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使命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2023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17次,组织开展“正青春·好华年”读书成长分享活动5期,干部夜学18期,邀请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石先钰教授开展专题教育辅导。二是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2023年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县12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对全县15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3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法治抽考。

  (二)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和县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内容。二是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相结合,加大问题线索收集力度,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建议书》10份。三是深化“优化制度供给专项行动”,清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四是严格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47条”措施,制发《2023年“法企同行护航营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举措》,牵头在平邑口工业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打造“半小时法治服务圈”。五是健全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公示“四张清单”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六是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一体推进法治兴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中心组学法情况纳入2023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工作清单,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督查。二是联合县委宣传部打造“法说身边事”普法情景剧,联合县民政局精心策划“5·20”与《民法典》“走心温情”宣传活动,联合县信访局、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召开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部署推进会,指导完成创建村的资料收集、阵地建设等工作。四是出台《兴山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实现普法教育常态化。五是完成了全县8个乡镇、1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人员调整。六是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与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联合举办了基层干部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班。8个乡镇组织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进行了系统培训。七是积极推进法律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参与乡镇、村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建立法律顾问与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对机制。八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三项制度”落实,组织专班对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查,不断提升全县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九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十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共享、共商、共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粗暴执法、钓鱼执法、监管不力、执法缺位的严肃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两类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动态调整管理类别,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措施适用频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百分制考核,依法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对象实施惩戒措施。二是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执行标准》,严格开展信息化核查。实现异常情况提前预判、及时处置,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三是常态化组织司法所及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措施,严格履行审批职责,全面落实“精细管理、精准矫治、精心帮扶”工作机制。四是完善常态化服务管理,组织刑满释放人员亲属、社区(村居)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成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建立帮教档案,切实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教育、帮扶等各环节工作。

  (五)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调整完善《兴山县司法局机关保密委员会组成及成员职责》,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完善保密设施。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五纳入两报告一督查”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每月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新媒体阵地作用,建优建强“法治兴山”微信公众号,提高“法治兴山”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作用,落实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制定《兴山县司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建立健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监督,对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兴山县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一事一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督促财务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提高业务能力。

  (三)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组织支委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把关。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领导班子AB角补位机制。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购买服务、下派锻炼等多种渠道,逐步配备加强了司法所人员力量,加强了干部调整和轮岗交流力度。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县公证处暂停执业,公证业务不便民。

  整改情况:通过人才引进已招引1名法学专业人才安排到县公证处工作,并持续跟踪培养。优化公证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全面推广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和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缩短办证时限。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快捷服务渠道,全面落实“主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网上咨询”等系列便民举措,提高服务效能。开通“视频远程办证服务”新模式,委托三峡公证处合作办理公证,及时满足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司法局党组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反映。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717-2583487;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2590009。

                                                                           中共兴山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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