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4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问题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3次、班子会议2次、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认真学习区委重要指示,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研究整改措施,迅速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压实领导责任。中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3个主要方面共12个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每一个问题都明确了责任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与要求,压实领导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三)从严督促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严格按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挂号销号,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对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时限要求落实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定期听取汇报开展总结,查缺补漏,研究制定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创新工作思路,促进干部作风转变重要途径,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推进转作风抓落实。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方式。主要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全年中心组开展学习12次,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讨4次。二是结合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学习,重点学习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政策和要求,用于指导实践。三是将学习的理论转化为能力,提升机关事务服务效能。公务用车统筹调度,日常管理更加规范;办公用房创新布置,集约办公逐步实现;后勤服务竭力保障,多项服务受点赞。

  2.针对“服务管理机关事务存有短板”问题

  一是中心编印下发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政策解答》,为各机关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提供政策咨询与服务。二是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权属管理工作调研摸底,根据国管局、省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求,结合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2025年前逐步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三是中心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查方案,每半年收集1次资源能源消耗数据,年底进行年度绩效节能综合评价并通报。2022年起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区专项督查考核。三是进一步梳理机关大楼物业管理和安全制度,查找消防、用电等设施和安全薄弱环节,对已经过期的消防器材进行了全面更换。对陈旧、破损的墙面、地面、台阶等进行了修缮;开通了海风大厦到区政府的便捷通道、增设了院内洗车设施、安装了新能源充电桩、更新大楼供电主线、增加营养餐,提升了食堂主副食数质量等,增强了后勤服务质效。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缺失”问题

  一是党组集中学习了《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鄂办发〔2018〕32号),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加强日常公车管理监督。定期抽查各单位公车派遣程序是否合规,纪实台账是否完备,GPS轨迹是否合理。节日期间组织人员到现场开展督查公车停驶情况。2022年先后开展7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新版“宜昌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培训,实现了新旧系统的无缝衔接。年末结合网络平台数据开展年度公车使用情况综合绩效评价,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

  4.针对“办公用房管理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加快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按全省统一部署要求2025年前逐步完成党政机关办公用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目前已经对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问题进行摸底,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二是合理调配,优化办公用房资源。2022年先后为区政法委、区住建局等单位调整办公用房1000余平米。三是加强空置办公用房管理调剂。海丰大厦办公用房调整后,部分办公用房空置。结合实际需求及时为区金融局、区委巡察办等单位增加了办公用房。

  5.针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有落差”问题

  一是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粮食安全周”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公共机构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耗浓厚氛围。2022年10月中心在区政府机关食堂以“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宣传节约粮食,落实“光盘行动”签字行动,得到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响应,活动在《三峡日报》《宜昌后勤》报道。二是组织全区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20家单位获国家四部委认证授牌,10家创建单位正待认证。三是积极挖掘资源,与节能企业合作,选定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3家公共机构试行合同能源管理,目前正在推进中。四是加大区直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每季度参与区城管委组织的垃圾分类检查,指导区直机关垃圾正确分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五是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进入党政机关。2022年底购置新能源公车1台,区政府院内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6个。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6.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党组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区纪委书记与单位“一把手”谈话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每季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结合班子成员分工,细化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了责任。三是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结合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党日活动开展以案说法的党纪法规宣讲,学习区纪委下发的案例选编等,提高了拒腐防变意识。

  7.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偏差”问题

  一是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根据职能任务和分管领域工作,对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调整,对岗位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压实了领导责任。二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均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对工作中风险点进行提示,进一步加大公务用车维修、办公用房维修和食堂管理风险点的管控。党组与年轻干部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廉政教育走进家庭,营造了清廉的新风尚。三是清廉机关建设进一步推进。利用党日活动开展廉政学法教育5次,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2次。

  8.针对“日常监督压得不实”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对办公用房维修、政府采购、食堂管理、公务用车维修等方面风险点进行定期排查,定时对食堂库存物资进行盘存对账,对食堂账目进行监督,将风险点降到最低点。二是加强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监督。全年先后组织7次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节约粮食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问题

  一是针对财务支出手续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再梳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与整改。二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账龄较长的往来账进行清产核资审计,依据财政部门意见进行处置。三是2022年所有购置项目按照要求经过询价和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对沿用原合同未经询价的打印纸,已经按照采购程序购买。

  10.针对“执行民主决策制有不足” 问题

  一是及时完善内控制度。明确资金支出五千元以上须通过班子会集体决策,达到大额资金支出标准的须报区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二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班子会研究,充分酝酿,如更新购置车辆、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项目维修等事项均通过集体决策,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完善”问题

  一是结合中心职能任务和干部队伍实际,科学统筹设置岗位。目前中心在编干部少,关键性岗位缺员矛盾较为突出,存在干部身兼多职多岗位情况。中心党组将科学设置岗位,整合人员力量,做到人尽其才。二是加强干部培养。通过开展“师带徒”“老带新”活动,多岗位锻炼,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党组书记、主任经常给年轻干部传授工作经验,讲述自己励志的亲身经历激发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年轻干部在干事过程中得到了历练与成长。

  12.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抓实机关党支部党员管理和学习制度,支部书记对党日活动计划和党员学习培训计划把关审定,结合上级党建工作计划和中心工作职能任务制定计划,科学实施。二是规范对非在编党员的统一管理。4名非在编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入中心机关支部统一管理。三是“三会一课”制度得到较好落实,2022年班子成员上党课4次,支部开展党日活动12次,筑堡工程社区大支部会议召开3次,与社区共同组织党日活动2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中心党组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干事担当,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以坚强有力的管党治党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全面落细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抓好新党章的学习贯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不懈推进转作风抓落实,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促发展,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干部队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巡察问题整改经验,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将阶段性有效举措转化为制度成果,坚持改进工作与完善制度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管用有力高效、保障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机关事务工作长足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1月20日至2月9日(20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7-692767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36号,邮政编码:443000,电子邮箱:236768589@qq.com。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92751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宜昌市西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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