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履行职责使命方面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青年干部成长、夜学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湖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及乡村振兴应知应会相关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干部工作能力。

  (二)履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专责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防返贫监测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交流预警信息推送,落实帮扶措施,做到监测全覆盖、无死角。二是通过“兴山三农”“兴山县乡村振兴局公众号”平台加大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力度。印制《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宣传防止返贫监测申报和帮扶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联合县人社局开展2023年务工信息摸排,下发《关于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信息核实情况通报》。四是对县乡村三级信息员组织多轮次信息录入及防返贫监测系统使用培训,结合全县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开展大排查,每月调度分析防返贫监测数据,将镇村数据质量纳入日常考核。五是建立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员担任备用信息员制度,共同对村级数据质量负责。

  (三)统筹落实后续帮扶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烟、菜、畜、果、茶、药”六大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二是制定《监测对象2023年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操作办法》,对发展能力较弱的监测对象实行发展产业差异化奖补。三是新增发放小额信贷447户2054万元,防贫保政策赔付21笔9.42万元。四是联合县人社局对帮扶车间重新复核和认定。五是利用政策宣讲会、屋场院子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雨露计划”政策,开展信息数据比对,确保享受“雨露计划”政策不漏一人。六是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考核,鼓励脱贫群众务工增收。

  (四)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财政局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自查,对发现问题的现场交办,跟踪整改问效,对不能组织实施的项目及时进行了调整。二是建立项目推进定期排名通报机制,实行项目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将项目建设进度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的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三是严格按照《兴山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要求,加强对项目建设验收、资金结算等重点环节监管。四是加强镇村申报项目可行性与资金谋划精准度的指导,建立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库。五是联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建督导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全县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情况督查,建立资产台账。

  (五)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湖北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高标准整理防返贫监测帮扶、小额信贷、衔接资金项目、政策落实等相关业务档案。二是做好精准扶贫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进馆标准,将精准扶贫档案移交到县档案馆。

  (六)驻村工作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实行驻村工作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定期下发《驻村工作提示》,明确驻村工作任务清单。二是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能力提升培训班。三是完成新一轮驻村工作队轮换,对96个村(社区、居委会)实现选派全覆盖。

  (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计划,列入各股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深入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三是按照“五纳入两报告”要求,对2022年以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建述职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

  (八)落实保密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督促保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二是利用周例会、支部主题党日加强对保密知识的学习,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三是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公众号内容和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四是坚持对各股室保密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政治思想站位。二是制定《兴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三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纪法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二是加强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做到廉政谈话提醒全覆盖。

  (三)公函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公函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四)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让党员干部学懂弄通、熟练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二是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结合“七一”、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邀请单位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为支部党员分享工作经验,讲授党课。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各股室工作职责,明确干部职工岗位分工。二是对出国(境)证件进行再清理,完善证件管理台账。对未按规定上交统一保管的2名干部进行了约谈。三是利用干部职工会、支部主题党日等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 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财政局组织全县8个乡镇和县直相关行业部门对2021和2022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进行自查。二是将项目开工以及资金拨付纳入2023年乡村振兴考核,每月对乡镇项目开工率、资金拨付率进行考核评定。三是组织各乡镇开展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培训,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申报的精准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乡村振兴局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反映。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17-2583156 ;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2590969。
 

                                                                              中共兴山县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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