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5日至4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应急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应急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政治责任。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工作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及中层干部会议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个人。

  (三)强化督导研判,确保整改到位。局党委每月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四是做好工作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了机关建设、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制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高发频发的高坠事故警示提醒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工作举措,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序;二是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高空作业风险研判,建立全区外施队“红黄绿”管理办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高空作业持证上岗;三是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2.针对“化工园危化品专用停车场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完成时限抢抓工期,加快推进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二是督促城发集团加强与后期运营管理单位对接,确保项目建成后顺利投入使用;三是加大工作督办力度,按时间节点督办落实各项工作。目前运营单位已进驻,正在试运营。

  3.针对“区安办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4年安全生产监管目录,对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对象再次进行了普查,对各单位各部门管理责任进行调整,明确管理职责。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各专委会行业领域内监管责任的通知》。指导各专委会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对监管中出现的难点盲区要提请研究讨论,理清责任。

  4.针对“区安办督促企业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立即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对通报问题整改到位并进行整改复查;二是建立隐患整改抽查机制,对各专委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三是建立隐患整改会商机制,会同行业部门加强研判,并做好对上沟通,确保隐患整改落实。

  5.针对“区安办对管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区应急局对化工园区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控,做好行业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二是区安办督促指导区消防安全专委会结合实际制定监管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并联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对全区电动自行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三是区安办加强工作统筹,举一反三对全区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指导,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十必查”检查清单》《全区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十条硬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散工程及零星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行业部门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生产检查。

  6.针对“落实党员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在执法办案中涉及违法党员信息移送制度,拟定移送线索函件模板;二是起底排查2022年起执法案件中涉及党员干部问题并移交纪委。

  (二)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7.针对“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邀请区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局党委专题研究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了本单位2024年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及分解工作任务。二是各班子成员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自我剖析,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加以改正。

  8.针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局党委和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党日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学习,党委书记及支部书记分别就党纪条例给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讲廉政党课。二是局党委书记每季度对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股室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做好廉政提醒。三是结合群腐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自查自纠,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关于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9.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及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二是对2024年党委“三重一大”研究事项进行排查检查,均进行了逐项讨论并逐项表决。三是局党委邀请区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并进行了指导。

  10.针对“党组织书记履职不力”的问题。

  一是区应急局党委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委书记及党支部书记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和反思。二是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是每月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开展“三会一课”。

  11.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已将未转入党组织关系的在岗党员干部转入至局支部委员会,转入后按要求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二是已对全局所有领导干部职工进行信息更新。三是按照要求严格开展了“三会一课”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四)关于落实区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2.针对“离任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制度进行了自学。二是根据内部监管制度,加强了业务票据股室负责人审核要求。三是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排查采购及支付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及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本次巡察整改机会,局党组组织召开工作总结会,对巡察整改工作再次进行总结梳理,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入手,针对本单位机关建设、行业监管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梳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三)强化政治责任,促进事业发展。通过巡察整改,局党委班子将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应急局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区应急局联系电话:0717-6512595(工作日8:30—12:00,14:00—17:00),通讯地址:猇亭大道203号猇亭青年中心2号楼四楼(原十八中教学楼)。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6513501(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7号猇亭区纪委监委。

  中共猇亭区应急管理局党委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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