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李青 发布时间 : 2025-12-17 来源 : “清廉宜昌”融媒体平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土地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党组(原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土地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党组(原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严肃对待整改。3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反思检查,剖析缘由、深挖根源、积极整改,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中心支部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反馈的三大类13个问题分解至责任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原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成效负总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整改工作。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中心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了28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到期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中心支部按照《整改方案》时间表,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机关制度,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和上升为制度规范,用制度建设巩固成果、堵塞漏洞。从制度上进行约束,从思想上加以引导,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截至6月30日,巡察反馈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视同完成整改1个。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对重难点工作谋划推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衔接,积极推动政策修订出台。2024年11月7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征地搬迁政策调整事宜主动对接我中心,并明确由他单位继续推进该项工作,我中心迅速安排专人负责,11月18日完成资料移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分别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4月29日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会议原则同意按程序调整完善征地搬迁政策。二是加强工作谋划,积极推动项目征迁进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积极主动对接五峰农商银行及相关单位,于2024年12月完成评估、2025年2月完成评估复核。同年3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已按约定支付80%补偿资金,拆除前期工作已完成,待剩余资金到位后启动拆除。
2.关于“执行工作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程序。已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政策文件,并重点解读关键条款,确保全体人员准确理解政策要求。二是规范文稿起草,实行三审制度。修改完善单位《办文、文件阅办规则》,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和审批程序,明确文稿由股室起草、办公室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按程序发文。文字核对由承办人员负责,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格式和办文质量把关,确保表述的准确性和文件的规范性。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整改。整改期间,我单位组织专班对征收项目进行全面自查。专班人员逐一核对整理项目资料与数据。针对部分项目资料报送不及时、不齐全的问题,已对接相关乡镇资料负责人明确补正要求及时限。其中3个项目缺少资料的已补齐。千山到月山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因征收区域调整,有6户未纳入该项目征收,原6户调拨资金173824.93元已退回至县土地收储中心账户。
3.关于“落实征收补偿政策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12月6日,我单位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组建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立行立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已完成项目开展“回头看”。2024年12月6日至10日中心主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2名分管负责同志及1名业务股室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2025年4月11日县政府分管领导对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整改到位。二是对6个项目的征收补偿重新测算“多退少补”。我单位组织专班人员逐一核查,重新测算。截至6月30日,已完成整改金额78290.00元,其中,追回59600.00元,补偿18690.00元。针对钟岭路管网新建及道路改建工程项目1户征收,单位主要及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与该户沟通,当面就补偿金额逐项复核测算,核定应退金额为28643.00元,该户已认可。4月17日当面送达退款函,并持续督促。下一步将加强协调,拟联合相关单位依法依规推进整改落实。同时,在今年以来,对新启动的征收项目严格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文件执行,对测量测绘、评估等数据资料,实行业务股室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的双重把关机制;针对重点项目和疑难问题,及时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有力保障了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4.关于“开展备案培训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建立常态化培训制度,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面向各项目指挥部、乡镇工作专班和第三方机构的专题培训。6月27日,我单位围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政策文件、智慧征收系统操作、征收流程规范及资金管理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结合案例解析与实操演示进行系统讲解,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各乡镇、第三方公司及我单位共30余人参训。同时,强化过程指导,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开展“点对点”研判与解决,在实践中持续提升一线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质量管控。我单位依据现行征收政策,优化完善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项目征收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步骤、资料要求及责任人。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全程跟踪,通过月度例会及时通报进展、研判问题,并对复杂情况组织专题会商,确保工作规范、推进有序。
5.关于“对征收补偿资料缺乏系统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项目资料收集清单,实行清单管理。我单位依据现行征收政策,优化完善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项目征收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步骤、资料要求及责任人,并将评估报告、现场照片等纳入必收清单。今年以来,对乡镇专班提交的资料,均按清单逐项核对;发现漏项、缺项或存疑的,当场指出并督促完善后再予审核归档。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我单位组织专班对征收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国有土地上11个项目资料经逐一核对、规范归档,经责审计期间提交审计组后无相关反馈意见。集体土地上,以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56个项目资金复函为基础进行核查,对资料报送不全的,已逐一对接相关乡镇明确补正要求。其中3个项目缺少资料的已补齐;千山到月山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因征收区域调整,有6户未纳入该项目征收,原6户调拨资金173824.93元已退回至县土地收储中心账户。
