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5年5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巡察整改工作专班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了77条整改措施及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明晰到位。

  (二)实现全局联动,凝聚整改合力。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亲自抓,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汇报会,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的整改督促把关,压紧压实各股室工作责任。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坚持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相结合,通过整改工作持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23个,已整改销号21个,视同完成整改2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重点抓好3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方面

  1.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执法质量。组织全区执法骨干开展3期“组团式”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各执法单位常态化开展各类培训600人次;广泛征求联审工作机制修改意见,提升各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式开展涉企案卷评查,深入评查涉企案卷共计135卷。三是强化普法宣传。5月30日,编制并公示《伍家岗区2025年度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相继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法治护航·童心向阳”法治宣教等活动。

  2.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不达标。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7月22日,开展循法讲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深入了解司法所职能定位。二是积极争取支持。7月17日,赴西陵区司法局学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结合属地化管理,目前已与伍家岗街道衔接确定了阵地。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组织律师深入中南路商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体检等活动。5月以来,累计开展法治宣传2次,调解纠纷3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5条,审查合同6份。

  3.综合统筹协调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5月,以执法协调小组名义出台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重点任务清单。7月,召开全区依法行政会议及府院联席会议,重点规范各单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二是提高办文办会质量。8月15日,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安排部分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进行专题述法,进一步厘清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三是深化区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区机制改革。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名义制发任务清单并经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相关工作规则,进一步推进任务落实。

  4.执法监督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执法培训。5月至7月,牵头组织3期行政执法“组团式”培训,各执法单位自主培训10余次,一线办案人员参训率100%。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伍家岗区司法局关于做好“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有关工作的通知》,搭建“涉企行政检查专栏”,内容动态公示率达100%;在政务网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主动接受群众查询监督;全覆盖式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共计135卷。三是探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联审工作机制。6月30日,制发征求意见函,补齐各执法单位法制审核人员,解决数量不够、专业不对口等问题。

  5.公共法律服务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结合我区实际,修订《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考核制度。7月以来,各司法所召开社区(村)法律顾问半年工作总结分析会,会上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并部署下半年工作。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各法律服务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增强律师纪律意识和服务能力。四是开展精准服务。公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促进更好履职;5月至7月,各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纠纷18件,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1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

  6.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等制度,强化服务意识。二是优化服务举措。公证处完善“一次性告知”事项,制定服务负面清单和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优化证明材料清单;司法所实施远程会见预约流程,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提醒会见安排。三是出台便民服务政策。中天公证处开展常态化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司法所建立远程会见预约每日核查与进度监控制度,远程会见准时率稳定在98%以上。

  7.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在支部主题党日及循法讲堂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三是全面查摆问题。聚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环节开展自查,暂未发现新增问题;7月28日,结合省人民检察院交叉巡回检察意见,再次梳理自查社区矫正工作。四是完善协作配合。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难题。

  8.保密工作责任未压实。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保密法及相关业务培训。在党总支大会、循法讲堂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如何做好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规范档案管理。6月起,细化涉密文件登记归档,年度归档文件实行分类整理、编号,配置保密柜单独存放涉密文件。三是严格落实局机关《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制度》等规定,明确保密工作责任;7月9日至11日组织全局对上半年保密工作进行自查评分,根据自查情况立即整改。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伍家岗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规范落实《伍家岗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5月以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0.研究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对标对表把握要求。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重点内容纳入局党组议事范围。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强化责任落实。7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班子汇报学习教育期间学查改情况。三是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8月14日,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1.对二级单位监管有疏漏。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开展循法讲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审核流程。修订完善二级单位财务制度,严把审核关。三是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监督管理。局机关对二级单位2025年度第一、二季度的财务账目开展抽查。局党组拟于每年底听取二级单位关于财务管理、廉洁建设等专题汇报,抓好风险管控。

  12.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学习教育。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全面提升作风建设质效。三是做好问题查摆。及时更新并在党组会上汇报领导班子查摆问题清单及整治台账最新进展,持续开展关键岗位、年轻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

  13.项目验收结算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学习培训。在循法讲堂上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财经纪律学习,严格财务制度。三是开展重点关键环节自查。围绕档案材料是否错漏、审批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对档案卷宗进行自查,未发现新增问题。

  1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对未录入固定资产调整账务处理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未录入的办公应用软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与6月5日的上级财务制度培训,同时加大单位内部培训力度,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精准认定固定资产。进一步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明确资产确认要求,规范资产使用流程。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方面

  1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我批评。相关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二是深化学习教育。在党组会上重点学习“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策范围等内容。三是全面自查清理。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完善集体决策制度。7月3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8月1日,制发并启用新制度。五是加强集体决策执行监督。7月10日,局办公室汇报党组会议上半年研究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我批评。相关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二是深化学习教育。在党组会上重点学习民主生活会批评制度。三是强化能力提升。6月,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筹备阶段,一把手加强审核把关,重点把关谈心谈话、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等重点环节。四是加强民主生活会专项监督。7月10日,局办公室向党组汇报上半年民主生活会程序执行情况,未发现执行不到位情况。

  17.个别班子成员未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深化学习教育。党组会上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制度,明确向党组织报告事项。三是全面自查清理。对党组及班子成员报告事项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新增遗漏事项。四是完善民主生活会开展制度。建立《民主生活会完整规范流程指引》,明确时限要求和执行标准;建立“党组书记把关+党组成员复审”联审机制,重点审核对照检查报告完整度。

  18.干部队伍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召开学习教育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作风建设、廉洁建设等内容,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养。三是全面自查清理。7月22日至29日,局党组对全体干部进行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四是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用好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等措施,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健全完善举报机制。

  19.中层干部配备不齐。

  整改情况:

  一是迅速落实整改。8月19日,召开党组会,全面分析局干部职工年龄结构、专业背景等情况,开展中层干部配备事项专题研究。二是加强跟踪培养。通过行政执法“组团式”培训、循法讲堂、区级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全方位提升全体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完善培养计划。全面掌握各股室、处、所、中心及社区矫正局干部配备情况,细化年轻干部培养举措,有针对性地培养专业法律人才。

  20.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培训。在循法讲堂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相关制度,规范选拔程序。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7月31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修订党组议事规则,8月1日制发并启用新制度,明确干部回避要求。三是开展全面自查。7月,局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的需回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新增问题。

  21.书记讲党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并迅速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在党总支党员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三是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党总支及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未发现新增问题。四是严格执行党课制度。制定并严格落实党组织党课计划,在6月支部主题党日和7月7日党总支“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中,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分别讲授专题党课。

  22.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我批评。相关人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批评。二是开展学习教育。在党总支党员大会上,组织各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组织请示报告与决策流程。三是完善党建指导员工作。安排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股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作为党建指导员参与下辖律师行业支部的“三会一课”并现场作指导。

  23.党员教育管理有欠缺。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学习教育。党总支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与制度,重点学习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与流程。5月至7月,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学习教育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共计10次,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三是加强分类指导。尊重退休党员意愿,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明政治纪律,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回头看工作,抓好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学习教育,持续巩固学习教育成果。

  (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坚持常态长效管理,深化举一反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对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保持攻坚韧劲,推动问题清仓见底。

  (三)坚持严管厚爱,打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堪当重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可靠干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司法局党组、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区委巡察办反映。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717-6240628;通讯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36号。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 6552087。区委巡察办联系电话:0717-655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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