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罗之喜 发布时间 : 2024-05-20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我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会后,医院党委书记郝光成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巡察整改相关文件精神,对反馈问题逐一分析,明晰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要求,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在2024年1月18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细化整改措施。整改以来,多次召开党委会及整改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全程跟踪督办、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办落实。医院党委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整改台账,明确和落实整改目标、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强化整改督查和销号制度。郝光成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事项,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研究部署、严格督办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工作专班和各职能部门以责任落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细化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从严、从细、从实、从紧推进,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统筹推进,巩固整改成效。医院党委把巡察整改融入医院各项重点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调度、协调推进,建章立制40个,挽回经济损失366474元,约谈24人,问责处理4人。对能立行立改的具体问题,第一时间抓好整改。对需长期坚持的,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形成了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区委工作安排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讲话不深入”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文件精神纳入2024年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二是医院党委组织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等有关文件精神。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三是修订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四是医院“中医馆”目前已竣工投入使用。
2.针对“学科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医院以推进学科内涵发展,对医院发展目标定位进行了重新调整,并将新的目标定位提交医院七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二是修订完善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实施方案》,并召开2024年市级重点专科建设动员会。拟定了2024年省级、市级重点学科申报计划。医院现有4个市级重点专科(即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放射影像科、临床护理学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建设专科即康复医学科(见文件批复:宜卫函〔2022〕22号、宜卫函〔2023〕29号、鄂卫办函〔2024〕10号)。三是二级医院病床使用率已超过平均水平。
3.针对“信息化建设滞后” 问题
一是制定了医院“十四五规划”,按照医共体建设发展需求,进行了修改。目前正在按发展规划推进中。二是医院召开专题办公会议,同意将宜昌市猇亭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项目、宜昌市猇亭区区域数字化医疗体系建设项目上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三是已完成宜昌市猇亭区区域数字化医疗体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四是正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信息化项目资金。
4.针对“整治违规收费不力”问题
一是建立了医保质量三级质控体系,调整医保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分工;完善了医保、物价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健全奖惩机制与考核制度。二是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医院党委约谈各科相关责任人19人,退回医保基金并罚款。三是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提高了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医保基金的安全管理意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5.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力”问题
一是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及时了解职工诉求,化解职工与职工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等内部矛盾,以更好的帮助临床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职工密切联系工作。二是医院分别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有效化解矛盾。
6.针对“培养服务理念不力”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医院投诉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管理部门与人员、各部门、科室受理投诉范围、接待与处理流程、投诉处理时限及监督管理等。二是在全院推行“首诉负责制”。要求各科室建立管理投诉工作台账,在接到患者或家属的投诉后,能当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做好记录。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向投诉管理办公室和科室负责人报告。同时,将投诉管理纳入科室绩效考核,并与科室年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评选评优等挂钩。三是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投诉分析报告会及2024年满意度提升推进会议”,拟定了2023年度目标值及2024年预期目标值。四是在全院上下推广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秉承医院“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专业化、规范化、便捷化、优质化的服务宗旨,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理念贯穿于日常医疗服务工作中,落实到医疗服务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细节上。真正做到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
(二)关于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行专题学习。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区卫健局党组上报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三是制定了2024年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其他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并将责任压实到每1名党委委员,医院党委组织召开了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上听取了党委班子成员的汇报,从而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了完整的制度闭环。
2.针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制定了2024年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其他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突出“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二是医院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时,党委书记定期调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安排,定期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三是重新修订了医院《干部管理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五项制度》《加强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干部管理等制度组织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干部请示报告制度采取个人报告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把控“八小时以外”交往关、修养关、友情关,确保“八小时以外”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3.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积极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汇报。二是按照《猇亭区纪检监察派出监督六项工作制度》,定期邀请派出纪检组,指导、列席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等各项专题会议。
