红色研学三个方面,积极发展红色文旅、高山避暑;四是抱团取暖,将全乡9个村分为高山康养、生态茶谷、红色文旅三个联合党总支,推动片区资源共享、取长补短。

  15.关于“集体经济增长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拓宽村级发展思路,组织9个村书记全部外出学习1次,召开村集体经济办公会2次;二是全乡9个村全部完成过2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目标任务,经营性收入较2022年增长182%。

  16.关于“龚家桥村有机肥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农业农村局与肥料供应商协调,将314包过期有机肥料进行回收处理;二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举一反三,加大对惠农物资发放监管力度。

  17.关于“存在选聘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人员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核查整改,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日常培训;三是强化村级监管,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对无法胜任工作岗位或不履职等情形的人员进行劝退更换;四是乡纪委针对公益性岗位优亲厚友等问题,党纪立案3人并分别给予党纪处分。

  18.关于“法制宣传不深入,涉刑、涉诉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屋场院子会等形式深入各村开展法制宣传,已累计召开20余场次;二是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综治例会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反电诈宣传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三两制”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调处各种矛盾纠纷。

  19.关于“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非法信教活动屡禁不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大宣传力度,利用屋场院子会、微信群等形式,结合“宪法宣传日”“民俗风情节”“年猪节”等活动节点,开展警示教育宣传;二是全面稳控帮教,进一步落实责任,通过广场舞等形式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借鉴互助养老等工作方法促进村民之间共同监督。

  20.关于“监管不够有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9次,组织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3次,提高全体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二是充分利用各村、乡直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投放安全宣传标语,村村响定时播报安全警示教育内容,各驻村领导定期到村召开屋场院子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三是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安全检查,全面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

  21.关于“乡党委未严格按照‘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要求推动工作落细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高桥乡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整改,2024年乡党委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败工作2次,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分析、安排和系统性部署。

  22.关于“认识站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反腐败工作2次,组织召开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诚恳接受批评意见并加以改正;乡党委书记为全乡党员干部讲授专题纪律党课1次,并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廉政谈话,结合机构改革,对“五办三中心”负责同志、各村、乡直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3.关于“督办推动、教育提醒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湖北省党委(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方式方法;制定并下发《2024年度高桥乡党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方案》,基本实现谈话全覆盖。

  24.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部门、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以来,各班子成员对所联系单位和分管部门相关同志开展廉政谈话26人次,进一步压实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以案说纪”,并加强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和剖析,切实做到以案为鉴。

  25.关于“开展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乡纪委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9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纪法业务的学习,乡纪委2人先后在市、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跟案锻炼,审查调查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监督检查,围绕乡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4次,办理问题线索13个,给予党纪处分4人。

  26.关于“同级监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扣“二十四字”强县工程基本思路和“两镇两地”建设目标,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任务,不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确保不折不扣地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同级监督,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对可能涉嫌违纪行为及时加以提醒和改正,切实加强班子成员日常廉洁用权监督,努力做到监督有抓手、可操作、能评估。

  27.关于“指导督促村纪检委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召开2次纪检委员工作例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28.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资金拨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高桥乡“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推动资金拨付流程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先后对项目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3次培训,规范报账要求和流程;三是将工程项目拨款规定纳入高桥乡“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29.关于“工作不细致,数据核实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各村会计及财政所工作人员集中培训2次,进一步加强财务相关制度及惠农政策学习;三是强化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人员配备,选配1名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到岗工作。

  30.关于“‘村两委’工作主观能动作用发挥不够,‘等靠’思想较为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大对各村、乡直单位及部门负责同志的党性教育;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储备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对重点工作阶段性召开集中研判会和督办会,加强重点工作的检查督办。

  31.关于“集体资产、资源长期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班对各村闲置资源进行实地查看,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二是进行专题研判,因地制宜,对闲置资源进行盘活;三是对需招商投资的资源正在积极招商引资,进一步实现盘活利用最大化。

  32.关于“集体资源、资产管理有盲区,发挥效益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乡“三资”工作人员及各村书记会计进行4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集体资源、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对村级资源资产建立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任务;三是乡专班到各村对照台账与村里逐一研判,规划资源利用方案,使得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33.关于“村级财务应收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村级往来款长期挂账2622笔2764878.13元的清理和公示。

  34.关于“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政所工作人员和政府财务进行4次专题培训,明确财务的严肃性和财务监管责任;二是每季度对账目进行“回头看”,对资料不全或数据错误等情况及时改正,保证账目的准确性;三是已对财务管理进行专题培训,邀请县财政局和经管中心进行现场指导,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35.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36.关于“债权债务清理清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梳理,并建立相关台账;二是对照台账进行研判,对可以清理的债权债务及时清理;三是制定债权债务清欠制度,每季度对其进行清理,确保资金及时支付与回笼。

  3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乡党委班子成员责任;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问题,进一步提升乡党委班子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自觉;三是科学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确保每一名班子成员都加入一个党小组,按照工作联系紧密、办公场所集中的原则,让每一名支部成员都能规范参加组织生活会;四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3次,2024年度全乡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已全部高质量开展到位。

  38.关于“开展自我批评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委班子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对班子成员进行专题讲解;二是高桥乡党委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把关,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

  39.关于“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工作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各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强化工作责任,乡党建办安排专人从事党员发展、培养、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形成闭环;二是严肃发展党员纪律,加强对党员发展的把关审核,开展对党员和支部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4次,确保四个环节25个程序规范严肃;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将党的最新理论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推动流动党员到流出地报到,在流出地参加学习、活动,增强党员党性。

  40.关于“党费收缴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行动,积极组织辖区党员参加支部活动,增强支部凝聚力,及时收取党员党费;二是加强党费收缴;三是严肃纪律,对长期不交党费的同志,采取组织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41.关于“支部班子配备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按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各班子成员驻村责任,并迅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建立动态预警机制,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动态监测,培养后备干部14人,确保各村“两委”班子后继有人,在支部班子空缺时能及时补位。

  42.关于“后备干部培养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储备,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储备培育工作,集合全乡力量加强对在外能人的联系;二是加强锻炼,召开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座谈会一次,进一步掌握后备干部的思想状态;三是创新破局,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着力提升干部待遇,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解决无人干的问题。

  43.关于“在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认识存在偏差,长效机制落实坚持不够,在监督指导各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方面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级实施项目均实现一项目一责任人,明确责任;二是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监督机制,每季度对其进行常态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常态化、规范化;三是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对未进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重新召开会议,已重新取得群众同意。

  44.关于“乡纪委配备的专职副书记‘专而不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9月初,经报请县纪委监委同意,并按照中层干部任用相关规定,新选配一名纪委副书记,并根据“三转”工作要求,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再兼任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其他职务、从事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其他工作。

  45.关于“村级纪检委员配备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照组织程序,对双堰、洛坪2个村级纪检委员补充到位,并在全乡纪检委员考核暨业务培训会上,对新补充的2名村纪检委员加强纪检业务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后续将持续加强对全乡各村纪检委员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履职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在高桥乡不折不扣地落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不放、常抓常议、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完善源头防控,不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加强对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实现制度管理全覆盖。

  (三)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将巡察整改与推动高桥高质量发展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振精神、提能力、转作风、抓落实,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高桥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公开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5月23日(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717-2459269;通讯地址:兴山县高桥乡龚家桥村,邮政编码:443715;电子邮箱:249224335@qq.com。

地址:湖北宜昌市白龙岗市委大院 备案号:鄂ICP备2021008424号-1

Copyright 2003—2022 www.yc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