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罗之喜 发布时间 : 2025-04-29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1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交叉巡察十组)对中共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交叉巡察十组)向中共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我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整改工作职责,细化了各问题整改的标准、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
二是检查把关严 格细致。坚持每周五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碰头会,每月初召开专题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提出下阶段整改工作要求和把握的重点。
三是统筹结合推进有力。坚持边整边改,一批涉众涉稳矛盾纠纷处置得当、稳控有力。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抓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严格公正司法”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源治理”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围绕上述内容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围绕“严格公正司法”起草《严格公正司法保障措施(试行)》。三是诉讼案件立案均逐案发放风险提示书和保全告知书。四是制作印发诉前调解流程宣传手册,在立案阶段广泛宣传。
2.优化营商环境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创新改革事项的培育力度。率先探索“诚信履行观察期”制度等机制;我院被省高院选定为执行系统“执破融合”试点法院。二是召开营商环境专题工作会议,分析“执行合同”指标短板,对标对表调整工作模式,缩短流程节点时间,制定提升措施。三是制定《加强“立审执一体化”管理、促进执源治理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推动执行合同提质增效。
3.涉企案款退付不及时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执行工作例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落实司法巡查有关要求进一步纠治执行案款管理突出问题的通知》,对未发放执行案款进行清理。
4.办理涉企案件不够审慎稳妥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组织执行局干警学习《关于财产保全工作指引》,已接待企业负责人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5.司法建议参谋作用发挥不力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集中学习司法建议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三是注重沟通协调和跟踪回复。
6.案件审判质效不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立案、审判条线召开发改案件分析研判会,学习省院、中院改发案件情况分析,更新审判理念。 二是落实“七项制度机制实质化运行”,在审判管理通报中通报阅核、开庭、合议、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运行情况。
7.违规执行问题仍然存在,违法和解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学习省高院、省高检《关于规范行政非诉执行和解案件相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不得允许行政机关减免本金的和解。
8.违规执行问题仍然存在,违规终本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召开部门会议,就终本流程和不处置财产终本做出明确要求。召开该案“一案双查”联席会议,对该案进行初步自查及讨论,决定不启动“一案双查”。
9.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有信必复工作细则、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二是对重点案件开展梳理,对信访件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领导及责任人,信访案件均已稳控。三是核销重点涉诉信访案件。
10.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突能力存在差距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立突发紧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的人员保障、物资保障、信息发布等作出详细规定。二是对应急处突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全院干警共同学习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应急处突情况实战演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1.“一把手”管班子带队伍不够严格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 “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约谈相关责任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要求。
12.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动真碰硬不够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发布通报提醒通知,确保差旅费报销规范。二是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干警进行约谈提醒。三是通过自查+财务核查,完善电话核实差旅费的审核机制。
13.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二是修改完善《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三是开展谈话提醒,形成工作台账。
14.作风建设有欠缺,司法作风有待加强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填写司法作风自查自纠表。三是发布《督察通报》,将庭审规范、会风会纪等司法作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方案中。
15.作风建设有欠缺,工作作风不扎实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期移送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网上流转上诉案件操作流程》。三是对院内会风会纪情况不定时抽查。
16.作风建设有欠缺,形式主义仍然存在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整治形式主义相关文件内容。二是对涉及我院的相关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三是向各街办发送工作提示函,提醒村(社区)无需开证明的情况。
17.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并完善了内部控制方案等2项制度。二是组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学习政府采购制度并交流学习体会,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及政府采购负责人员谈话提醒,进一步查找问题。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8.“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财务审核人员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并交流发言,党组会前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及时上会研究讨论,确保无遗漏。二是进一步核查情况,留痕备案,将财务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19.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质量不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干警的常态化教育管理,通过日常督察、绩效考核等方式严格规范约束干警行为。二是针对省高院、市中院通报问题,对相关干警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健全完善了《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会议实施的程序、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查摆问题持续整改。
20.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辅导和解读。对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和研讨。二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细化完善党组成员、党小组长、党员在组织生活会各环节的责任内容。
21.青年干警教育培养不足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工作办法》和《干警工作绩效目标考核评价办法》,严格规范管理。二是制定《青年干警培养“一对一”结对计划》,为每名青年干警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进行传、帮、带,每期一年。三是组织青年干警参加政法干警联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以人民为中心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等教育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决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拧紧责任链条,从严管党治警。压紧压实党组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做到管工作、管业务与管思想、管纪律、管作风有机结合;对标新形势下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着眼长远发展,加强青年干警的教育管理,实行“迭代培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为法院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3.强化建章立制,推动常态长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效,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制度要求变为刚性约束;坚持定期复盘,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打好持久战。
4.深化成果运用,主动担当作为。以此次交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基层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紧紧围绕猇亭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小切口”“微改革”促进服务保障质效不断提升,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区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联系电话:0717-6513232(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通讯地址:宜昌市猇亭区凌云大道199号。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651350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7号猇亭区纪委监委。
中共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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