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3日至8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疾控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疾控中心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县疾控中心党总支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总支、行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各责任领导对牵头整改事项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三是认真整改落实。立足疾控中心工作实际,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压力传导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对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条例学习传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卫健局党组学习提示内容,结合主题教育要求和中心实际,深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二是突出与疾控业务密切相关的重要法规条例的学习。2023年以来组织全体职工系统学习了与疾控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疾控人员专业能力,推进中心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2.关于“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二是按照要求,合理安排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次学习内容控制在合理范围。

  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心实际制定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二是多措并举抓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抓细抓实日常管理。2023年县疾控中心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23次,在帮扶村开展1次二十大报告宣讲。

  4.关于“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病人督导管理及健康教育,降低传染源,减少病人发生率。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分管领导及专(兼)职校医、保健员开展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培训。联合县人民医院在实验中学开展了结核病筛查和健康宣教。2023年报告管理结核病例127人,完成省下达发现目标任务数的97.69%。二是加大艾滋病防治筛查力度,2023年艾滋病检测30703人次,完成率114%。协调落实监管场所筛查473人次,完成目标值128%。

  5.关于“慢性病随访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慢性病随访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按要求进行重症精神障碍患者排查、随访工作,进一步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服药率。加强与全县各医疗机构合作,规范糖尿病建档管理,截至目前我县管理糖尿病人4174人,超额完成任务数。

  6.关于“职业危害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入全县各涉害企业2次,面对面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对3家企业职工进行了职业人群健康素养水平调查。二是对25家企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在进行现场调查和采样的同时,对企业职业卫生存在的问题和职业健康方面进行技术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7.关于“开展环境性监测干预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根据实验室提供的各类检测报告,依据国家卫生标准进行评价,及时将评价报告反馈给委托检验单位。2023年10月-12月共监测农村饮用水1121份,学校、幼儿园直饮水监测31份。联合县水利局、县教育局指导、督促不合格单位按照规范开展整改。

  8.关于“应急培训指导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卫生应急及重点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对全县重点工作人群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专业能力。

  9.关于“应急演练规范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在实验小学组织开展应对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实战演练,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桌面推演。通过模拟演练,有效提升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0.关于“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实际更新修订了5个应急预案,各项预案明确了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和事件分级,重新确定组织机构及职责,及时调整、明确相关责任人,规范信息报告制度及应急处理流程,规定应急响应分级等。修订了《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手册》,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确保对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快速有效做出响应处置。

  11.关于“健康指导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密切关注各地疫情信息、季节性疾病发病情况、健康危害因素等,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编辑相关的健康知识信息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同时转发至各乡镇、村,提醒居民注意防范。2023年已发布“两节”健康提示和10月、11月、12月健康提醒、流感和支原体肺炎等疾病提示。发放流感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折页1000余份,联合县教育局下发了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倡议书2万份,联合各医疗机构深入学校、社区开展了冬季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讲座10场次。

  12.关于“健康教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健康教育督导力度,2023年已完成4次技术督导。二是组建了拥有58名成员的讲师团队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知识巡讲,2023年共开展各类健康知识巡讲667场次,覆盖26659人次。三是建立健康教育科普中心,投资200余万元建设了集科普教育、互动体验于一体的健康教育科普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

  13.关于“居民健康指数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县、镇两级健康教育宣讲团队,深入学校、企业、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域健康教育宣讲,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问卷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发放健康素养宣传折页10000余份。科学制定监测方案,培训健康素养监测调查人员,确保现场调查质量。二是督导各乡镇积极开展宣传,及时发现患者,截至目前我县高血压患者14289人,糖尿病患者4174人,均已进行规范管理。三是积极开展常见病监测与干预,联合县医院视防中心,充分利用卫生宣传日活动、家长会开展专家进校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系列知识讲座。对县实验小学、县一中教室环境噪声、采光等进行复测。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中小学生超重肥胖率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开展中小学校健康食堂创建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14家拟创建营养单位、健康食堂的单位进行营养学指导。

  14.关于“班子责任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中心实际及时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及时完成换届选举,落实新总支成员分工。

  15.关于“‘一岗双责’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党总支副书记对班子成员逐个开展廉政谈话,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职工在党总支会议、中层干部会及退休干部座谈会上通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16.关于“重点工作没抓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中心实际重新制定印发了《2023年清廉疾控建设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关于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若干举措》《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清廉疾控廉洁知识自测答题,检验学习成效。

  17.关于“纪检监督责任落空”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底完成换届后,总支纪检委员严格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党纪教育、廉政提醒等,全程参与招标、采购等,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

  18.关于“项目报批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中心及时咨询、改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流程推进项目实施,目前三个大厅装修装饰工作已完成。

  19.关于“设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并下发了《兴山县疾控中心政府采购工作规程》,调整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购工作组和监督组,对采购流程、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等进行了规定,规范采购行为。

  20.关于“合同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等联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联建项目经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要求支付项目款,严格按制度进行财务结算。

  21.关于“党内领导班子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8月底完成换届工作,并上报局党组审核批准。

  22.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新一届党总支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坚持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开支等事项均召开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强化党组织的领导。

  23.关于“‘双述双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双述双评”制度,2023年党总支书记、退休党支部书记向卫健局党组书面述职,综合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

  2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以来结合实际已讲授4次党课。

  25.关于“未按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已按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兴编〔2021〕20号)文件要求,设定了6个内设机构,目前各机构正在平稳运转。

  26.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和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重新设定内设机构后,任命了各科室负责人。对2名干部进行轮岗,另外2名属于技术性岗位,专业性强,正在进行新人培养。

  27.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积极争取,目前已解决县疾控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后续将继续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支持,补足资金缺口。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落实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动力,致力把巡察成效体现到为全县人民公共卫生服务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0717-2585541;邮政信箱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湖南路17号,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电子邮箱 xsxjbyfkzzx2023@126.com。

                                          中共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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