6.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责任体系,规范办理流程。根据市县相关要求,我单位制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制度》,并及时调整职责分工,实行信访与业务负责人双重负责机制,严格执行“业务人员起草、业务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的四级审核流程,严把政策与文字关,同时,持续加强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业务的学习,确保诉求事项按时保质办结。二是强化沟通服务,提升工作质量。严格落实热线与信访事项办理“三个必须”原则:办理前必须主动联系、必须当面沟通、必须事后回访。对重点疑难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专班,组织专业力量实地核查并开展政策解释,确保回应合法合规、群众理解接受。同时,结合正在推进的征收项目,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诉求,争取理解支持,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7.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县委部署,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等八个方面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限、领导、具体承办股室及责任人,推动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严格区分党风廉政建设常规性谈话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规范运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结合巡察整改等工作,年内分层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共4人次,被谈话人主动认领问题,做好谈话记录并结合制定的整改措施,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8.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协调督办重要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5次、集中学习12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8次,讲授党课2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及违规吃喝整治等工作,班子及个人共查摆问题40个,制定整改措施77条。加强干部监管,开展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集中谈话、个别谈话33人次,并围绕重点专题组织全员研讨。严控廉政风险,专人专责管理征迁资金,制定《征地拆迁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规范第三方机构选用机制,对国有土地上征收评估复核通过三方询价采购,集体土地上项目复核实行“一事一议”。二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程序筹备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制定方案、组织学习、深入谈心,班子成员及党员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材料实行个人自查、支部复审双重把关。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逐项推进整改销号,确保问题真改实改。通过全过程从严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第三方机构选用机制。根据巡察意见,经班子会专题研究,明确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评估复核机构通过三方询价采购确定;集体土地上项目复核按“一事一议”方式选定,实行“一项目一委托一结算”,并就第三方公司的管理及提交的数据结果审核进行了要求。二是强化合同约束与责任追究。规范合同签订管理,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中进一步明确费用标准、服务要求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所有合同(协议)均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严格责任追究,针对评估误差较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已于5月约谈相关机构负责人,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并明确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备案,终止合作。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专户管理机制。积极争取支持,于2024年11月落实专业财务人员,并明确资金专户由专人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为优化管理,组织赴长阳考察学习,并会同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厘清关键环节要求,于2025年2月完成专户独立财务核算账套设置。二是强化资金支付管控。制定《征地拆迁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规范审批、公开透明”管理及“双人双岗”相互监督。严格执行经办人初审、财务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批的三级内控流程,资金调拨需经县领导审批并提交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所有支付操作由中心财务人员统一办理,实行月度明细报告制度,构建起规范、独立、动态的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透明。
11.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清查登记移交资产。我单位以办公场所搬迁为契机,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与规范移交工作。经联合盘点,共清查原县城管委会固定资产150件。对新场所无法安置的,经多方协调并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将37件资产移交长乐城乡集团使用,1台摄像机调剂至县档案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避免闲置。对68件在用资产落实“一物一卡一影像”管理,并于4月完成系统录入,确保账实相符。同步对44件已达报废标准的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置。明确专人负责、年度盘点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全周期监管到位。
12.关于“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针对该问题,我单位结合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规定,切实增强规范决策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问题整改。根据巡察意见,及时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及非日常性采购项目的额度标准由2万元(含)下调至1万元(含);明确要求对超内控限额的购买服务、资产购置等事项,在资金结算前须再次上会审议。修订后的制度已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今年以来,对1万元(含)以上的非日常性开支,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由承办股室拟定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班子会集体决策。会议过程全程纪实,资料规范存档,对未经集体决策或手续不全的支出一律不予办理,确保决策规范、支出合规。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等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研讨。今年以来,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作风建设等重要内容,组织政治理论学习、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及现场教学30余次,开展研讨交流30余次,持续筑牢思想防线。同步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领导干部示范讲、业务骨干专题讲、年轻干部交流讲的创新模式开展土地房屋征收业务培训,既以讲促学、又以学促干,并选派年轻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讲堂活动,拓宽视野,促进学用结合。二是结对培养帮带。严格落实“导师帮带”制度,由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与年轻干部结对。结合巡察整改、项目攻坚、信访件办理等重点任务,让年轻干部在方案制定、一线协调、群众工作等全流程中接受指导、实战历练,有效提升了解决复杂问题的专业能力。三是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深入问题查摆,动态更新个人整改清单。通过集体谈话与个别谈心相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纪律提醒与廉政教育。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年轻干部日常表现纳入平时考核,结果与评优晋升挂钩,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参与上级部门调训或挂职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年内发展预备党员1名,选拔6名年轻干部担任机关内设股室正副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保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健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着力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问题整改与制度完善、流程优化相结合。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与风险防控,加强源头治理和系统施治,把整改成效切实转化为治理体系优化、治理能力提升的实际成果,为实现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县土地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0717-575001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洋虎坪路88号(古潭小区),邮政编码:443400;电子邮箱:784738002@qq.com。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575006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中心党组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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