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田晓娟 发布时间 : 2024-05-29 来源 : 兴山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8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整改责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局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根据分工主动认领巡察整改问题,自觉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整改,用巡察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定政治方向,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机关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6个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4个方面37条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时间明确、牵头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建立整改台账、责任清单与任务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强化担当作为,推动整改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局党委书记带头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剖析。定期召开党委会,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抓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举一反三,推动机制完善。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不系统、不全面、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严格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月开展1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开展1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
2.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与工作联系不紧密,未进行深层次、系统性学习研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创新学习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目前,已组织开展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兴山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3.关于“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兴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强化部门联动会商研判;二是统筹发挥县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和监管职能,通过专项检查、联合执法模式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坚持协同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与多支救援队伍签订联防联动协议,常态化开展会商研判。
4.关于“应急队伍专业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救援队伍的管理培训,切实提升应急队伍应对大灾大难、遂行任务的能力。8月-9月组织县综合救援队开展了森林消防集训,提升扑火能力。依托民兵队伍组织开展2次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等全灾种专业化救援培训,提高非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11月9日,县防火办组织召开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暨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
5.关于“督促应急预案修编演练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预案修编演练,实行月调度机制,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0次。2023年以来,督促修编发布县级应急预案12个,累计完成19个,与市级保持同步。督促全县14个应急演练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并开展演练评估。
6.关于“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矿山、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派出专人驻守矿山、化工企业,检查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准备情况等;二是规范管理应急救援物资,于2023年12月将救灾物资储备库从古夫镇皇家庄小区搬入古夫镇孙家沟新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和储备规划,安排专人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湿、防鼠等。所有设备依托兴发集团矿山救护队进行维修保养,定期进行调试。
7.关于“督办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安办常态化开展协调调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二是发挥监督作用,督办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三是坚持全年365天、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8.关于“督促国家重点工程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效果不好”问题
整改情况:县委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高铁建设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约谈;市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对高铁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县安办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高铁建设项目工地、工矿商贸企业开展3轮次暗访暗查。
9.关于“行政监管和执法未分离”问题
整改措施:厘清监管、执法关系,规范机构设置。制定印发《关于班子成员分工和内设机构人员组成的通知》,明确了兴山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组成人员,正式独立运行。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县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将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更名为兴山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以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统一执法。
10.关于“从严执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等方式,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检维修、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执法平台数据报送。2023年,我县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录入全市排名第四,典型案例合格率100%,已提前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三是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以来,组织11名同志参加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班,选派1名同志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11名同志参加执法取证考证。
11.关于“行政执法卷宗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坚持专家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当前各项政策规定;二是强化问题卷宗整改。对2022年两例未载明处罚裁量标准案卷,已于2023年8月24日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并要求相关股室认真学习《湖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建议书》,严格按照标准制作卷宗、开展法制审核,关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新裁量基准的发布,及时获取并运用新裁量基准。在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被抽取的2022年7起处罚案件,6起评为优秀等次,1起合格,优秀率86%,合格率100%。
12.关于“执法系统和典型案例上报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报送案例。执法大队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案例报送工作,2023年,我县安全生产执法文书录入全市排名第四,报送6起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合格率100%,提前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全年任务。
1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议程,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2023年以来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和网评员“双微”社交平台统计台账,加强舆论引导,防止不良信息传播。制定《兴山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落实专人专岗,进一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实时更新公众号发布台账。
14.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保密室相关设施,“三铁两器”等设备全部整改安装完毕;二是规范管理涉密文件,重新修改制定五项制度和两张清单,将所有登记台账装订成册,严格做好登记管理,严格落实每季度个人和内设机构自查自评,年度内设机构和机关全面自查自评,加强保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保密知识宣教。2023年8月,局党委就《兴山县应急管理保密工作问题清单》进行再通报再学习,并组织开展《日常保密管理须知》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1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够,宣传培训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核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二是强化应急演练。立足突发、实战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兴山县政府网“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及相关信息,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厚植安全文化。
16.关于“履行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加强学习,掌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知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加强法纪培训,进行党纪党规知识考试。
17.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洁提醒;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对股室成员层层落实谈话提醒,2023年累计开展廉政提醒29人次。
18.关于“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对矿山、危化、工贸、财务等廉政风险高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2023年聘请6名了解安全生产管理、公正廉洁的社会监督员,监督举报县应急管理局在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违纪违法等行为,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9.关于“管理干部队伍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党内谈话、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对干部的制度约束。2023年11月,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党风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具体要求;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在监督管理对象上,把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的干部作为重点,经常关注、常敲警钟;对于受过处分的人员,确定教育帮带责任人,加强跟踪引导,及时教育和提醒。