4.针对“内部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对医院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人员进行排查,并建立健全了医院内部防范风险监督机制。同时,补齐2021年2023年重要岗位廉政风险信息采集登记。二是医院优化了收费系统,对于收费项目调整后组套不能同步更新的问题,与信息系统开发商沟通后立即完成了系统改进,排查并规范了所有组套项目的物价收费标准,杜绝了因系统问题导致的超标准收费情况。2024年2月28日,开展了医保收费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对45个项目均进行了核对无误。三是加强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全面清理医院收费项目,确保医院收费项目符合宜昌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专班组织专班对医院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价格收费标准、计价单位、项目名称、医保编码进行了梳理,杜绝超标准收费现象,医院专职物价管理员定期对全院物价收费开展自查,对于存在的问题督导相关科室立即整改。四是对医共体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医保、物价政策培训》。
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临时性支出已开具发票。二是2024年2月20日制定下发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展往来款项清理的工作方案》,财务科抽调专人负责追溯性查账,明确每个挂账项目的业务内容,分解下达长期挂账的“责任清单”。责任具体到业务科室、科室负责人、责任领导,各科室分头行动,逐项联络落实。
6.针对“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规范了审批程序和采购流程,并严格执
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明确采购项目决策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宜猇财发〔2023〕2号,《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医院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医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猇亭区2024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提示》等,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确保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二是开展医院采购自查。对2018年以来医院具体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院党委分别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待合同到期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依法依规进行招标。
7.针对“国有资产招租不合规”问题。
一是经登记机关宜昌市猇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销。院党委分别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已制定《国有资产公开招租管理制度》,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流程,目前正在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待租赁合同到期后,按照要求,合理、合规、公平、公开进行竞价招租。
(三)关于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医院党委制定了医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清单,在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中组织了专题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研讨发言。二是修订完善了《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2024年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始终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并将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相交流。自2024年起确保每季度研讨不少于1次。
2.针对“医院党委执行退休干部兼职有关规定不严”问题。
一是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已注销,并已解聘其法定代表人职务。
3.针对“执行回避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召开院党委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牢固树立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规矩意识,增强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准确把握回避政策要求,明确任职回避的对象,班子成员在讨论事项涉及本人或亲属的主动回避。三是对需要调整执行的重大事项,必须上会研究,必要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4.针对“中层干部竞聘不规范”问题。
一是医院党委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要求。二是在干部调整任用中,院党委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拟定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职能科室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医共体临床科室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方案》,并上报猇亭区人社局及区卫健局审核把关后,启动医院中层干部调整工作。整个过程确保了公平、公开、公正,调整工作规范严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5.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党建工作经费已按照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列入了医院2024年度经费预算,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二是制定了《医院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了配备、培养、使用、管理和激励机制。目前医院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15名。三是院党委出台了《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10名医务人员作为入党重点培养对象,另有5名医务人员及学科带头人经党委会讨论拟确定为2024年发展对象,院党委将不断完善培养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业务骨干加入党组织。
6.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要求。院党委组织全体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确保要求入脑入心。二是院党委在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区委组织部的督导下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流程规范,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开出了辣味,开出了高质量。三是医院各支部在院党委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流程规范,党员之前开展了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关于在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扛责任。党委书记带头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书记讲党课制度,2024年确保书记讲党课不少于4次,其中专题廉政党课1次。三是加强学习教育,规范了审批程序和采购流程,并严格执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明确采购项目决策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宜猇财发〔2023〕2号,《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医院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医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猇亭区2024年政府采购重点工作提示》等,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依规采购的意识,确保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四是开展医院采购自查。对2018年以来医院具体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五是组织开展财务报销相关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核把关,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临时性工作支出费用已开具发票。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用党建统领医院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行业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达到患者满意、医院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
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三是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医院党委将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内涵建设,着力补齐工作短板。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和修订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补充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夯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市五医院联系电话:0717-6514079(24小时),通讯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38号。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0717-651350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7号猇亭区纪委监委。
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党委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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