20.关于“廉政教育不够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始终把常态化警示教育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教育授课、集中学习等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廉政教育;二是建立“廉政+家风教育”模式。将家风建设作为厚植清廉文化、培育清廉风尚的有力抓手,开展家规家训、家书和家风故事征集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坚持从严治家、廉洁齐家,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向干部职工家属共发放《家属助廉倡议书》40份,助力“八小时”以外的廉政监督。
2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完整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2023年11月,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预算编制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应编尽编,不编不支。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财务部门充分征求各股室召开会议、培训、采购固定资产等支出意见,汇总上报给局党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编入年度预算。下一年度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所有开支根据预算按进度执行,全面落实“无预算不支出”。
22.关于“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计核算规范化。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严格对照支出经济分类口径进行账务处理,不混用不滥用科目分类,确保核算准确;二是公务卡结算规范化,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支出报销规范化。提高公务接待费报销时效性,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报销,确保报销不跨月。
23.关于“未按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个税代扣代缴制度。自2023年10月开始,在县税务局开具劳务费票据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局在支付时严格执行代扣代缴制度,依规在个税申报系统进行申报汇缴。
2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补办房屋报废处置手续。局党委班子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房屋报废处置工作,现所有资料已收齐报财政局审核通过,资产于2023年12月已完成处置下账。
25.关于“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账务管理制度学习,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2023年11月,财务人员将视频会议系统配套的升降支架及音响设备等6件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登记补录。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及时入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安全。
26.关于“办公设备配置超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分别对机关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财务审核人员向局党委作出检查,严格执行资产采购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财务培训。在全局开展集中财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财务知识;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备审批程序,落实资产配备和使用责任,加强对资产采购事前、事后的审核,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7.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主动担当作为意识,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全会会议,梳理总结、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重点时段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重大灾害的风险研判预警,为政府决策及时提供可靠资料,发挥安委办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谋与前哨作用。应对2023年夏汛,我局全力抢险救灾,第一时间前往古夫镇咸水村救灾,向受灾严重的古夫镇、南阳镇拨付救灾资金共计50万元,向因灾倒损住房重建、修缮对象10户发放专项补助资金19.58万元。协调水利局积极争取抗旱资金、水利项目等,从根本上解决旱情时段饮水困难。
28.关于“‘三重一大’报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出台《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议事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坚决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和党委会议“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报备,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到位。
29.关于“不同程度存在‘四风’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到实地开展督查、检查,减少以文件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二是党委班子强化对会议和文件数量质量的统筹把关,相比上一年度,应急管理局正式发文40件,县安办正式发文31件,召开会议13次,已大量减少发文和会议次数。30.关于“党课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应急管理实际,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认真备课,深入浅出讲授党课。2023年以来,共结合工作实际讲授4堂党课。
31.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党内组织生活相关制度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反思检视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党员的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互促共进的目的。
32.关于“纪检委员发挥监督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能。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党风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具体要求,并按照实施方案长期坚持,已对基础股、危化股、办公室、财务室7名廉政风险高的重点人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33.关于“专业型干部缺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业培训。组织参加省市能力提升培训。先后组织40余人次参加了全省防震减灾、行政审批、危险化学品监管、行政执法、森林防灭火指挥员,全市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培训班;二是拓宽引才渠道。积极争取人才引进、公务员招录和事业编招录引进专业型人才。2021年至今,累计招录11名专业人才。
34.关于“存在混编混岗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提请县委组织部增加我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增强执法力量;二是执法大队独立运行。印发《关于班子成员分工和内设机构人员组成的通知》,明确了兴山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组成人员,正式独立运行。
35.关于“青年干部交流培养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青年干部业务培训。自2023年4月以来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20余期,以业务骨干授课为主要内容,提升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实现以讲促学、以学提能、以能保行;二是建立干部培养体系。发挥“传帮带”作用,大力推进“春山计划”、扎实开展“强基提能”学习活动,搭建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平台。三是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启用具有创新精神和领导才能的青年干部,给予更多机会和平台,激励年轻干部不断成长和进步。
3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按照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党委书记带头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党委会、局务会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感。增强干部职工财务知识掌握运用,督促执行规范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集中财务培训,坚持执行公务接待费报销“一事一结”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三是强化执行力度。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整改成果运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7.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指导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开展事故单位问题整改回访,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全员警示教育。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高铁建设项目、5家砂厂开展暗访暗查,查出隐患问题并逐一整改动态清零;针对市县综合督查隐患整改,组建工作专班,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针对高铁建设项目,与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加强督办落实。协调召开四次安委会全会,推进重点工作落实,聚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协调县级领导联企包保,落实重点时段“日调度、日暗访、日报告”;聘请6名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健全社会监督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标对表抓整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建章立制固长效。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强化制度执行力,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以务实的制度建设保障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从严从实抓队伍。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锻炼干部职工队伍的重要契机,在巡察整改中考验干部担当精神,提升干部履职能力,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六创六争”目标实现的强大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兴山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717-2583061(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通讯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号。邮政编码:443700;电子邮箱:1578552109@qq.com。
中共兴山县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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